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小學生意外傷害
從近日在威海召開的全國部分省區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現場會上了解到,當前造成學生意外傷害的有三個「元兇」:溺水、交通和自然災害。
我國目前還沒有系統的關於兒童意外傷害的全國監測網。但是根據婦幼衛生項目的局部抽樣調查,意外傷害死亡已佔0~14歲兒童死亡的第一位,意外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26.1%。來自全國死亡監測網的報告顯示,無論城市或農村,意外死亡均為1~4歲兒童的第一位死因,死亡率高達685~941/10萬,邊遠地區5歲以下兒童意外死亡率甚至達到1056/10萬。意外死亡與損傷的比例為1:6~11,顯示出我國兒童意外傷害來勢兇猛。北京兒童醫院小兒外科副主任醫師陳亞軍博士說:「近5年來,北京兒童醫院收治意外傷害患兒占同期住院總病例的1.66%,占同期外科住院病例的5.14%。」 那麼意外傷害的主要危險因素是什麼?兒科專家們列舉了若干條:
車禍:已經成為意外傷害死亡中的首位原因,事故發生率上升極快。車禍後果輕重不一,多見頭部受傷、骨折、內臟出血、休克、死亡。在步行交通事故中,危險人群為5~9歲兒童;在駕車事故中,危險人群是10~14歲兒童和15~24歲青少年。隨著青少年駕駛摩托車增多,車禍會急劇上升。
溺水:四季都可能發生,以夏秋季、農忙時為多。在水缸、浴池溺死的多為0~4歲兒童,在水渠、池塘、水庫中溺水的多為5~9歲兒童,在游泳中溺水的多為10~14歲兒童。預防的辦法是對小兒加強看護,對大一些的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專家說,農忙時組織托兒班集中照看孩子是行之有效的辦法。
燒、燙傷:可因失火、爐火、火柴、電器、電熨斗、電爐、熱水、熱油、蒸汽、爆竹、強鹼、強酸等速成。一些農村現在還有灶連炕,灶上放著火鍋燒水做飯,炕上還放著熱水瓶等,加上小兒好動,稍有不慎便會釀成意外。專家說,「千重要,萬重要,看護好幼小的孩子最重要」。井告誡家長「要管理好易燃物,把有害的東西放在孩子不能摸到的地方」。
中毒:誤服葯物發生中毒多見於0~4歲兒童。毒物有氟乙醯胺類滅鼠葯、有機磷農葯、魚膽等,此外還有煤油、汽油、油漆等。專家說,兒童服入有毒的東西多是大人管理不善所致。因此,家長一定要管好家中的有毒物質。值得一提的是,有一部分小兒中毒是由於不正當要求木被滿足,或心理壓力過重而有意服毒,這是兒童中毒的重要危險因素之一。
跌落:隨著高層樓房逐年增多,陽台、門窗、樓梯缺乏保護裝置,兒童墜落事故的發生有增多趨勢。小兒好奇心強,喜歡爬高。或有的家長外出將小兒反鎖房中,孩子由於恐懼由陽台或窗口翻出造成墜落。
窒息:吸入異物是主要原因,高危人群為0~4歲兒童。異物的種類繁多,以植物性異物佔多數,比如花生米,瓜子、果凍等。另外,還有其他的物品,如塑料插板、玩具零件、紐扣、筆帽甚至鐵釘、圖釘;此外,也有因被子蓋住嬰兒面部造成窒息死亡的;農村婦女在農忙時固極度疲勞餵奶時乳房堵住幼兒口鼻造成窒息死亡。近年來,小兒氣管異物發生率呈上升趨勢,其原因與小兒餐外食物增多有關。我國還沒有專門的統計數字,但有青少年因升學考試落榜或失戀而跳樓的報道。
❷ 小學生在學校意外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回造成答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學校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學校承擔一定的責任。
該案如果涉及到賠償責任,則由雙方孩子的父母承擔責任。學校在此次事故中無責任。
❸ 學生意外安全事故800字作文
說到校園安全,不僅直接關系著同學們的生命,也關系著學校和諧發展的穩定大局。做好安全校園工作,不僅要靠學校領導班子在大會小會上的千叮嚀萬囑咐和頻繁進行的大檢查,還要深入學生內部,時時考察。要讓同學們從思想上樹立起一種「安全生活,規范行為」的意識,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來確保自身安全不受到任何的損害,最終形成一種「上下同心,安全和諧」的校園安全文化氛圍。目前,許多學校在領導班子的有力領導和監督下,學校各項工作相繼和諧發展,安全事故也基本控制在「零」的記錄。但這並不意味我們不存在安全的問題,不存在安全的隱患,一些細節問題還是層出不窮。但凡時時留意自己周圍的同學,都應該知道學校每次在安全宣傳時所展示的宣傳圖片,總是讓人震撼、驚心動魄。這些圖片當中有一些直接取材於我們自己。我們經常在各種報刊上可以看到比如這樣那樣的消息:某學校前天因未切斷電源導致公寓樓起火造成火災,今天某同學過馬路出了交通事故了,某同學在洗澡時不慎溺死等等……其實這些不該發生的安全事故,大多起初都是學生粗心大意所致。就像宣傳節的圖片展,每次雖然展示的都是一些小問題,但並不能意味著這都是些小問題,往往一些大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一些小的問題長期得不到治理而累積成災的。正所謂:千里之堤,毀於蟻穴。一次沒有家長(監護人)陪護的戲水,一次不留意的過馬路,一灘沒有處理的積水,一次疏忽的閉門而出,都有可能是致人於不安全的境遇之中。