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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

發布時間:2020-12-25 11:26:04

㈠ 2008年為提高中西部地區校舍維修標准,國家財政安排32.58億元幫助解決北方農村中小學取暖問題,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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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65. 中小學校舍加固改造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完成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2)有完版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權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竣工報告,結構安全、室內環境質量和使用功能抽樣檢測資料等合格證明文件,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整改報告等;
——勘察、設計單位出具的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監理單位出具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6)位於洪泛區、蓄滯洪區的學校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防洪自保設施的驗收文件。
校舍加固改造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㈢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含義,內容.什麼時候實行的

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改革的重大意義
農村義務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先後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確立了「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的要求,進一步加大了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實施了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農村貧困家庭中小學生「兩免一補」政策等,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
但是,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方面,仍然存在各級政府投入責任不明確、經費供需矛盾比較突出、教育資源配置不盡合理、農民教育負擔較重等突出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普九」成果的鞏固,不利於農村義務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必須深化改革。特別是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形勢下,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理順機制入手解決制約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經費投入等問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這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質和農村發展能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證;是貫徹落實「多予少取放活」方針,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鞏固和發展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完善以人為本的公共財政支出體系,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范圍,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學、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完善「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加快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有效手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按照國務院的部署,扎扎實實把各項改革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二、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主要內容
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中央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適當兼顧東部部分困難地區。
(一)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免學雜費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西部地區為8:2,中部地區為6:4;東部地區除直轄市外,按照財力狀況分省確定。免費提供教科書資金,中西部地區由中央全額承擔,東部地區由地方自行承擔。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由地方承擔,補助對象、標准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在免除學雜費的同時,先落實各省(區、市)制訂的本省(區、市)農村中小學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准,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免學雜費資金的分擔比例共同承擔。在此基礎上,為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由中央適時制定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所需資金仍由中央和地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擔。中央適時對基準定額進行調整。
(三)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對中西部地區,中央根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在校生人數和校捨生均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造價等因素,分省(區、市)測定每年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擔。對東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擔,中央根據其財力狀況以及校舍維修改造成效等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四)鞏固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中央繼續按照現行體制,對中西部及東部部分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經費給予支持。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財力薄弱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按照國家標准按時足額發放。
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實施步驟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2006年農村中小學春季學期開學起,分年度、分地區逐步實施。
(一)2006年,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中央財政同時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安排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啟動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保障新機制。
(二)2007年,中部地區和東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中央財政同時對中部地區和東部部分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安排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
(三)2008年,各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全部達到該省(區、市)2005年秋季學期開學前頒布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中央財政安排資金擴大免費教科書覆蓋范圍。
(四)2009年,中央出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各省(區、市)制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低於基準定額的差額部分,當年安排50%,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免學雜費的分擔比例共同承擔。
(五)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全部落實到位。
農墾、林場等所屬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與所在地區農村同步實施,所需經費按照現行體制予以保障。城市義務教育也應逐步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具體實施方式由地方確定,所需經費由地方承擔。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與當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同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與所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
四、加強領導,確保落實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十分艱巨和緊迫。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從全局出發充分認識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扎扎實實把各項改革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配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要成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各項組織實施工作。特別是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緊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落實分擔責任,強化資金管理。省級人民政府要負責統籌落實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承擔的經費,制訂本省(區、市)各級政府的具體分擔辦法,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確保中央和地方各級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落實到位。推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編制制度改革,將各項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健全預算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強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推行農村中小學財務公開制度,確保資金分配使用的及時、規范、安全和有效,嚴禁擠占、截留、挪用教育經費。全面清理現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全部取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
(三)加快推進教育綜合改革。深化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加強農村中小學編制管理,堅決清退不合格和超編教職工,提高農村中小學師資水平;推行城市教師、大學畢業生到農村支教制度。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快農村中小學課程改革;嚴格控制農村中小學教科書的種類和價格,推行教科書政府采購,逐步建立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質教育為宗旨的義務教育評價體系。促進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資源過度向少數學校集中。
(四)齊抓共管,強化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在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時要切實做到公開透明,要把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責任與投入情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各級財政、教育、物價、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安排使用、貧困學生界定、中小學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改進和加強教育督導工作,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教育綜合改革,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通過齊抓共管,真正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成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陽光工程。
(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宣傳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媒介、採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深入宣傳,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改革環境,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國務院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㈣ 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能否用於操場建設

