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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中小學職稱晉升業績庫

發布時間:2020-12-25 20:50:00

Ⅰ 2016年商水縣中小學教師職稱

各縣(市、區)教體局,局直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做好2015年度我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工作,根據省、市職改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安排,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范申報推薦工作
(一)加大公開公示力度
各級、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職稱公開和公示制度,加大政務公開力度。自2015年起,省、市職改部門將在各單位進行「五公開」的基礎上,在省、市職稱網及市教育局網上公示各地中小學高、中級申報職數、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評審結果,切實保障專業技術人員的知情權、參與權。
(二)科學制定推薦辦法
科學、合理的推薦辦法是保證推薦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礎,是提高職稱評審工作質量的重要前提。各縣(市、區)應以《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准》(豫人社職稱[2014]11號)和《周口市2015年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量化賦分實施細則》( )為基本依據,廣泛徵求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意見,並結合當地教育教學實際制定出相對穩定的推薦辦法。對在往年評審中非因弄虛作假或違反職稱工作規定等原因而評審未通過的人員,單位不得限制申報,應允許其參與正常的申報推薦工作。
(三)規范推薦工作程序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的申報推薦制度。一要實行職稱政策、申報數額、推薦辦法、申報人業績條件、推薦結果「五公開」。二要對所有申報人提供的參評材料、證件等統一在單位公開展示,公開展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未經展示的材料、證件等一律不得上報。三要對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表現進行綜合考核,對其思想、學習、道德、業務工作等做出全面、客觀的評價,確保無違規違紀行為。四要組織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對申報人進行民主評議、民主測評和量化賦分的辦法,綜合各方面的情況,經集體研究後擇優提出推薦人員並予以公示。五要在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等推薦程序中採取具體措施,自覺接受專業技術人員、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四)拓展優秀教師職稱晉升綠色通道
為鼓勵更多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對任現職以來獲得以下業績之一的人員,經省人社部門批准,可以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專設職數評聘中小學高級教師:
1.教師節期間綜合表彰的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
2.國家基礎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限前六名)。
3.中原名師。
4.省級名師、教師節期間綜合表彰的河南省優秀教師、河南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中同時獲得省基礎教研室規范組織的省優質課一等獎的人員。
(五)加大對基層和農村一線教師的政策傾斜力度
為鼓勵和引導廣大教師安心基層一線做好教育教學工作,對基層和農村學校實行以下政策傾斜:
1.對農村學校與城市學校實行同樣的結構比例控制標准。
2.對在農村教學第一線連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0年,且當年年底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農村教師,可以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專設職數考核認定和聘任中小學一級教師,通過考核認定取得的資格與評委會評審具有同等效力,退休後其專設職數自動注銷。
3.以農村教師身份申報的人員,評價標准在城市標準的基礎上適當降低要求。以農村教師身份申報人員須近3年以來在農村學校任教,取得的任職資格僅限在農村學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學單位,須按城市評價標准進行轉評,轉評後其在農村和城市的任職年限和聘任年限累計計算。
4.對於專職從事教育管理的校(園)長和編制在學校的縣(市、區)教研室、鄉鎮中心校教研人員,經人社部門批准,可以以縣(市、區)為單位分別按不超過當年當地審核後教師申報總數的3%單獨核定教育管理和教研員高、中級職數,並由縣(市、區)集中進行推薦,職務聘任時納入其編制所在單位的結構比例管理。今後,所有專職從事教育管理的校(園)長和教研人員不得以教師身份申報。
二、報送材料要求
(一)報送市職改辦進行資格審查的材料
1.審查時應提交使用「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分系列、級別、專業和評審類型規范列印的《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的同時接收申報人《評審簡表》的電子文本。
2.申報人員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學歷證書(後學歷人員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
3.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有關證明材料。
4.申報人所在單位開展「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工作情況報告1份。
