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iap綜合素質競賽進去復賽後報名費多少進入決賽又是多少
具體安排要求
一、參賽對象
小學:三年級(不含英語筆試科目)、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
初中:初一、初二、初三年級;
高中:高一、高二、高三年級;
二、競賽賽制及賽級
IAP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競賽採用標准賽制,達標即入圍。分選拔賽和全國總決賽兩級競賽。選撥賽為標准普選賽,全國總決賽為精英選拔賽。
三、競賽科目設置及內容形式
IAP綜合素質競賽科目設置:數學探究與應用、漢語閱讀與寫作、英語閱讀與寫作和英語口語共四大科目,每一個科目均為獨立競賽。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中旬
五、競賽時間安排
2016年9月-11月組織選手初賽報名工作;
2016年11月底或12月初組織選拔賽;
2016年12月27日全國總決賽報名截止;
2017年寒假全國總決賽;
選拔賽以及全國總決賽的具體賽事安排,另行通知。
六、獎項設置及評獎辦法
1.選拔賽
(1)設立金獎、銀獎和銅獎,報IAP綜合素質競賽全國組委會備案後,由各分賽區組委會頒發獲獎證書。
(2)選拔賽獲得金獎選手的輔導教師(以教師申報資料為准),獲得「IAP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能力競賽優秀指導教師」稱號。
2.全國總決賽:
(1)全國總決賽各組別、各科目分別設立金獎、銀獎、銅獎和優秀獎。
(2)全國總決賽獲得金獎選手的輔導教師,獲得「IAP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能力競賽榮譽指導教師」稱號。班級參加全國總決賽人數超過 3 人且至少一人獲得銀獎及以上獎項的班主任教師(以申報資料為准),授予「最佳園丁」稱號。
同時獲得「榮譽指導教師」稱號和「最佳園丁」稱號的教師,只授予其中一項榮譽稱號。
(3)參加全國總決賽人數超過 10 人且選手加權平均成績(總成績標准分)前三名的學校,授予學校「綜合素質培育優勝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