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預防中小學生違法犯罪
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已成為影響社會治安的一個重要因素,為了有效地預防中小學生違法犯罪,我們必須掌握中小學生走向犯罪前的一些先兆,採取積極的預防對策。一、中小學生犯罪的先兆的表現:1、對學習無興趣,紀律鬆懈,經常曠課、逃學、徹夜不歸,喜歡進舞廳、錄像廳,沉迷於煙酒、麻將、甚至賭博、小偷小摸等惡習。2、攜帶管制刀具,經常同社會上的小流氓、小地痞聚集在一起,甚至結成幫派。團伙到處游盪,打架鬧事。3、愛虛榮、擺闊氣、過分講究吃喝玩樂,有強烈的或畸形的物質需求和金錢慾望,經常向小同學敲詐勒索錢物。4、心理不健康、抑鬱、多疑、過度焦慮、妒忌、報復心理強,進而經常攻擊誹謗他人。5、長期處於「學習壓力」的狀態下,身心超負荷運轉,產生厭學、自卑、心理脆弱等心理疾病。6、不能正確處理異性關系,有早戀行為,強同異性談戀愛或為異性爭風吃醋、迷戀淫穢黃色錄像、書刊,不能自拔。二、預防措施1、要加強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每個學期開學的第一個月作為法制教育宣傳月,採取法律知識測試,法制教育講座,法制知識圖片展,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分析,舉辦模擬法庭,組織旁聽有關犯罪案件的審理形式,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學校要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真正重視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他作為學校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心理信箱、心理熱線等開展心理咨詢活動幫助解決成長過程中的煩惱,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和人格素質,促進學生身心健康。2、要加強對學生周邊環境的治理。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門緊密合作,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取締學校附近營業性的歌舞廳、錄像廳、電子游戲廳和其他未成年人不適應的場所。加強對學校附近的書攤,音像製品商店的檢查和管理,加大淫穢物品的查處,禁止社會青少年在學校附近聚集,為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學校周邊環境。3、要做到四個「緊緊抓住」。一是緊緊抓住每一個學習上有困難,行為上有過失的學生實行「一對一」幫教制度,學校要成立幫教領導小組,有經驗、責任心強、有愛心的老師與他們結對幫教,做學生的「校內家長」。二是緊緊抓住每一個家庭實行警校聯誼的形式,相互交換意見,對一些缺乏法制觀念的家庭,由民警和老師一起上門進行家訪,讓家長確實擔負起教育子女的職責。三是緊緊抓住每一個學生提供的信息,有些學生在違法犯罪之前都會發生一定的心理變化,都會有一定的言行表現,而這些信息在同類學生之間是比較了解的,要重視並及時研究分析學生反映的一些情況和信息,這些情況和信息對採取措施防止犯罪極為需要。四是緊緊抓住每一個學習上暫時有困難,行為上有過失的學生的特殊日、雙休日、節假日、考試前後日、寒暑日,違法犯罪也多發生在這些時候。雙休日、節假日,鼓勵他們參加學校舉辦的各種興趣小組,以發揮其特長。考試前期,有針對性的進行一次談話,幫助他們的正確估價自己,淡化分數意識,避免產生厭學情緒。
㈡ 中小學生犯法事件有哪些
既然說犯法就是觸犯刑法了,中小學生的話就是初中小學了,16歲以下的專話。
那麼刑法第十七屬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㈢ 中小學生因沉迷於網路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案例一:
未成年人朱某某犯罪經過:在某網吧上網,因盜用他人賬號上網被管理員發現而被趕出網吧,他覺得人格受到了極大的侮辱,從此懷恨在心。某一天,朱某救濟了兩名社會男青年到該網吧為其被趕出網吧的事出氣。到網吧後該三人將網吧管理員李某打成輕傷,將另一管理員黃某的手劃傷,朱某以尋釁滋事罪被逮捕。
案例二: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㈣ 中小學生常見犯罪有哪些
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版:
(一)曠課、權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㈤ 青少年犯罪事件
再幾個給你青少年網路犯罪的案例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 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准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葯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對了,這位哥們,要這種東西作什麼。
兩名未滿18歲少年為解乏悶將五旬乞丐折磨至死
兩個不滿18歲的退學少年,凌晨從游戲機室出來後為找點刺激,竟將一名年約50多歲的乞丐「折磨」得奄奄一息,方才心滿意足地離去。男乞丐經搶救無效死亡。日前,兩名少年已被刑事拘留。
男乞丐受盡折磨次日死亡
3月13日7時24分,韶關仁化一名群眾路過仁化橋底時,發現一個男乞丐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生命垂危,立刻報案。
辦案民警趕到現場後,立即將乞丐送到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該男子於次日早晨搶救無效死亡。
經法醫鑒定,男乞丐是外力毆打所致,屬他殺。死亡原因查明後,仁化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偵查此案。經過一天一夜的偵查,終於找到了破案的線索,將不滿18歲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陳某抓獲。
朱某和陳某交代:案發當晚,兩人在游戲機室玩耍,凌晨4時左右,他們從游戲機室出來後覺得很悶。此時,正好看見有一個年約50歲左右的乞丐坐在路旁邊,兩人決定拿他「解解悶」。兩人走到乞丐面前,開始拳打腳踢,接著又拆了公園里的竹子,並搶過乞丐的酒瓶和磚頭毆打他。打完後,兩人還不過癮,又取下乞丐身上的棉花燒他的身子和頭發,直到把乞丐弄得奄奄一息,方才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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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7名輟學青少年組成三個搶劫團伙
