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翠茵學校貪污事件
中小學校長權力無人監督導致貪污腐敗事件頻發(1)2011-07-22 11:29:25 法制網 【大 中 小】 周學政穿著整齊的工作裝,在台上一坐,掃視了一眼台下的聽眾--河南省新密市各中、小學校的100餘名教師職工,其中還包括了來自自己母校的校長、老師,臉上瞬間閃過一種難以言說的表情。作為新密市人民檢察院分管職務犯罪預防的副檢察長,這一天他要給這些「園丁」們上一堂法制課。
組織這堂課的背景是,在過去的3年中,新密市小學、初中、高中3名校長相繼落馬。其中最近的一個案例是,去年年底,在當地有「明星校長」之稱的新密市第一高級中學校長張傑,因貪污77萬元,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
由於中小學教職工常常一人兼多職,權力高度集中且缺乏有效監督,近年來,發生在全國各地的中小學校長腐敗案件此起彼伏。「為中、小學校長這個職位敲響警鍾,已經刻不容緩。」周學政說。
「明星校長」貪污77萬元
新密市第一高級中學創建於1931年,至今已有80年歷史。現年54歲的張傑從1978年10月起一直在新密市第一高級中學工作,任校長時間則長達15年。
從學校業績上看,張傑絕對符合一個「好校長」的標准。在他的帶領下,2003年以來,新密市第一高級中學學生獲國家、省、市、縣獎勵達2000多人次,學校也先後獲「團中央開辟多種渠道,培育新型人才先進學校」、「河南省德育先進集體」、「河南省科技教育界示範學校」等榮譽稱號。
而因為這些光輝業績,張傑的辦學經驗被多家媒體報道,並多次被評為全國先進教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在當地教育界和學生家長眼中,張傑被視為「明星校長」。
但金錢和權力的誘惑最終還是將其送上了法庭。新密市檢察院經審查查明:張傑從1995年7月任校長後,自2006年中秋節到2009年春節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給相關領導送禮、為學校辦事、自己住院等名義5次從本校財務室報賬員陳中處取走現金77萬元,非法佔為己有。
2010年年底,張傑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宣判後,張傑提出上訴。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與張傑一起落馬的,還有新密市第一高級中學57歲的原工會主席兼報賬員陳中、41歲的原出納楊春。新密市檢察院查明:2007年至2010年間,陳中利用擔任新密市第一高級中學報賬員的職務便利,多次貪污公款。
2007年至2009年間,陳中以其妻弟楊某生病、張傑春節送禮、劉某開計生證明費用的名義分4次侵吞賬外賬公款74000元;此後又以虛假票據報銷了其個人旅遊及兒子上學費用共計25800元;他甚至採取收入不記賬的手段,將學生交納的擇校費和學生補交的書本費共計19853元非法佔為己有。
2002年至2003年12月份,楊春利用其擔任新密市第一高級中學現金出納的職務便利,侵吞新密市第一高級中學現金102706.09元。
在一審判決中,兩人分別獲刑1年零6個月和10年。兩人均提出上訴。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利用職務之便私設小金庫
據新密市檢察院的統計,2008年1月至2011年3月31日,該院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60餘件70餘人,其中涉及教育系統的職務犯罪案件7件9人。
據新密市檢察院分管反貪工作的副檢察長杜超峰介紹,光在校長一職上,不到3年時間內,除張傑外,還先後有新密市牛店鎮譚村灣小學原校長喬玉萍、新密市市直第一初級中學原校長李彩紅因貪腐落馬,涉案金額超百萬元,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
2009年4月,時任新密市牛店鎮譚村灣小學校長的喬玉萍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新密市檢察院控制調查。
新密市檢察院查明,喬玉萍在任職期間自填收款收據,獨自一人在財務處領取了鄭州市教育局通過新密市教育體育局撥付給新密市牛店鎮譚村灣小學的修繕費10萬元。其中,喬玉萍虛開票據20800元,非法據為己有,用於家庭購買空調、電冰箱、筆記本電腦及本人日常生活消費。
2009年9月18日,因構成貪污罪,喬玉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宣判後,喬玉萍未提出上訴,現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同年7月,新密市市直第一初級中學原校長李彩紅也因貪污犯罪落馬。新密市檢察院查明,李彩紅在擔任新密市市直第一初級中學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私設小金庫。
在得知每年小金庫都有結余的情況下,李彩紅讓其單位的報賬員(小金庫保管員)將小金庫中的60萬元人民幣分3次(每次20萬元)以其個人的名字存入銀行,均存為定期一年存單,每次存款後報賬員都將存單交給李彩紅,李彩紅將60萬元公款非法佔為己有,並用於其丈夫李某做生意周轉和家裡支出及相關債權債務的處理。
B. 學校嚴重貪污怎麼舉報
你好,你們學校的問題如果要舉報涉及以下幾方面: 一。對於虛高收費的問題, 1.你可以以屬名或匿名的方式向當地物價局進行舉報。 2.可以通過網路以屬名或匿名的方式向當地物價局的信息網或者電子郵箱(關鍵看他們有沒有)進行舉報。 3、用當地固定電話撥打12358,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物價局)舉報。 二。 學校自身的亂收費問題, 因為中小學的收費項目及標准教育局都是有規定的,如果超出規定范圍可以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教育主管部門有責任進行制止和糾正。 三。如果存在一些政府行為亂收費或社會上一些部門、企事業向學校或通過學校向學生亂收費、各種攤派或搭車收費。這類問題,應向當地政府機關、紀檢監察或糾風部門反映,要由政府出面進行制止和糾正。 四,「收了1375的學費就開了張896的發票」,這絕對是違法行為。如果有證據是學校領導的貪污問題,可以向檢察院舉報。 五,想要盡快的引起關注和解決問題,也可以找到當地較大規模的媒體,請記者介入調查。 希望能幫到你!