專項資金要求專款專用的,看你資料里怎麼寫,應該可以的

㈤ g國務院關於義務教育的政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國務院決定,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大意義 農村義務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先後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確立了「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的要求,進一步加大了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實施了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農村貧困家庭中小學生「兩免一補」政策等,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 但是,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方面,仍然存在各級政府投入責任不明確、經費供需矛盾比較突出、教育資源配置不盡合理、農民教育負擔較重等突出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普九」成果的鞏固,不利於農村義務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必須深化改革。特別是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形勢下,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理順機制入手解決制約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經費投入等問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這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質和農村發展能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證;是貫徹落實「多予少取放活」方針,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鞏固和發展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完善以人為本的公共財政支出體系,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范圍,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學、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完善「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加快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有效手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按照國務院的部署,扎扎實實把各項改革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二、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中央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適當兼顧東部部分困難地區。 (一)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免學雜費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西部地區為8∶2,中部地區為6∶4;東部地區除直轄市外,按照財力狀況分省確定。免費提供教科書資金,中西部地區由中央全額承擔,東部地區由地方自行承擔。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由地方承擔,補助對象、標准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在免除學雜費的同時,先落實各省(區、市)制訂的本省(區、市)農村中小學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准,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免學雜費資金的分擔比例共同承擔。在此基礎上,為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由中央適時制定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所需資金仍由中央和地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擔。中央適時對基準定額進行調整。 (三)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對中西部地區,中央根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在校生人數和校捨生均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造價等因素,分省(區、市)測定每年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擔。對東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擔,中央根據其財力狀況以及校舍維修改造成效等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四)鞏固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中央繼續按照現行體制,對中西部及東部部分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經費給予支持。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財力薄弱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按照國家標准按時足額發放。 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實施步驟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2006年農村中小學春季學期開學起,分年度、分地區逐步實施。 (一)2006年,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中央財政同時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安排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啟動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保障新機制。 (二)2007年,中部地區和東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中央財政同時對中部地區和東部部分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安排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 (三)2008年,各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全部達到該省(區、市)2005年秋季學期開學前頒布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中央財政安排資金擴大免費教科書覆蓋范圍。 (四)2009年,中央出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各省(區、市)制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低於基準定額的差額部分,當年安排50%,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免學雜費的分擔比例共同承擔。 (五)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全部落實到位。 農墾、林場等所屬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與所在地區農村同步實施,所需經費按照現行體制予以保障。城市義務教育也應逐步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具體實施方式由地方確定,所需經費由地方承擔。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與當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同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與所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 四、加強領導,確保落實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十分艱巨和緊迫。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從全局出發充分認識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扎扎實實把各項改革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配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要成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各項組織實施工作。特別是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緊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落實分擔責任,強化資金管理。省級人民政府要負責統籌落實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承擔的經費,制訂本省(區、市)各級政府的具體分擔辦法,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確保中央和地方各級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落實到位。推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編制制度改革,將各項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健全預算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強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推行農村中小學財務公開制度,確保資金分配使用的及時、規范、安全和有效,嚴禁擠占、截留、挪用教育經費。全面清理現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全部取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 (三)加快推進教育綜合改革。深化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加強農村中小學編制管理,堅決清退不合格和超編教職工,提高農村中小學師資水平;推行城市教師、大學畢業生到農村支教制度。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快農村中小學課程改革;嚴格控制農村中小學教科書的種類和價格,推行教科書政府采購,逐步建立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質教育為宗旨的義務教育評價體系。促進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資源過度向少數學校集中。 (四)齊抓共管,強化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在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時要切實做到公開透明,要把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責任與投入情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各級財政、教育、物價、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安排使用、貧困學生界定、中小學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改進和加強教育督導工作,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教育綜合改革,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通過齊抓共管,真正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成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陽光工程。 (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宣傳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媒介、採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深入宣傳,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改革環境,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㈥ 河南省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節余資金怎麼用

