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長春市普通中小學學籍信息閱讀卡
用加法填寫 如寫 5是 2+3 寫10是2+8
B. 長春市五十二中小學的學籍號前面的字母是什麼
學籍號信息參考:
正式學籍號為「G+身份證號碼」;
非正式學籍號L開頭,尾數與身份證號數位相同,但不完全一樣。
非正式學籍號的生成通常是由於學生個人關鍵信息有誤。
C. 外地戶口上小學二年轉長春上學怎麼辦
外地戶口上小學二年轉長春上學手續,《長春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學生建籍及學籍變更業務指南》規定:
1.轉入、轉出:學生在下列情況下可提出轉學(含跨省轉學)申請:
(1)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縣遷移且戶籍已遷入居住地的;
(2)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人員(含進城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跨省、市、縣發生變化的。
轉學基本程序:
第一步,持戶口本或戶籍遷移證明(或工作調動證明、務工證明、有效居住證)等證明材料,向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學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轉學申請,並填寫《XX省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下稱《申請表》,各地可能有差異),由教育行政部門核辦蓋章並安排有空餘學位的學校接收學生,由轉入學校核辦蓋章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發出學籍轉接申請。也可首先直接向轉入學校咨詢,如學校有空餘學位,可先由學校核辦蓋章,再由學籍主管部門核辦蓋章。
第二步,持已經蓋章的《申請表》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取出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由轉出學校及其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蓋章。
第三步,將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送交轉入學校,將蓋章的四份《申請表》分別送交轉出學校及其主管部門、轉入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存檔,由轉入、轉出學校及其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電子學籍變更手續。
轉入學校以收到的紙質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轉出學校應保留學生的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復印件。
跨省轉入、轉出的,還須符合其他省份的有關學籍管理規定。
D. 黑龍江省綏化市和吉林省長春市的小學轉學申請表申請流程不同怎麼辦
學籍現在已經全國聯網,學生轉學需要:
轉學需要學生學籍號和原學校的學校標識碼,到接收學校找學校的學籍管理員,登錄網上的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辦理轉入學籍的手續申請。
因為現在學籍已經全國聯網,且教育部學籍管理規定籍隨人走,學生在哪個學校就讀,學籍跟隨就在哪個學校。
學生轉學必須辦理網上的學籍轉學手續。
具體情況請咨詢接收或原學校的學籍管理員。
轉電子學籍號的流程是:
1.轉入學校在網上的學籍管理系統里申請轉入。2.轉出學校在網上的學籍管理系統里同意審核。3.轉出學校主管教育局審核同意。4.轉入學校主管教育局審核同意。任一方未審核同意,轉學流程結束,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