5.《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審核登記表》一式2份,基本證件部分資格審查部門應按要求逐級審核並簽字,1份留評會會承辦機構,1份留呈報單位。
6.未經縣(市、區)職改辦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材料,市職改辦一律不予接受。
(二)報送評委會承辦部門的材料
1.經市職改辦資格審查合格的《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表》,未經市職改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材料評委會承辦部門不予接收。
2.使用「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規范錄入、列印並經單位核實蓋章的《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表》以及同內容的電子文本。
3.《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評審表》中各項內容應規范填寫並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第1頁「相片」欄內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單位人事部門電話」欄內詳細填寫單位及個人聯系電話。
4.《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審核登記表》一式2份,按要求逐級審核並簽字,1份留評委會承辦機構,1份留呈報單位。
5.學歷證書。第一學歷證書及符合申報要求的最高學歷證書原件、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或在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屬於補發、換發的畢業證須同時提交學籍檔案;畢業證丟失的,應由單位出具查檔證明並提交人事檔案。
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
7.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8.繼續教育證書或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有關證明材料。
9.《年度考核表》。提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任職年限超過6年的為近6年)。公辦學校由單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結果證明不作為年度考核材料對待。
10.能力和經歷材料。能力和經歷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准》有關要求提供。
11.業績成果。業績材料應一人一袋,袋子外面註明申報人單位、姓名、專業、評審類型。
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和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檢索頁。論文須附經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國內主流文獻資料庫網站檢索的檢索頁,或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期刊出版單位的網站上進行檢索並列印的檢索頁。著作、教材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CIP數據核字型大小驗證」的檢索頁。未按要求檢索、驗證的論文和著作只作為業績參考條件。
12.單位開展「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工作情況報告1份。
1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一式2份,由申報人本人簽名、單位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1份報評委會承辦機構,1份留呈報單位。
14.申報材料按照申報資格條件、能力和經歷材料、工作業績材料三個部分分裝,每部分一袋,封面貼材料目錄,便於材料審閱。
15.申報人所有業績材料在單位公開展示後須加蓋單位公章(證書、證件等在復印件上加章)。參評業績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評委會截止接收材料時間。
16、各縣(市、區)及市直有關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報送材料,造成評審延誤者責任自負。
17、評審材料一律以縣(市、區)或市直學校為單位報送,嚴禁申報者本人到人事(職改)部門和評委會所在地審查、報送材料。拒不執行此規定者,一律不予接收材料,造成惡劣影響的,對當事人全市通報批評。
18、評審材料要求及評審條件規定報送的證件、材料、表格份數必須完備。因此影響評審的,由呈報單位和呈報者個人負責。
19.申報人所有業績材料在單位公開展示後須加蓋單位公章(證書、證件等在復印件上加章)。參評業績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評委會截止接收材料時間。
20、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工作,既關系著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也關系著教師隊伍的穩定。申報人所在單位作為推薦把關的第一關口,單位負責人是推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按照全面衡量、優中選優的原則,真正把申報條件充分、表現優秀的同志推薦上來。自今年起,申報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如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自查實之日起,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單位負有責任的,給與單位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停止該單位2年職稱評聘工作,由有關部門給予單位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黨政紀處分;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在符合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任職年限後,3年內不得晉升高以及專業技術職務。
