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科研用地上可以蓋什麼建築
教育科研用地上可以蓋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中學、小學、科研事業單位及其附內屬設施用地,包括容為學校配建的獨立地段的學生生活用地。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
其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屬於一級地類,包括:行政辦公用地、 文化設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體育用地 、醫療衛生用地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文物古跡用地 、外事用地 、宗教設施用地 。
(1)中小學用地代碼擴展閱讀:
其他教育相關用地用途如下:
1、高等院校用地上可以蓋大學、學院、專科學校、研究生院、電視大學、黨校、幹部學校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軍事院校用地。
2、中等專業學校用地上可以蓋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學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屬於普通中學內的職業高中用地。
3、中小學用地上可以蓋中學、小學用地。
4、特殊教育用地上可以蓋聾、啞、盲人學校及工讀學校等用地。
5、科研用地上可以蓋科研事業單位用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用地性質
2. 規劃中各種用地性質的具體顏色是什麼,有相關規范規定嗎
只是來有默認的色系而已,自具體的顏色沒有規定,圖紙旁邊有圖例說明就好,詳細一點的話可以在色塊上插上用地代碼。
用地性質: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
(2)中小學用地代碼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GB50137-2011),城鄉用地分為2大類、9中類、14小類,而常用的用地性質實際上是指其中一小類——R11。
城鄉用地分類和代碼可參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的相關規定。
本標准適用於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用地統計和用地管理工作。
城鄉用地:指市(縣)域范圍內所有土地,包括建設用地與非建設用地。建設用地包括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區域交通設施用地、區域公用設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礦用地等,非建設用地包括水域、農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設用地等。
參考資料:網路-用地性質網路-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
3. 請問中小學是屬於居住用地(R)還是公共服務設施用地(C)
你所說的公共服務設施(C)是1990年制定的分類標准,若以此標准,中小學也屬於C類。
現在請參照2010制定的《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中小學,屬於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A)。
雖然中小學也是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里一項,包含於居住小區級公共服務設施里,屬於教育類公共服務設施。但是居住用地(R)中的服務設施用地(R12)明確規定了不包括中小學用地。中小學用地屬於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A)。
4. 全國中小學生均校園佔地面積標准
小學校抄用地面積包括三部分:建築用地、綠化用地、活動場地。
1、建築容積率最大0.8,樓層數最多為三層,生均建築面積按15平米(各種用房)估計,需要的最少土地面積應滿足:學生人數*15/2.0(平均樓層數)/0.7(容積率)。如果學生人數是1000人,則建築佔地面積應不小於10714平方米(約合16畝);
2、綠化用地:生均不少於1平方米。
3、活動場地:200米環形跑道(加2組60米直跑道),周邊間距不小於10米,約6300平方米(約合9.5畝)。綜上,1000人的小學校,用地面積不小於18014平方米(約合27畝)。
5. 中小學建築容積率指標解釋
中小學建築容積率是指中小學的地上總建築面積與凈用地面積的比率。
容積率的值專是無屬量綱的比值,通常以地塊面積為1,地塊內地上建築物的總建築面積對地塊面積的倍數,即為容積率的值。
附屬建築物也計算在內,但應註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築物除外。值得注意的是,容積率越低,居民的舒適度越高,反之則舒適度越低。
(5)中小學用地代碼擴展閱讀
建築物的陽台,不論是凹陽台、挑陽台、不封閉陽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當進深超過1.8米的各類陽台,封閉陽台均按全面積計入容積率。
半地下室凡頂板標高超出室外地坪標高1.0米以上的建築部分應計入地上建築面積計算值;不足1.0米的,不計入容積率。
如建築室外地坪標高不一致時,以周邊最近的城市道路標高為准加上0.2米作為室外地坪,之後再按上述規定核准。
根據有關規定,容積率計算式中建築總面積不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築面積,屋頂建築面積不超過標准層建築面積的10%的也不計算。
在建築層數相同的情況下,容積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對舒服。容積率越大則相反。
6. 規劃局提供的現狀圖中用地性質用C1、C2、C5、R2都是什麼意思啊
規劃局提供的現狀圖中用地性質用C1、C2、C5、R2都是指:
C1是指行政辦公用地,范圍包括行政、黨派和團體等機構用地,如人大、政協、政府、法院、檢察院、各黨派和團體,以及企事業管理機構等辦公用地;
C2是指商業金融業用地,范圍包括商業、金融業、服務業、旅館業和市場等用地,如綜合百貨商店、商場和經營各種食品、服裝、紡織品、醫葯、日用雜貨、五金交電、文化體育、工藝美術等專業零售批發商店及其附屬的小型工場、車間和倉庫等用地,銀行及分理處、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交易所和保險公司,以及外國駐本市的金融和保險機構等用地,各種商務辦公、寫字樓等用地,飲食、照相、理發、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旅館、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獨立地段的農貿市場、小商品市場、工業品市場和綜合市場等用地;
C5是指醫療衛生用地,范圍包括醫療、保健、衛生、防疫、康復和急救設施等用地,如綜合醫院和各類專科醫院等用地。如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精神病院、腫瘤醫院等用地,衛生防疫站、專科防治所、檢驗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庫等用地,休養所和療養院等用地(但不包括以居住為主的干休所用地);
R2是指二類居住用地,范圍包括設施較齊全、環境較好,以多、中、高層住宅為主用地,如住宅建築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小游園等用地,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衛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但不包括中小學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