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學生四要十不準作文
四要十不準內容
(一)要遵守工作紀律,切實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1.不準無故內遲到、容早退和擅自脫離崗位;
2.不準在上班期間上網聊天、玩游戲、炒股票、外出逛街購物、打麻將和到休閑娛樂場所活動;
3.不準在工作日午間、執行公務和值班期間飲酒,借調研之名到下級單位吃喝、消遣。
(二)要抓好工作落實,忠於職守、勤奮敬業
4.不準借口拒不執行組織決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
5.不準辦事拖拉、不講效率,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平時不抓緊、忙時亂應付。
(三)要提高服務水平,秉公辦事、務實清廉
6.不準拒不履行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對服務對象和前來辦事的人員不管不問、不理不睬,態度冷漠生硬、傲慢無禮、言語不文明、作風粗暴;
7.不準以工作正忙、還有要事等為由,拒絕前來辦事的人員合理、正當的服務要求,或故意刁難、設置障礙、吃拿卡要、以權謀私。
(四)要端正會紀會風,維護會議秩序、提升會議質量
2. 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校園十不準所發生的事例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 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准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葯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案例四: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張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伍某某,男,漢族,16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丟失一部手機,其懷疑與其曾同住的於某和覃某偷了其手機,於是在2004年12月31日晚上,糾集了犯罪嫌疑人張某、伍某某,對來其宿舍拿行李的被害人於某和覃某進行毆打,不讓該二人離開,其間,余某某將於某的頭打破,還用煙頭燙傷覃某,以此來逼兩被害人承認有偷其手機,犯罪嫌疑人張某和伍某某幫助余某某對被害人於某和覃某進行看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將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為止,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以非法拘禁罪對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五: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在湖裡後埔某網吧上網,因其盜用他人帳號上網被管理員發現而被趕出網吧,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糾集了兩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該網吧為其被趕出的網吧的事出氣,到網吧後該三人將網吧管理員李某打成輕傷,將另一管理員黃某的手劃傷,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檢察機關經審查以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批准逮捕。
案例六: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來廈後,手裡沒錢,便萌生搶劫計程車司機的念頭,2005年1月19日凌晨,三人經過預謀,在仙岳路雇了一部計程車,讓司機開到林後一偏僻的地方,用勒脖子、塑料袋封嘴等手段強行搶走了被害人周某的一部小靈通和現金500多元。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以搶劫罪對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七: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諶某,男,漢族,19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黃某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張某,男,漢族,19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案例八:
2004年11月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諶某、黃某某、童某某在一起喝酒時,王某某提出說去搶點錢來花,於是當天晚上將近凌晨時,上述五人外出尋找目標,無人來到湖裡興隆路正遇上騎自行車下班回家的被害人林某,上述犯罪嫌疑人上前將林某的自行車踢倒,並將林某推倒,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還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林某的大腿捅傷,五人搶了林某身上的一部手機和200多元現金,逃離了現場,被害人林某因被捅傷後失血過多而不治身亡。事後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明知上述犯罪嫌疑人搶劫犯罪的情況下,還讓上述犯罪嫌疑人在其住處留宿。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諶某、黃某某、童某某以搶劫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以窩藏罪批准逮捕。
3. 森林防火十不
森林防火十不分別是:
1、不準焚燒地邊、地堰;
2、不準進入林區放牧、砍柴;
3、不準攜帶火種進山、進林區;
