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深化學校辦學體制改革,增強普通高中的辦學活力
深化辦學體制改革 增強學校活力
——上海市教委民辦教育處負責人答記者問
在《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文本出台之際,上海市教委高等教育處負責人接受記者專訪,解讀《綱要》文本民辦教育相關內容,分析當前和未來上海民辦教育發展面臨的熱點難點問題。
該負責人指出,盡管上海民辦教育在過去近30年間取得了長足進步,與民辦教育發展相關的法律和政策環境也得到了較大改善,但也應清醒看到,當前民辦教育在發展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矛盾,面臨著許多困難與挑戰。面對這些熱點難點問題,為進一步促進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這次制定的《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總體框架和基本原則指導下,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精神,立足上海民辦教育的實際,緊緊圍繞「促進」與「規范」兩大主題,進行制度設計,推出了一系列新的舉措。
記者:能否概括一下自改革開放以來,上海民辦教育發展至今的現狀?民辦教育目前主要面臨哪些問題和矛盾?
負責人: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國家教育政策的積極鼓勵下,上海民辦教育獲得了快速發展,不僅外延規模得到較快擴張,而且內涵質量也有了很大提升,已成為上海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截至2009年學年度,上海共有民辦普通高校21所,在校生9.52萬人,佔全市普通高校本專科學生數的18.6%,專任教師0.38萬人,佔全市普通高校專任教師數的10%;民辦中學111所,佔全市中學數的14.6%,在校生8.22萬人,佔全市中學生數的13.6%,專任教師0.45人,佔全市中學專任教師數的8.9%;民辦小學171所,佔全市小學數的22.8%,在校生15.1萬人,佔全市小學生數的22.5%;民辦幼兒園327所,佔全市幼兒園數的29.4%,在園幼兒7.4萬人,佔全市在園幼兒的20.9%,專任教師0.58萬人,佔全市幼兒園專任教師數的24.4%。民辦教育的發展,擴大了上海教育的總體規模,有效緩解了公共財政教育投入的壓力,積極促進了上海教育多元化格局的形成,有力推動了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和運行機制創新,為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為上海率先在全國實現高等教育普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
盡管如此,我們也要看到不足的一面。當前民辦教育在發展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矛盾,面臨著許多困難與挑戰。就宏觀層面而言:有關民辦教育發展的指導思想尚不甚明確;民辦教育的整體發展還缺少長遠規劃;有關民辦教育的各項平等待遇尚未完全落實;對民辦教育行業的監管缺少行之有效的辦法;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也有待改善。從學校自身來說,少數民辦學校舉辦者辦學理念有偏差,營利動機過強;有的民辦學校在辦學中存在失范行為,已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某些民辦學校內部管理不規范,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教師和學生的權益缺少保障;受辦學經費制約,不少民辦學校教學投入不足,教育教學質量不穩定;此外,部分民辦高校法人財產權尚未落實,加上銀行負債偏高,學校運行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記者:《規劃綱要》是如何從指導思想與工作方針上更加突出發展民辦教育的目的和意義的?
負責人:《規劃綱要》在「辦學體制改革」一節中,指出要「以增強學校活力、提升教學質量、提高辦學效益為目的,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的辦學格局,促進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有序競爭、協調發展」。這是在上海本地適齡人口逐年減少、教育資源呈現局部過剩的情況下,政府對民辦教育發展定位的一種新導向,也即強調民辦學校應該在促進教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上起更大作用,而不僅僅只是停留在培養適用型人才上面。這也意味著在未來上海「國家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建設中,民辦教育可以也應該發揮自身體制機制上的先天優勢,先行先試,大膽作為,為教育綜合改革探索新路,積累經驗。
記者:請問《規劃綱要》如何在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上進一步明確民辦教育的發展思路?