(三)落實逐級負責制度
申報人對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單位對申報人的工作經歷、工作業績、有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推薦程序負責;業務主管部門、職稱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或當地職稱工作負責。材料接收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責任制。單位人事部門、業務主管部門、有關職稱管理部門要對申報人的申報評審材料逐級進行審核並在《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審核登記表》中簽署審核人姓名。
三、加強評審過程管理
(一)嚴格材料審核
評委會工作人員對申報人所提交的業績材料與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業績庫進行認真核對,凡不符合要求的不接收、不補充,指標不遞補。對檢索不到又不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應從《評審表》和《評審簡表》中劃去,切實做到《評審表》、《評審簡表》及其電子版與業績材料相一致。
(二)營造良好環境
評審工作要嚴格實行封閉管理,評審期間評委會專家未經允許不得私下與申報人員接觸,所有人員不得違規泄露評審工作情況。評審工作中要堅持相信專家、依靠專家的原則,各有關部門和評委會工作人員不得違規干預評審工作,努力為評審工作創造良好環境。
(三)加強評委管理
進一步調整完善中小學評委會專家庫,每年調整交流人數不少於三分之一。擴大評委遴選范圍,切實把那些堅持原則、業務能力強、在業內享有較高聲望的優秀教師充實到評委會專家庫。完善評委迴避制度,自2015年起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評委會專家全部實行異地交流。
(四)強化工作責任
講課答辯中評委打分表應簽署評委姓名,評分匯總表應簽署計分人員、監督人員和主考官姓名。專家審閱材料實行主輔審制,一人主審二人輔審,主輔審人員應在《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學科組評議登記表》中簽署姓名。對小組評議中未通過的人員應實事求是簽署小組不予推薦的理由,除簽署主輔審人員姓名外,學科組組長應簽署意見。大評會投票匯總表應經計票人員、監督人員和主任評委簽署姓名。評審過程中有關材料應妥善保管備查,評審結束前任何人不得調整補充或更換。對於公示過程中所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並依法依規處理。
(五)做好評審過程記錄
評委會承辦機構要切實加強評審工作組織,認真完善有關手續,如實、准確記錄評審各環節情況,在評審結束後應及時向職稱管理部門上報講課答辯情況、評審表決情況和評審會議紀要。評審會議紀要內容應包括開會時間、評委會組成情況、會議議程、表決結果統計、評審未通過原因、評審中發現的弄虛作假情況等。評審工作結束後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將未通過人員的專家評價意見及時反饋申報單位和申報人。
(六)講課答辯工作
1、按照國家和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我市申報中小學教師高、中級職稱人員應進行講課答辯。
2、講課答辯工作的原則。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講課答辯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為指導,立足中小學教師的職業和崗位特點,堅持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通過講課答辯更加科學、客觀、公平、公正地評價中小學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
3、講課答辯工作管理。省職改部門負責全省中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講課答辯工作規則的制定和實施情況的監督,具體講課答辯工作由市職改辦組織實施。一級教師講課答辯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採取區域迴避、尺度一致、加權統一、分片實施的方式。
4、講課答辯辦法。申報高級教師的人員採取講課答辯的方式進行,每人講課答辯時間為15分鍾左右,其中講課時間10分鍾左右、答辯時間5分鍾左右。
申報「教育管理」專業的人員講課科目為其優質課學科,講課時間5分鍾,答辯時間10分鍾左右。申報「少先對活動」專業的人員講課科目為「少先隊活動」學科。
申報一級教師的人員採取講課的方式進行,每人講課時間為10分鍾;申報「教育管理」專業人員和教研員只答辯不講課。
講課答辯分學科、城市學校、農村學校進行。
5、講課答辯內容。講課答辯人員按照工作崗位分為高中、初中、小學、幼兒教育四個學段。申報高級教師人員的講課內容根據所教學段、課程版本和學科,當場用計算機抽題軟體抽題。申報一級教師人員的講課內容根據所教學段、課程版本和學科,在本人攜帶的課本(自定1冊)中,由相關工作人員按課本隨機抽題。答辯內容為中小學教師所應具備的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學科專業及相關知識,由評委隨機提問。
6、 講課答辯按下列程序進行:
(1)抽簽:應試人員集中後分學科、城市學校、農村學校隨機抽簽確定講課答辯順序,並由本人簽字確認。
(2)備課:應試人員根據講課題目進行備課,備課時間不超過15分鍾。
(3)講課答辯:應試人員按抽簽確定的順序和內容進行講課答辯。
(4)公布成績:講課答辯結束並進行成績匯總後,承辦機構應及時公布講課答辯成績。
7、考場設置。根據講課答辯工作需要設置候考室、備課室、講課答辯室、服務室等專用場所,候考室、備課室、講課答辯室應相互隔離,避免相互影響。
8、評委。講課答辯評委由評委會承辦機構從省、市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專家庫中抽取。評委實行異地交流,每考場評委不少於3人,其中設主考評委1人。
9、工作人員。講課答辯組織單位應為講課答辯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並明確相應的崗位職責。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職責開展工作,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脫離工作崗位。候考室、備課室、講課答辯室工作人員工作期間不得串崗,未經允許不得相互接觸。
