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填寫全國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確認表
當前的項目是學生在系統里的信息,如有錯誤、變更,請在對應項「變更」欄填寫,原來的信息千萬不要使用塗改液塗改或劃掉;
(現在用幾個同戶口本有關的,關鍵信息為例子。)
1姓名,項目,有的學生使用的名字和戶口本不一樣,學籍信息只認戶口本,要更改,把新的戶口本拿過來。
比如張三,改名張四,只要在變更欄里寫張四就好。
2出生日期,由8個數字組成,比如2008年6月20日,就寫為20080620
3身份證號碼,必須跟戶口本一樣。
3、核查完,家長要簽字確認,並寫上日期。
其他的項目您看看跟您的實際情況有沒有一樣,不一樣就是變更里寫上正確的,但是千萬不要塗改。
附2
《學生基本信息表》指標解釋及填報說明
1.姓名: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正式記載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國人正式的漢字姓名)。
2.性別:男、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戶籍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記載的時間日,年填4位數字、月填2位數字、日期填2位數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學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學校班主任將有關信息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具體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5.籍貫: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
6.民族:學生的民族全稱,如:漢族。
7.國籍/地區:學生所屬的國籍/地區,如:中國、美國、台灣、香港、澳門。
8.身份證類型:可證明學生身份的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永久居住證、護照、其他。
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時(也就是黑戶學生),身份證件號可不填,但學校需提供學生在本校就讀證明(需學生和家長簽字,學校蓋章,提交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9.身份證件號:身份證件類型對應的證件號碼。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以外的證件類型時,身份證號必填。
10.港澳台僑外:在大陸上學,持非大陸身份證明的學生的來源類型,分為:「否、香港同胞、香港同胞親屬、澳門同胞、澳門同胞親屬、台灣同胞、台灣同胞親屬、華僑、僑眷、歸僑、歸僑子女、歸國留學人員、非華裔中國人、外籍華裔人、外國人、其他」。
11.政治面貌:分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共共產黨預備黨員、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群眾」。
12.健康狀況:學生的身體情況,分為:「健康或良好、一般或較弱、有慢性病、有生理缺陷、殘疾」。
13.照片:導入學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稱的漢語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16.身份證件有效期:身份證件上顯示的有效期限。
17.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學生戶口所在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具體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18.戶口性質: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學生戶口的類別,分為:「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
19.特長:填寫學生特長信息。
20.學籍輔號:填寫我省目前正在使用的學生學號,如「X120101010001」「C1201010001」「G1201010001」。
21.班內學號:學生班級內座號。
22.年級:學生就讀年級。
23.班級:學生就讀班級。
24.入學年月:新學生入學的時間,年填4位數字、月填2位數字,如「201101」。
25.入學方式:學生以何種方式進入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分為:「就近入學、其他」,高中階段分為:「統一招生考試/普通入學、體育特招、藝術特招、其他」。
26.就讀方式:區分學生在校讀書的方式,可分為:「走讀、住校」。
27.學生來源:區分學生生源情況,義務教育階段分為「正常入學、其他」,高中階段分為「正常入學、其他」。
28.現住址:學生現在居住的地址,具體到村莊、街區門牌號。
29.通信地址:可以聯繫到學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學生的戶籍地址。
31.聯系電話:學生的聯系固定電話或者手機號碼。
32.郵政編碼:填寫學生現住地的郵政編碼。
33.電子郵箱:填寫學生的電子信箱。
34.主頁地址:填寫學生的主頁地址。
35.是否獨生子女:學生屬於獨生子女范疇,「是、否」。
36.是否受過學前教育:小學新生在入學前有上過幼兒園或者是學前班,填「是、否」。
37.是否留守兒童:留守兒童指父母外出務工三個月以上,由其他親屬監護並留在戶籍所在地家鄉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分為:「非留守兒童、單親留守兒童、雙親留守兒童」。
38.是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填「是、否」。
39.是否孤兒:以當地有認定資格的部門出具的證明為准填寫,填「是、否」。
40.是否烈士或優撫子女:以當地有認定資格的部門出具的證明為准填寫,填「是、否」。
41.隨班就讀:殘疾人在普通中小學接受基礎教育的類別,可分為「非隨班就讀、視力殘疾隨班就讀、聽力殘疾隨班就讀、智力殘疾隨班就讀、其他殘疾隨班就讀」。
42.殘疾人類型:殘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分為:無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其他殘疾。
43.是否由政府購買學位:填「是、否」。是否由政府購買學位:指學生在民辦學校就讀,但其所需學費部分或全部由當地政府承擔。公辦學校的學生填寫否,民辦學校的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是或否。
44.是否需要申請資助:填「是、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填寫否,高中階段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45.是否享受一補:填「是、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高中階段學生填寫否。
46.上下學距離:填寫學生家庭住址與學校之間距離的公里數。
47.上下學交通方式:步行、自行車(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地鐵)、家長自行接送、校車、其他。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車:填「是、否」。
49.家庭成員或監護人姓名: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正式記載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國人正式的漢字姓名)。
50.關系:家庭成員或監護人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填「父親、母親、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
51.關系說明:關系選擇為其他時,填寫對關系的說明。
52.民族: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民族,如:漢族、蒙古族。
53.工作單位:填寫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工作單位名稱。
