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學課程設置標准
中小學課程設置標准,以下課時為每科周課時量:
小學一、二年級:
品德與生活(2節) 語文(8節) 數學(4節) 體育(4節)藝術【包括音樂、美術】(4節)綜合實踐活動【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3節)地方與學校開發或選用的課程(3節)
(1)河南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擴展閱讀
教師開發課程的模式是實踐—評估—開發,教師在實踐中,對自己所面對的情景進行分析,對學生的需要做出評估,確定目標,選擇與組織內容,決定實施與評價的方式。目前,校本課程開發的主體是教師小組,而不是單個教師。
校本課程開發是學校課程管理的組成部分,它需要有領導的支持,專家的指導,教師的努力和參與,需要得到全社會的理解、支持和評價。總體上說,校本課程開發的程序主要有四個階段:
需要評估。需要評估是設計校本課程時首先必須要做的研究性工作。主要涉及明確學校的培養目標,評估學校的發展需要,評價學校及社區發展的需求,分析學校與社區的課程資源等。
確定目標。確定目標是學校對校本課程所做出的價值定位。它是在分析與研究需要評估的基礎上,通過學校課程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確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制定校本課程的大致結構等。
組織與實施。組織與實施是學校為實現校本課程目標開展的一系列活動。根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與課程結構,制定校本《課程開發指南》。對教師進行培訓,讓教師申報課程。
評價。評價是指校本課程開發過程中的一系列價值判斷活動,它包括《課程綱要》的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定、教師課程實施過程評定以及《校本課程開發方案》的評價與改進建議等。評價的結果向有關人員或社會公布。
㈡ 河北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學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小學管理規程》,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普通全日制公辦、民辦、企業辦和進行辦學體制改革的完全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教學點、簡易小學等其他初等教育學校參照執行。 第三條小學實行「按時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學校在新學年開始前一個月將服務區內適齡兒童登記造冊,報鄉鎮人民政府(設區的城市小學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經當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小學最遲應在新學年始業前15天,將應接受義務教育兒童的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凡年滿6周歲(截至當年8月31日,條件不夠的地方可適當推遲,但最遲不能高於7周歲)的兒童,按就近入學的原則,憑實際常住戶口簿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小學辦理入學手續後,即取得學籍。小學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的服務區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認定學生實際常住戶籍所在地應堅持學生戶籍所在地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相統一、學生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常住地相統一的原則。小學一般不接受不足齡的兒童入學。
適齡兒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入學者,必須在學校規定報到時間內申述理由,並持證明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一周不報到入學者,由學校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對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並責令其送子女入學。
第四條適齡兒童需要免入學、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經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學校出具免入學和緩入學證明。因身體原因申請免入學、緩入學的,應當附具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緩入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入學申請。
第五條 凡年滿6周歲的流動兒童,可由其法定監護人持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戶籍證明和原就讀學校借讀聯系函(一年級新生入學需要戶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讀學校開具的聯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申請借讀,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借讀學校。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招收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入學借讀,並為借讀學生建立臨時學籍。
第六條 小學應創造條件接收視力、聽力、智力等輕度殘疾兒童隨班就讀,並努力為其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條件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七條 小學按40-45人編班。復式教學班每班人數一般不超過40人。提倡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小班教學。
小學入學分班應採取隨機分配的辦法進行,不得通過任何面試、筆試等方式為學生分配班級,更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
第八條 小學新生入學後,學校要使用全省統一的學籍管理系統建立並管理學生檔案。
第九條 學生學籍管理的號碼分為檔案號和學籍號,號碼實行全省統一編號。(參見附件三《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號碼編制使用細則》) 第十條 學生上課、自習、參加勞動實踐、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都實行考勤。
學生上學期間應按規定時間到校和離校。