10、評分及成績應用。每個應試人員講課答辯結束後評委當場進行評分。講課答辯總分100分。所在考場各評委平均分為應試人員原始成績。
如同類應試人員只設置一個考場的,原始成績即為最終成績;如同類應試人員設置多個考場的,可採用「二次平均法」對有關應試人員的原始成績進行平衡,平衡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每考場講課答辯結束後,《講課答辯評分表》和《講課答辯評分匯總表》應由主考評委和監督人員簽名後密封保存。
講課答辯最終成績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類人員前15%的人員為優秀等次;對於講課答辯最終成績60分以上且位居同類人員前80%的人員,講課答辯成績在2年內有效,在下一年參加評審時可不再進行講課答辯。
講課答辯最終成績按學科分城市學校、農村學校分別排序,根據最終成績暫按同類人員總人數的10%左右進行末位淘汰,淘汰人數實行四捨五入。
如參加講課答辯的同類人員較少,淘汰人數不足1人的,要根據各學科淘汰線進行綜合平衡,最終成績低於各學科平均淘汰線的人員予以淘汰。
講課答辯最終成績60分以下人員直接淘汰。
11、迴避。參與講課答辯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試者有法律規定的直系親屬關系的要實行迴避。
12、監督。講課答辯工作應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候考室、備課室、講課答辯室應設置監督員。監督人員應嚴格遵守講課答辯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不得與應試者單獨接觸,不得以任何方式違規向評委和工作人員施加影響。
考場實行全程錄音錄像,講課答辯結束後有關音頻、視頻資料應封存備查。
13、違紀處理。應試者違反講課答辯工作紀律的取消講課答辯資格,有嚴重違紀行為者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省人事廳《關於進一步嚴肅職稱工作紀律的通知》(豫人〔2002〕30號)和《河南省職稱評聘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豫人社職稱〔2013〕18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講課答辯評委及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有關問題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5】13號)中,對《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准》有關條款進行以下補充:
(一)優質課
對於個別基礎教研室沒有開展少先隊活動優質課、體音美優質課、幼教優質課評選的地區,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基礎教研室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有關業務管理部門舉辦的相關優質課錄入職稱評審業績庫後予以認可,但一種優質課只能明確由一個部門主辦,多個部門重復舉辦的不得錄入業績庫。
(二)表彰
1.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中下一級的綜合表彰可參照上一級的單項表彰、師德表彰可參照同級別的單項表彰予以認可。
2.教師節期間以政府名義開展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表彰的地方,再以人社、教育部門名義開展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表彰按同級別的單項表彰對待。
3.在一級教師評審中,如《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准》中所列單項表彰在個別地方沒有開展的,對當地所開展的名稱不同但屬同一性質的表彰和個別數量較少、業內公認的有關表彰經評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後予以認可。
4.鄉鎮教研員評價標准中有關表彰的要求在城市教研人員的基礎上降低一個級別。
(三)有關人員申報問題
1.為了做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順利銜接,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人員直接按照新的職稱體系、評價辦法和評價標准申報評審,原取得小學教師職稱的人員,不需轉評即可直接按照新的職稱體系進行申報,在不同學段教學崗位的任職年限、工作業績合並計算,但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證書須與現崗位一致。
2.由於小學教師工作的特殊性,小學教師除英語、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等專業性較強的專業要求任職資格證書專業與申報專業一致或相近外,其他專業不作嚴格要求,但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證書須與申報專業一致。
3.由於綜合實踐活動具有跨學科領域的特殊性,專職從事綜合實踐活動教學的教師可以選擇與自己工作相近的學科進行申報,《評審表》、《評審簡表》中「現從事專業」一項填寫為「綜合實踐活動」,其所取得的「綜合實踐活動」優質課予以認可,但「綜合實踐活動」優質課的內容必須與所申報學科相關。
五、加大對違紀行為的懲處力度
申報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應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申報推薦工作,在職稱申報推薦、材料接收審核、專家評審等各個環節實行管理責任制,建立職稱工作誠信檔案,對在申報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人員要按照《河南省職稱評聘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豫人社職稱〔2013〕18號)等有關規定逐級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
本文中與省、市直各部門有關文件不符之處,以省、市職改部門文件為准。
附件:周口市2015年度中小學中、高教師評審材料報送和評審時間安排

