『壹』 小學中途轉學要辦什麼手續
1、到轉入學校來,拿一自個「轉學所需材料清單」。上面會告訴你需要攜帶的證明材料(比如小白卡啊,學籍證明啊)
2、到轉出學校,照著清單上的資料一一準備。轉出學校開單子:同意轉出。
3、將轉學材料清單上的資料交給轉入學校。
4、在「同意轉出」的單子上加蓋「同意轉入」圖章,送還給轉出學校。
『貳』 小學轉學需要什麼證件。
不需要證件,僅需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
學生轉學僅需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其他流程均在網上進行。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全國學籍系統已經在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部署完畢,學生信息入庫工作進入收官階段,除對接省份外已實現全國聯網;
待學生核心數據與公安部身份證管理系統比對工作完成後,教育部即為學生配發全國統一的正式學籍號。
在此之前全國學籍系統聯網試運行,已為學生分配了臨時學籍號(貴州學生已獲正式學籍號)。使用正式或臨時學籍號均可辦理跨省轉學等日常學籍管理工作。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六條 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學籍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查重。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第九條 學生轉學或在基礎教育階段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升入學校,轉出學校或畢業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復印件。學生最後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歸檔永久保存學生的學籍檔案,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學校合並的,其學籍檔案移交並入的學校管理。學校撤銷的,其學籍檔案移交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管理。
『叄』 全國 中小學學籍網轉學及刪除問題
第一個問題學生轉出了:缺緩待轉入學校登記後審批一下,流程:學籍異動申請—轉往省內(轉往省外)—選中後同意。
第二個問題學生轉圓信出了三種情況選擇:①如果本校是L開頭臨時全國學籍號,在問題數據申請刪除,上傳戶口本照片壓縮包。②對方學籍又增加新建學籍,對方如果沒有全國學籍號,可以讓他在查找問題數據進行「省外轉入」操作。③如果本校是G開頭的全國學籍號,對方有L開頭全國學籍號,聯系對方學校把自己的學籍刪除,再對方把學籍進行「省外轉入」操作轉橘扮輪過去。
『肆』 初中轉學需要辦哪些手續
初中生轉學需要資料:
1、第一個是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函》和《學生素質評價手冊》或《成績單》
2、第二的是《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個是戶口本、學生本人身份證(兒童證)。
4、第四個是房產證或合法購房合同(需查看繳款發票、銀行按揭手續)或現居住地街道租賃辦出具的在本學區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5、第五個是計劃生育證明 ①凡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
轉學需要辦理的程序:
1、第一步是凡符合轉學插班條件的學生,到原就讀學校(A校)開具《轉學聯系函》;
2、第二步申請者的監護人填寫《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步是申請者的監護人攜帶《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入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居住地學區學校(B校)申請學位,並驗核材料。
4、第四步是受理插班申請的學校(B校)給「同意插班的學生」開具《轉學聯系回函》;
5、第五步教育局根據各校的學位情況提出改派意見後,將該生的《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返回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
6、第六步原就讀學校(A校)在收到《轉學聯系回函》前,應當保留該生的學位。
7、第七步,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或C校)在開學一周內將本校《轉入(出)學生名單匯總表》及《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等入學資料整理好,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送基礎教育科審核,不按時上報審批、手續不全者不能取得學籍。
8、最後一步是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4)中小學轉學擴展閱讀
第三章 學籍變動管理
第十一條 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
第十二條 正常升級學生的學籍信息更新,由電子學籍系統完成。
第十三條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伍』 小學可以中途轉學的嗎
小學可以中途轉學的來,只要轉入的學校源同意接收,轉出的學校同意轉出,就可以辦理轉學手續。
以下是全國小學轉學流程圖:
1.未經接收學校同意,原校開具轉學證明造成學生失學的,由原校承擔就學責任。
2.學校不得接收無轉學證明的學生。
3.應接收學校的班額已滿,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4.入校前對轉學學生需進行測試,可按原就讀年級插班學習,如學生學習成績過差,可降一個年級就讀。
5.轉學手續應在放寒、暑假前一周辦理。