第十一條學校應按照課程計劃和課程標准(或教學大綱)的要求,遵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原則,通過多種形式,測評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綜合素質評定包括學業成績的考核和操行的評定。採用等級+特長+激勵性評語的評價方式,實行素質報告單制度。學校要建立學生成長檔案,按學期向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報告學生素質發展的全面情況,並徵求對學校工作的意見。
第十二條學業成績的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成績實行等級制,按優秀、良好、及格、待定四個等級評定。低年級也可以在綜合測評學生素質發展的基礎上,採用無等級評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現評價結果,用鼓勵性的語言描述學生的學業成績。學生學期成績按平時學習成績和考試或考查成績綜合評定;學年成績以第二學期成績為主評定。學業成績被評為待定等級的學生,應在下一學期開學時補考相應科目,並按補考後的成績確定等級,作為測評成績。
第十三條 德育考查主要根據學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以及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情況等作出全面的鑒定;文化課考試側重學生掌握課程標准或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情況和自學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課外閱讀單獨設項考查,主要考查閱讀量;體育考查側重學生的身體素質、健康狀況、體育課和課外體育活動的質量;勞動課考查主要看學生的勞動態度、勞動紀律及掌握勞動知識和技能的情況;研究性學習和綜合實踐活動主要考查學生的創新精神、動手能力和實際處理問題的能力。有條件的學校每學年要進行一次學生體質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取消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和畢業考試由學校命題(農村地區小學畢業考試可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鄉鎮中心小學命題),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畢業考試、考查科目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英語課以平時學習成績為主,期末考核採用等級制。學校不得將學生的考試成績排名次或張榜公布。
少數學業成績優異的學生,經學生申請、任課教師提名、學校批准,可以免予參加一門或幾門課程的考試。
第十五條學生操行一般用評語的方式評定。評語以激勵性評價為主,用全面的、發展的觀點反映學生德智體等方面的情況,並對學生具有教育、指導意義。評語由班主任擬稿,徵求任課教師、少先隊幹部意見,學校領導審定。操行評定的結果應填入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通知學生及其家長。
第十六條學生的學業成績和操行要記入學生檔案。 第十七條學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轉學:家庭住址跨省、市、縣(區)、鄉(鎮)遷移;在市、縣的城區內或農村鄉(鎮)內家庭住址遷離原校服務區,且路途遠不能在原校學習;由公辦小學要求進入民辦小學或進行辦學體制改革的小學學習。
第十八條 學生轉學須由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出學校同意,家長持轉出學校函與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接受後,應立即將復函函寄(或家長轉交)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收到復函後方可開具轉學證(跨省轉學除外)。經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接收學生電子學籍檔案並為學生授予新的學籍號碼後,轉學學生憑原學校發給的轉學證、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家長單位證明和實際常住戶口簿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學手續。轉入學校收取學生檔案並按教育主管部門要求為其建立新學籍。
學生轉入或轉出均需統一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辦理,農村小學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或鄉鎮中心小學),城鎮小學報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為避免轉學和借讀等造成小學班額嚴重超員,對從農村小學到城鎮小學或從普通小學到當地辦學條件優良的小學的轉學和借讀,各地可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予以合理引導。認定學生轉出必須具備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申請、轉入學校復函和轉學證存根。認定學生轉入,必須有轉學證。
跨省轉學的要及時發送和收取紙質《學生學籍表》。轉入我省的,要建立學生學籍電子檔案信息。
第十九條學校對符合轉入條件的學生應及時安排插班學習。對因轉入學校學額已滿轉學確有困難的學生,城鎮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農村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或鄉鎮中心小學)統一安排。凡轉學學生不能轉入他校者,原校應允許該生回校學習。
第二十條公辦學校一般不收借讀生。如學校學額許可,學生在服務區內有居住條件和監護人,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准予借讀:
1、父母雙方長期在國外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
2、父母雙方從事野外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
3、父母雙方或一方不在學生戶口所在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的;
4、父母雙方均無法履行或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需由親屬撫養監護的。
5、流動兒童隨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在流入地居住並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同時取得就業證明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