負責人:《規劃綱要》提出「整體規劃民辦教育事業發展,對民辦教育的功能、類型、層次、結構及比例等進行合理定位」,這將從根本上改變過去民辦教育無序發展、自生自滅的狀態,將民辦教育的發展自覺引導到符合法規規定和社會需要的軌道上來。
這具體體現在三個層面上:
一是加快發展大眾化、多樣性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穩定發展選擇性、高質量的民辦中小學。上海民辦基礎教育穩定健康發展,已經成為上海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民辦基礎教育的發展,增加了優質教育資源的供給,滿足了市民對多樣化優質教育的擇校需求。健康發展的民辦基礎教育是上海教育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在今後十年中,上海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將朝大眾化和多樣的方向發展,重點滿足市民對優質學前教育與特色學前教育的需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將在穩定規模的基礎上,注重內涵發展、特色發展,滿足市民對優質、特色和特殊教育的需求。政府將為民辦高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生存空間,鼓勵民辦高中向多元出口辦學模式發展,與公辦高中錯位競爭發展。
二是有序發展多層次、有特色的民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教育主要功能在於培養各類技能型、適用型和復合型人才,辦學類型多為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而從辦學層次上講,今後主體應是專科層次的教育,一部分可以舉辦應用型本科教育,同時允許個別具備條件的院校申辦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
三是引導發展各類緊缺性、實用型非學歷民辦教育機構。上海的非學歷教育和培訓近年來發展迅速,從事非學歷教育和培訓的機構有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各類全日制高等院校、黨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各級各類從事非學歷教育的公辦教育培訓機構,由政府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教育培訓機構。據不完全統計,在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中接受非學歷教育培訓的人次超過320萬人次。各類非學歷教育和培訓機構為廣大市民提供了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培訓、外語培訓、計算機培訓、社會生活類培訓、文化教育類培訓以及少兒培訓。上海非學歷教育和培訓的發展較好地適應了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上海市民生活結構變化的需要、擴大就業的需要以及構建終身教育體系的需要,已成為上海終身教育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未來十年,上海將重點引導發展各類緊缺性、實用型非學歷民辦教育機構;健全非學歷教育培訓的法規政策制度建設,提高市場准入標准,規范各類辦學機構的辦學行為 ;建立學費監管機制和風險基金,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完善非學歷教育培訓 「誰審批誰管理」和「兩級政府兩級管理,以區縣政府為主管理」的管理體制,建立非學歷教育培訓協調機制和聯合執法制度。
記者:在改善民辦教育發展環境方面,是否採取了一些操作性較強的新舉措呢?具體有哪些?
負責人:為更好協調解決民辦教育發展面臨的政策性問題,《規劃綱要》提出建立市級民辦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成立民辦教育發展服務中心,加強對民辦學校的服務。還提出了三項操作性很強的措施:一是建立政府、社會和學校各方共同參與的民辦教育發展基金,加大對非營利性民辦教育機構的獎勵資助力度;二是鼓勵金融機構向民辦學校實行靈活多樣的信用貸款;三是完善民辦學校稅收優惠政策和各項獎勵政策。
上海將加大對民辦學校的扶持與獎勵力度,建立民辦教育公共財政投入機制,促進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發展。今後十年中,上海將逐步完善對民辦教育的公共財政投入體制,引導民辦教育內涵發展。政府扶持資金的用途主要包括:鼓勵和支持民辦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改革試點、改善教育教學條件、加強師資與管理隊伍建設等。此外,要求區縣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支持區域內民辦中小學的發展,對符合條件且收費標准低於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生均經費撥款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校,按照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本定額給予補助。扶持資金管理和使用的原則是引導民辦學校堅持教育公益性、依法規范辦學、建立年金制度、規范財務管理,推進民辦高校落實法人財產權。
同時,為了引導民辦學校特色發展,《規劃綱要》還專門將「促進民辦教育規范特色發展」列為十大「教育綜合改革重點試驗項目」之一,明確提出要「完善公共資源支持民辦學校發展機制,支持若干示範性民辦高等學校建設,實施民辦學校教師管理者培訓資助計劃」。這些措施的提出和實施對民辦學校健康發展無疑將是很大的推動。
記者:那麼在政策層面上,是否也有規范民辦教育發展的相關決策出台呢?
