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吳江思賢小學
教育:項目周邊教育資源豐富,項目周邊有2所幼兒園(華通幼兒園、金通幼兒園),2所小學(通安實驗小學,達善小學),1所中學(通安中學),去年新區中考狀元就是出自通安中學,孩子上學步行就可以到學校
交通:東側中環,北側繞城高速,1.5公里有軌電車2號線華通家園站、電車2號線與地鐵3號線無縫對接
商業:駕車到達永旺宜家迪卡儂;
醫療:蘇州科技城醫院、蘇州附屬第二醫院(三甲級別)。
B. 吳江思賢實驗小學是屬於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
公辦的,是實驗小學分校吧
C. 吳江思賢實驗幼兒園報名日期
一般3月份報名,幼兒園門口會貼通知出來,要帶2張2寸照片、戶口本、出生證、接種證、體檢的本本,還有小朋友本人要去,就這些了 我知道的是寶寶的戶口本原件、寶寶的預防針接種證書原件、寶寶的出生證原件,當然要去填父母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年齡、學歷、單位名字等,當然還有最重要的費用啦
D. 思賢實驗小學是省重點嗎
思賢實驗小學屬於我區今年政府重點工程,投資約1.7億元,預計明年9月投入使用。項目佔地面積68畝,建築面積4.5萬平方米,迄今為止是小學學校建造史上投資額度最大的項目。校區位於鱸鄉南路東側,長板路南側,中南世紀城(南區)西側,聯楊路北側。學校設計規模為8軌48個班級,可容納2000名學生和160名教職員工學習工作。據悉,該校地下停車場9000㎡。
思賢實驗小學的建設必將為樂居吳江的打造和樂學之城的構建發揮積極的作用。
根據資料說明是
E. 綠地太湖城到吳江思賢實驗小學多少路
公交線路:松陵212路 → 松陵207路,全程約7.3公里
1、從綠地太湖城步行約2.3公里,到達版吳江中學站權
2、乘坐松陵212路,經過3站, 到達奧林清華東區站
3、步行約50米,到達奧林清華東區站
4、乘坐松陵207路,經過3站, 到達祥瑞苑站
5、步行約160米,到達思賢實驗小學
F. 吳江松陵一中心小學和思賢小學哪個好
關於認真做好2015年蘇州市吳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的通知各小學,初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教育促進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要求,參照《2015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蘇教〔2015〕5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認真做好2015年吳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央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要求,圍繞《蘇州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樹立「教育就是服務」的理念,推進「學有優教」品牌建設,區域整體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堅持標本兼治,落實均衡舉措,穩步推進改革,體現義務教育的普惠性、公益性、公平性,大幅提升義務教育公平度、適切度和滿意度。完善和優化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入學服務措施,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按時入學,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二、基本原則(一)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各學校要依法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的基本權利,確保每一個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享受相應的公學位。根據《區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法的通知》(吳政規字〔2014〕2號)文件精神,新市民子女參與積分管理並達到積分入學要求後,享受相應的公學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一律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二)堅持義務教育「兩個為主」原則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學校為主」的原則,依法保障符合規定的新市民子女入學機會公平。各學校應進一步加大公學校吸納力度,確保公學校吸納比例逐年增長。(三)堅持按需供教和幫困助學原則各學校要進一步加大幫困助學工作力度,關心、關愛每一個特殊適齡兒童少年,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和殘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普通中小學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障兒童(包括肢障、智障、聽障、視障等)隨班就讀,為殘障兒童少年學習、康復提供必要的個別化教育服務和康復幫助,完善融合教育措施,提高隨班就讀質量,確保特殊群體入學機會公平和教學過程均等。三、入學法(一)入學對象1.小學(1)凡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區常住戶口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適齡兒童。各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並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轄區內擁有已取得產權證的合法固定住所(含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非吳江籍適齡兒童。(3)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並達到入學積分要求的新市民適齡子女。2.初中(1)具有本區常住戶口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學畢業生。年滿16周歲(199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初中不再發放《初中入學通知書》。(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轄區內擁有已取得產權證的合法固定住所(含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非吳江籍小學畢業生。(3)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並達到入學積分要求的新市民小學畢業生子女。(二)報名時間1.小學、初中集中報名時間均為2015年5月23日、24日、25日以及8月10日。2.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並取得積分入學准入卡的,按准入卡上規定的時間到准入就讀學校報名。(三)報名法1.小學具有本區常住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嬰兒出生證、預防接種證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已取得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的非本區戶籍新市民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以下有效證件到施教區學校報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嬰兒出生證、預防接種證。2.初中具有本區常住戶籍的適齡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學籍卡(從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列印,畢業學校蓋章)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已取得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的非本區戶籍新市民適齡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以下有效證件到施教區學校報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以及學生的學籍卡(從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列印,畢業學校蓋章)。3.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並取得積分入學准入卡的,持卡到准入就讀的學校報名。四、施教區認定細則1.學生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學生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2.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應與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3.