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學財務人員工作量如何計算
ERP衛士可以智能生成ERP使用報告,支持按不同時間段或用戶查看報告,幫助管理員和企業管理層及時了解ERP系統使用頻率,以便統籌調整ERP使用人員工作安排,達到工作效率最大化。
㈡ 教育部規定的中小學各科的周課時量是多少
北京市政府《關於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暫行意見》中規定:中學語文教師每人教兩個班(10課時~12課時);數學、物理、化學、外語教師每人每周授課12課時~16課時,平均14課時;其他各學科每人每周授課14課時~18課時,平均16課時。
小學教師每人包教一個班的語文、數學,或每周授課16課時~20課時,平均18課時。其他省、市根據本地區特點,對中小學教師工作量均有類似規定。
(2)中小學教師超工作量補助標准擴展閱讀
小學階段以綜合課程為主。小學低年級開設品德與生活、語文、數學、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等課程;小學中高年級開設品德與社會、語文、數學、科學、外語、綜合實踐活動、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等課程。
初中階段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外語、科學(或物理、化學、生物)、歷史與社會(或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積極倡導各地選擇綜合課程。學校應努力創造條件開設選修課程。在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藝術、美術課中要加強寫字教學。
㈢ 中國教育部所規定的中小學教師的具體工作時間是多少
小學教師工作量:語文、數學、英語、科學14-16節,其他學科的專任教師16-18節。
高中教師的備課時間是每周18.4 小時;初中教師備課時間是每周13.9 小時
小學教師備課時間是每周14.2 小時;高中教師的授課時間是每周10.6小時
初中教師是每周11.3 小時;小學教師是每周12.4 小時;
高中教師的作業批改時間是每周11.8 小時;初中教師是每周11.2 小時
小學教師是每周10.3 小時;高中教師的輔導時間是每周4.9 小時
初中教師是每周5.15 小時;小學教師是每周1.6 小時
1981 年正式頒發《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試行辦法》。在這個《辦法》中,根據每學年42 周,每周5 天,每天8 小時計算,教師工作的全年定額為1680 小時。
在教師工作量數量評定標准這個問題上,還需說明的是計量標準的單位問題。我們認為,以自然小時為單位比以學時為單位相對好些。有三方面原因:
其一,教師教學工作量中的授課時間表面上是以學時計算的(40 ~50 分鍾),實際上與授課有關的其他教學環節所花費的勞動時間都是以自然小時為單位來計算的。
其二,課間休息的10 分鍾,表面上好象不屬於教學時間,其實不然。課間休息時間是師生授、聽課的必要條件,它雖然發生在勞動過程之外,但屬於勞動過程的繼續,是授課時間的延長。
其三,以小時為尺度來計量教師工作量,兼顧了教學人員和非教學人員的不同勞動特點,非教學人員不適於用學時來計算工作量。實際工作量遠不止這些。
權利
《教師法》第七條對教師的基本權利作了明確的規定,共有六個方面:
(一)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 從事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學業成績;
(四)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 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義務
《教師法》第八條對教師義務作了規定,共有六個方面: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㈣ 國家對中小學體育教師的工作量是怎麼規定的
基本上工作量是相當大的,需要時刻照顧學生
㈤ 國家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標准有什麼規定嗎
國家教育部對每個地方的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標准各不相同。詳細信息咨詢當地教育局。
㈥ 中小學教師課時數標準是國務院哪個文件規定
我國對中小學教師課時數標准數沒有確切的規定。
1985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1981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時,每周5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6)中小學教師超工作量補助標准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老師周工作時間:
1、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2、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3、對50個國家80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
㈦ 國家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標准有什麼規定
我想綉一對胸小,什麼對中小校教師的必須按規定時間不得課外輔導
㈧ 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工作量制度是指高等學校安排並要求教師每年完成規定的工作量的一種教師管理制度。1955 年,中國高等教育部公布《高等學校教師工作日和教學工作量試行辦法》,規定各級職務教師的全年工作量定額。
1981 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頒布《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試行辦法》和《高等學校教師教學工作量超額酬金暫行規定》。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含教學法研究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 8 小時,每周 5 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1985 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為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科學衡量中小學教師工作業績,促進學校管理和績效考核的規范化,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於山西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及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基礎教育課程方案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省中小學實際,現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教學工作量參考標准試行如下:
1、小學:語文、數學每周14-16節,英語、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科學、體育每周16-18節,其他學科每周18-20節。
2、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每周10-12節,思想與品德、歷史、地理每周12-14節,其他學科每周14-16節。
3、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學教師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准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
網路-教師工作量制度
網路-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作量參考標准(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