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舊准則有什麼不同嗎 新會計准則和舊會計准則有什麼區別
"新企業會計准則除了對原有的16條准則進行修訂之外,此次新增22條准則。原有的的16條具體准則偏重工商企業,新准則擴展到橫跨金融、保險、農業、石油等眾多領域。覆蓋了存貨、債務重組、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企業年金等項經濟業務,填補了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經濟業務會計處理規定的空白。
(1)存貨准則。這是對原准則的修訂。主要修訂內容為:
新企業會計准則取消後進先出法,規定企業應當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原先採用「後進先出」法、存貨較多、存貨周轉率較低的公司,採用新的存貨記賬方法後,其毛利率和利潤將可能出現不正常的波動。
對於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問題,允許為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生產周期較長的資產所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資本化,計入存貨價值,而不再直接計入損益,也就是可資本化的資產不再限於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准則。主要變化是在確定凈殘值時,引入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概念。取消了後取消了固定資產減值轉回,新的會計准則體系增加了資產減值准則,其明確規定,減值損失不允許轉回。
(3)生物資產准則。本准則主要規范農墾企業對生物資產的會計處理,將生物資產劃分為生產性、消耗性、公益性三類,分別進行會計處理。該准則的可操作性較強,其規定與農墾企業的現行會計實務也比較接近(另一項與相關企業的會計實務比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氣開采》准則)。該准則不引進公允價值計量,其原因是農林主管部門持反對意見。
(4)資產減值准則。明確了若干項資產減值跡象,以及可收回金額為協議銷售價格減去處置成本後的凈額或者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兩者中的較高者。同時明確所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
(5)投資性房地產准則。該准則是一項新准則,用於規范土地、房產中專門用於投資(而不是自用)項目的處理。在會計報表中將單列「投資性房地產」項目,會計處理可以採用成本模式(與固定資產差異不大)或者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同時規定如有活躍市場,能確定公允價值並能可靠計量,也可以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不計提折舊或者減值准備。
(6)職工薪酬准則。主要取消計提應付福利費的規定,而改為所有企業一律據實列支,職工福利類支出超過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限額的部分進行納稅調整。
(7)債務重組准則。改變現行將由於債權人讓步而導致債務人豁免或者少償還的負債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而是恢復最初債務重組准則的原狀(但規定限制條件),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對於實物抵債業務,引進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
(8)所得稅准則。該准則是新准則體系中實施難度最大的准則之一。與現行的應付稅款法相比,該准則的理念有重大變化,強調權責發生制原則和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以利潤總額為基礎調整若干項目後求得所得稅費用的計算基礎(按資產負債表觀調整利潤總額)。
(9)非貨幣性交易准則。引入公允價值和評估作價。如沒有活躍市場,則非關聯的交易雙方在無第三方干預的情況下協商作價,也可視為公允價值。
(10)企業合並准則。本准則的影響較大。企業合並在法律形式上有吸收合並、新設合並和控股合並。按照合並雙方是否處於同一控制下,分為處於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目前在中國的企業合並中為大多數)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控股合並不取消法人資格,實質是股權投資,在投資准則中規范;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是本准則所規范的內容。目前中國的企業合並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例如中央、地方國資委所控制的企業之間的合並,或者同一企業集團內兩個或多個子公司的合並,這不一定是合並方和被合並方雙方完全出於自願的交易行為,合並對價也不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不代表公允價值,因此以賬面價值作為會計處理的基礎,以避免利潤操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可以有雙方的討價還價,是雙方自願交易的結果,因此有雙方認可的公允價值,並可確認購買商譽。商譽的減值問題在資產減值准則中單獨予以規定,只減值不攤銷。
(11)合並財務報表准則。與《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相比,該准則所依據的基本合並理論已發生變化,從側重母公司理論轉為側重實體理論。合並報表范圍的確定以控制的存在為基礎,更關注實質性控制,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並范圍,而不一定考慮股權比例。准則排除了比例合並方法,但要求業務與母公司差異較大的子公司也應納入合並范圍。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續經營的,也應納入合並范圍。
(12)每股收益准則。該准則為新制定的披露准則,不涉及確認和計量問題。重點是解決可轉債、期權性質的認股權證等問題。
(13)關聯方披露准則。本准則基本維持現狀,無重大變化。但與IAS24相比存在實質性差異。IAS24中已取消了「同受國家控制的企業不能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制而成為關聯方」這一豁免規定,但中國的國有企業,其性質不同於西方,國有經濟規模大,取消該豁免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對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方關系的確定延續目前的規定,即國有企業之間只有當存在投資紐帶或者其他實質性控制關系時才認定為存在關聯方關系。
(14)政府補助准則。IFRS對政府補助和政府援助採用全面收益法,但中國有所不同,准則規定對研發撥款等文件明確會計處理方法的,應從其規定(例如將專項撥款視同國家投資,計入資本公積);沒有特殊規定的才計入收益。這是中國會計准則與IFRS的第三項實質性差異。
(15)金融工具准則。這些准則對金融企業的影響較大,例如將金融資產分為四大類。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並從表外移到表內反映。
『貳』 簡要闡述關聯方披露新舊准則的主要差異。請簡單明了
1、相關定義變化。
(1)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僅在與該項經濟活動相關的重要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需要分享控制權的投資方一致同意時存在。相比原准則,本准則的定義更明確。
(2)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但未對重大影響的方式做出規定。原准則規定,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或使其他企業依賴於本企業的技術資料等。