負責人:從學校內部治理結構著眼,《規劃綱要》重申民辦學校的董事會要按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行使決策權,校長依法獨立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權,同時要在依法保障「教代會」民主管理和監督權的基礎上,建立和規范民辦學校的監事制度。
從政府工作視野考慮,旨在完善教育行政監管體系,針對少數民辦院校辦學中存在的失范行為,《規劃綱要》提出要依法加強對民辦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檢查,完善民辦教育行政執法和督導制度;為保障民辦高校安全穩定運行,防範和化解可能存在的辦學風險,《規劃綱要》強調要進一步落實民辦學校的法人財產權,實施符合民辦教育特點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辦法;同時探索建立民辦學校辦學風險保證金制度和學費監管制度,逐步形成民辦學校危機預警和干預機制。
從社會第三方角度,為維護利益相關者的權益,《規劃綱要》提出要加強民辦教育協會和教育中介組織的建設,以推動民辦學校行業自律和規范發展。
此外,在民辦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上,《規劃綱要》也領全國風氣之先,提出要探索建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教育機構分類管理制度,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及各項政策,在此基礎上明確民辦學校產權歸屬,加大政府對非營利性民辦教育機構的獎勵資助力度,完善民辦學校重組與退出機制,推動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這些改革和試驗的推進,將從源頭上破解長期困擾民辦學校發展的若干瓶頸問題,從根本上促進和規范民辦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❷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對教育體制改革有哪些新要求
第三部分 體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養體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養觀念。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關鍵是更新教育觀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養體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養水平。樹立全面發展觀念,努力造就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樹立人人成才觀念,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成長成才。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個性發展,不拘一格培養人才。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為持續發展奠定基礎。樹立系統培養觀念,推進小學、中學、大學有機銜接,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加強學校之間、校企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之間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種聯合培養方式,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
(三十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多種培養方式,形成各類人才輩出、拔尖創新人才不斷涌現的局面。
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營造獨立思考、自由探索、勇於創新的良好環境。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要求,推進課程改革,加強教材建設,建立健全教材質量監管制度。深入研究、確定不同教育階段學生必須掌握的核心內容,形成教學內容更新機制。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作用,促進優質教學資源共享。
注重知行統一。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開發實踐課程和活動課程,增強學生科學實驗、生產實習和技能實訓的成效。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開展各種課外及校外活動。加強中小學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加強學生社團組織指導,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願服務和公益事業。
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展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推進分層教學、走班制、學分制、導師制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學習困難學生的幫助機制。改進優異學生培養方式,在跳級、轉學、轉換專業以及選修更高學段課程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健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拔方式,改進中學生升學推薦辦法,創新研究生培養方法。探索高中階段、高等學校拔尖學生培養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質量評價和人才評價制度。改進教育教學評價。根據培養目標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學、多樣的評價標准。開展由政府、學校、家長及社會各方面參與的教育質量評價活動。做好學生成長記錄,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探索促進學生發展的多種評價方式,激勵學生樂觀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進人才評價及選用制度,為人才培養創造良好環境。樹立科學人才觀,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科學化、社會化人才評價發現機制。強化人才選拔使用中對實踐能力的考查,克服社會用人單純追求學歷的傾向。
第十二章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按照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加強考試管理,完善專業考試機構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制定考試改革方案,指導考試改革試點。
(三十五)完善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發揮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的導向作用。規范優秀特長生錄取程序與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或注冊入學。
(三十六)完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深化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著重考查綜合素質和能力。以高等學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准為依據,完善國家考試科目試題庫,保證國家考試的科學性、導向性和規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探索實行社會化考試。
