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墾利縣第二實驗小學2015招生一年級需要什麼手續
墾利縣第二實驗中學2015年
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2014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4〕6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4號)、《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東政發〔2012〕29號)和《2015年東營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東教發〔2015〕23號)有關精神,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落實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要求,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資源,體現義務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為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提供優質、公平的教育機會;健全科學、明晰、便利的義務教育入學制度,規范招生入學行為,提高治理水平,實施「陽光招生」,促進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或居住)所在地學校免試就近入學。
(二)堅持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相統一原則。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相統一,與其實際居住地相統一。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實施「陽光招生」,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三、招生辦法
(一)年齡:六年級招收新生為年滿11周歲(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到墾利縣第二實驗中學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二)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8月9日至10日。
(三)招生計劃
根據墾利縣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及學校辦學條件,本年度計劃招生320人。(開設小學六年級課程)
三、招生范圍
墾利縣黃河路(勝利大橋至新興路)以西、景苑路以西墾利街道辦所轄社區及村常住居民子女及居住於該區域內符合入學條件的常住、非常住居民子女(住宿生除外)。
四、招生辦法
根據《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3號)和《關於印發東營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東政辦發〔2012〕41號)有關規定,進行學生入學資格審查,經審查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五、2015年新生報名需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入學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根據《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3號)和《關於印發東營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東政辦發〔2012〕41號)有關規定,2015年在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學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包括「地址頁、索引頁、兒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三項內容);
⑵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⑶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和發票或其他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包括「房屋產權人、房屋地址」兩項內容)。
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及原就讀學校學籍檔案(實驗一小、二小的學生不需要提供)。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學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民營經濟從業人員子女:①原籍戶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現居住地居住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婚育證明》和流入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已納入計劃生育管理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在墾利縣的可不提供流入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已納入計劃生育管理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房屋所有權證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①原籍戶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現居住地居住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婚育證明》和流入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已納入計劃生育管理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在墾利縣的可不提供流入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已納入計劃生育管理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房屋所有權證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由用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及原就讀學校學籍檔案(實驗一小、二小的學生不需要提供)。
(四)入學材料的審核:報名期間由學校組織對學生入學材料的審核,報名結束後由縣教育局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集中復核。
五、工作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符合招生條件,在招生范圍內學校的學生,按以下時間安排到墾利縣第二實驗中學報名,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學生即可領取分班考試通知書。
日 期
報 名 范 圍
8月9日
上 午8:00-11:30
墾利第一實驗小學1—4班
下 午
2:30-6:00
墾利第一實驗小學5—7班
8月10 日
上 午8:00-11:30
墾利第二實驗小學
下 午
2:30-6:00
戶籍在招生范圍內在外借讀的學生、符合招生辦法第二項非常駐居民子女及其他人員。
希望學生家長嚴格按安排的時間到第二實驗中學報名,避免耽誤各位家長的寶貴時間。
(二)新生編班
實施「陽光分班」。學校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學生家長代表參與,在縣教育局的監督下,根據學生分班測試成績、男女生搭配的原則,採取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對六年級學生進行均衡分班。班主任當場隨機抽取所帶班級,學校當場公布並在宣傳欄公示班主任、學科教師和學生分班情況,同時報縣教育局備案,因特殊情況延誤報名的學生,學校按照編班程序進行電腦派位,並邀請已入學家長現場監督並簽名。
六、組織領導
招生工作涉及面廣,家長及社會關注度高,為了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檢查,學校專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資格審查和錄取工作,確保我校服務區內所有小學畢業生依法按時入校就讀。
學校地址:墾利縣興隆路207號(墾利信譽樓東南路口南200米)
2. 墾利實驗中學招生簡章
墾利縣實驗中學招生簡章
2013年山東省小升初參考資料:2013年墾利縣實驗中學招生信息
一、招生計劃
根據縣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及學校辦學條件,本年度計劃招生20個班,學生1000名(開設小學六年級課程)。
二、招生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的適齡應屆小學五年級學生到實驗中學報名:
1、縣直單位的幹部職工直系子女。
2、墾利街道辦的幹部職工直系子女及其所轄各村村民直系子女。
3、興隆街道辦的幹部職工直系子女及其所轄各村村民直系子女。
4、在縣城、墾利街道辦及興隆街道辦轄區內從事私營經濟的個體業主直系子女。
5、招生范圍內的務工人員直系子女。
6、墾利縣城區域、墾利街道辦及興隆街道辦轄區內外來投資人員及企業引進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子女(戶口為非墾利縣戶口)。
三、招生辦法
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持有效證件到實驗中學報名,同時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1、常住居民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包括「地址頁、索引頁、兒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三項內容);(2)《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和發票或其他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包括「房屋產權人、房屋地址」兩項內容);(3)小學畢業證明(在我校服務區內小學就讀的學生不需提供)。
2、非常住居民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營經濟從業人員子女:①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房屋所有權證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原籍戶口簿和現居住地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③流出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婚育證明》和流入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已納入計劃生育管理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⑤小學畢業證明及原就讀學校學籍檔案(在我校服務區內小學就讀的學生不需提供)。
(2)進城務工人員子女:①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房屋所有權證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原籍戶口簿和現居住地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③流出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婚育證明》和流入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已納入計劃生育管理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的勞動合同,由用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蓋章。⑤小學畢業證明及原就讀學校學籍檔案(在我校服務區內小學就讀的學生不需提供)。
(3)外來投資人員子女:①學校招生范圍內房產證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原籍戶口簿和現住地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③流出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婚育證明》和流入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已納入計劃生育管理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⑤縣招商局投資項目證明信;⑥小學畢業證明及原就讀學校學籍檔案(在我校服務區內小學就讀的學生不需提供)。
(4)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子女:①學校招生范圍內房產證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原籍戶口簿和現住地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③流出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婚育證明》和流入地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已納入計劃生育管理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人事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證原件及復印件;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的勞動合同(由用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原件及復印件。⑥小學畢業證明及原就讀學校學籍檔案(在我校服務區內小學就讀的學生不需提供)。
四、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檢查,決定成立學校領導及有關處室主任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資格審查和錄取工作。
五、工作安排
1、報名及資格審查
我校今年招生採取集體報名與個別報名相結合的辦法。
集體報名:符合「招生范圍」1、2、3項的五年級應屆學生,由就讀小學負責收取戶口簿並送交實驗中學教務處,同時辦理報名及資格審查手續。6月27日前完成集體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同學領取分班測試准考證。
個人報名:民營業戶、進城務工人員等非常住戶口和不在招生范圍內小學就讀的常住戶口五年級應屆學生,於7月6日由家長攜帶相關資料到實驗中學教務處辦理報名及資格審查手續。其它時間不受理報名手續。
2、分班測試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本次考試僅作為學校均衡編班的依據。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個人報名的學生,於7月9日到實驗中學教務處領取准考證。具體安排如下:
工作時間:7月9日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6:00
考試時間:7月10日上午 語文7:30—9:00 數學9:20—10:50
英語 11:10--12:00
3、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