2、擴展關聯方的外延。如間接地對企業實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各方屬於關聯方;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屬於關聯方;受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地、間接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屬於關聯方。
3、明確僅同受國家控制的企業不構成關聯方關系。本准則規定,國家控制的企業間不因僅同受國家控制而成為關聯方,但企業間存在准則規定的關聯方關系時,彼此應視為關聯方。原准則對此未明確規定。
4、擴展信息披露內容。本准則規定,關聯方交易應當分別關聯方以及交易類型予以披露。類型相似的關聯方交易,在不影響財務報表閱讀者正確理解關聯方交易對財務報表影響的情況下,可以合並披露。關聯方交易披露的內容分為兩類。即必須披露的內容和發生關聯交易時才需披露的內容。
『叄』 心舊版本中小學生守則有哪些變化
1981版《小學生守則》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二、按時上學,不隨便缺課。專心聽講,認真完成作業。
三、堅持鍛煉身體,積極參加課外活動。
四、講究衛生,服裝整潔,不隨地吐痰。
五、熱愛勞動,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六、生活儉朴,愛惜糧食,不挑吃穿,不亂花錢。
七、遵守學校紀律,遵守公共秩序。
八、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不罵人,不打架。
九、關心集體,愛護公物,拾到東西要交公。
十、誠實勇敢,不說謊話,有錯就改。
2004版《中小學生守則》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2.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
3.熱愛科學,努力學習,勤思好問,樂於探究,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有益的活動。
4.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鍛煉身體,講究衛生。
5.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生活習慣文明健康。
6.積極參加勞動,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師長,禮貌待人。
8.熱愛集體,團結同學,互相幫助,關心他人。
9.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
10.熱愛大自然,愛護生活環境。
2015版《中小學生守則》
1.愛黨愛國愛人民。了解黨史國情,珍視國家榮譽,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2.好學多問肯鑽研。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表見解,樂於科學探索,養成閱讀習慣。
3.勤勞篤行樂奉獻。自己事自己做,主動分擔家務,參與勞動實踐,熱心志願服務。
4.明禮守法講美德。遵守國法校紀,自覺禮讓排隊,保持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財物。
5.孝親尊師善待人。孝父母敬師長,愛集體助同學,虛心接受批評,學會合作共處。
6.誠實守信有擔當。保持言行一致,不說謊不作弊,借東西及時還,做到知錯就改。
7.自強自律健身心。堅持鍛煉身體,樂觀開朗向上,不吸煙不喝酒,文明綠色上網。
8.珍愛生命保安全。紅燈停綠燈行,防溺水不玩火,會自護懂求救,堅決遠離毒品。
9.勤儉節約護家園。不比吃喝穿戴,愛惜花草樹木,節糧節水節電,低碳環保生活。
對比一下不難發現,舊版的守則相對比較簡單,新版更加與時俱進,添加了許多關於環境保護以及學校生活中細節的一些東西在里頭,更加全面了。
『肆』 新舊中學生守則
舊版:
《中學生守則》發布於1991年和1994年,對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以專及學校形成良好的校風屬、學風、教風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新版
2004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要求,教育部將原來的《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守則》合並為《中小學生守則》。新守則共10條,對學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為習慣養成提出了基本要求。
『伍』 1997年版與2008年版新舊《師德規范》的異同
據了解,上一次修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還是在1997年,距今已有11年。
正式版本和意見徵集版在內容上區別不大,也是六條內容。在意見徵集階段因「范跑跑」事件引起廣泛關注的「保護學生安全」的內容在正式版本中被採用。另外,在「關愛學生」一條里,經過討論,還新增加了「關心學生健康」的內容;在「教學育人」一條里,新增「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在「為人師表」一條中,除了繼續要求尊重家長外,還要求「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在「終身學習」中,增加了「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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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2008年修訂)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五、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范,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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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1997年8月7日修訂)
一、依法執教。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
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四、嚴謹治學。樹立優良學風,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五、團結協作。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共創文明校風。
六、尊重家長。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
七、廉潔從教。堅守高尚情操,發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 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八、為人師表。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於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 (本文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周逸梅)
『陸』 新版中小學守則與舊版相比有什麼變化
新版中小學生守則變化:
1、新版中小學生守則共9條,282字,涵蓋學生德回智體美勞全面答發展的基本要求。
2、補充了一些更具操作性、學生可以做到的具體行為規范內容,如主動分擔家務、自覺禮讓排隊、不比吃喝穿戴等;
3、增加了新時期學生成長發展中學校、社會和家庭高度關注的內容,如養成閱讀習慣、文明綠色上網、低碳環保生活等。
