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小學教師職稱改變方案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資料匯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 錄
文件
《關於印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
《關於印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活動報道
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會議的召開
專家解讀《規劃綱要》基礎教育內容
中小學將設正高級教師職務
全國教師准入擬提高門檻 小學教師將達專科以上
關於印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9]13號
吉林省、山東省、陝西省人事廳、教育廳:
為促進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推進職稱制度分類改革,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在吉林省、山東省和陝西省各選擇一個地級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各試點省和地(市)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精神和要求,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切實做好改革試點的組織實施工作。未納入試點范圍的省份和地區,不得自行開展改革試點工作。
現將《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
中小學教師是我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動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力量。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學教師特點的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制度,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加強人才工作決定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義務教育法的重要任務,是推進職稱制度分類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具有重大意義。考慮到這項改革情況復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中小學教師的切身利益,需要經過試點取得經驗後再全面推行。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改革試點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我國現行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對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和教師隊伍結構的不斷優化,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還存在等級設置不夠合理、評價標准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不夠銜接等問題。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已成為當前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一)改革試點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教育發展規律,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總體要求,建立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 (職務)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為中小學聘用教師提供基礎和依據,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供製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試點的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遵循中小學教師成長規律,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促進中小學教師全面發展;
2.堅持統一制度,分類管理,體現中學和小學的不同特點;
3.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切實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4.堅持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激勵中小學教師提高教書育人水平;
5.堅持與中小學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積極穩妥、協同推進,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二、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
改革試點重點圍繞拓展教師職業發展通道,完善評價標准,創新評價方法,形成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覆蓋各類中小學教師的評價機制,建立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的職稱制度。
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健全制度體系
1.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 (職務)制度體系。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 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2.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4.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二)完善評價標准
1.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准,是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重要基礎和主要依據。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准,要適應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體現中小學教師職業特點,著眼於中小學教師隊伍長遠發展,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要充分考慮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與藝術,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切實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引導教師立德樹人,愛崗敬業,積極進取,不斷提高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國家制定各級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的基本標准條件(見附件)。各試點省根據本地教育發展情況,結合各類中小學校的特點和教育教學實際,制定中小學教師具體評價標准。對於少數特別優秀的教師,可制定相應的破格評審條件。中小學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的評價標准要體現中學、小學的不同特點和要求,有所區別,並對農村教師予以適當傾斜。各試點省可根據本地教育發展水平,在不低於國家基本標准條件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三)創新評價機制
1.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要按照分類改革、分類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專家評審制度。各試點省要加強對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完善評委會的組織管理辦法,擴大評委會組成人員的范圍,注重遴選高水平的教育教學專家和經驗豐富的一線教師,健全評委會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建立評審專家責任制。
2.改革和創新評價辦法。認真總結推廣同行專家評審在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中的成功經驗,繼續探索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實現形式,採取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增強同行專家評審的公信力。要在水平評價中全面推行評價結果公示制度,增加評審工作的透明度。
(四)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