逐步實施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入學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深入推進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改革,加強創新能力考查,發揮和規范導師在選拔錄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健全有利於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有利於優秀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符合條件、自願到國家需要的行業、地區就業的,簽訂協議實行定向錄取;對在實踐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專門程序,破格錄取。
(三十七)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布制度,實現信息公開透明,保障考生權益,加強政府和社會監督。公開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公開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結果,公開自主招生辦法、程序和結果。加強考試招生法規建設,規范學校招生錄取程序,清理並規范升學加分政策。強化考試安全責任,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堅決防範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舞弊行為。
第十三章 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三十八)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適應中國國情和時代要求,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適應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求,明確政府管理許可權和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權利和責任。探索適應不同類型教育和人才成長的學校管理體制與辦學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機制。健全校務公開制度,接受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隨著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傾向,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政府及其部門要樹立服務意識,改進管理方式,完善監管機制,減少和規范對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高等學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政策,自主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自主制定學校規劃並組織實施,自主設置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機構,自主確定內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學校財產和經費。擴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模式、育人方式、資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辦學、社區服務等方面的自主權。
(四十)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完善治理結構。公辦高等學校要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教授在教學、學術研究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
加強章程建設。各類高校應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規定管理學校。尊重學術自由,營造寬松的學術環境。全面實行聘任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
擴大社會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探索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進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的資源共享,形成協調合作的有效機制,提高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能力。推進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
推進專業評價。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高等學校學科、專業、課程等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建立科學、規范的評估制度。探索與國際高水平教育評價機構合作,形成中國特色學校評價模式。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完善校長任職條件和任用辦法。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自主權。建立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發揮企業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發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機制。
第十四章辦學體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調動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教育活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積極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扶持薄弱學校發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增強辦學活力,提高辦學效益。各地可從實際出發,開展公辦學校聯合辦學、委託管理等試驗,探索多種形式,提高辦學水平。
改進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完善優惠政策,鼓勵公平競爭,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辦教育。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級政府要把發展民辦教育作為重要工作職責,鼓勵出資、捐資辦學,促進社會力量以獨立舉辦、共同舉辦等多種形式興辦教育。完善獨立學院管理和運行機制。支持民辦學校創新體制機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質量,辦出特色,辦好一批高水平民辦學校。
依法落實民辦學校、學生、教師與公辦學校、學生、教師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清理並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制定完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對具備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條件的民辦學校,按規定程序予以審批。建立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險制度。