新舊版一致的地方:
新版保留了2004年守則中仍具時代價值、體現中華傳統美德、應長期堅持的內容,如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誠實守信、珍愛生命等;
『柒』 誰有《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新舊版的
小學生守則舊版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好好學習, 天天向上。
二、按時上學,不隨便缺課。專心聽講,認真完成作業。
三、堅持鍛煉身體,積極參加課外活動。
四、講究衛生,服裝整潔,不隨地吐痰。
五、熱愛勞動,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六、生活儉朴,愛惜糧食,不挑吃穿,不亂花錢。
七、遵守學校紀律, 遵守公共秩序。
八、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不罵人,不打架。
九、關心集體,愛護公物,拾到東西要交公。
十、誠實勇敢,不說謊話,有錯就改。
小學生守則新版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2.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
3.熱愛科學,努力學習,勤思好問,樂於探究,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有益的活動。
4.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鍛煉身體,講究衛生。
5.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生活習慣文明健康。
6.積極參加勞動,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師長,禮貌待人。
8.熱愛集體,團結同學,互相幫助,關心他人。
9.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
10.熱愛大自然,愛護生活環境。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舊版
一、自尊自愛,注重儀表
1、維護國家榮譽,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要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燙發,不染發,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發,女生不穿高跟鞋。
3、講究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
4、舉止文明,不說臟話,不罵人,不打架,不賭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動和場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的書刊、音像製品,不聽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參加迷信活動。
6、愛惜名譽,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誘惑,不做有損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災、防溺水、防觸電、防盜、防中毒等。
二、誠實守信,禮貌待人
8、平等待人,與人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風谷習慣。謙恭禮讓,尊老愛幼,幫助殘疾人。
9、尊重教職工,見面行禮或主動問好,回答師長問話要起立,給老師提意見態度要誠懇。
10、同學之間互相尊重、團結互助、理解寬容、真誠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學,不戲弄他人,發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評。
11、使用禮貌用語,講話注意場合,態度友善,要講普通話。接受或遞送物品時要起立並用雙手。
12、未經允許不進入他人房間、不動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記。
13、不隨意打斷他人的講話,不打擾他人學習、工作和休息,妨礙他人要道歉。
14、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答應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借他人錢要及時歸還。不說謊,不騙人,不弄虛作假,知錯就改。
15、上、下課時起立向老師致敬,下課時,請老師先行。
三、遵規守紀,勤奮學習
16、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17、上課專心聽講,勤於思考,積極參加討論,勇於發表見解。
18、認真預習、復習,主動學習,按照完成作業,考試不作弊。
19、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遵守活動的要求和規定。
20、認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園整潔優美。不在教室和校園內追逐打鬧喧嘩,維護學校良好秩序。
21、愛護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牆壁、課桌、布告欄等處亂塗改刻畫。借用公物要按時歸還,損壞東西要賠償。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愛惜糧食,節約水電,服從管理。
23、正確對待困難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不背後說人壞話,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勞儉朴,孝敬父母
24、生活節儉,不互相攀比,不亂花錢。
25、學會料理個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齊。
26、生活有規律,按時作息,珍惜時間,合理安排課餘生活,堅持鍛煉身體。
27、經常與父母交流生活、學習、思想等情況,尊重父母意見和教導。
28、外出和到家時,向父母打招呼,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體貼幫助父母長輩,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關心照顧兄弟姐妹。
30、對家長有意見要有禮貌地提出,講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氣,不頂撞。
31、待客熱情,起立迎送。不影響鄰里正常生活,鄰里有困難時主動關心幫助。
五、嚴於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國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違章騎車,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跨越隔離欄。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動購票,給老、幼、病、殘、孕及師長讓座,不爭搶座位。
35、愛護公用設施、文物古跡,愛護莊稼、花草、樹木、愛護有益動物和生態環境。
36、遵守網路道德和安全規定,不瀏覽、不製作、不傳播不良信息,慎交網友,不進入營業性網吧。
37、珍愛生命,不吸煙,不喝酒,不濫用葯物,拒絕毒品。不參加各種名目的非法組織,不參加非法活動。
38、公共場所不喧嘩,瞻仰烈士陵園等相關場所保持肅穆。
39、觀看演出和比賽,不起鬨滋擾,做文明觀眾。
40、見義勇為,敢於斗爭,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
1、不準擅自下河洗澡、汛期淌水、乘坐無證渡船;
2、不準玩水、玩電、玩煙花爆竹、化學葯品等危險品;
3、不準在電線上晾曬衣物或在有潛在危險的施工場所附近玩耍;
4、不準騎飛車、騎英雄車;
5、不準乘坐超載車、船,尾追車輛或上高速公路;