一般來說,用於教育薄弱補貼,或者用於學生的營養加餐。可是很多學校還是刻意的貪污腐化了!……吞象吐龍

㈦ 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回顧

1.1986年國家計委發布《關於發布(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范)的通知》,首次確立中小學校校舍建築設計的規范。
2.1987年城鄉環境建設保護部與國家教委聯合發出《關於加強學校房屋建設管理,嚴防倒塌事故的緊急通知》。
3.國家教委辦公廳於1988年印發《中小學安全手冊》,開始對校舍建設的基本程序、校舍管理、維修進行規范。
4.1989年國家教委發出《關於中小學危房修繕、改建工作的通知》,對校舍安全的投資、監管、危房鑒定標准進行規范。
5.1992年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小學危房的規定》,強調了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提供資金的責任。規定要求在1994年前全面消除中小學危房。
6.1998年教育部發布《關於搞好災區教育恢復重建工作的若干意見》,將防災理念引入校舍建設之中在這一階段,校舍安全政策剛剛起步,涉及的是有關校舍的基本問題:設計標准、資金來源、政府責任等。
7.1999年發布《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基建項目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以及開展質量和安全工作檢查的通知》,強調校舍安全的檢查
8.1999年發布《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小學校舍危房修繕和改造的緊急通知》,關注校舍安全的資金問題文件規定,中小學危房修繕和改造所需資金,要堅持以財政撥款為主,實行多種渠道籌集。
9.2000年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舍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強調專業水平的工程質量檢查。
10.2001年發布《教育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見》,「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出台這一政策比先前的相關政策、文件有了質的變化。
11.2005年發布《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解決經費保障長效機制
12.2006年教育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校舍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通知》,2oO7年教育部辦公廳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聯合發布《關於印發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實施意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13,2009年4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進入貫徹實施。

㈧ 中小學學校標准化建設中校舍設施方面有什麼具體要求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准
條 文 說 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並且在具備條件的城市開始普及高級中學階段的教育。隨著教育逐步走向現代化,教育改革和發展對校園、校舍的條件與環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創造適合青少年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辦學條件與育人環境,必須有一個科學、合理的學校建設標准,使學校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有章可循。這是制定本建設標準的基本目的。
第二條 本標准適用於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學校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改建、擴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學校要視學校已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網、綠化等現狀和具體情況,參照本標准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
第三條 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准》是從我國國情和經濟發展水平出發制訂的,在校舍各類用房的配置和面積指標上,首先要保證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備必要的辦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體育活動場地。同時,面對基礎教育改革對校園校舍的條件與環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據需要和可能逐步創造與完善。
第四條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新建、擴建和改建都必須先規劃設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建設。校園規劃設計要根據學校的特點、城市規劃的要求、周邊環境情況和學校現狀等條件,因地制宜地進行。校園規劃設計要便於建設單位根據需要和可能分期實施。
第五條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規劃設計和建設要認真執行本標準的規定,同時還應符合《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范》與相關建築法規的規定。

第二章 學校建設規模與校舍用房的組成
第六條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建設規模系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對中小學學制和班額人數的規定、生源、實行最佳規模辦學的程度、辦學的社會效益及有利於合理確定教職工編制、便於教學管理等原則確定。
第七條 校舍用房組成中各類用房的設置是根據教育日益發展和教育改革不斷深化的需要,以及在一定時期內逐步實現教育現代化的要求考慮的。它是城市普通中小學校規劃設計和建設的依據。各地在執行中可根據本地區經濟、文化發展水平和辦學的合理需要制訂實施細則。有條件的地區以及邊區、少數民族地區等有特殊需要的學校,如示範性學校、民族學校等,經主管部門批准,可增設本章未列出的用房,並可適當擴大有關用房的面積。
第三章 學校網點布局、選址與規劃設計
第八條 學校網點布局
一、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網點布局,既要考慮方便學生就近入學,又要考慮使學校形成適當的規模,實行"最佳規模"辦學,更好地發揮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應避免規模過小,造成人力、財力、物力的浪費。新建、擴建、改建城鎮居民住宅區時,城市規劃、開發等有關部門應會同教育部門,根據規劃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測算擬建學校的規模,並選擇合適地段,按本標准規定的生均校園用地面積和校舍面積指標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
二、學校的服務半徑,要盡可能避免中小學生尤其是小學生,穿越高速公路、鐵路干線、無立交設施的城市主幹道上學而帶來的不安全因素。
第九條 校址選擇。新建、遷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址一定要選擇在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地段。
第十條 校園規劃設計。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新建、擴建和改建都必須根據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規模做好總體規劃設計。總體規劃設計應做到:各組成部分功能分區明確、布局合理、聯系方便,各種建築物、構築物應協調一致,與校園綠化、美化融為一體,構成優美的校園環境和人文景觀,以便給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休息、活動、交流的環境空間。
為了保證具有安全、安靜、衛生的教學與育人環境,學校應避免各種城市雜訊的干擾和污水、廢水、塵埃的污染。尤其是主要教學用房應與鐵路、城市幹道、機場及飛機起降航線保持足夠的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學校設置獨立的變配電系統,有利於管理用電和保證用電。規劃設計用電負荷應留有餘量,能夠滿足不斷採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教學設備逐步增多的需要。校園內,室外各種管線宜設直埋式敷設或暗設電纜溝,以保證使用安全,創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規模較小的學校,教學和辦公用房可設在同一幢樓內,但應注意各功能部位布置合理、聯系方便,避免相互干擾。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學校生活用房應逐步實施建設與管理社會化,教職工住宅應納入城市規劃統籌安排,不應建在校園內。校園內的生活用房不應妨礙教學區的建設與使用,並應便於經營管理社會化。
升旗是對中小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有效形式,校園內必須設置旗台、旗桿,如無合適位置,可在主要建築物上設置附牆旗桿。
為保證師生出入校門的安全,校門外側應留有緩沖地帶和設置警示性標志。圍牆,要有利於學校安全管理,通透式圍牆有利於延伸校園景觀和視野。
第四章 校舍建築面積指標
第十一條 校舍建築面積指標
一、鑒於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學校建設可一次完成,也可分期建設。本標准在校舍建築面積指標中規定了"規劃指標"和"基本指標"。規劃指標是根據學校規模和辦學需要應配置校舍的面積指標,編制和批准學校建設總體可行性研究報告與總體規劃不應低於指標。基本指標是學校分期建設時,首期應建成的校舍面積指標。
二、本標准在核算校舍建築面積時所涉及的平面利用系數K值,系採用各種用房綜合的平面利用系數,即K=0.6。
三、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總面積和生均面積指標測算,如附表4-1、4-2、4-3、4-4、4-5。
第十二條 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包括直接或間接為教學服務的各種用房。
一、小學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一)普通教室。普通教室是小學生在校學習的主要活動空間。其面積由額定席位、課桌椅尺寸及平面布置方式等因素決定。小學校學生的課桌按單人課桌平面尺寸600mm×400mm或雙人課桌平面尺寸1200mm × 400mm 考慮。在後牆和側牆上,可設置儲物櫃,每生一格。平面布置參見附圖1、附圖2。