借讀學生收費標准應按國家有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適齡兒童借讀,應向原戶籍所在地學校申請,報鄉鎮人民政府(城市市區報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同時憑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所在單位證明和原校開具的初等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在外地入學批准書、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一年級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讀學校服務區內有居住條件的證明等向新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市區向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借讀,由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的區教育行政部門)協調安排借讀學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持上述證明向住所附近小學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辦理借讀手續。學期中途一般不辦理借讀手續。借讀生的審批許可權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讀入學注冊後,所在學校應為其建立臨時學籍,發給《接受外地初等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入學注冊證明》,注冊證明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交(或由接受學校函寄)常住戶籍所在地的小學作為已入學憑證。未入學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學校報告當地政府,並協同依法對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進行動員或處罰。學校應建立服務區內流動人口的適齡子女登記制度。
第二十三條借讀學生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讀學校領取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證書。 第二十四條因病需治療、休養,經鄉級以上醫院證明、學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經學校同意並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將學生休學情況記入學生電子檔案方可辦理休學,由學校出具休學證。休學期限,一般不超過下一學年始業日期,屆時不能復學的,應再辦理審批手續。學生在一學期內,因病或特殊情況請假缺課時間超過三個月,跟班學習有困難,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休學,復學時學校可據其實際學歷程度並徵求本人及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意見後編入相應年級。
第二十五條 在休學期間,其學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轉入其他學校。休學期滿或休學期未滿請求復學者,持鄉級以上醫院康復證明,經學校審核批准後,可以復學。到期不辦理復學手續的,應動員其按時復學。畢業年級學生休學或復學均需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准。 第二十八條小學實行年限教育,學生每學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級。
第二十九條 小學取消留級制度。隨班就讀的輕度視力、聽力和智力等殘疾的學生應列為特殊教育學生,
第三十條少數智力超常、操行優良、身體健康、參加高一年級考核學業成績優秀的學生,經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申請,學校可准其提前升入相應年級學習,同時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二條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應給予獎勵。獎勵等級可分班級獎、學校獎和上級領導部門獎。學生受到校級以上獎勵,應記入學籍表。學校每學年評選一次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三好學生」。
第三十三條學生嚴重違反《小學生守則》或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以及社會治安條例,屢教不改者,應給予處分。處分學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准,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三種。學校不得開除或勸退學生。對學生處分要事實清楚,要告知、允許學生申辯。學生處分不得張榜公布、不得召開學生大會宣布;學生對處分不服可以申訴。
學生在受處分後滿一學期,確定已改正錯誤,進步顯著者,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准, 第三十四條普通小學教育學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普通小學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檢查、處理。學籍資料以學校為單位建檔、管理,鄉鎮中心小學負責全鄉鎮學籍管理。各小學應及時、認真地填寫學生學籍登記表、健康檢查表、體育合格情況登記卡等,並將其作為學生學籍檔案,由教導處永久保存;學生學籍電子檔案應及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於新學期開學後由學校收回,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三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能力的,由學校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注銷其學籍,學校在學生電子檔案中註明並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㈢ 河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二處關於高中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
省教育負責建立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電子管理系統。
省教育行政部門對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進行宏觀指導,負責建立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電子管理系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對全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實行宏觀管理,直接管理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匯集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及時、准確向省教育行政部門上報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
