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師德建設規范普通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若干意見,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師德建設規范普通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若干意見,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一、要自覺踐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學為人師,行為世范。二、要依據國家課程方案、學科課程標准以及我省關於教育教學的政策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三、要精心制定學期(學段)教育教學計劃。四、要精心開發課程資源。五、要精心備課。六、要精心上課。七、要精心進行作業教學。八、要精心組織考試與評價。九、要精心指導學生課外學習與生活。十、要精心進行教育教學反思。
㈡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辦學條件標准化建設管理系統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辦學條件標准化建設網址221.214.92.86
㈢ 山東省初級中學實驗室建築標準是什麼
面積以滿足使用為宜,按每人1.8平方米確定。實驗室凈高要求3.4米。以上詳見《中小學建築設計規范》GBJ99-86
㈣ 山東省教育廳中小學課時標准
http://www.sde.gov.cn/sde_wjgg/defaul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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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請問山東省現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
為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山東日前對中小學教職工實行城內鄉統一的編容制標准,其中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2.5,初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3.5,小學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9。新標准將從人員編制上有效填平城鄉之間的落差。
據了解,山東現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是2002年根據全國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制定的,小學教職工核編比例與全國標准相同,高中、初中教職工核編比例低於全國標准。此次調整編制標准,主要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二是改善和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新標准規定,中小學校的管理工作一般由教師兼職,後勤服務工作逐步實行社會化。
按照部署,山東將按照調整後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和程序,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核編,於201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㈥ 誰有最新版山東省義務教育小學課程設置方案
《新課程標准》規定小學階段要開設的課程有: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美術專、體育、音樂屬、安全、品德與社會、研究性學習、心理健康 、手工、信息教育、 綜合實踐
初中課程
初一的課程有: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生物、思想品德、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
初二的課程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地理、生物、思想品德、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
初三的課程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思想品德、體育、信息技術。
地理、生物是上完初一初二通過會考就結課的,是中考不考的課程。
㈦ 最新中學校舍建築標準是什麼
中學校舍建築標准: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建築標准,必須貫徹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的原則,應根據各地經濟條件、學校使用功能和城市建設規劃要求確定,並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建築材料。校舍應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建造符合辦學要求和適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點的校舍。
建築層數:
中小學校的教學、辦公用房宜設計成多層建築。小學的普通教室宜在四層以下,不宜超過四層;中學的普通教室宜在五層以下,不宜超過五層。其他教學、辦公用房可根據使用要求設計。
層高:系指上下兩層樓面之間的距離。坡屋頂,系指樓面或地面至屋架下弦的距離。
一、普通教室的層高,小學不宜低於3600mm;中學不宜低於3800mm。
二、專用教室、公共教學用房,進深若大於7200mm,層高不宜低於3900mm。
三、行政辦公用房的層高不宜低於3000mm。
四、多功能教室、合班教室、體育活動室等公共教學用房的層高可根據使用要求確定。梯教室最後一排的地面到棚頂的凈高不應小於2200mm。
耐火等級:
樓到不低於二級,平房不低於三級。
建築結構:
應根據校舍的使用功能、平面和空間可以改變的要求,以及保障安全和抗禦較大自然災害的要求,採用混合結構或鋼筋混凝土承重結構。其中,教學用房宜採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校捨不得採用空斗磚牆、空心磚牆和生土牆體作為承重結構。易發生地震、台風等自然災害的地區,應按當地的地震裂度、抗風或抗洪要求進行設防。建築材料和建築構件的品種、規格、型號、標號、質量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屋面:
應根據各地雨雪量等氣象條件和建材供應情況,採用鋼筋混凝土平屋面或坡屋面。上述屋面均應有可靠的防水、隔熱、保溫措施。上人屋面,應設置安全防護欄,其凈高不應低於1100mm。
樓地面:
普通教室和各種專用教室、門廳、走道、樓梯,均宜採用防塵易清潔、耐磨的樓地面。化學實驗室宜採用耐酸鹼腐蝕的樓地面。音樂教室、多功能教室、體育活動室等宜採用軟性(如木地板等)樓地面。語言教室、計算機教室等需要埋設管線的部位,樓地面的做法要有利於管線維修。計算機教室地面還宜採用能導出靜電的材料。廁所等用房宜做防滑易清潔的樓地面,應有可靠的防水和排水設施。
㈧ 中小學課程設置標准
中小學課程設置標准,以下課時為每科周課時量:
小學一、二年級:
品德與生活(2節) 語文(8節) 數學(4節) 體育(4節)藝術【包括音樂、美術】(4節)綜合實踐活動【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3節)地方與學校開發或選用的課程(3節)
(8)山東省中小學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教師開發課程的模式是實踐—評估—開發,教師在實踐中,對自己所面對的情景進行分析,對學生的需要做出評估,確定目標,選擇與組織內容,決定實施與評價的方式。目前,校本課程開發的主體是教師小組,而不是單個教師。
校本課程開發是學校課程管理的組成部分,它需要有領導的支持,專家的指導,教師的努力和參與,需要得到全社會的理解、支持和評價。總體上說,校本課程開發的程序主要有四個階段:
需要評估。需要評估是設計校本課程時首先必須要做的研究性工作。主要涉及明確學校的培養目標,評估學校的發展需要,評價學校及社區發展的需求,分析學校與社區的課程資源等。
確定目標。確定目標是學校對校本課程所做出的價值定位。它是在分析與研究需要評估的基礎上,通過學校課程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確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制定校本課程的大致結構等。
組織與實施。組織與實施是學校為實現校本課程目標開展的一系列活動。根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與課程結構,制定校本《課程開發指南》。對教師進行培訓,讓教師申報課程。
評價。評價是指校本課程開發過程中的一系列價值判斷活動,它包括《課程綱要》的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定、教師課程實施過程評定以及《校本課程開發方案》的評價與改進建議等。評價的結果向有關人員或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