表4-1(1)城市普通完全小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540
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1531 1977 2444 2890
1、普通教室 61 12 732 18 1098 24 1464 30 1830
2、專用教室 516 516 516 516
自然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1 86
儀器標本准備室 61 61 61 61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86 — — — —
美術教具室 23 — — — —
書法教室 86 — — — —
語言教室 32 1 32 1 32 1 32 1 32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1 86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1 86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3、公共教學用房 283 363 464 544
多功能教室 100 130 160 19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使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540
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圖書閱覽室 120 170 220 270
科技活動室 — — — —
心理咨詢室 — — — —
體育活動室 — — — —
體育器材室 40 40 61 61
二、辦公用房 244 314 380 446
教學辦公室 80 124 164 204
行政辦公室 14 4 56 5 70 6 84 7 98
廣播社團辦公室 14 20 26 32
會議接待室 — — — —
德育展覽室 30 30 30 30
衛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1 14 1 14
總務倉庫 28 34 40 46
維修管理室 — — — —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366 519 663 811
教工單身宿舍 58 87 115 144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168 251 334 416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 — — —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92 133 166 203
附表4-1(2)城市普通完全小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規 劃 指 標 備 注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
人 30班1350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2464 2983 3753 4217
1、普通教室 61 12 732 18 1098 24 1464 30 1830
2、專用教室 765 838 1144
附表4-3(1) 城市普通初級中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1918 2559 3199 3840
1、普通教室 67 12 804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2、專用教室 737 856 975 1094
實驗室(理、化、生) 96 2 192 3 288 4 384 5 480
儀器標本准備室 23 4 92 5 115 6 138 7 161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96 — — — —
美術教具室 23 — — — —
書法教室 96 — — — —
地理教室 96 — — — —
語言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技術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3、公共教學用房 377 497 616 736
合班教室 110 150 190 23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圖書閱覽室 181 261 340 420
科技活動室 18 — — — —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心理咨詢室 18 — — — —
體育活動室 — — — —
體育器材室 63 63 63 63
二、辦公用房 414 500 586 692
教學辦公室 120 180 240 320
行政辦公室 14 7 98 8 112 9 126 10 140
廣播社團辦公室 22 28 34 40
會議接待室 30 30 30 30
德育展覽室 50 50 50 50
衛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1 14 1 14
總務倉庫 34 40 46 52
維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531 768 998 1231
教工單身宿舍 65 101 130 166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314 470 628 782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 — — —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104 149 192 235
附表4-3(2) 城市普通初級中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2960 3919 5092 5751
1、普通教室 67 12 804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2、專用教室 1048 1167 1501 1620
實驗室(理、化、生) 96 2 192 3 288 4 384 5 480
儀器標本准備室 23 4 92 5 115 6 138 7 161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美術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書法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地理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語言教室 96 1 96 1 96 2 192 2 192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技術教室 96 1 96 1 96 2 192 2 192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1 23 2 46 2 46
3、公共教學用房 1108 1546 1983
<, /TD> 2121
合班教室 110 150 190 23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圖書閱覽室 181 261 340 420
科技活動室 18 2 36 3 54 4 72 5 90
心理咨詢室 18 1 18 1 18 1 18 1 18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體育活動室 700 1000 1300 1300
體育器材室 40 40 40 40
二、辦公用房 424 534 658 788
教學辦公室 120 180 240 320
行政辦公室 14 7 98 9 126 11 154 13 182
廣播社團辦公室 22 28 34 40
會議接待室 40 50 60 70
德育展覽室 50 50 50 50
衛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2 28 2 28
總務倉庫 34 40 46 52
維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697 997 1290 1586
教工單身宿舍 65 101 130 166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440 659 880 1097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40 40 40 40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104 149 192 235