6.初三、高三畢業年級不辦理轉學手續。學生在接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陸』 長沙轉學新政策查看2017,中小學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1、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或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湖南省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並提供轉學相關證明材料。
(1)收到申請的轉入學校依據規定和學校學位等情況審核,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通過管理系統上傳學校蓋章後的轉學申請表及證明材料電子影像件,報其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辦;不同意的要說明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
(2)收到申請的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規定和學校學位等情況核辦,同意接收的要確定轉入學校並將有關材料轉至轉入學校;不同意的應說明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
2、轉入學校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辦完成後,將學生名單發送至轉出學校核辦。
3、轉出學校同意後,報其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辦;不同意的應說明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4、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並通過管理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所有轉學流程均通過管理系統完成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自接到學生轉學申請之日起應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辦。
(6)中小學轉學擴展閱讀:
其他特殊情況轉學,不受前款轉學條件和學籍轉接限制。
1、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生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保留在原學校。
2、由普通學校到工讀學校或者由工讀學校到普通學校就讀的學生,其學籍是否轉入轉出,由學校與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商定。
3、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應當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並經學籍主管部門核准。回到境內後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應接續原有學籍檔案,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與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商定其就讀年級。
『柒』 全國 中小學學籍網轉學及刪除問題
第一個問題學生轉出了:待轉入學校登記後審批一下,流程:學籍異動申請—回轉往省內(轉往省外)—選中答後同意。
第二個問題學生轉出了三種情況選擇:①如果本校是L開頭臨時全國學籍號,在問題數據申請刪除,上傳戶口本照片壓縮包。②對方學籍又增加新建學籍,對方如果沒有全國學籍號,可以讓他在查找問題數據進行「省外轉入」操作。③如果本校是G開頭的全國學籍號,對方有L開頭全國學籍號,聯系對方學校把自己的學籍刪除,再對方把學籍進行「省外轉入」操作轉過去。
『捌』 小學轉學要什麼條件,手續
小學學生轉學一般在學期結束一周內辦理登記手續,新學期開學前辦理轉學手續。辦事流程是:1.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聯系、登記學位;咨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學生的轉學聯系函;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3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玖』 小學中途轉學要辦什麼手續
1、到轉入學校,拿一個「轉學所需材料清單」。上面會告訴你需要攜帶的證明材專料(比如小白卡啊,學屬籍證明啊)
2、到轉出學校,照著清單上的資料一一準備。轉出學校開單子:同意轉出。
3、將轉學材料清單上的資料交給轉入學校。
4、在「同意轉出」的單子上加蓋「同意轉入」圖章,送還給轉出學校。
『拾』 怎樣辦理北京中小學轉學手續
北京市以外的學生遷入本市,應由學生家長持原校開具的轉學證明和學生本人本市常住人口登記卡,到負責接收學生戶口所在地區轉學生的管片學校聯系申請(若不了解管片學校是哪所,可到學生戶口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詢問)。經學校同意,即可轉入該校就讀。
北京市學生轉往外省市,應由學生家長向原校遞交書面申請,並向原校出示學生戶口遷移證明。原校同意。即可為學開具轉學證明。
學生在市內轉學,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學生家長憑有關證明材料向原校申請(因戶口遷移轉學的出示辦理了戶口遷移手續的家庭戶口簿,因居所搬遷的出示一年內新辦的住房證和家庭戶口簿,因其它特殊原因轉學的出示有關證明),原校同意轉學時,發給學生家長「轉學聯系表」請其填寫,原校在表上簽署同意轉出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系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入地區或新居所所在地區管片學校聯系;接收學校同意時,在「轉學聯系表」上簽署同意轉入的意見並加蓋公章。北京小升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