健全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託民辦學校承擔有關教育和培訓任務,撥付相應教育經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國家對發展民辦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學校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辦教育。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管理工作。積極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規范民辦學校法人登記。完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民辦學校依法設立理事會或董事會,保障校長依法行使職權,逐步推進監事制度。積極發揮民辦學校黨組織的作用。完善民辦高等學校督導專員制度。落實民辦學校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依法明確民辦學校變更、退出機制。切實落實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依法建立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學校資產、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建立民辦學校辦學風險防範機制和信息公開制度。擴大社會參與民辦學校的管理與監督。加強對民辦教育的評估。
第十五章管理體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統籌有力、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以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務水平。明確各級政府責任,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中央政府統一領導和管理國家教育事業,制定發展規劃、方針政策和基本標准,優化學科專業、類型、層次結構和區域布局。整體部署教育改革試驗,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地方政府負責落實國家方針政策,開展教育改革試驗,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區域內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
(四十六)加強省級政府教育統籌。進一步加大省級政府對區域內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統籌管理義務教育,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法落實發展義務教育的財政責任。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扶持困難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促進省域內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和資源共享,支持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完善以省級政府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體制,合理設置和調整高等學校及學科、專業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辦學質量。依法審批設立實施專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審批省級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已確定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授予點。完善省對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體制,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根據國家標准,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條件、教師編制等實施標准。統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促進教育區域協作,提高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縣級政府履行職責,發展管理好當地各類教育。
(四十七)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維護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變直接管理學校的單一方式,綜合應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規范決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開討論,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成立教育咨詢委員會,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咨詢論證,提高重大教育決策的科學性。建立和完善國家教育基本標准。整合國家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及資源,完善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布監測評估報告。加強教育監督檢查,完善教育問責機制。
培育專業教育服務機構。完善教育中介組織的准入、資助、監管和行業自律制度。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擴大教育開放
(四十八)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開展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國教育國際化水平。借鑒國際上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經驗,促進我國教育改革發展,提升我國教育的國際地位、影響力和競爭力。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對外開放的要求,培養大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國際競爭的國際化人才。
(四十九)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吸引境外知名學校、教育和科研機構以及企業,合作設立教育教學、實訓、研究機構或項目。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辦好若干所示範性中外合作學校和一批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探索多種方式利用國外優質教育資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專家學者來華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計劃地引進海外高端人才和學術團隊。引進境外優秀教材,提高高等學校聘任外籍教師的比例。吸引海外優秀留學人員回國服務。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擴大政府間學歷學位互認。支持中外大學間的教師互派、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和學位互授聯授。加強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建立教學科研合作平台,聯合推進高水平基礎研究和高技術研究。加強中小學、職業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國際理解教育,推動跨文化交流,增進學生對不同國家、不同文化的認識和理解。
推動我國高水平教育機構海外辦學,加強教育國際交流,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和教育服務。支持國際漢語教育。提高孔子學院辦學質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國際援助力度,為發展中國家培養培訓專門人才。拓寬渠道和領域,建立高等學校畢業生海外志願者服務機制。
創新和完善公派出國留學機制,在全國公開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國外高水平大學和研究機構學習。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的政策引導,加大對優秀自費留學生資助和獎勵力度。堅持「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方針,提高對留學人員的服務和管理水平。