4、不準上墳燒紙、燒香、燃放鞭炮;
5、不準在樹下堆積、焚燒秸桿、樹葉;
6、不準在野外吸煙、野炊、烤火;
7、不準擅自進入林區進行挖掘、運輸等生產作業;
8、不準擅自在林區進行射擊、爆破等易燃作業;
9、不準智障、精神病患者和兒童私自進入林區活動;
10、不準在林區內從事野營、登山、祭祀、廟會等活動時用火。
(3)中小學生校園十不準擴展閱讀:
1、森林火災不但燒毀成片的森林,傷害林內的動物,而且還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貧瘠並破壞森林涵養水源,甚至會導致生態環境失去平衡。
2、在森林可燃物和火源具備的情況下,林火能否發生主要取決於火險天氣,一般來說,火險天氣也就是有利於發生森林火災的氣候條件,如氣溫高、降水少、相對濕度小、風大、長期乾旱等。
3、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工作。
4、為了更好地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火勢猛烈,人力不足的情況下i採取犧牲局部,保護全局的措施是必要的。保護重點和秩序是:先人後物,先重點林區後一般林區;如果火災危及到林子和歷史文物時,應保護文物後保護林子。
4. 小學生安全教育十不準
1、不復准在教室、走廊、樓梯、公制路邊、建築工地互相追逐、玩耍。
2、不準打架、斗毆。
3、不準無故曠課、私自離校和離家出走。
4、不準亂買亂吃和吃過期變質的食物。
5、不準聽信不認識的人的話和吃他送的東西。
6、不準進游戲室和玩各種有害健康的游戲。
7、不準玩火和燃放煙花鞭炮。
8、不準跟未成年人或私自下河、下海、下池塘游泳。
9、不準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公路、追車、扒車、橫穿公路。
10、不準乘坐無牌無證、報廢的機動車輛。
5. 小學生手冊十不準
2015年最新版
日前,教育部印發《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新版《守則》共9條,282字,涵蓋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基本要求。
新版《守則》保留了2004年守則中仍具時代價值、體現中華傳統美德、應長期堅持的內容,如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誠實守信、珍愛生命等。
小學生守則
1、愛黨愛國愛人民。了解黨史國情,珍視國家榮譽,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2、好學多問肯鑽研。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表見解,樂於科學探索,養成閱讀習慣。
3、勤勞篤行樂奉獻。自己事自己做,主動分擔家務,參與勞動實踐,熱心志願服務。
4、明禮守法講美德。遵守國法校紀,自覺禮讓排隊,保持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財物。
5、孝親尊師善待人。孝父母敬師長,愛集體助同學,虛心接受批評,學會合作共處。
6、誠實守信有擔當。保持言行一致,不說謊不作弊,借東西及時還,做到知錯就改。
7、自強自律健身心。堅持鍛煉身體,樂觀開朗向上,不吸煙不喝酒,文明綠色上網。
8、珍愛生命保安全。紅燈停綠燈行,防溺水不玩火,會自護懂求救,堅決遠離毒品。
9、勤儉節約護家園。不比吃喝穿戴,愛惜花草樹木,節糧節水節電,低碳環保生活[1] 。
此外,補充了一些更具操作性、學生可以做到的具體行為規范內容,如主動分擔家務、自覺禮讓排隊、不比吃喝穿戴等。還增加了新時期學生成長發展中學校、社會和家庭高度關注的內容,如養成閱讀習慣、文明綠色上網、低碳環保生活等。
6. 小學生安全十不準是什麼
小學生安全十不準,具體如下:
1、不準在教室、走廊、樓梯、公路邊、建築工地互相追逐、玩耍。
2、不準打架、斗毆。
3、不準無故曠課、私自離校和離家出走。
4、不準亂買亂吃和吃過期變質的食物。
5、不準聽信不認識的人的話和吃他送的東西。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拿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戲打。
9、不準未告知家長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
(6)中小學生校園十不準擴展閱讀:
小學生安全交通必備知識:
1、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一切機動車輛都不準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2、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燈的指示通過;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或是騎車載人。
3、小朋友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通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更影響司機的心情,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 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
4、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著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桿,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5、最危險的是穿越鐵路道口護欄與火車爭道搶行,這樣可能會被火車捲入輪下絕對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會有造成死亡的危險。
6、過馬路時,一定要精神集中。不能邊聽音樂,邊過馬路,不在馬路上跑和玩;更不能為了趕時間或貪圖方便翻越防護欄,要走人行橫道、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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