54.現住址: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現在居住的地址。
55.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家庭成員或監護人戶口所在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56.聯系電話:填寫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固定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
57.是否監護人:填「是、否」,監護人: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58.身份證類型:可證明身份的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軍官證、士兵證、文職幹部證、部隊離退休證、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永久居住證、護照、戶口簿、其他。
59.身份證件號:身份證件類型對應的證件號碼。
60.職務:家庭成員或監護人在工作單位所擔負的工作崗位。
61-72:解釋同49-60。ormal>
2. 在網上怎麼查小學生學籍登記表
學生或學生家長在網上是不能查到小學生學籍登記表的。
如果需要查詢學生的學籍信息,可以到就讀學校找學籍管理員,讓他登錄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進行查詢。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於2012年秋季學期實現全國聯網並試運行。該系統將為每名中小學生建立全國唯一的、跟隨一生的學籍編號,從小學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繼續教育,並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學生轉學、升學等動態跟蹤管理,對解決農村「控輟保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留守學生等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提供有力支撐。
學生學籍檔案內容包括:
一、學籍基礎信息及信息變動情況;
學籍基礎信息包括學籍號、姓名、姓名拼音、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出生日期、性別、民族、年級、班級 、國籍、戶口性質、戶口所在地、現在住址、就讀方式、入學年月、入學方式、是否獨生子女、是否留守兒童、聯系電話、監護人信息等36項基本信息。二、學籍信息證明材料(戶籍證明、轉學申請、休學申請等);
三、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含學業考試信息、體育運動技能與藝術特長、參加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等);
四、體質健康測試及健康體檢信息、預防接種信息等;
五、在校期間的獲獎信息;
六、享受資助信息;
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3. 小學生學籍表怎麼填
1、姓名後當前後的名字正確就在下面變更後面打√,不正確的在變更內後寫上正確的名字。容
2、性別後面的男(女)對的就在後面的格子里打√,不正確的在格子里寫上正確的。
3、出生日期後面的格子里的數據正確的就在後面格子打√,不正確的按照跟前面一樣的格式寫上正確的日期。
4、民族後面格子里正確的就在後面格子里打√,不正確的改正確。
5、國籍/地區後面是中國的就在後面一格打√,不是的就在後面的格子里寫中國。
6、身份證件類型後面是填的居民身份證就打√,不是的就後面的格子里寫居民身份證。
7、身份證件號:信息正確,在下面空格處打√。
4.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採集表怎麼填
附2
《學生基本信息表》指標解釋及填報說明
1.姓名: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正式記載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國人正式的漢字姓名)。
2.性別:男、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戶籍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記載的時間日,年填4位數字、月填2位數字、日期填2位數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學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學校班主任將有關信息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具體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5.籍貫: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
6.民族:學生的民族全稱,如:漢族。
7.國籍/地區:學生所屬的國籍/地區,如:中國、美國、台灣、香港、澳門。
8.身份證類型:可證明學生身份的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永久居住證、護照、其他。
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時(也就是黑戶學生),身份證件號可不填,但學校需提供學生在本校就讀證明(需學生和家長簽字,學校蓋章,提交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9.身份證件號:身份證件類型對應的證件號碼。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以外的證件類型時,身份證號必填。
10.港澳台僑外:在大陸上學,持非大陸身份證明的學生的來源類型,分為:「否、香港同胞、香港同胞親屬、澳門同胞、澳門同胞親屬、台灣同胞、台灣同胞親屬、華僑、僑眷、歸僑、歸僑子女、歸國留學人員、非華裔中國人、外籍華裔人、外國人、其他」。
11.政治面貌:分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共共產黨預備黨員、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群眾」。
12.健康狀況:學生的身體情況,分為:「健康或良好、一般或較弱、有慢性病、有生理缺陷、殘疾」。
13.照片:導入學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稱的漢語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16.身份證件有效期:身份證件上顯示的有效期限。
17.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學生戶口所在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具體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18.戶口性質: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學生戶口的類別,分為:「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
19.特長:填寫學生特長信息。
20.學籍輔號:填寫我省目前正在使用的學生學號,如「X120101010001」「C1201010001」「G1201010001」。
21.班內學號:學生班級內座號。
22.年級:學生就讀年級。
23.班級:學生就讀班級。
24.入學年月:新學生入學的時間,年填4位數字、月填2位數字,如「201101」。
25.入學方式:學生以何種方式進入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分為:「就近入學、其他」,高中階段分為:「統一招生考試/普通入學、體育特招、藝術特招、其他」。
26.就讀方式:區分學生在校讀書的方式,可分為:「走讀、住校」。
27.學生來源:區分學生生源情況,義務教育階段分為「正常入學、其他」,高中階段分為「正常入學、其他」。
28.現住址:學生現在居住的地址,具體到村莊、街區門牌號。
29.通信地址:可以聯繫到學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學生的戶籍地址。