1.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是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和關鍵環節,崗位聘用是職稱評審結果的主要體現。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教師可以跨校評聘。職稱評審要遵循教育教學規律,適應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的實際需要。公辦中小學教師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管理和規范。
2.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中小學教師競聘上一職稱等級的崗位,由學校在崗位結構比例控制范圍內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評審,並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和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聘用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到相應教師崗位,人事、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兌現受聘教師的工資待遇,防止在有評審通過人選的情況下出現「有崗不聘」的現象。
3.堅持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實行中小學教師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發揮學校在用人上的主體作用,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後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4.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評聘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教師的監督作用,確保評聘程序公正規范,評聘過程公開透明。評聘工作應在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序進行。
個人申報。中小學教師競聘相應崗位,要按照不低於國家和當地制定的評價標准條件,按規定程序向聘用學校提出申報。
考核推薦。學校對參加競聘的教師,要結合其任現職以來各學年度的考核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經集體研究,由學校根據核準的教師崗位結構比例擇優推薦擬聘人選參加評審。
專家評審。由同行專家組成的評委會,按照評價標准和辦法,對學校推薦的擬聘人選進行專業技術水平評價。評審結果經公示後,由人事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
學校聘用。中小學根據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將通過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崗位。
5.中小學教師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以及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各等級的結構比例,根據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等級體系,按照國家關於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基本標准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學教師評聘各級別職稱(職務),除必須達到上述標准條件,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標准條件:
正高級教師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
3.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範和引領作用;
4.在指導、培養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本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5.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級教師
1.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2.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3.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一級、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5.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一級教師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學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4.在培養、指導二級、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5.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級教師
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2.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教學效果較好;
3.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
4.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級教師
1.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
2.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
3.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三、改革試點的組織實施
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涉及人數多,社會影響大,改革試點本身涉及人員過渡、標准制定和評審等諸多環節,工作十分復雜,各地情況又差別很大,必須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和部署開展試點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聯合成立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改革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試點省要充分認識改革試點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各試點省人事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按照現有職能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政府人事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教師職稱工作的綜合管理,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學校要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和工作安排,負責教師的推薦、聘用和聘後管理等工作。
(二)結合實際,周密部署。各試點省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緊密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本地區的改革試點方案,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後,組織開展本地區改革試點工作;要選擇一個地級市,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完成改革試點工作。各試點省要統籌規劃,分工協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教師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要認真總結改革試點經驗,為整體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探索積累經驗。
(三)平穩過渡,穩慎實施。要充分認識改革試點的復雜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舊政策銜接工作,平穩過渡,確保改革試點順利有序推進。現有在崗中小學教師,由各級人事、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與統一後的職稱(職務)對應關系,以及現聘任的職務等級,直接過渡到統一後的職稱(職務)體系,並統一辦理過渡手續。對於已經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未聘用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原則上資格予以保留,待相應崗位出現空缺,再按照崗位聘用程序擇優聘用。在平穩過渡的基礎上,各級別新的職稱(職務)評聘工作,嚴格按照本意見規定的原則要求、標准條件、評價辦法、評聘程序等,結合崗位聘用工作,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組織進行。
