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門診部、診所、醫務室、中醫館、中醫坐堂醫診所如何申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門診部、診所、醫務室、中醫館、中醫坐堂醫診所)
診所所需材料:
明確診所的功能定位:診所是為患者提供門診診斷和治療的醫療機構,不設床位(產床),只提供易於診斷的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療服務。
1、場所的租賃憑證、租賃合同(實際辦公面積60平方以上,在一樓辦公場所,最好臨街)。場所業主同意作為醫療用房的書面意見,房產證復印件、《房屋竣工驗收備案報告》或近3年的《房屋建築安全檢測報告》;
2、二次消防:消防部門出具的有關醫療機構用房的消防意見 ,《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或消防備案回執等;
3、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平面圖(包括科室分布圖);
4、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含醫師、葯濟師、護士證;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深圳市葯品行業從業人員崗位證》或在廣東省執業葯師注冊中心備案憑證等);
5、二次消防:消防部門出具的有關醫療機構用房的消防意見 ,《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或消防備案回執等;
6、醫療廢物的處理情況(代處理合同);門診部開業後,還需提交環保部門出具的《醫療廢物處理協議》;
7、消毒物品的處理情況:如門診部設置清毒供應室的,需提交專家的驗收情況;如委託其他消毒供應機構的,需提交委託消毒協議書;
8、設置X光室的門診部,需提交X光室的檢測驗收情況。門診部開業後,還需提交《放射診療許可證》。
註: 以上所有證件請提供正本的復印件2份並加蓋公章,驗原件。
辦理流程
一、辦理地點:在各區行政服務大廳衛生計生局窗口辦理
二、辦理流程:
1、籌建完成的門診部、診所或醫務室向區衛生人口計生局提交申請材料;
2、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審核材料並組織專家實地驗收;
3、對驗收合格的門診部、診所或醫務室,由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三、辦理時限: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其中15個工作日左右核查場及面談。
四、特殊情況:
1、港澳服務提供者舉辦門診部的,須提交廣東省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
2、僅申請中醫坐堂醫診所、及要求經營范圍為零售中葯飲片和中成葯需提交葯品零售葯店的《葯品經營許可證》。
3、僅申請盲人醫療按摩所需提交《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資格證》。
五、辦理時權責的劃分:
1、市局(市衛生計生委):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專科疾病防治院;婦幼保健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急救中心;療養院、護理院;臨床檢驗中心、醫學檢驗實驗室、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診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寧療護中心;港澳服務提供者舉辦的門診部。
2、區局(區(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綜合門診部、專科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社區健康服務中心(站);中醫館;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中小學衛生保健所、中醫診所、中西醫結合診所、民族醫診所、中醫坐堂醫診所、盲人醫療按摩所。
Ⅱ 農村中小學需要醫務室嗎
我覺得很必要有醫務室,因為學生總有一些不舒服的時候,在學校里有醫務室比較方便;或者上體育課,總是有些孩子不小心摔倒,便於處理;有些孩子有癲癇一類的病,當發病時,便於及時救治,讓孩子健康成長!