6、不準飲用不衛生的食品、飲料或陌生人提供的食物;
7、不準攀爬門窗、籃球架、圍牆、護欄等設施;
8、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燭、蚊香等,不準進入異性宿舍;
9、不準購買並攜帶凶器進校園;
10、不準在課間(余)舞棍弄棒、打架相罵;
11、不準在樓道內推搡、擁擠;
12、不準在放學後逗留、玩耍、不及時回家;
13、不準擅自組織野炊及各種形式的春遊或秋遊;
14、不準糾集校外人員來校園滋事、擾亂秩序;
15、不準進入營業性網吧、游戲機房、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16、不準破壞公共設施、公共秩序和公共場所衛生;
17、不準酗酒、賭博、抽煙、吸食毒品;
18、不準購買、觀看黃色或低級下流的書刊、影視光碟;
19、不準成立或參與非法組織、封建迷信、偽氣功活動;
20、不準參與其他任何有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一切活動。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版
1、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尊敬父母,關心父母身體健康,主動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教導,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動打招呼。
3、尊敬老師,見面行禮,主動問好,接受老師的教導,與老師交流。
4、尊老愛幼,平等待人。同學之間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欺負弱小,不譏笑、戲弄他人。尊重殘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習慣。
5、待人有禮貌,說話文明,講普通話,會用禮貌用語。不罵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間先敲門,經允許再進入,不隨意翻動別人的物品,不打擾別人的工作、
學習和休息。
6、誠實守信,不說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答應別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考試不作弊。
7、虛心學習別人的長處和優點,不嫉妒別人。遇到挫折和失敗不灰心,不氣餒,遇到困難努力克服。
8、愛惜糧食和學習、生活用品。節約水電,不比吃穿,不亂花錢。
9、衣著整潔,經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早晚刷牙,飯前便後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擺放整齊,學會收拾房間、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務勞動。
10、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逃學,有病有事要請假,放學後按時回家。參加活動守時,不能參加事先請假。
11、課前准備好學慣用品,上課專心聽講,積極思考,大膽提問,回答問題聲音清楚,不隨意打斷他人發言。課間活動有秩序。
12、課前預習,課後認真復習,按時完成作業,書寫工整,卷面整潔。
13、堅持鍛煉身體,認真做廣播體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讀書、寫字姿勢正確。積極參加有益的文體活動。
14、認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園整潔。保護環境,愛護花草樹木、莊稼和有益動物,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5、愛護公物,不在課桌椅、建築物和文物古跡上塗抹刻畫。損壞公物要賠償。拾到東西歸還失主或交公。
16、積極參加集體活動,認真完成集體交給的任務,少先隊員服從隊的決議,不做有損集體榮譽的事,集體成員之間相互尊重,學會合作。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多觀察,勤動手。
17、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鐵路、碼頭玩耍和追逐打鬧。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所守不擁擠,不喧嘩,禮讓他人。乘公共車、船等主動購票,主動給老幼病殘孕讓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觸電、防盜、防中毒,不做有危險的游戲。
20、閱讀、觀看健康有益的圖書、報刊、音像和網上信息,收聽、收看內容健康的廣播電視節目。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遠離毒品,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進入網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內的場所。敢於斗爭,遇到壞人壞事主動報告,敢於斗爭。
『捌』 新舊會計准則有什麼變化
2007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會計准則與舊版內容的不同比較
一、《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一) 仍然稱為基本准則,所有企業均須執行,未按照國際慣例使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CF)一詞。
(二)明確了會計目標。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從理論上講,我國的會計目標兼具受託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但是,我國會計目標顯然將受託責任觀放在第一位,強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與國際上普遍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有一定差別。
(三) 刪除了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而代之以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關性、清晰性、可比性、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等八個方面。
(四) 權責發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歷史成本體現在會計要素計量部分。
(五) 會計要素定義遵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但收入與費用的定義部分地引入了資產負債觀,這主要是借鑒了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IASB)《編制財務報表的框架》的相關條款。
(六) 引入利得和損失兩個概念。同時,對於利得和損失又區分為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在理論上,前一種利得和損失實質上尚未實現,後一種利得和損失已經實現。
(七) 首次規范會計計量屬性。規定了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五種計量屬性,而且強調企業在會計計量時,一般應採用歷史成本。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規定,財務報表的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現行成本、可變現價值和現值。