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聘工作分級組織實施。高級教師及以下職稱(職務)等級的評聘工作,由各試點省按照本意見制定本地區的實施辦法和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試點階段正高級教師的評價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統一部署,各試點省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報兩部批准。
各試點省要及時總結經驗,發現、研究和解決改革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遇到重要情況及時向改革試點領導小組報告。試點地區改革試點進展情況請及時報送改革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本意見適用於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省、地、縣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機構。
民辦中小學校教師可參照本意見參加職稱評審。
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會議的召開
2009年 2月24日
2009年 2月24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在北京聯合召開了「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對改革試點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這次全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是經國務院批準的,決定在吉林省松原市、山東省濰坊市和陝西省寶雞市開展此項工作,試點時間是一年。
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四個方面:
(1)合並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統一名稱。原來小學、中學職稱系列是分設的,通過這次改革,名稱統一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增設正高級職稱。
(2)完善評價標准。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與藝術,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
(3)創新評價機制。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改革創新評價辦法。
(4)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實施崗位聘用,就是在人事部門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
專家解讀《規劃綱要》基礎教育內容
中小學將設正高級教師職務
來源:教育部門戶網站 日期: 2010-03-02
《規劃綱要》起草專家和教育部負責人解讀基礎教育內容。
中國教育學會會長、規劃綱要第二戰略課題組組長顧明遠回答記者提問。
為了讓社會各界更好了解《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文本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繼2月28日《規劃綱要》文本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3月1日,規劃綱要工作小組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參與《規劃綱要》文本研製工作的有關專家和教育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對《規劃綱要》文本有關基礎教育的內容進行了介紹和解讀。
中國教育學會會長、規劃綱要第二戰略課題組組長顧明遠,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規劃綱要工作小組辦公室成員、規劃綱要第七戰略課題組組長袁振國,北京師范大學常務副校長、規劃綱要第三戰略課題組組長董奇,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高洪司長、基礎教育二司鄭富芝司長,教育部人事司呂玉剛副司長就《規劃綱要》文本中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問題進行了介紹。
據悉,《規劃綱要》文本提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多項重大措施,一是採取多種形式保障教師地位,維護教師權益,提高教師待遇,讓教師職業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二是加強師德建設,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教師資格標准,嚴格教師准入制度,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系列,設立正高級教師職務,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機制,積極推進示範生免費教育,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將教師培訓費用列入政府預算,提高教師應用信息技術水平,提高中小學教師的整體素質。三是以農村教師為建設重點,加強農村中小學薄弱學科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師編制標准,對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政策,創新和完善農村教師補充機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代償機制,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農村學校任教。
對於廣大教師關心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問題,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長呂玉剛表示綱要提出要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這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師職業發展的重大舉措,特別是對鼓勵教師長期從教、終生從教、吸引優秀人才從教具有重要意義。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當時通過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頒布了兩個條例,一個叫中學教師職務條例;一個叫小學教師職務條例。原來是分割的兩個職務體系,其中中學只到副高級職務,中學高級教師在國家職稱體系中是副高級職務;小學只到中級職務,小學高級教師實際上是一個中級職務,所以過去職務體系存在著體系不統一、等級不健全的突出矛盾問題。《規劃綱要》提出來的統一的教師職務體系要把中學和小學統一為一個系列,並且崗位職務等級也要統一。這項工作從去年開始試點,經過國務院批准,目前已經在吉林、山東和陝西的三個地級市正在進行試點。改革的主要內容除了建立一個統一完善的教師職務體系之外,還要進一步完善教師的評價標准,創新教師的評價機制,理順評聘關系這項改革試點工作正在順利推進當中,按照計劃,將在今年的4、5月份總結試點的情況,然後提出下一步深化中小學職稱改革的意見,這也將作為落實下一步綱要提出的重要舉措的一項重要任務。
全國教師准入擬提高門檻 小學教師將達專科以上
2010年09月03日 新華網
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國標」 建立資格定期登記制度。
師范司司長管培俊介紹2010年教師節總體活動安排並通報有關情況
昨天(2日,下同),記者從教育部獲悉,全國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即將開始試點。教育部將建立「國標省考縣聘」的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和管理機制,組織教師資格考試,建立教師資格定期登記制度。
中小學將設「正高」
據悉,「國標省考縣聘」是指由國家制定教師資格考試標准,省一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教師資格考試和教師資格認證,縣一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教師公開招聘。教育部師范教育司管培俊司長說,未來國家將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准,對於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政策;建立統一的中小學職務序列,在中小學設立正高級教師職務;建立與教育質量標准相配套的教師教育標准體系,形成一個完整的教師教育質量保障體系。
師范生免費今年試點
據了解,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的要求,2020年我國教師隊伍將擴充到3000萬人,而目前僅為1600萬人,教師數量缺口極大。管培俊司長說,教育部將以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為契機,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從教。今年將在北京、江蘇、上海、湖南、新疆、雲南等六個地區進行師范生免費教育教師教育創新的改革試點,在一批地方師范院校擴大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
小教後年專科達標
教育部還將進一步制定全國中小學教師的全員培訓規劃,有計劃地對全國1000多萬中小學教師進行五年一個周期的分類、分層、分崗培訓,重點實施義務教育教師的全員培訓,組織對專科學歷以下的小學教師進行學歷提高教育,到2012年使全國小學教師學歷達到專科以上的水平。(記者 施劍松)