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其中一處合法固定住所相關證明。原則上以相對穩定、具備長期生活條件的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如果多處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積低於18平方米的住房,則該住房不再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4.除學生父母(夫妻)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的依據。5.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按照屬地管理和就近入學原則,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居住地等情況,統籌安排公學校就讀。6.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及其子女戶口地和居住地長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並為唯一居住地的,按照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原則,學生施教區的確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7.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監護人,監護人在施教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憑相關證明在監護人戶口所在地依法入學;①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②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③孤兒。8.因改善住房條件、地塊改造等原因而喬遷新居的,人已遷新居,但戶籍尚未遷移的,施教區的確定以新居住地為准;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尚未交付,確定其施教區應以新安置的住房為准。9.新市民在本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含購房合同註明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以其合法固定住所為准就近入學。新市民在本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根據《區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法的通知》(吳政規字〔2014〕2號)文件精神,須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達到積分入學要求的,入讀對應的公學校。10.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除外)。從2014年9月1日起,對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將予以登記,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認定一名學區生。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除外。五、工作要求各義務教育學校在今年新生入學工作中,要進一步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深刻領會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文件精神,正確解讀政策,創新工作機制;堅持標本兼治,落實服務舉措;穩步推進改革,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一)確立全局觀念要以人民滿意教育為出發點,按照國家、省、市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指標體系」的總體要求,均衡教育資源配置,科學預測事業發展,認真制定入學工作的事業計劃、實施方案和操作法。(二)推進教育均衡要將初中、小學入學工作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抓手。結合行政區劃調整、新城區建設、城市綜合改造,科學合理、積極穩妥地調配公共教育資源。加快中小學布局調整,通過老校改造、新校建設、資源重組、品牌輸出、施教區共享等治本措施,進一步放大優質教育資源,發揮優質學校的輻射帶動作用,逐步縮小校際差異、區域差異,有效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三)控制學規模根據蘇州市教育現代化小學、初中學標准,學校事業發展規模應與學條件相適應,保證生均佔有教育資源的數量和質量基本均衡。在滿足施教服務范圍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剛性需求的前提下,合理控制班額。(四)規范入學行為堅決落實省「五項嚴格」和蘇州市「三項規定」,嚴禁任何公、民學校採用筆試或變相筆試的方式選拔學生;學校不得以各種社會培訓證書、各種榮譽證書為依據錄取學生。堅持實行均衡編班、平行編班,嚴禁以「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等名義違規分班。學校要嚴格遵守小學、初中入學日程安排和工作紀律,嚴禁公民學校組織各種形式的入學宣傳,切實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行為。(五)堅持兩個為主根據《區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法的通知》(吳政規字〔2014〕2號)文件精神,各校要擴充公學校資源,挖掘公學校潛力,進一步提高公吸納比例,切實保障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新市民子女享受同城待遇。要擴大公學校容量,鼓勵社會力量學,購買民學校服務,加大對接收新市民子女學校的支持力度,滿足新市民子女入學需求。(六)加強學籍管理按照《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招生入學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蘇州市中考認真執行考籍與學籍對應的規定,原則上初中畢業生均應在學籍所在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七)關愛特殊兒童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障兒童(包括肢障、智障、聽障、視障等)隨班就讀。隨班就讀人數超過5人,學校應依據《蘇州市普通中小學附設特教班班標准(試行)》設置特教班,並為殘障兒童學習、康復提供必要的個別化的特殊教育服務和幫助。進入特殊教育學校接受十五年免費教育的殘障兒童應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對極重度殘障兒童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提供送教上門服務。(八)落實免費政策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免費義務教育政策並免費提供教科書。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新市民子女與本地戶籍學生享受同等免費義務教育待遇。(九)優化服務措施各校要牢固樹立「教育就是服務」的理念,以服務學生、方便家長為宗旨,完善服務措施,優化服務項目。認真做好電話咨詢、施教區公示、來訪接待、學位查詢告知等服務工作。義務教育學校統一於2015年5月20日起,將本校施教區范圍、入學政策、報名登記手續等相關規定和入學咨詢服務電話號碼,同時在學校網站主頁醒目處和校門口向社會公布,並認真做好來訪接待,來電咨詢等服務工作。(十)其他工作要求1.根據國務院僑務公室、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相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僑文發〔2009〕5號)精神,各校應認真做好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的相關工作,積極支持、幫助在蘇華僑子女進入公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外籍華人子女來蘇接受義務教育,參照上述文件規定執行。2.我區引進的領軍型創業創新人才、高層次緊缺人才、外商投資企業和市外投資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軍轉幹部及港澳台商子女的入學(園)問題,按吳政〔2012〕23號文件執行。3.根據《省衛生廳、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07年全省學校衛生工作的通知》(蘇衛疾控〔2007〕12號)的規定:「兒童在入園、入學時,要查驗預防接種證」,各小學在入學報名時,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工作。4.中小學新生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必須由學校蓋章於8月15日前送達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