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管理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直接管理初中段學籍,負責頒發義務教育證書;建立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系統,及時、准確向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上報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
(3)河南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擴展閱讀:
學生學籍管理的要求規定:
1、學生因病需長期治療超過三個月不能堅持學習者,憑縣級(含縣級,下同)以上醫療單位證明,或其它特殊情況超過三個月不能堅持學習者,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予休學,並給學生開據休學證。
2、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需憑休學證明幫縣級以上醫療部門的康復證明或其它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復學。復學學生應隨下一屆學生學習。
3、實行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月報制度,鄉(鎮)中心校應把轄區內小學生的輟學情況、初中應把本校學生的輟學情況每月向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一次。
㈣ 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規范的附件:中小學校園管理等十項基本管理制度
中小學校園管理制度
一、校園規劃完善,布局合理,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相對獨立。校園力求做到凈化、綠化和美化。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建立衛生包乾和檢查評比制度,教學、辦公、生活場所衛生責任到班、到人,定期檢查評比。校園環境整潔,無亂堆、亂放、亂建現象。校內排水通暢,道路平整,路面硬化。車輛停放整齊,地面無雜物,牆面無污損,無衛生死角。
三、搞好校園綠化。種好管好樹木花草,無隨意攀摘、踐踏現象。校園綠化與建築布局相適應,綠化覆蓋率達三分之一以上。
四、重視校園文化建設。環境布置高雅大方,體現教育性;校門端莊,校牌得體,校訓上牆。按規定懸掛、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地圖、名人畫像、名言警句、師生書畫作品;校園內要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黑板報、宣傳櫥窗及時更新,內容健康;大力推廣普通話,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語規范。
五、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杜絕學校周圍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雜訊)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學校周邊無電子游戲機營業點、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200米內無網吧。
六、校內商店具有經營許可證,不強迫學生消費,不出售無保質期和過期的食品。 中小學校舍管理制度
一、學校嚴格按照設計功能,確定校舍(含校舍附屬設施,下同)的用途、荷載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校舍的使用功能。學校不得將校捨出借、出租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確保施工質量。竣工後的校舍須驗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學校校舍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拆建、改建,不得違章搭建建築(構築)物。確需改建的校舍,須報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由設計單位提出施工圖紙,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
四、重視校舍安全。對建設年代久遠、結構質量低、抵抗自然災害能力差,地處山坡邊、水岸邊,抗震設防地區的混合結構、石結構的校舍,要經常檢查結構安全。校舍的走道、樓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堵塞緊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門、上鎖。
五、建立校舍安全預警體系,制定防險救災應急預案,切實做好防洪、防風、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範工作。
六、建立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制度。學校要教育師生自覺提高安全意識,維護校舍。發生災害性天氣時,要加強值班巡查,發現校舍損壞和險情時,要做力所能及的維護、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檢查制度。對校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並由具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做出鑒定。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應及時發出危險校舍通知書。屬D級危房的要立即封閉停用,並限期拆除,及時改造。屬B、C級危房的,要及時加固、維修或改建。
八、經常檢查和維護學校的排水系統、供電線路及消防器材等設施。各類建築物的豎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應保持通暢,發現破損,要及時修補。對老化的供電線路,必須及時更換。要保證校園內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中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儀器室、准備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二、實驗室(儀器室、准備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葯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三、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四、每次實驗後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並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後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五、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六、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後,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七、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置警示標志,存放於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八、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並作好記載。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中小學圖書館、閱覽室管理制度