Ⅲ 學校申請醫務室條件有從醫年限要求嗎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1990年月25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10號、衛生部 令第1號發布)第二十條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設校醫院或者衛生科。校醫院應當設保健科(室),負責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學、
農村中心小學和普通中學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 術人員。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農業中學、職業中學,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 學生人數不足六百人的學校,可以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教師,開展學校衛生工作。 《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准》(教體藝[2008]5號,教育部、衛生部、財政部2008年6 月9日發布)規定中小學校衛生(保健)室建設基本標准: (一)衛生(保健)室設置 1.衛生室是指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學校衛生機構,承擔學校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常 見病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學校衛生日常檢查並為師生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學校衛生機構,在衛生專業人員指導下開展學校 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學校衛生日常檢查。 3.寄宿制學校必須設立衛生室,非寄宿制學校可視學校規模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 (二)衛生(保健)室人員配備要求 1.寄宿制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持 有衛生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2.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保健教師由現任具有教 師資格的教師擔任。 3.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保健教師應接受學校衛生專業知識和急救技能培訓,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 書。 (三)衛生保健室設施與設備 1.衛生室。 (1)衛生室建築面積應大於40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衛生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 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診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盤、鑷子、止血帶、葯品櫃、污物桶、紫外線燈、高壓滅菌鍋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築面積應大於15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保健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 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觀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止血帶、污物桶等。 《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試行)(衛醫發(1994)第30號)規定中小學衛生保健所基本標准: 一、至少設有診室(體檢室)、化驗室、X光室、消毒供應室。 二、人員:中小學衛生保健所人員編制不少於學生數的萬分之三,其中衛生專業人員不少於80%, 並應有內、外、兒、五官、統計學等專業的人員。中級職稱以上衛生技術專業人員不少於編制人員的20%。 三、房屋:(一)房屋建築面積不少於每專業人員15平方米;(二)每室必須獨立。 四、設備: (一)基本設備:體重稱、身高坐高計、握力計、肺活量計、血壓計、聽診器、胸圍尺、串鏡、五 官科檢查器械、診察床、口腔科器械、檢眼鏡片箱、對數燈光視力表箱、化學消毒劑、顯微鏡、X光機、高速渦輪牙鑽、721分光光度計、分析天平、恆溫箱、離心機、電冰箱、高壓滅菌設備、紫外線燈。 (二)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Ⅳ 一般中小學校的醫務室都需要什麼醫療設備
到地級市以上的教育和醫療去找,都有紅頭文件,都有具體要求的.
Ⅳ 國家規定學校醫務室要配備的設備,和重要要求
衛生室
(1)衛生室建築面積應大於40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衛生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診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盤、鑷子、止血帶、葯品櫃、污物桶、紫外線燈、高壓滅菌鍋等。
(一)基本要求
每年對在校學生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選擇符合相關要求的保健和醫療機構承擔學生體檢工作。
(二)健康體檢項目
1.問診:既往病史,近期發熱、咳嗽史或其他明顯不適症狀。
2.內科檢查項目:心、肺、肝、脾、血壓。
3.眼科檢查項目:裸眼遠視力、沙眼、急性傳染性結膜炎。
4.口腔檢查:牙齒、牙周。
5.外科檢查項目:頭、頸、脊柱、四肢、皮膚、淋巴結。
6.形態指標:身高、體重。
7.肝功能:谷丙轉氨酶、膽紅素。
8.結核菌素試驗。
(5)中小學醫務室擴展閱讀
醫務室管理制度
為給全校師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就醫環境,確保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特製定本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醫葯管理規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意識,做到文明禮貌,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鑽研業務技術,醫術精湛,愛崗敬業,思想品德好。
3、要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認真做好學校師生員工常見病的治療和保健工作。
4、要建立門診制度,病歷、處方的書寫要規范,做好保存留底,遇急重病人應進行緊急處理,因技術和醫療設備有限而無法得到良好救治,應及時轉院或送往市區醫院。
5、葯品、醫療器械的采購要在政府部門認可的醫葯單位采購,並做好葯品、醫療器械的進貨台帳。
6、葯品要專人負責管理,分類擺放整齊並做好品名標識。一經發現霉變和過期失效的葯品要及時停止銷售並下架處理。
7、嚴格執行葯品、醫療器械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醫療器械並按規定消毒處理。使用的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不得隨意丟棄,要集中銷毀。
8、加強對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等防治和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工作。
9、做好學校各類大型考試和活動的醫療服務工作。
10、保持醫務室內的清潔衛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南昌理工學院-醫務室管理制度
Ⅵ 想在學校醫務室工作,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要要醫學專業畢業,有行醫執照
Ⅶ 中小學醫務室在學校中的地理位置應在哪兒
應選擇 距離操場,教復學樓,實驗室等易製造成學生傷害的地點都比較近的位置,同時還應具備良好的交通條件,如寬闊的道路,方便120急救車的進出,以便及時將傷勢較重的學生送醫。
各地地方可能有不同的法規,成條文的法律,還沒有規定
Ⅷ 初中必須配備醫務室嗎
是的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1990年4月25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內10號、衛容生部 令第1號發布)第二十條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設校醫院或者衛生科。校醫院應當設保健科(室),負責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學、農村中心小學和普通中學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 術人員。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農業中學、職業中學,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 學生人數不足六百人的學校,可以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教師,開展學校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