進一步擴大外國留學生規模。增加中國政府獎學金數量,重點資助發展中國家學生,優化來華留學人員結構。實施來華留學預備教育,增加高等學校外語授課的學科專業,不斷提高來華留學教育質量。
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合作,積極參與雙邊、多邊和全球性、區域性教育合作。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組織教育政策、規則、標準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層次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與政策對話平台,加強教育研究領域和教育創新實踐活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內地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擴展交流內容,創新合作模式,促進教育事業共同發展。
❸ 淺談如何加強和改善農村小學學校管理
加強和改善農村小學學校管理方法,
學校管理是一門藝術。它是學校領導通過採用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帶領和引導師生充分利用校內外的資源,優化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從而實現學校教育目標的組織活動。現階段,學校管理受到了來自校領導、教師、學生以及家長等各個因素的影響,作為校方必須認清形勢,發動全體教師的力量來配合各項提高學校管理效率的措施,從而有效改善農村小學學校管理的不利局面。
一、當前農村小學學校管理的不利局面
毋庸置疑,在一系列國家政策的支持和幫助下,近年來我國的基礎教育事業確實取得了較快進步,但是在農村地區的教育始終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在管理方面,農村小學就面臨著以下不利於局面令人堪憂。
(一)學校領導班子工作效率不高
相比起城市小學而言,我國的農村小學學校的教師較少,領導幹部也較少,很多負責學校管理的教師都是一人多崗 身兼多責,這造成很多農村小學在管理上存在著先天不足的情況。另外,部分農村小學的領導在工作上過於注重程序化,使得學校管理人員在管理過程中墨守成規,缺乏靈活性,既耽誤了寶貴的時間,又降低了管理工作的效率,這是無法適應新時期教育發展的需要的。
(二)學校管理過程中缺乏自主性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國採取的是比較保守的教育行政體制,這導致學校不能進行自主辦學,於是學校之間缺乏激烈的競爭動力,致使學校加強管理質量提升的自主性較差。同時,因為沒有響應的激勵機制,導致很多學校管理者在管理工作中毫無壓力,也無動力,積極性嚴重不足,這不利於改善當前農村學校管理的不利局面。
(三)管理工作者的素質有待提升
部分農村學校的領導只關心學生的升學率、只關心學校的名聲,沒有高瞻遠矚的眼光,常常固步自封,不善於改革創新,這實際上是學校領導者缺乏領導能力的一種體現。要知道當前要想提高農村小學學校管理的質量,就必須擁有清晰的思路、長遠的規劃、明確的目標以及大膽的創新精神。而這些正是現在許多農村小學學校管理工作者不具備的品質,所以當務之急是要不斷提升農村小學學校管理工作者的綜合素質。
二、加強和改善農村小學學校管理的思路
(一)堅持「以人為本」,實行民主管理
「以人為本」是農村小學學校管理過程中必須時刻堅守的一大教育理念,這里的「人」包括教師,也包括學生,這要求校方在進行管理的過程中能夠站在教師和學生的立場上思考問題,要一切以學生的發展為主。在整個學校管理過程中,校長等領導應起到總體把握和引導的作用,其首要任務就是決策,然而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應當實行民主決策,這樣才能集思廣益,讓校長從單一決策的困境中走出來,使管理的決策更加民主化、科學化,更具有可行性。
(二)注重實效,建立健全學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農村小學學校的管理制度是提高農村小學管理質量的基礎。那麼,現今要如何著手學校的管理制度建設呢?首先應當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於教師、學生的離校,必須向相關部門領導或教師請假,嚴禁學校隨意調課、停課和放假,即使遇到特殊情況也應當按規定報批;其次應當科學制定學校的作息時間表和師生考勤制度。特別是要對農村小學教師的考勤實行嚴格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再次應當建立一套教師培訓制度。要通過教師的學習促進教學技能、職業道德和教育水平的提高,樹立教師終身學習的思想意識。
(三)多種形式並舉,提高管理者的綜合素質
管理工作者的素質高低直接關繫到學校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所以校方要把提高管理者的素質作為提高農村小學管理質量的重點,結合當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要求,多種形式並舉,給管理者創造更多的學習機會,有計劃地提高學校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尤其要加大對他們在信息技術等現代管理技術等培訓,讓他們真正掌握現代學校管理的方法和途徑。
小學教育事業是一項利國利民,造福子孫後代的大事。處於21世紀的今天,農村小學在管理方面不應氣餒,而應該乘勝追擊,不斷縮小與城市小學管理之間的差距。這就要求的農村小學校長以及管理工作者與時俱進,不斷改革辦學理念,開拓創新,努力嘗試新的管理方法。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改善和扭轉農村小學學校管理的不利局面,探索出一條適合農村教育管理和發展的新道路,推動城鄉教育事業的均衡發展。
❹ 《關於深化中小學管理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濰辦發〔2014〕33號)
求《國務院關於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國發〔2014〕2014-09-14內政發(2014)08223號201
❺ 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建議
建議的主題:深入開展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建議的理由:我省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成績顯著,目前已有效地推行了以下幾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落實校長負責制;二是推行教職員工的全員聘任制;三是制訂「績效工資」制度。但是,目前阻礙我省教育發展的主要問題,還是學校內部管理體制不適應形勢的要求。因此,提出如下建議和工作措施:
1、進一步落實校長負責制。政府把握教育導向,加強宏觀管理力度,把學校的管理權力交給校長,與校長簽訂《任期目標責任書》,建立和健全考核、選拔、聘用校長的機制。校長在學校管理中,一是責任重大;二是難得人才。正是這樣 ,校長人選的選拔和工作的考核就非常重要了。目前,很多市縣落實了校長的聘用制度,通過公開競聘、教職工評議等方式選拔校長,但人為的因素造成「換湯不換葯」的現象出現。很多市縣,校長選定了,也沒有制訂「任期目標和責任」;有「任期目標和責任」,也沒有認真進行任期的考核。
2、全面落實教職員工全員聘用制。
自古以來,教師的職業給人的認識,一是不窮不教書;二是職業穩定。因為窮,教師可以令人同情,沒有競爭;因為穩,教師可以「心安理得」。正是這樣,教師的「鐵飯碗」端了一個年代又一個年代。現在應改一改了。應做到:校長由上級主管部門聘任,教職員工按確定的編制由校長聘用。聘用過程中,實行競爭上崗、擇優聘用、劣者分流的原則;產生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良好用人局面。但是目前各市縣中小學已推行的「全員聘用制」中,沒有真正做到競爭上崗、擇優聘用、劣者分流,而是全體「平安過渡」。這就不會產生「危機感」,也不能激發人的積極性。
3、學校內部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學校內部的管理,要做到明確崗位目標,落實管理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層層有人認真抓、事事有人認真管,抓出質量,管出效益。
目前,學校里普遍存在,做多做少一個樣的現象。任課上,一個蘿卜一個坑;工作時,一天和尚敲一天鍾。崗位責任不明確,工作好壞無所謂,年度考核上下一致過年關。這種管理狀況,教育能出質量和效益嗎?