一、圖書館、閱覽室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師生到圖書館、閱覽室須保持安靜。
二、新采編的圖書、期刊要及時分類、編目、登記、上架。貴重圖書應設立專櫃,防止意外發生。
三、保證提供給師生借閱的圖書流通量不低於藏書的2/3。師生借閱圖書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閱後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
四、校外人員借閱藏書、期刊必須主管領導批准。師生、校外人員損壞或丟失圖書、期刊應照價賠償。
五、期刊閱覽室課余時間均對學生開放。閱覽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閱覽時不得在期刊上塗畫。
六、圖書、期刊每學期清理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確保賬、冊相符。 中小學計算機教室管理制度
一、計算機教室(多媒體、網路教室)是用於開展信息技術教學和為師生提供信息網路資源的專用教室,必須專人管理、科學管理、嚴格管理。
二、計算機教室(多媒體、網路教室)必須由精通計算機和網路技術、工作責任心強的專職人員負責計算機和網路設施設備的保養、維護和技術指導工作,確保設備的完好和可隨時使用。
三、計算機教室(多媒體、網路教室)內的設施設備均要建檔入冊,註明廠家品牌、型號、配置、購置日期等,及時記載維修、維護、損耗情況。每台計算機隨機備有使用記錄本。
四、計算機教室(多媒體、網路教室)必須裝有牢固可靠的防盜門窗,配備消防滅火器材,並張貼警示標志,嚴禁易燃、易爆、易腐蝕、易污染物品入室,嚴禁在室內抽煙,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五、建立計算機網路安全技術支撐平台,定期進行病毒查殺和網路安全漏洞檢測,嚴防病毒侵入和黑客攻擊,確保計算機網路系統正常工作。
六、學生要自覺服從指導老師和管理人員安排,入室應換穿專用拖鞋或使用薄膜鞋套,不吃零食,不亂拋垃圾。自覺遵守操作規程,不隨意更改計算機設置,不自帶軟盤、光碟在計算機上使用,不從網上下載軟體、程序。
七、遵守《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文明上網。自覺維護網路秩序,規范上網行為,不打游戲,不進聊天室,不瀏覽不良信息,不發布虛假信息,不隨意約會網友,不沉湎虛擬時空。
八、計算機使用結束後,要認真填寫使用記錄(包括班級、姓名、日期、上機時間、上機目的、計算機工作狀況等),清理桌上雜物,恢復設備擺放原貌。管理人員應及時驗看記錄,檢查設施有無缺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中小學體育器材場地管理制度
一、各類體育器材均應登記造冊,台賬清楚,新購器材及時登記,物品實際數量與記錄相符合。易損耗器材要定期補充,保證教學、活動正常進行。
二、可移動器材要有專室存放,專人保管。器材存放規范、有序,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潔。
三、各種器材使用時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傷害的器材不要讓學生搬運。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記,有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
四、室內體育場地有固定開放時間,按時開放使用。使用後要及時整理,保持清潔衛生。
五、室外場地、設施符合有關標准和安全要求。
六、場地、器材應定期檢查,按時保養,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中小學藝術專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藝術專用教室(含音樂教室、美術教室、器材室等)供學校藝術課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要制定有關使用、保管、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有專人管理,定時開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各室所有藝術教學器材要登記造冊,建立明細帳目,做到帳物相符。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
三、室內布置有一定的藝術氛圍,各類器材擺放整齊有序,方便教學。各室要定時打掃,保持地面、牆壁、桌凳、器材清潔,環境整潔美觀。
四、教學時要愛護器材,細心使用。平時對各種器材要經常檢查、養護,出現故障要及時維修。
五、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各種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員安全,有防火、防盜、防霉等措施。
六、認真做好教室、器材的教學及使用記錄。 中小學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餐廳)是滿足師生生活需要、事關師生飲食衛生和身體健康的重要場所,必須依照國家《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嚴格規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食品清潔衛生,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無健康許可證者不準上崗。從業人員出現各種傳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時,必須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要經常洗澡、理發、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潔。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對獨立的更衣室、操作間、售菜間、儲藏室、清洗池和餐廳,並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凈消毒,保持清潔。廚房設置和設施做到「三分開、一方便」,即生熟分開、副食品與調味品分開儲藏、烹飪間與燒火間分開,炊事員流水操作比較方便。