(八) 取消了會計記賬須用中文以及劃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一) 符合條件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這一規定體現在《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即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造船廠的船舶)。因為象大型船舶這樣的存貨,造船廠僅靠自有資金根本完不成,必須藉助於銀行借款,而企業取得的銀行借款又分不清專門借款與非專門借款,原准則規定只允許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規定不夠合理。
(二) 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一是因為改進後的《國際會計准則第2號——存貨》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二是因為後進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貨流轉的真實情況。
(三) 取消了移動加權平均法。因為移動加權平均法實質上是加權平均法的一種形式,國際會計准則也沒有移動加權平均法。
(四) 明確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採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
三、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一) 縮小了適用范圍。與原《企業會計准則——投資》相比,本准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由《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這一規范與國際會計准則完全一致。
(二) 對於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別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採用不同的方法確定其投資成本,這主要是與《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相協調。
(三) 重新規范了成本法與權益法的適用范圍。成本法適用於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適用於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上述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完全一致。也就是說,對於納入合並范圍的子公司,母公司應以成本法核算,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即俗稱的「表上權益法」,完全不同於我國原來使用的「賬上權益法」。關於成本法與權益法適用范圍的變化,與相關國際會計准則協調一致。
(四) 取消了長期股權投資差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四、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一) 投資性房地產須單獨列報。企業持有的土地、房產中專門用於投資而非自用的部分,應按本准則的規定核算,並在會計報表中單列「投資性房地產」項目。
(二) 規定投資性房地產的後續計量可以採用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時,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類似,應提取折舊(或攤銷)及減值;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此時不再對該部分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折舊或攤銷。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但是,國際會計准則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以公允價值模式為主。
五、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一) 首次定義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二) 取消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固定資產發生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與固定資產初始確認的原則相同,即該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也就是說,後續支出如果進行資本化,必須符合資產確認的條件。
(三) 規定了未來棄置費用的會計處理。固定資產預計棄置費用等於未來處置固定資產所發生費用的現值,其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並計提折舊。此類費用對於核電站、海上石油鑽井平台等大型固定資產尤為重要。企業確認的棄置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確認一項負債。
(四) 重新定義預計凈殘值。一是強調預計凈殘值應是現值,而不是終值;二是在企業准備出售固定資產時,應復核預計凈殘值(通常等於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這一規定類似於《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5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和終止經營》的相關規定。
(五) 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均屬於會計估計變更。
(六) 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六、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一)明確了生產特產的分類。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對生物資產並沒有明確的分類要求。
(二) 規定企業應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生物資產。但有確鑿證據表明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生物資產採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而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要求全面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生物資產。
(三) 要求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准備,而且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但公益性生物資產不得計提減值准備。
七、《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新准則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把可辨認作為無形資產的基本特徵,從而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准則之外;取消了無形資產必須是「長期資產」的限制,與國際會計准則的無形資產定義相同。
(二)允許外購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三)改革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新准則規定對企業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區別對待: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費用化;研究達到一定的階段而進入開發程序後發生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允許資本化。我國關於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但美國會計准則規定所有研究開發支出均資本化,但這一規定並沒有完全貫徹到所有準則中去。