這就要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絲毫不能鬆懈安全工作,更要保持警惕,樹立信心,進一步完善和創新安全文化理念,做好安全宣傳和教育,打造一種良好的生活安全文化。一是要粗中求細,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作為學校領導就一定要克服怕麻煩的思想,一定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細處,粗中求細,要求所有的程序一定要符合規范,決不允許對工作程序進行疏忽大意,不規范的危險行為。同時要有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在方法上不斷適應校園的健康和諧發展,在制定和落實安全規章制度時,要明確責任,把安全工作與在校其他日常生活管理工作相結合,建立起安全長效而有約束力機制,對所有的同學公平管理,消除在校生活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二是要加強教育,提高大學生的安全素質。看眾多的實例,許多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都與學生嬌慣不懂得如何避免不安全的行為有關,粗心大意有關。如果學生的安全意識不強,就很容易發生事故。所以我們應該嚴格校規條例的實施力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考核,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降低人為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三是要上下團結,營造良好安全的校園文化氛圍。作為安全責任的校園安保工作的員工,更應該要上下團結,消除一切僥幸的心理,時刻牢記那些不合法律法規的行為所帶來「家長傷心,學生受苦,學校憂心」的慘痛教訓,並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為己任,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來促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真正落到實處。在安全和發展的選擇上,一定要以安全做為前提。只有把安全抓好了,我們才會有的學習機會,的生活空間。如果安全的工作抓不好,別說是安心學習,就是日常生活都會有問題。
❹ 小學生在校發生意外的真實事件
9月26日下午2點多鍾,雲南昆明北京路明通小學發生踩踏事故,目前傷亡人數為31人,其中6人死亡……2014年9月27日《人民網》
校園踩踏事故,昆明不是第一起,2013年02月27日湖北襄陽老河口市薛集鎮秦集小學發生踩踏事故;2013年03月28日西安發生小學生踩踏事件致16人受傷;2013年04月17日深圳發生小學生踩踏事故 8名兒童受傷4人傷勢嚴重;2012年11月28日長沙育英二小發生踩踏事故 33人受傷3人留院;2010年11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市第五小學課間操期間學生下樓時,由於前面一名學生摔倒,造成踩踏事故,致使41名學生受傷,其中重傷7人,輕傷34人;2009年12月07日湖南湘潭一中學發生踩踏事故 8死26傷……校園踩踏事故一二再再二三地發生,而且相當一部分事故是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反思。
讓我們帶著悲重的心情再回顧一下這次昆明小學生的踩踏事故:事發時剛上完午休,時間也就是14點左右,起因是有幾名學生在海綿墊子上玩,聽到上課聲後,「很多人都往下面跑,但是午休樓的出口有點窄,不好出去。」在自己身前也陸續有學生倒下,後面不清楚情況的學生又跑下樓,人群擁堵至五六樓都無法動彈。哭聲和喊聲在午休樓的樓道里此起彼伏。王嘉說,在自己身前也陸續有學生倒下,後面不清楚情況的學生又跑下樓,人群擁堵至五六樓都無法動彈。哭聲和喊聲在午休樓的樓道里此起彼伏。摔倒被幾名同學壓住後,王嘉也擠在人堆里,她使勁掙扎後才從人堆里鑽出來。她看到有學生被壓得透不過氣,顯得很痛苦,』現場很混亂,有的學生鞋子也被擠掉了,有的學生腰和腿受傷了。』聽到學生大聲哭喊,很快幾名老師也跑了過來,開始疏導學生並報警,民警和120急救人員隨後趕到。』樓上有老師也在喊讓學生往後面退不要擠,但是有些學生很驚慌沒有聽到。』王嘉說,從午休樓房間走出來的老師現場疏導持續了將近一小時……」
細細梳理,事故前並並無危險成分的存在,真正的起因就是上課鈴響了,同學們急著上課,所以使樓道口變得「狹窄」起來,前面同學摔倒,後面同學相擁,於是一場悲劇便發生了……
而實際上,這場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試想,如果我們的同學講文明、懂禮貌,講秩序,守規矩,相互謙讓、相互照顧,順序下樓,事故就不可能出現;如果我們的學生有防範意識,懂得出現意外如何應急,前面學生摔倒,後面學生就應該及時的停止、救助,那麼,事故也就可能避免;事故發生的時間是下午14點左右,此時,正是光天化日,光線充足,前面出現意外,後面應該完全看得見,而且前面出現事故,肯定也會有同學呼喊,後面的同學也應該完全能夠聽得見,可是為什麼後面的同學還是擁擠地那麼歡?這不僅僅是物理學上的慣性問題,也不能簡單地歸結為學生調皮、「惡作劇」,而是說明,我們的學生不講秩序,不守規矩,缺乏安全意識,缺乏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甚至暴露了我們某些同學低下的道德素質……