五、食堂操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有符合衛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六、食堂儲藏間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並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七、餐廳內要做到紗門、紗窗齊備,餐桌、餐凳擺放整齊,每天定時清洗打掃,確保通風透光,空氣新鮮無異味。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八、食堂要嚴把食品采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並索要證明,主副食品要有質量安全標志,嚴禁采購過期、變質食品。
九、食堂必須採用新鮮潔凈的原料製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嚴禁向學生出售污染、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可能影響師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時留樣,以便查驗。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譜、菜譜,力求做到營養搭配合理,飯菜品種齊全,確保飯菜質優價宜,味道鮮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嚴格財務管理,采購食品要驗收登記,師生購買飯菜票要出具票據,要每天公布菜單和價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賬目,自覺接受師生監督。
十二、學生用餐要自覺遵守紀律,購買飯菜有序排隊。愛惜糧食,愛護環境衛生。
十三、學校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措施。 中小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是學校安全保衛和衛生工作的重點,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由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專門負責。寄宿制學校則應設立寄宿生管理辦公室。
二、宿舍樓應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盜和消防設施,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燃點明火、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自帶電器。男女宿舍區要明顯分隔。建立宿舍夜間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應有良好的通風和採光條件,保持室內空氣清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牆壁和舍門無腳印、污跡,並定期進行消毒,做好滅蚊、滅蠅、滅鼠工作。
四、寄宿學生要自覺遵守紀律,早晨按時起身、出操,晚上按時就寢、熄燈,有事外出必須請假,嚴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錢包皮夾和手機等貴重物品,全體室友離開宿舍時隨時關鎖門窗。未經批准不得留宿親友同學,嚴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來人員。
六、維護宿舍環境衛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擺放整齊,不在牆上亂塗、亂貼,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亂倒剩飯菜,嚴禁從樓上往下潑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靜,不大聲喧嘩、起鬨,影響他人休息,不講粗話、臟話,不看黃色書籍,不抽煙喝酒。
八、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澡、洗頭、洗腳,勤洗勤換衣服、鞋襪,勤曬被褥。
九、愛護宿舍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私自搬動、拆卸宿舍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不開無人燈。
十、注意適當營造宿舍文化氛圍,牆面布置積極、健康,催人奮進。定期進行文明宿舍評比。 中小學公共廁所管理制度
一、學校公共廁所(盥洗室)必須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設施維護工作。
二、公共廁所(盥洗室)應每天打掃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內無垃圾雜物。逢衛生大掃除,安排班級學生打掃,重點清除牆面、門窗灰塵、污垢。
三、公共廁所(盥洗室)應確保正常供水,在頻繁使用時段,水沖式廁所要保持間歇沖水,防止糞便堆積、外溢。
四、每周兩次以上對公共廁所(盥洗室)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積極採取滅殺措施。
五、經常檢查公共廁所(盥洗室)供水和水沖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
六、師生要文明如廁,愛護公共廁所(盥洗室)設施,講究清潔衛生,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後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塗牆壁。
㈤ 河南省關於小學生在校時間規定的文件
河南省關於小學生在校時間規定的文件是《河南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試行)》。
該規范第三條第十一項規定,控制學生在校時間。走讀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小學、初中、高中分別不超過6小時、7小時、8小時。走讀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習。寄宿生晚自習每天不超過2課時,結束時間小學不晚於20:30,初中不晚於21:30,高中不晚於22:00。寄宿生早上起床時間小學、初中不早於7:00,高中不早於6:30。
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學校可根據季節變化對寄宿生晚自習結束時間和早上起床時間做出適當調整,但要保證小學、初中、高中學生睡眠時間不少於10小時、9小時、8小時。
(5)河南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擴展閱讀:
《河南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試行)》第三條第十二項規定,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不得利用節假日、雙休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不得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種收費輔導班。