(四) 根據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是否能夠確定分別采有不同的攤銷方法。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進行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
(五) 取消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
八、《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1.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資產,分別採用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計量。交易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否則,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2. 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是判斷非貨幣資產交換公允性的基本標准。判斷一項非貨幣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主要考慮兩項因素:一是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在產生現金流量時間、金額、風險方面是否發生變化,以及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雙方是否具有管理關系——存在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非貨幣交易一般不具有商業實質。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基本一致,與美國最近修訂的第154號准則完全相同。
3. 改變了非貨幣交易損益的處理方式。對於具有商業實質的非性資產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同時確認資產處置損益和非貨幣交易損益;對於不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交易的雙方均不確認損益。
九、《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一)單列准則規定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准則主要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會計處理進行了規范。
(二)引入的資產組及資產組組合。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這一規定與定義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資產組組合,是指由若干個資產組組成的最小資產組組合,包括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攤的總部資產部分。資產組在國際會計准則中稱作現金產出單元,而對資產組組合則沒有單獨定義。
(三) 明確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只有資產存在減值跡象時,才需要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但對因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四) 詳細規定了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資產賬面價值小於可收回金額時,資產即發生減值。
(五)明確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主要是為了防止利潤操縱,這也是我國新會計准則體系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實質性差異之一,但與美國公認會計准則的相關規定相同。必須注意的是,根據該准則的規定,不得轉回的減值准備只包括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和按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准備;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提取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存貨》規定,存貨跌價准備可以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六) 單獨規定商譽減值。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難以獨立於其他資產為企業單獨產生現金流量,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國際會計准則也規定商譽只能進行減值測試,不得攤銷。
十、《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一) 規范了職工薪酬所涵蓋的內容。職工薪酬是企業付給職工的所有報酬。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則規定非貨幣性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的范圍,意味著企業必須確認職工帶薪休假等類似福利所產生的負債。
(二) 統一了各項社會保險支出的列支渠道。目前,對於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有些企業全部計入管理費用,有些企業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費用。本准則規定所有的職工薪酬均應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或費用。
(三) 單獨規定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相關支出的會計處理。對於滿足一定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支出,企業應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費用。
十一、《企業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1. 鑒於我國法律法規的限制,我國企業年金基金會計只規定了類似於國際會計准則第26號中的設定提存計劃退休福利的會計處理,這也是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實質性差別之一。
2. 企業年金是一個獨立的會計主體,委託人、受託人、賬戶管理人以及投資管理人的資產與賬戶要與企業年金基金的資產分開管理,分別核算。
3. 企業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4. 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報表由資產負債表、凈資產變動表和附註組成。
十二、《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一)明確了股份支付會計規范的范圍。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企業為獲得商品而發行股份,不屬於本准則規范的內容,而國際會計准則所規范的股份支付包括通過發行股份而獲得商品的交易。