C. 小學主任一年貪污高達131萬,為什麼只從餐費貪污
小學主任一年貪污高達131萬,她之所以只從餐費貪污,我覺得這是因為餐費貪污不容易被發現,人們最多是以為學校的伙食不好,不會想太多,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通常也不會有人去追究,所以該小學主任就憑借職務之便開始了自己的餐費貪污之旅,短短一年的時間就貪污了如此多的錢財,一個小小的小學主任,竟然有如此權力,究竟是誰給她的膽量呢?提起貪污腐敗這個詞我想大家一定都是非常敏感的,為了糾正社會風氣,這兩年反腐可以說是做得特別到位,很多貪官污吏都無所遁形,但總是會有一些特例。
因為像這種貪污腐敗的風氣就怕的事情就是見光了,同時也要加強對其的管理,要進行一一排查,無論是任何問題都要一一揪出來,然後及時解決,現在該小學主任已經被判有期徒刑5年,罰款30萬元,並沒收全部貪污所得。
D. 小學校長貪污三十多萬最後怎麼出來了
刑法第383條第(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法律上用詞「可以」即為可以判沒收財產,也可以判不沒收。屬於法官在各具體案件中的自由裁量權。此外,具體案情尚未清楚,不能判斷具體情節。還有,嫌疑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節?這都是可以幫助其減輕量刑的情節。
E. 揉谷中心小學校長貪污
有證據可以向檢察部門舉報。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F. 無錫一主任一年貪學生伙食費131萬元,這是怎麼做到的
看到這,我想未免太假了吧,不久一個學校孩子們的伙食費么,還能貪污一百多萬,唬誰呢?於是我趕緊查了一相關資料,萬萬沒想到啊,這是真的呀,
咱們來詳細了解一下吧,這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5月,但持續發酵了2年,而且驚動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還在今年8月9日發表了一篇《視頻丨無錫整治學校食堂腐敗——一頓午餐引發的改革》的文章這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第二次譴責這起事件的主犯該小學總務處原主任龔秀娟,可以看出,這起事件的性質是多麼惡劣,竟然驚動了國家高層,而且這起事件也在全國的教育界引起了廣泛關注,大家都在譴責這個主犯。
之後,無錫市對全部的中小學進行巡查,果真還發現了其他的貪污現象,哎,希望國家更加嚴格些,這樣的情況以後盡量少出吧。
G. 四川營山悅中小學的校長極度腐敗為什麼無人問津呢
這要確鑿證據,想必你還是個學生,這些事你就當是了解社會,這是國情
H. 在發達國家,如何防止中小學校長貪污吃回扣
在西方國家,學校的校長並不是什麼官員,只是受學校管理方的聘請作為學校的管理者負責學校的日常事務,根本沒有機會插手財政,更不用說貪污吃回扣,學校財政都是與學校董事會親自控制。
I. 宜州市同德中心小學 貪污
貪污,應當向區、縣檢察院反貪局舉報。檢察院是負責貪污賄賂犯罪的主管部門,如果構成犯罪,檢察院應當立案偵查,將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逮捕。
J. 小學總務處主任貪污學生餐費131萬,對得起孩子嗎
江陰某小學出現這樣的一件事,這個學校的總務處主任貪污學生的伙食費用,總額高達131萬,這件事引起了大家的憤怒。
在2019年1月,江陰某小學總務處主任龔秀娟涉嫌貪污罪,獲刑五年,並處罰罰金30萬元,要求將貪污的所有錢都返還給學校。他的所作所為不僅讓孩子們寒心,更是讓大家開始質疑學校的工作。學校的工作是應該做的更加的透明,凡是涉及像這種巨大款項的,都應該進行公示,標志出每一筆錢都花在什麼地方,有什麼人負責,這樣大家就更加放心。
網友們紛紛表示,從小學到大學,從餐飲費到獎學金,只要能抓住,能貪就貪,良心一文不值,抓住就抓住,抓不住就繼續。單凡是人處在一個有利可侵佔並且無監管狀態,都有可能貪污,不能靠一個人的道德去約束他的權力,而是監管,有力的監管才能保證處在那個職位上的人做正確的事。請重視孩子餐費使用問題,嚴查貪污孩子餐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