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建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介紹
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專,明確福建屬省將對地震烈度區、地質災害易發區等重點設防;重金改造的校舍如出現問題,將追求政府主要責任人責任。 根據《通知》,此次安全工程覆蓋全省所有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中學、特教學校和中職學校。對需要整治的校舍,各設區市政府將在12月10日前向福建省「校舍安全工程辦」報送。 《通知》明確,改造加固後的校舍如因選址不當或施工質量問題遇災垮塌導致人員傷亡的,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間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㈡ 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的目標任務
了解現代遠程教育在農村教育教學中的重要作用,學習終端接收站點技術方案的有關知識,掌握現代遠程教育設備的使用以及簡單故障的維護,掌握現代遠程教育三種模式在教育教學中的應用。了解教育信息化相關知識和發展趨勢,樹立應用信息技術進行教育教學改革的意識。掌握信息技術應用的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初步具備將信息技術和信息資源用於教育教學中的能力。基本掌握現代教育技術相關思想和理論,提高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整合的能力,在今後工作中能夠承擔技術咨詢、維護保障和培訓示範任務。
㈢ 2018福建省中小學各類別教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報考條件有哪些
一、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二、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戶籍或人事關系在福建省;
3.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4.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准;
5.具備《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學歷(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報考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准並報教育部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等教育類專業的畢業學歷,不能作為申報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合格學歷。
6.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㈣ 福建省六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有什麼資質
什麼是資質
㈤ 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的培訓模式和對象
遠教工來程教師培訓工源作實行統籌規劃、分層推進,以縣(市、區)培訓為主,採用省、設區市、縣(市、區)和項目學校分級負責的培訓模式,共同承擔培訓任務。
省級負責市、縣(區)骨幹技術管理人員和教師的培訓工作。省級培訓的人員原則上應參加過省級信息技術教育骨幹培訓,並能承擔市、縣(市、區)工程項目的應用指導和培訓示範任務。省級以應用培訓為主,人數為:設區市各2人,縣(市、區)各4人。各設區市應參照省級要求,組織所轄縣(市、區)骨幹教師的開展培訓工作,培訓人數由各設區市自行確定。
縣級和學校的培訓對象為所有項目學校教師。縣級培訓以集中培訓為主,培訓人員原則上要通過NIT考試,能夠較熟練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技能。縣級集中培訓對象按照模式預算要求,模式二每校1名教師,模式三每校2名教師。項目學校(含模式一)要通過多種形式,對所有任課教師進行培訓,項目縣(市、區)要為學校開展全員培訓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㈥ 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的介紹
閩遠教復辦〔2006〕7號各設區市遠教制辦:為切實做好我省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以下簡稱遠教工程)教師的培訓工作,推進現代遠程教育三種模式在農村中小學的應用,全面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和效益,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教師培訓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㈦ 福建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工作進度
(一)月8日,結合貫徹落實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召開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部署會議。
(二)5月19日,落實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細化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安排。
(三)5月20日,成立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並報全國「校舍安全工程辦」備案。
(四)6月20日前,成立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全國「校舍安全工程辦」備案;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報送省政府審定後印發各地執行。
(五)6月30日前,開展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第一輪培訓;深入開展校舍安全排查與鑒定工作,按照全國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要求,省級進一步提出校舍排查與鑒定的指導意見。6月18日至8月30日,結合全省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校長預算管理培訓會,對校長進行校舍安全工程技術與管理分期分批培訓。
(六)7月15日前,市、縣級政府相應成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報省「校舍安全工程辦」備案。縣級政府完成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制定並上報設區市政府和省「校舍安全工程辦」。根據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印發《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技術指南》、《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細則》、《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七)8月10日前,各設區市政府向省「校舍安全工程辦」報送所轄縣(市、區)政府制訂的2009年度加固、改造計劃。8月31日前,召開全省地震重點區域42個縣(區、市)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會議,簽訂工程責任書。
(八)11月10日前,各設區市政府向省「校舍安全工程辦」報送所轄縣(區、市)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統數據;11月1日至20日,省政府開展全省校舍安全工程實施進度和完成情況督查,並形成報告報送全國「校舍安全工程辦」。
(九)12月10日前,各設區市政府向省「校舍安全工程辦」報送所轄縣(市、區)中小學校舍逐校逐棟排查、鑒定結果。
(十)12月10日前,各設區市政府向省「校舍安全工程辦」報送所轄縣(市、區)政府制訂的三年規劃和2010、2011年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