a) 股份支付均以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
本公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計入當期損益。
十三、《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一) 重新規范債務重組的含義,將讓步作為判斷債務重組的基本標准。新准則關於債務重組的定義與2001年修訂後債務重組准則相比變化較大,但與1998年最初發布的債務重組准則基本一致。
(二)允許確認債務重組損益。債務人應確認債務重組利得,債權人應確認債務重組損失。同時,對於以非貨幣資產進行的債務重組,債務人還要確認資產轉讓損益。
(三)債務重組形成的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四)債務人應當確認或有應付金額,但債權人不得確認或有應收金額。
十四、《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一)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但由或有事項導致的符合條件的現時義務,應確認為預計負債。
(二)預計負債的計量引入了中間值、概率及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確變成虧損合同的待執行合同的會計處理。如果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條件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負債。例如,企業原簽訂的合同明確,企業將向購買方按每單位100元銷售一批商品,但在資產負債表日,該商品的進價已經達到110元,企業履行該合同必定虧損,企業應對履行上述合同可能產生的虧損計提預計負債。該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相一致。
(四) 企業不應當就未來經營虧損確認為預計負債,但可以為符合條件的重組確認預計負債。
十五、《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一)收入定義變化。新准則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該定義引入要素定義的資產負債觀,表明我國會計准則制定部分地轉向了資產負債觀,與國際會計准則逐漸趨同。
(二) 明確銷售商品的合同價或協議價與公允價值差額的會計處理。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採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這一規定實質上引入了貨幣時間價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劃分商品(或勞務)收入與利息收入。
十六、《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本准則與原《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差異不大,在此不予贅述。(續)
十七、《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一) 政府補助全面採用收益法進行會計處理。我國原來許多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獲得的政府補助應採用資本法進行會計處理,即將政府補助計入資本公積。而《國際會計准則第20號——政府補助的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規定,政府補助均採用收益法,即將政府補助均計入收益。本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全面趨同,要求採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
(二) 將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然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
(三) 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返還的,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十八、《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一) 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包括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可以達到可使用狀態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從而將存貨納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例如,船舶、飛機等製造時間非常長,相關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
(二) 擴大了可以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新准則規定,可以資本化的借款,不再僅僅局限於專門借款,還可以包括為生產、製造「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發生的一般借款。國際會計准則第23號也允許一般性借入資金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價攤銷的直線法。新准則規定,借款存在折價或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不再使用直線法進行攤銷,而國際會計准則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十九、《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一) 禁止採用應付稅款法,規定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費用,而不是財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財會字〔1994〕第025號)規定的損益表債務法。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確認和計量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用暫時性差異取代時間性差異。這是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結果,也是與國際會計准則第12號趨同的結果。暫時性差異是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的差異,所有的時間性差異均是暫時性差異,但某些暫時性差異並非時間性差異。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即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三) 暫時性差異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稅率變化時,要求相應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五) 禁止對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折現。
(六) 要求在資產負債日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應當轉回。
二十、《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一)明確了記賬本位幣和境外經營記賬本位的確定方法。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企業收入、支出及融資活動的所使用的主要貨幣;境外經營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經營活動的自主性、企業交易占境外經營交易的比重、現金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現金流量是否足夠償還可預期的債務。