此類事故出現後,無論是相關部門還是學校,第一反應就是強強校園的各項安全措施,對相關重點部位進行加固,對樓梯出口進行加寬,增加值班教師的人數,強化值班教師的責任等,對於校完安全來說,所有這些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筆者以為,這些措施只是安全的外在形式,是標不是本,要想真正保障學生的安全,要標本兼治。那麼校園安全的本在哪裡?那就是學生的自我安全意識、自我防護能力,甚至還包括了我們孩子的文明意識和道德素質。把安全寫進每個學生心裡,才是安全工作的根本。
記得看過這樣一幅漫畫:動物園里的猴子從圍欄里子逃了出去,管理員於是將圍欄加高,但猴子還是能夠逃走;管理員再將圍欄加高,可還是未能阻止猴子的出逃;在管理員第三次加高圍欄的時候,小猴子不無擔心地對老猴子說:「人們又在加高圍欄了!」老猴子笑笑說:「不用擔心,圍欄再高也沒用,你沒看見,他們忘了給圍欄的大門上鎖!」
❺ 中小學生意外事故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學校管理佔18%、跌傷事故,在預防和自我保護意識上是相對薄弱的,社會交通、游泳溺水等版多種類型:我國中權小發生的安全事故 2006年的主要原因特點是學生安全意識淡薄是多數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主要比例分布是。以下是一組數據、治安原因佔27%,中學生由於年齡和意識等方面的原因,因此作為班主任首先應該指導和教育學生提高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中學生常見的意外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 學生安全意識差佔45%;自然災害等佔10%
❻ 星期六和星期天小學生因上學在校外出了意外事故,學校有責任嗎
並沒有,只有家長有責任……
❼ 中學生常見的意外事故有哪些
中學生常見的意外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跌傷事故、游泳溺水等多種類型,中學生由於年齡專和意識等方面的原因屬,在預防和自我保護意識上是相對薄弱的。以下是一組數據:我國中小發生的安全事故 2006年的主要原因特點是學生安全意識淡薄是多數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主要比例分布是: 學生安全意識差佔45%,學校管理佔18%,社會交通、治安原因佔27%;自然災害等佔10%,因此作為班主任首先應該指導和教育學生提高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
❽ 星期六星期天小學生上課放學後在回家途中出了意外事故學校有責任嗎,有什麼法律規定嗎謝謝
沒有責任
❾ 小學生星期六補課放學路上出了意外事故學校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嗎
學校當抄然應該承擔一定責任。
教育部頒布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但學校在周六組織補課,是違反國家教育部關於中小學生減負的規定,學校的行為明顯不當,而導致了孩子在周六補課途中出事,所以學校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具體請家長在專業律師指導下認定相關責任,違護孩子的合法權益。
❿ 小學生意外受傷事件
小學生意外受傷事件在我國有很多,一一列舉不過來,主要發生在假期。但是主要是如下幾種:
第一:跌落。
暑期跌落意外是高發期。最近頻頻發生幼童跌落意外,都因大意的父母所為。我們建議:1.加強防護措施,安裝護欄的話,最好間隔在5厘米以下;2.不要在窗戶下放置任何能攀爬的物件;3.不要養成開窗拉窗簾的習慣;4.告訴孩子任何時候不要靠近窗戶;5.不要反鎖房門,有事情可以託付給鄰居照顧。
第二:溺水。
暑期是溺水意外高發期,尤其是留守兒童人群,每年這個時候,他們結伴去池塘、小河邊玩水野泳,這些地方沒有任何安全警示,河道隱患多,很容易發生意外。此外,近些年群體性傷害頻發,一個孩子落水,其他孩子為救人也相繼落水溺亡。
第三:虐待。
大人失手,讓孩子發生意外不是鮮有的案例。作為家長,為人父母前,先要學習起碼的安全常識,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孩子,尤其是很小的嬰兒,即使是大人不經意的翻身,也有可能導致意外的發生。拿孩子拋著玩,相信這樣的例子不多見,孩子大腦四肢骨骼結構都在發育中,經受如此「折磨」,即使不被摔在地上,也是危險重重。嚴格意義上講,這應該屬於虐童罪的范疇。
另外,發生較少的還有撞車,狗咬,被遺棄等等的意外傷害。在此不一一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