周口市教育局

Ⅱ 如何在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業績庫中查詢

按照規定,河南日前將統一建立2000年以來全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業績庫,內具體范圍包括:縣以容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目錄;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如教師節期間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等目錄;縣以上文明班集體或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或者主持輔導社團活動獎勵情況;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科研課題、成果;縣以上教育教學方面的單項表彰或榮譽稱號,如教育行政部門單獨表彰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骨幹教師、學術技術帶頭人等。
河南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要求,建立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業績庫要堅持有據可查的原則,入庫數據須以有關文件(或通報)為准,凡不能提供有效依據的不得入庫

Ⅲ 小學高中教師的中級職稱評審表裡考試種類怎麼填

填寫自己所教的科目考試。

在評定教師職稱時,中級職稱相當於一級教師水平,在填寫評審表中,考試種類填寫的是自己所教課程的科目。

教師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3)林州市中小學職稱晉升業績庫擴展閱讀

中級職稱(一級教師)評選所需要具備的資格: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學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4、在培養、指導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5、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Ⅳ 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業績庫中怎樣查詢

1、網路搜索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找到其官網後點擊打開。

Ⅳ 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業績庫中怎樣查詢

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業績庫中怎樣查詢,上當地人事考試網信息查詢或關注當地教育局信息公示,教師職稱論文期刊咨詢上九品論文網