(二)在資產負債表日,對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按採用的計量模式分別折算。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該規定與企業會計制度關於期末對外幣賬戶按期末匯率進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與國際會計准則第21號規定相比,新准則沒有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折算方法。
(三)首次規定 惡性通貨膨脹條件下境外經營外幣報表的折算。企業在並入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時,應首先對資產負債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予以重述,對利潤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變動予以重述,然後再按照最近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四) 明確了處置境外經營時相應外幣折算差額的結轉方法。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二十一、《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一) 明確了企業合並的定義。企業合並,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並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企業合並還包括業務合並(如聯想集團購買IBM的PC電腦業務)。
(二) 規定了企業合並的兩種類型及其相應的合並會計處理方法。根據參與合並的企業合並前後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終控制,把企業合並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是指參與合並的各方在合並前後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該控制並非暫時性的(判斷是否屬於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要運用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應按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即按賬面價值核算所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合並方取得的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並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美國公認會計原則及國際會計准則均禁止使用權益結合法,由於我國的企業合並大多涉及同一控制下的國有企業合並,加之我國市場發不完善,此類合並所支付的對價一般不夠公允,按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容易抑制企業對利潤的操縱。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指參與合並的各方在合並前後不屬於同一方或多方最終控制的情況下進行的合並,屬於非關聯企業之間所進行的合並,對此要求採用購買法進行會計處理,按公允價值進行核算,相關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
(三) 對於形成母子關系的企業合並,要求編制購買日的合並財務報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形成母子關系的,在購買日須編制合並資產負債表、合並利潤表和合並現金流量表,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均以賬面價值計量,被購買企業的自合並期初實現的利潤及現金流量均應納入合並;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形成母子關系的,在購買日只編制合並資產負債表,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均以公允價值計量。
二十二、《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一) 取消了承租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直線攤銷法和年數總和法,要求承租人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採用實際利率法。
(二) 取消了出租人未實現融資收益分攤的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要求出租人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收入,將未實現融資收益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
二十三、《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一) 明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金融資產分為四類: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二是持有至到期投資,三是貸款和應收款項,四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分為兩類: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負債、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18278325.html?fr=qrl3
『玖』 對新舊守則變化的特點你如何評價,聯系實際寫一篇議論文
可以嗎,OK
『拾』 小學生守則新舊版的區別
舊版《小學生守則》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好好學習內, 天天向上。 二、容按時上學,不隨便缺課。專心聽講,認真完成作業。 三、堅持鍛煉身體,積極參加課外活動。 四、講究衛生,服裝整潔,不隨地吐痰。 五、熱愛勞動,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六、生活儉朴,愛惜糧食,不挑吃穿,不亂花錢。 七、遵守學校紀律, 遵守公共秩序。 八、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不罵人,不打架。 九、關心集體,愛護公物,拾到東西要交公。 十、誠實勇敢,不說謊話,有錯就改。
新版《小學生守則》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 熱愛科學,努力學習,勤思好問,樂於探究,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有益的活動。 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鍛煉身體,講究衛生。 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生活習慣文明健康。 積極參加勞動,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孝敬父母,尊敬師長,禮貌待人。 熱愛集體,團結同學,互相幫助,關心他人。 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 熱愛大自然,愛護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