31.聯系電話:學生的聯系固定電話或者手機號碼。
32.郵政編碼:填寫學生現住地的郵政編碼。
33.電子郵箱:填寫學生的電子信箱。
34.主頁地址:填寫學生的主頁地址。
35.是否獨生子女:學生屬於獨生子女范疇,「是、否」。
36.是否受過學前教育:小學新生在入學前有上過幼兒園或者是學前班,填「是、否」。
37.是否留守兒童:留守兒童指父母外出務工三個月以上,由其他親屬監護並留在戶籍所在地家鄉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分為:「非留守兒童、單親留守兒童、雙親留守兒童」。
38.是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填「是、否」。
39.是否孤兒:以當地有認定資格的部門出具的證明為准填寫,填「是、否」。
40.是否烈士或優撫子女:以當地有認定資格的部門出具的證明為准填寫,填「是、否」。
41.隨班就讀:殘疾人在普通中小學接受基礎教育的類別,可分為「非隨班就讀、視力殘疾隨班就讀、聽力殘疾隨班就讀、智力殘疾隨班就讀、其他殘疾隨班就讀」。
42.殘疾人類型:殘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分為:無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其他殘疾。
43.是否由政府購買學位:填「是、否」。是否由政府購買學位:指學生在民辦學校就讀,但其所需學費部分或全部由當地政府承擔。公辦學校的學生填寫否,民辦學校的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是或否。
44.是否需要申請資助:填「是、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填寫否,高中階段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45.是否享受一補:填「是、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高中階段學生填寫否。
46.上下學距離:填寫學生家庭住址與學校之間距離的公里數。
47.上下學交通方式:步行、自行車(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地鐵)、家長自行接送、校車、其他。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車:填「是、否」。
49.家庭成員或監護人姓名: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正式記載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國人正式的漢字姓名)。
50.關系:家庭成員或監護人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填「父親、母親、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
51.關系說明:關系選擇為其他時,填寫對關系的說明。
52.民族: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民族,如:漢族、蒙古族。
53.工作單位:填寫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工作單位名稱。
54.現住址: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現在居住的地址。
55.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家庭成員或監護人戶口所在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56.聯系電話:填寫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固定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
57.是否監護人:填「是、否」,監護人: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58.身份證類型:可證明身份的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軍官證、士兵證、文職幹部證、部隊離退休證、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永久居住證、護照、戶口簿、其他。
59.身份證件號:身份證件類型對應的證件號碼。
60.職務:家庭成員或監護人在工作單位所擔負的工作崗位。
61-72:解釋同49-60。
5.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學生基本信息表範本
學生的學籍檔案主要包括學生報名注冊登記表、個人基本情況機讀卡、注冊學習專業、學習的課程、考試成績記錄表以及學籍異動情況記錄等。學籍檔案存於學校學籍
6.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確認表有什麼作用
1、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全國中小學生發放了正式學籍號,版標志著學籍系統進入新的應用階權段。但部分學生學籍信息存在缺項、錯誤、未更新等問題,個別學生因沒有提供居民身份證件號未獲得正式學籍號。
2、為加快處理相關問題,進一步提高全國學籍系統學生信息質量,教育部啟動數據質量核查工作。此次再次錄入學生學籍信息,主要為核實學生「人籍」是否一致、補錄內容缺失的信息項、更新已發生變化的信息項等,要確保不漏一校一生。
3、學生學籍信息核查所通過的「全國教育技術服務平台」是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組織建設的即時通信平台,該平台僅限於對國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統的技術支持服務,採取了多項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可充分保障確認表照片和學籍信息的安全。
7.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確認表填錯了怎麼辦
憑《居民戶口簿》可以進行修改。
如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由學校核准變更學籍信息,並報學籍主管部門核准。
學生學籍檔案內容包括:學籍基礎信息及信息變動情況;學籍信息證明材料(戶籍證明、轉學申請、休學申請等);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含學業考試信息、體育運動技能與藝術特長、參加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等);體質健康測試及健康體檢信息、預防接種信息等;在校期間的獲獎信息。
(7)中小學生學籍信息表擴展閱讀:
中小學生學籍要求規定:
1、學校應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依法及時書面上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籍主管部門,在義務教育年限內為其保留學籍,並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管理。
2、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輟學的,就讀學校的學籍主管部門應於每學期末將學生學籍檔案轉交其戶籍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
3、學生休學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後,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登記。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8.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確認表怎麼列印
1、點擊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輸入用戶名密碼進行登錄操作。
9. 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確認表學生家長現住址應該怎麼填
就填寫您現在住在 什麼地方,比如 福建省 泉州市 鯉城區 新華街1號,
一定要注意,您填寫要寫在「變更」這一欄里,不要塗改原來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