4、學校內部工資等級制。學校內部工資等級制的焦點問題和關鍵問題是工資再分配。原因,一是沒有工資再分配,不觸動人的根本利益,改革沒有實在意義;二是工資再分配,吃慣「皇糧」的教師們不想接受。教育改革勢在必行,工資再分配,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有什麼不可以?有的教師不接受,說到底是觀念跟不上的問題。國家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是,工資實行浮動,按勞取酬。如果拿出浮動的工資進行再分配,是有政策依據的。目前很多學校,分配製度上要想體現「多勞多得」原則,只是在學校的「出勤補貼」、「課時補貼」中加以區別。現在我省的初中和小學,教師的工資分配已實行「績效工資」制度。但是,所謂的「績效工資」,是上級撥給的,數目也不多,對一些人來說,可有可無。如果是這樣,就不能很好地激發人的積極性。
目前與教師工資掛鉤的是職稱的等級。職稱與教學能力不對等的現象又比較突出。學校改革可以從實行「評聘分開」,通過「高職低聘」、「低職高聘」來解決。這也是工資再分配的問題了。
❻ 怎樣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
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要體現以改革推動發展、提高質量、促進公平、增強活力的總體思路,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覺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進一步突出重點,明確攻堅方向,找准著力點,完善配套政策,不斷取得新突破。
貫徹落實全會精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基本導向,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要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健全學校體育工作機制,確保學生體育課程和課外鍛煉活動時間,提高陽光體育運動實效。完善學校、家庭、社區相結合的青少年體育網路,形成合力,培養青少年良好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強藝術教師隊伍建設,保證美育教學資源基本配置和相關必備條件,全面提高美育教學質量,重點加強農村學校藝術教育,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加強科學保教,著力克服幼兒園「小學化」傾向。以小學生減負為重點,標本兼治,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貫徹落實全會精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要優化資源配置,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要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和經費保障制度,加快推進學校標准化建設,盡快使校舍、師資、教學儀器設備、圖書、體育場地基本達標。出台校長教師交流指導意見,加大城鎮學校教師對口支援農村學校、優質公辦學校教師對口支援薄弱學校的力度,優化教師資源配置。試行學區制,科學規劃學校布局。完善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資助政策和高中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制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營造公平就業環境,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有效機制,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的教育信息化網路。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改進高等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和高校教學評估方式,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推進高校協同創新,促進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
貫徹落實全會精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拓寬學生發展通道。要制定和實施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及其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實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和注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轉換認定製度。
貫徹落實全會精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要加快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構建政府學校社會新型關系。要改進教育管理方式,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更多運用法規、規劃、標准、政策、公共財政、信息服務等手段引導和支持學校發展。加強高等學校章程建設,完善治理結構,形成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強化國家教育督導,健全各級各類教育督導評估制度,推行督學責任區制度,建立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發揮社會組織在教育評估監測中的作用,委託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健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多種形式興辦教育,鞏固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
❼ 關於進行教育體制改革的建議
在你沒有達到一定的地位學位時,比如說國外某某很強的教育學碩士或博士時,再好的意見在中國也是沒人聽的,畢竟你是在這樣的體制內,而且教育又是一塊大蛋糕,哪有這么容易改革,唯一的辦法就是適應它,至少現在不得不要這樣做。
❽ 中小學目前實行的內容管理體制主要有( )和( )
一、實行校長負責制,實現學校管理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1.中小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全面負責。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學校黨組織保證、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學校貫徹執行,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學校設立教代會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接受黨組織的領導。