Ⅵ 河南省教師職稱證件指評審以來還是聘任以來的證件

1、結構比例審核的原則。對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控制標準的小學(幼兒園)高、中級比例按每年1%、3%左右逐年逐步到位;對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控制標準的其他單位實行每年高、中級分別按2%、3%逐年逐步到位。比如:某中學現有教師100人,結構比例未超過規定標准,每年可以有2個高級教師晉升名額、3個一級教師晉升名額;某小學現有教師100人,結構比例未超過規定標准,每年可以有1個高級教師晉升名額、3個一級教師晉升名額。
2、對農村小學、幼兒園實行集中審核。對於農村小學、幼兒園,由於教學點比較分散,各學校教師較少,可以以鄉鎮為單位集中審核,審核後的晉升名額要在全鄉鎮范圍內進行公示,並在全鄉鎮范圍內集中推薦人選,人選確定後也要在全鄉鎮范圍內公示不少於3個工作日。
3、對優秀教師專設職數評聘高級教師。為了促進優秀教師脫穎而出,我們對任現職以來取得以下四類業績之一的教師可以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專設職數評聘高級教師:教師節期間綜合表彰的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國家基礎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限前六名),中原名師,省級名師、教師節期間綜合表彰的河南省優秀教師、河南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中同時獲得省基礎教研室規范組織的省優質課一等獎的人員。
4、對農村大齡教師專設職數考核認定和聘任一級教師。為了鼓勵和引導廣大教師安心基層一線做好教育教學工作,對在農村教學第一線連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0年,且當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農村教師,可以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專設職數考核認定和聘任中小學一級教師,通過考核認定取得的資格與評委會評審具有同等效力,退休後其專設職數自動注銷。
5、對非一線教學人員與一線教師分別審核,保證不擠佔一線指標。為了向一線教師傾斜,對於專職從事教育管理的校(園)長和編制在學校的縣(市、區)教研室、鄉鎮中心校教研人員,以縣(市、區)為單位單獨審核高中級申報職數,並由縣(市、區)集中進行推薦,職務聘任時再納入其編制所在單位的結構比例管理。今後,所有專職從事教育管理的校(園)長和教研人員不得擠占教師申報職數,不得以教師身份申報。
(二)申報推薦。
各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完善中小學教師職稱推薦辦法,推薦辦法要廣泛徵求教師的意見建議並保持相對穩定。對在往年評審中非因弄虛作假或違反職稱工作規定等原因而評審未通過的人員,單位不得限制申報,應允許其參與正常的申報推薦工作。
各單位在推薦工作中要認真落實「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的申報推薦制度。一要實行職稱政策、申報數額、推薦辦法、申報人業績條件、推薦結果「五公開」。二要對所有申報人提供的參評材料、證件等統一在單位公開展示,公開展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未經展示的材料、證件等一律不得上報。三要對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表現進行綜合考核,對其思想、學習、道德、業務工作等做出全面、客觀的評價。四要組織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對申報人進行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也可採取量化賦分的辦法,綜合各方面的情況,經集體研究後擇優提出推薦人員並予以公示。五要在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等推薦程序中自覺接受專業技術人員、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三)資格審查。
單位確定推薦人選後應經主管部門審核把關和上級職稱部門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學歷證書、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資格審查應提供以下材料:
1、《資格審查表》(一式3份)。經審查合格後1份報高評會承辦部門,1份職稱管理部門留存,1份呈報單位留存。同時接收申報人《評審簡表》的電子文本。
2、申報人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後學歷人員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單位開展「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情況報告1份。
(四)上報評審材料。
經資格審查合格後,應以縣(市、區)為單位集中向評委會上報評審材料。向評委會上報的評審材料主要有:
1.《資格審查表》1份。
2.《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表》一式35份(申報人員較多的應適當增加份數)。應使用「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規范錄入、列印並經單位核實蓋章後同時上報電子文本。
3.《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評審表》中各項內容應規范填寫並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第1頁「相片」欄內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單位人事部門電話」欄內詳細填寫單位及個人聯系電話。
4.《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審核登記表》一式2份。按要求逐級審核並簽字,1份留評委會承辦機構,1份留呈報單位。
5.單位開展「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工作情況報告1份。
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一式2份。由申報人本人簽名、單位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1份報評委會承辦機構,1份留呈報單位。
7.基本證件:
(1)學歷證書。第一學歷證書及符合申報要求的最高學歷證書原件、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或在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屬於補發、換發的畢業證須同時提交學籍檔案;畢業證丟失的,應由單位出具查檔證明並提交人事檔案。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4)繼續教育證書或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有關證明材料。