學校因大型公共活動耽誤課時完不成教學計劃,確需補課的,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安排同等時間進行補課。學生家庭書面作業實行總量控制。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中高年級、初中和高中學生書面家庭作業總量分別控制在1小時、1.5小時、2小時以內。
㈥ 中小學辦學行為規范的具體內容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2、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
3、熱愛科學,努力學習,勤思好問,樂於探究,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有益的活動。
4、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鍛煉身體,講究衛生。
5、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生活習慣文明健康。
6、積極參加勞動,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師長,禮貌待人。
8、熱愛集體,團結同學,互相幫助,關心他人。
9、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
10、熱愛大自然,保護生活環境。
(6)河南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擴展閱讀: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集中體現了對中小學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為的基本要求,對學生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身心健康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發布,是教育系統加強青少年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可以促使他(她)們從小就樹立正確的國家觀,集體觀,道德觀,法制觀,人生觀,價值觀等理念,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促進身心健康發展。
㈦ 教育法中規定的小學師生比是多少
根據規定:來
小學的師生比為源:1:23,工作人員的比例不應超過教師總數的5%。一般師生比按是1:25計算,或者按班級教師與班級比是1.4:1計算;教師與校級領導的比例又是沒有硬性規定,范圍比較大的學校一般按一正三副配備。
(7)河南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擴展閱讀:
師生比(teacher-student ratio),學校教師人數與培養學生人數的比例關系。國家按照規定的師生比, 下達學校教師編制。測算學校師資需求量的數量指標,也是反映學校人力資源利用效率的指標。不同國家和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由於經濟、教育發展狀況和體制不同,對師生比的要求也不同;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教學內容及教學手段不同,師生比亦不同。一般情況下,同一時間里辦學條件基本相同的同級同類學校中,平均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多,則教師工作量大, 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高;反之,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少,說明教師的工作量小,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低。
參考資料:師生比_網路
㈧ 學習《河南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心得體會
從三方復面論述:1目的:制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2、內容辦學方向
▪ 校務管理 ▪ 教育教學管理 ▪ 教職工管理 ▪ 學生管理 ▪ 校園管理 ▪ 財務後勤管理 ▪ 安全管理 ▪ 附則 這些重點講有什麼意義
3、應該如何做,執行,查找不足,改進、整改和達成目標
㈨ 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細則的課堂要求
上課是完成教學目標,保證教學質量的核心環節。
教師上課的基本要求:
1、嚴格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隨意調課,更不準隨便缺課。上課不得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離開教室,不得拖堂。
2、教師在預備鈴響時應站在教室門口,目視學生做好上課准備,同時清點學生人數,弄清學生缺席情況,對非正常缺席學生應及時報告學校教導處。上課開始和結束,師生應相互問候致禮。
3、教學過程中,教學內容應緊扣教學目標,教學活動要面向全體學生,對不同學習基礎的學生,在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上應盡可能體現不同的層次要求,採用不同的教學方法,以適應他們的學習需求。
4、堅持探究式、合作式和討論式教學,加強對學生學習方法的指導,特別要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提高教學實效。對學生的學習活動要及時反饋、及時補償,盡力使絕大多數學生通過教學活動都能實現不同層次的教學目標並獲得成功感,盡可能減少學生在知識和技能上的缺漏。
5、課堂練習設計要典型精當,有利增強學生對主幹知識的運用掌握,既要防止題海戰術,盲目地多練,又要防止老師包辦,缺少學生的自主練習與實際體驗,真正做到精講精練。
6、教師上課要講普通話,語言要精煉、准確、生動、富有啟發性和吸引力,聲音要響亮;板書要清楚,布局結構合理,能體現出講課重點,字跡工整,大小適當,用字規范,不寫錯別字;教師要舉止文明,教態親切、自然、大方,衣著得體,不準穿透明裝、吊帶裙、露臍裝、短褲、背心、拖鞋進入教室,不化濃妝,不準在教室內抽煙。體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上課。嚴禁酒後上課,上課時必須關閉手機。
7、教師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羞辱學生。上課時教師不得把學生趕出教室。同時應嚴格要求學生遵守課堂規則,課堂內發生的問題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由任課教師負責在課後處理。
8、重視教學衛生,注意糾正學生坐、寫姿勢,隨堂教師要負責督促學生認真做好眼保健操。
9、活動課要納入課堂教學,其課程和教學內容的選擇要符合當地實際,並相對穩定,形成特色;活動形式要靈活多樣,符合以學生為主,教、學、做相結合的原則。
10、檢查教師上課情況是學校教學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學校每學期都必須有詳細聽課計劃與課堂教學檢查評估方案,以切實提高課堂教學的有效性。相關檢查形式有:學校領導隨堂聽課檢查;教導處定期普查或不定期抽查;各班《班級日誌》詳細登記,教導處每周查閱核實《班級日誌》;教研組有目的地集中聽課,學校組織學生座談會和問卷調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