附表4-3(3) 城市普通完全小學各類用房面積表
單位:m2
名 稱 平面利用系 數 12班600
人 18班900
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
人 備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基本指標 面積合計 0.6 2863 4772 3827 6379 4783 7972 5763 9605
生均指標 7.9 7.1 6.7 6.4
規劃指標 面積合計 0.6 4081 6802 5450 9084 7040 11734 8125 13542
生均指標 11.4 10.1 9.8 9.1
附表4-4(1) 城市普通完全中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2581 3226 3870 4515
1、普通教室 67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36 2412
2、專用教室 856 975 1094 1213
實驗室(理、化、生) 96 3 288 4 384 5 480 6 576
儀器標本准備室 23 5 115 6 138 7 161 8 184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96 — — — —
美術教具室 23 — — — —
書法教室 96 — — — —
地理教室 96 — — — —
語言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技術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3、公共教學用房 519 643 766 890
合班教室 150 190 230 27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圖書閱覽室 283 367 450 534
科技活動室 18 — — — —
心理咨詢室 18 — — — —
體育活動室 — — — —
體育器材室 63 63 63 63
二、辦公用房 530 624 718 826
教學辦公室 200 268 336 404
行政辦公室 14 8 112 9 126 10 140 11 154
廣播社團辦公室 28 34 40 46
會議接待室 40 40 40 40
德育展覽室 50 50 50 50
衛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1 14 2 28
總務倉庫 40 46 52 58
維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786 1022 1252 1491
教工單身宿舍 108 144 173 209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480 636 794 954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 — — —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150 194 237 280
附表4-4(2) 城市普通完全中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3941 5119 5781 6613
1、普通教室 67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36 2412
2、專用教室 1167 1501 1620 1908
實驗室(理、化、生) 96 3 288 4 384 5 480 6 576
儀器標本准備室 23 5 115 6 138 7 161 8 184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美術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書法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地理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語言教室 96 1 96 2 192 2 192 2 192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2 192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技術教室 96 1 96 2 192 2 192 2 192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2 46 2 46 2 46
3、公共教學用房 1568 2010 2151 2293
合班教室 150 190 230 27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圖書閱覽室 283 367 450 534
科技活動室 18 3 54 4 72 5 90 6 108
心理咨詢室 18 1 18 1 18 1 18 1 18
體育活動室 1000 1300 1300 1300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體育器材室 40 40 40 40
二、辦公用房 568 686 804 936
教學辦公室 200 268 336 404
行政辦公室 14 9 126 11 154 13 182 15 210
廣播社團辦公室 28 34 40 46
會議接待室 50 60 70 80
德育展覽室 50 50 50 50
衛生保健室 14 2 28 2 28 2 28 3 42
總務倉庫 40 46 52 58
維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1015 1314 1607 1909
教工單身宿舍 108 144 173 209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669 888 1109 1332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40 40 40 40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150 194 237 280

附表4-4(3) 城市普通完全中學各類用房面積表
單位:m2

名稱 平面利用系數 18班900
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
人 36班1800
人 備注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基本指標 面積合計 0.6 3897 6495 4872 8120 5840 9734 6832 11387
生均指標 7.3 6.8 6.5 6.4
規劃指標 面積合計 0.6 5524 9207 7119 11865 8192 13654 9458 15764
生均指標 10.3 9.9 9.1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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