(5)《年度考核表》。提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表》原件(任職年限超過6年的為近6年)。公辦學校由單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結果證明不作為年度考核材料對待。《年度考核表》中沒有人社部門考核意見的地區,應由縣(市、區)及以上人社部門統一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8.能力和經歷材料。能力和經歷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准》有關要求據實提供,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責任。
9.業績成果材料。業績成果材料應在《評審表》、《評審簡表》中如實註明取得時間、組織單位、項目、獲獎等次等,做到業績成果材料與《評審表》、《評審簡表》相一致。業績材料應一人一袋,材料袋外面註明申報人單位、姓名、專業、評審類型。
申報評審材料實行逐級負責制度,對違反規定的將按照《河南省職稱評聘責任追究辦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申報人對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單位對申報人的工作經歷、工作業績、有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推薦程序負責;業務主管部門、職稱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或當地職稱工作負責。
材料接收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責任制。單位人事部門、業務主管部門、有關職稱管理部門要對申報人的申報評審材料逐級進行審核並在《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審核登記表》中簽署審核人姓名。評委會工作人員應對申報人所提交的業績材料與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業績庫進行認真核對,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對檢索不到又不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應從《評審表》和《評審簡表》中劃去,切實做到《評審表》、《評審簡表》及其電子信息與業績材料相一致。
(五)講課答辯。
講課答辯工作主要依據《河南省中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講課答辯工作規則》(豫人社職稱〔2014〕13號)規定進行。
1、講課答辯的功能定位
根據試點的情況看,講課答辯是提高評審質量的重要手段。講課答辯主要發揮了打假、去劣、選優的功能。
(1)打假。「打假」是講課答辯的首要功能,「假」的情況主要有三類:一是非教學人員,二是曾經教過學但因種種原因近年來不在教學一線的人員,三是申報專業與所教專業不一致的人員。從試點情況看,在剛開始實行講課答辯的前幾年,主要任務是「打假」,只要是一個稱職的一線教師講課答辯一般都會通過。只有經過講課答辯的篩選,職稱評審才能真正達到「評能力、評水平」的階段,一般需要幾年的時間。
(2)去劣。就是要通過講課答辯把不具備高級教師基本素質要求的人員淘汰出去。職稱是專業技術水平的標志,高級教師應該是一個教學效果良好的優秀教師,絕對不能是一個可能誤人子弟的平庸教師。在進行過多年講課答辯的試點地市,「假」的現象已經很少了,講課答辯的主要功能是「去劣」。實行「末位淘汰」就是建立一種倒逼機制,引導教師通過不斷學習,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提升課堂教學效果。
(3)選優。就是要通過講課答辯把那些教學基本功扎實、教學藝術高超、實際教學效果好的教師遴選出來。在中小學教師評價標准中,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作為一項重要條件但不是必備條件,在評審工作中更加註重實際教學效果,通過講課答辯也是給那些優秀教師一個展示能力的平台和通道,如果在講課答辯中達到優秀等次(85分及以上且位列同類人員的前15%),可以替代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證書,破格申報人員必須達到優秀等次。
2、講課答辯時間
講課答辯採取講課加答辯的方式,高級教師每人講課答辯時間為15分鍾左右,其中教師、教研員講課時間10分鍾左右、答辯時間5分鍾左右;申報教育管理人員講課時間5分鍾左右、答辯時間10分鍾左右。講課答辯按專業,分城市學校、農村學校分類進行。
3、講課答辯內容
講課答辯按照工作崗位分為高中、初中、小學、幼兒教育四個學段,講課的內容根據所教學段、課程版本和專業隨機抽取。答辯內容為中小學教師所應具備的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學科專業及相關知識。
4、講課答辯程序
(1)抽簽:應試人員集中後分專業、城市學校、農村學校隨機抽簽確定講課答辯順序,並由本人簽字確認。
(2)抽課:應試人員根據本人申報專業,在所教學段所有教材范圍內隨機抽取講課題目。申報「教育管理」專業的人員講課專業為其優質課專業,申報「少先隊活動」專業的人員講課內容為「少先隊活動」課程。
(3)備課:應試人員在指定的備課室進行備課,備課時間不超過15分鍾。
(4)講課答辯:應試人員按抽簽確定的順序和題目進行講課答辯。
(5)公布成績:講課答辯結束並進行成績匯總計算後,承辦機構應及時公布講課答辯成績。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強講課答辯的公平性,對抽簽、抽課環節實行計算機管理。抽課時按照不同學段、專業由計算機從講課目錄庫中隨機選取講課題目並列印。對於沒有統一教材的專業,應試人員應提供所教全部教材,計算機先隨機選取講課冊號,再從所選書本中隨機產生頁碼,頁碼所在篇目即為講課內容,如果所在頁碼為復習題的則向前順延考查復習題所涉及的篇目。
5、評分及成績應用
每個應試人員講課答辯結束後評委當場進行評分。講課答辯總分100分,其中教師、教研員講課70分、答辯30分;教育管理人員講課30分、答辯70分。所在考場各評委平均分為應試人員原始成績。如同類應試人員只設置一個考場的,原始成績即為最終成績;如同類應試人員設置多個考場的,採用「二次平均法」對有關應試人員的原始成績進行平衡,平衡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講課答辯最終成績按專業分城市學校、農村學校分別排序。
講課答辯實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雙淘汰制:講課答辯最終成績60分以下人員直接淘汰,60分以下人數不夠10%的則向上順延進行末位淘汰。如參加講課答辯的同類人員較少,淘汰人數不足1人的,要根據各專業淘汰線進行綜合平衡,最終成績低於各專業平均淘汰線的人員予以淘汰。淘汰人數實行四捨五入。