馬上就訪
北京中小學教師管理權擬歸區縣
今後,本市中小學教師有望納入區縣教委統一管理,改變目前完全「屬於」學校的管理現狀,在區域內實行教師合理流動。記者昨天從北京部分區縣教委獲悉,本市將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師編制標准。
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優質學校教師流動問題,有關負責人透露,本市考慮將中小學教師納入區縣教育主管部門進行統一管理,在區域內實行教師合理流動。在教師職稱方面,北京也將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和職務序列。
據了解,目前不少人都認可教師資源均衡是教育均衡的重要條件,部分區縣這些年通過支教或手拉手的方式推動教師流動,但實質意義上的教師流動仍舉步維艱。其中一個突出的障礙就是,教師的人事關系都在學校,教師的聘任由學校來負責,加上城區績效工資尚未真正落實,教師收入很大程度和學校的結構工資掛鉤。
專家分析,中小學教師人事關系如由區縣統一管理,伴隨績效工資的落實,區域內實行教師流動並非難事。
(首席 記者 羅德宏)(北京晨報)
Ⅱ 教育改革中中小學教師每年必考一次的規定取消了嗎
這個規定取消了,我們現在進行的是在網上進行遠程直播研修,代替原來參加的面對面的考試。現在的這種形式非常的人性化,只要有網路就可以進行學習和考試。
Ⅲ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統籌設計教師職業准入制度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在部分地區先行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因地制宜,分區指導。依據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准和考試大綱,試點省份結合實際組織實施,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以人為本,公平擇優。以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工作為宗旨,為考生提供專業化的考試服務,提供多次機會和便利條件。堅持考試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公正性,擇優選拔樂教適教的人員取得教師資格。
Ⅳ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是怎麼改革的
一、是將分設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統一為初、中、高級。
二、是修訂評價版標准,注重師德、實績和實踐經權歷,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傾向,並對農村和邊遠地區教師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評價機制,並公示結果、接受監督。
四、是堅持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Ⅳ 十九大後中小學教師編制怎樣改革
最近,鋪天蓋地的教師取消編制的消息,很多人擔心,難道被稱為「鐵飯碗」的教師也要不穩定了嗎?那還有必要考嗎?我仔細的查閱了一下相關新聞,這樣說的依據主要有兩個:
1、事業單位深化改革方案
在事業單位改革的下一個五年計劃中,確實有提及要取消教師編制,但是一定要看清楚,說的是高校教師而非中小學教師,其實高校教師實行聘用制是比較合理的,也利於人才的流動,目前沒有涉及到中小學教師的編制改革。
2、山東1.3萬中小學取消行政級別
這是取消教師事業單位編制消息的主要來源,山東省1.3萬多所中小學取消行政級別,建立校長職級制度,明確了要推進中小學校長行政化和職級制改革。行政級別就是指行政單位的級別,此前中小學校長是有行政級別的,取消行政級別,確實也就意味著取消事業單位編制,山東省進行改革,採取校長職級制度,也就是說將之前的職務管理向職業管理轉變,確實對校長的素質要求會更高一些,也使校長有了危機感,進而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對學校的經營能力。
現在我國事業單位正處於改革期,新進行招聘的事業單位員工都是採取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而已在編職工也是正在向聘用制轉變,所以,其實事業單位編制改為聘用制是遲早的事,早晚都會進行改革的。其實這樣的改革也是有好處的。
首先,我們要明白,雖然改為聘用制,但是工資待遇不會改變,另外,仍舊是與勞務派遣的臨時工有非常大的區別,這一點不需要擔心。
其次,改為聘用制之後,也利於優秀教師的流動,現在中國的教育資源普遍傾向於公立學校,導致學區房現象十分嚴重,如果改為聘用制,加上私立學校的工資要比公立學校高一些,也會促使一些優秀教師流動到私立學校,這樣均衡教育資源。
最後,不管編制怎樣改變,教育事業仍舊是我國最重要的事業,這一點是不會改變的,所以教師行業的熱度也不會下降。
Ⅵ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主要原則有哪些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主要原則,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統籌內設計教容師職業准入制度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在部分地區先行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2、因地制宜,分區指導。依據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准和考試大綱,試點省份結合實際組織實施,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3、以人為本,公平擇優。以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工作為宗旨,為考生提供專業化的考試服務,提供多次機會和便利條件。堅持考試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公正性,擇優選拔樂教適教的人員取得教師資格。
Ⅶ 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原來的一級屬於中級嗎
2.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4.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Ⅷ 重磅,圖解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到底改了哪些
解決案一:並設置高級教師職稱實行同結構比例標准家進行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教師教師統教師系列根據家現行職稱政策教師教師兩系列 解決案二:師職稱各自行負責並非全統建議直接事部門詳細咨詢政策且各職稱政策各相同 根據家現行職稱政策教師教師兩系列實行同結構比例標准家進行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教師教師統教師系列並設置高級教師職稱 教師職稱論文發表九品論文
Ⅸ 改革後中小學教師工資增加多少
2015年中小學教師工資規范最新消息:
教員漲工資套改,由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替內代原容來的職務工資、津貼工資,其他原享用的各種津貼如物福補貼、生活補貼、恰當補貼等不變動。
1、崗位工資的套改:中學高級職稱(或其他同級職稱)一概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根本工資規范表》套七級崗位,即930元,中學一級職稱(或其他同級職稱)一概套十級崗位,即680元,中學二級教員(或其他同級職稱)套十二級崗位,即590元。不分取得職稱先後。
2、套改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兼並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見習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3、薪級工資的套改:依據「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對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薪級工資套改表》,得到薪級工資級別,再對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人)根本工資規范表》,得到薪級工資。
Ⅹ 2020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2020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主要原則有以下三點:
一是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的原則。統籌版設計教師權職業准入制度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在部分地區先行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二是因地制宜,分區指導的原則。依據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准和考試大綱,各有關省份結合實際組織實施,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是以人為本,公平擇優的原則。以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工作為宗旨,為考生提供專業化的考試服務,提供多次機會和便利條件。堅持考試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公正性,擇優選拔樂教、適教的人員取得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