2.學校校長、黨組織、教代會的主要職責: (1)校長應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全面負責;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令,認真執行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決定;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教師素質,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充分發揮職代會及全體教職工在辦學育人中的作用。(2)學校黨組織應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在學校的貫徹執行;加強學校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下的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對學校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安排和人事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研究,參與決策;加強對學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對學校工會、共青團等組織買行政治、思想、組織領導;做好統戰工作。 (3)教代會在黨組織領導下,根據《福建省教育系統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章(試行)》 (閩委教綜[1998]005號)要求,團結教職工,完成學校各項工作任務;審議並討論通過學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和規章制度;對學校工作實行民主監督。
3.校長及其他職務職員的聘任。要按照國家取消事業單位行政級別的改革思路,逐步建立並試行與行政級別脫鉤的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在過渡時期,中小學校校長及中層職務職員的聘任採取以下辦法:
(1)校長的聘任。校長人選應符合中央、省有關文件規定和《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試行)》(教人(1991)38號)文件要求。校長在民主推薦(包括自薦)的基礎上,由上級主管部門提名,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考核、聘任。校長由組織調任的,應事先聽取學校黨組織的意見。副校長在民主推薦(包括自薦)或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可由校長提名,學校黨組織提出意見,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考核、聘任。副校長由組織調任的,應事先徵求學校黨組織和校長的意見。
(2)學校中層幹部的聘任。學校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等行政部門的負責人,在聽取群眾意見後由校長提名,學校黨組織考察,黨政工組成的校務會議討論同意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後,由校長聘任。
4.校長的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全面考核校長的德、能、勤、。績、廉。學校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考核標准和方法。除了做好平時工作考察外,還應結合對學校的業務評估I作,定期對校長進行考核。考核稱職,並不斷做出成績的,可連續聘任校長職務;凡不稱職或不宜擔任校長職務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批准後予以解聘。
二、實行教師聘任制,逐步建立優化教師隊伍管理機制
1.在全省范圍內實行中小學校教職工聘任制管理,堅持定扁編制、定崗位、定任務。學校依據核定的編制數確定教職工的崗位數、崗位職責和任務,按照教代會通過後的方案,由校長從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中聘任教師。
2.聘任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聘任雙方應當嚴格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3.聘任工作應堅持公開公正、雙方自願、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建立優勝劣汰機制,促進教師合理流動。
4.校長有聘任、緩聘、試聘、解聘和不聘的權利,教職工也有應聘和拒聘的權利。雙方均應在聘任期滿前一個月表明意向,並履行手續。聘任時應優先聘用符合條件的本校教師。
5.拒聘、落聘教師由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教職工交流調劑,實行雙向選擇,擇優聘任。
6.經調劑後仍未被聘用或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統一組織培訓後,進行二次競爭上崗。在培訓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對不參加培訓或培訓後 仍不合格的教師,予以調整崗位,也可調出教育系統或自謀職業。
7.師范類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由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根據需求情況,統一 調劑分配到各中小學任教;待見習期滿後,再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參加學校聘任。
8、聘用合用的期限應根據合同雙方的意願,由聘用學校和受聘教師視情協商確定,一般不短於三年。其中中小學特級教師、獲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有突出貢獻以及教改、教研中有顯著成績的教師可簽定長期聘任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得超過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
三、實行校內結構工資制,調動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1、 中小學內部實行校內結構工資制,教職工接受聘任,在任期內享受校內結構工資。
2.結構工資含標准工資構成中的職務工資或崗位工資(固定部分)、30%津貼部分(活的部分),以及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和按規定學校可用於教職工工個人津貼的資金。
3.學校在不改變國家統一工資制度的前提下,根據自身特點,將工資構成中的30%津貼部分和按規定學校可用於教職工分配部分的資金揉合在一起作為學校內部分配部分, 自主確定內部分配辦法。學校的內部分配,必須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要根據教師工作量的大小及教學效果,拉開檔次,使能勝任教學工作並上足課、上好課的教師多得益,建立起勞酬掛鉤的機制。
四、試行工資總額包干制,擴大辦學自主權(略)
五、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工作協調,促進校內管理體制綜合改革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為了加強對中小學校內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各地有關學校的主管部門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協調小組,各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擬定校內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及與之相配套的措施,經教代會充分討論醞釀後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同時要積極取得當地政府的支持,以促進工作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❾ 如何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
如何完善學校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