2015年,《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5〕13號)對講課答辯有關要求進行了補充:自2015年起,講課答辯最終成績達到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類人員前15%的人員為優秀等次;對於講課答辯最終成績60分及以上且位居同類人員前80%的人員,講課答辯成績在2年內有效,在下一年度參加評審時可以不再進行講課答辯。
(六)專家評審。
專家評審環節按照《河南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規則》(豫人職[2007]20號)進行,主要分學科組評議和全體專家評委會大會評議表決兩個階段。
1、學科組評議
(1)學科組成員集中審閱評審材料,實行主輔審制,每個申報人材料都要由1人主審,2人輔審。學科組重點審查評審材料是否齊全、規范、真實、有效,是否與《評審表》和《評審簡表》等各欄目填寫內容一致,是否符合評價標準的要求。學科組審閱材料時對有虛假材料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2)材料審閱完成後主審人向學科組逐一介紹申報人的詳細情況,並提出初審意見,經學科組專家充分討論、評議後,綜合評價其學術技術水平,衡量是否符合所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
(3)學科組對每個申報人是否具備評價標准要求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贊成票數超過半數(含),可推薦到大評會評審。學科組評議未通過人員要說明具體的不推薦原因。
(4)學科組將同行評議的基本情況、投票表決結果(含通過、未通過情況、答辯情況及一些專項問題議定意見等),形成書面意見,向大評會進行匯報。 學科組評議情況等應認真填寫《學科組評議登記表》。
2、全體專家評委會大會表決
(1)學科組向評委會大會匯報同行評議情況,回答評委的質疑,必要時展示有爭議人員的有關證明材料等。
(2)評委會大會在聽取學科組意見的基礎上,經評委充分討論後進行表決。表決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劃票後當場計票,凡贊成票達到與會評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為評審通過。
(3)表決結果經確認後,主任委員和監票人在表決結果統計表上簽字,由主任委員宣布表決結果。
(七)公示。
評審結束後,評委會應及時將評審情況報職稱管理部門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一個月,其中高級評審結果通過「河南職稱網」進行公示。評審工作結束後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將未通過人員的專家評價意見及時反饋申報單位和申報人。
(八)確認資格、辦理任職資格證書。
公示結束後,職稱管理部門對無異議的人員確認其任職資格,辦理資格證書。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人員,認真組織調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職稱工作規定的,取消其資格,並追究申報過程中有關審查人員的責任。
三、教師評價標準的有關說明
中小學教師分正高級、副高級、一級、二級、三級五個級別,具體評價標准分為申報條件、能力經歷要求、工作業績三個方面。下面以高級教師為例,結合評價標准及附則中有關說明,對需要注意的有關事項予以介紹。
(一)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分為基本條件和學歷、任職年限兩部分。
1、基本條件
基本條件是申報職稱人員的最基本要求,其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或校(園)長專業標准要求」:在附則第二十八條中有進一步的說明:申報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具體專業不作要求;取得較高級別學校教師資格證人員,到較低級別學校任教,可視為具備相應資格;幼兒園教師須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2)「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照有關規定,對於任職期間年度考核有「未確定」等次的年份要予以扣除;對有「不合格」等次的,要從下一個取得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份重新計算任職年限。
2、學歷和任職年限
高級教師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概括起來:博士研究生要求任一級教師滿2年,碩士研究生要求任一級教師滿4年,本科和碩士學位要求任一級教師滿6年,專科僅在幼兒園、小學、初中為合格學歷,要求任一級教師滿8年。需要說明以下幾點:
(1)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必須是具有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不能只有學位證。如果只有碩士學位證書與本科學歷同樣對待,對於不具有本科學歷但具有碩士學位人員可以按正常申報。
(2)「截至申報當年年底35周歲以下人員申報高級教師任職資格,須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否則按破格申報。」是指35周歲以下人員申報高級教師,即使符合任職年限和「本科」或「專科」的學歷要求,仍須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否則按破格申報。
(3)「符合規定學歷層次要求,但不符合專業要求,截至申報當年年底滿40周歲的人員,任職年限達到相應要求,可破格申報高級教師任職資格。」是指任職年限符合要求,並且達到了規定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層次要求,但畢業證書專業不對口的人員,必須年滿40周歲才能破格申報,不滿40周歲不能申報。
(4)「不符合規定學歷層次要求,截至申報當年年底滿40周歲的人員,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並擔任一級教師職務8年以上,可破格申報高級教師任職資格」。是指不具備規定的「本科」或「專科」學歷要求人員,必須年滿40周歲,並且任職年限要求滿8年才能破格申報,不滿40周歲或任職不滿8年不能申報。
其中第(2)(3)(4)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中小學教師職業的長期性、特殊性,教師的專業化成長需要一個過程,避免過早出現評上高級職稱後「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消極現象。
需要說明的是「破格」只破學歷不破年限,破格申報的前提是任職年限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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