17名輟學少年組成3個搶劫犯罪團伙,自2004年6月以來,在梅河口市、東豐縣、輝南縣瘋狂搶劫計程車司機、中小學生、商店、行人財物,9個月作案12起。3月9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將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3月7日20時,梅河口市計程車司機蔣某被4名要去黑山頭鎮的少年乘客用砍刀逼在臉上,搶走1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後,又強迫蔣某將他們送回市區。3月8日20時,計程車司機王某被4名少年乘客在黑山頭鎮附近,搶走現金100餘元。計程車司機連續被搶的事迅速傳開,很多的哥擔心出事,晚上都不出車了。
3月8日,梅河口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3月9日12時,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曾某、徐某抓獲。經進一步工作,又將李某、宋某、韓某抓獲。經審,5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由17名青少年組成的3個搶劫團伙,自去年6月共搶劫作案12起的犯罪事實。
這些嫌犯中,最大的22歲,最小的15歲,均綴學在家。2004年6月19日,李某、宋某、韓某等5人商定到東豐縣搶劫,他們乘坐兩輛計程車來到東豐縣二百貨一商店,見只有店主夫婦在屋,便掏出匕首將店主夫婦逼住,用電話線把他們捆綁起來,搶走影碟機、香煙及現金,摺合人民幣3000餘元。宋某還威脅店主說,如果他們中有人出事,就找店主兒子算賬,並拿走店主兒子的相片。
目前,曾某、徐某已被刑拘,李某、宋某、韓某被東豐縣警方解回,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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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年算陳年舊帳 殺仇人消心頭積怨被抓
因小時侯被他人欺負,懷恨幾年後,一名15歲少年夥同他人將「仇人」殺死。案發後,南寧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3月11日晚11時,南寧市邊陽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北際路某超市旁的一家撞球室里,一青年黃某被一夥小青年持刀追砍,黃某想跑回家但在其家門口因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3月12日下午,專案組得到可靠情報,發現嫌疑人吳某等人在南寧市中華電影院前出現。偵查員立即跟蹤,在民生路與新民路交叉路口抓獲5名嫌疑人。在訊問過程中,5人供認出指使他們去追砍黃某的是才15歲的王某。當晚,在南寧市江南區白沙大橋附近的一房間內,辦案人員將王某抓獲,王某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
據其交代,他小時侯經常遭被害人黃某欺負,幾年來一直懷恨在心,他是想報復才召集了吳某等人殺死黃某的。3月13日晚,南寧市永新公安分局依法將王某等10名涉案人員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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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勒死88歲老嫗後上學 老婦曾視其為祖孫
3月13日15時10分許,輝南縣樣子哨鎮偏遠屯人和卜社農民唐慶有向鎮公安分局報案稱他的奶奶唐李氏頭朝下死在自家水缸中。經走訪,民警了解到大椅山鎮初中二年級學生韓某與死者關系密切,曾在死者遇害前去過其住處。
得知這一線索後,分局副局長張春寶和民警王新漢馬上驅車趕到這所學校將韓某帶回突審,並在他身上發現752元現金。警方由此為突破口,終於讓韓某交代了犯罪事實。據其交代,韓某從7歲開始和爺爺一起生活,今年88歲的鄰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憐,經常給他買水果等好吃的,有時還給一些零花錢,關系非常好,如同祖孫一般,韓某便成了老人家裡的常客。3月12日11時許,韓某來到老人家玩時,恰巧看到老人正數錢。韓某見錢立生殺機,趁老人不注意從枕頭下找到一根塑料繩將老人勒昏,搶走現金1000餘元。當他要離開時,發現老人嘴裡還吐著哈氣,便用繩子猛勒老人脖子直至老人死亡,然後將老人的屍體從東屋拖到西屋,頭朝下仍入水缸中,並用棉被蓋好逃走。韓某拿著1000多元錢打出租到縣城朝陽鎮買了兩套衣服和一雙鞋。當晚回家後安穩地睡了一覺,第二天早晨若無其事地上學去了。記者3月16日了解到韓某已被刑事拘留。
行凶少年背後的特殊家事昨日下午記者在樣子哨公安分局張春寶副局長的陪同下驅車來到韓某家。韓某76歲的爺爺韓純義長嘆一聲告訴記者:韓某4歲時父親便與親生母親離婚。1年後,父親與另一女子結婚。他7歲時,父親把韓某的繼母殺死,因此被判死緩。此時,韓某隻好和爺爺一起生活。韓某學習成績不錯,同年組160多名學生他的成績佔60名左右。連連發生的家庭不幸使老人感到很苦惱,他無法想像孩子將來如何面對。
萬人小鎮22名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
樣子哨公安分局局長李繼范深有感觸地對記者說,未成年人犯罪在該鎮非常嚴重,也成為當地的一大治安隱患。他經過6個月的調查發現,當地未成年人犯罪非常嚴重,2001年該鎮發生98起盜竊案件,一名姓盧的未成年男孩就幹了49起。如今,分局掌握至少有22名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這些孩子中,只有2名有父母在身邊,其他的都是父母離婚的,或外出打工的等特殊家庭環境。這22名未成年人佔全鎮違法行為的40%。他認為許多少年犯罪與家庭環境有著直接關系,學校和社會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相關部門更應給他們一些溫暖,讓那些誤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㈥ 青少年違法犯罪實例有哪些
一.2002年3月7日傍晚5點多鍾,南京市××村中學門前。
初三某班的學生和往常一樣說說笑笑地走出校門。4名男生突然被人從身後分別架住雙臂,強行帶到龍蟠路邊的花卉廣場。到此之後,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的4名學生大吃一驚,身邊「護駕」的人由原先不到10人,一下激增近50人。對方簡短地幾句謾罵之後,這伙人毫不顧忌廣場上眾多市民在場,蜂擁而上輪番對他們狂毆暴打。
隨著施暴程度的不斷升級,4名無辜學生被這伙人從花卉廣場一直拖打進情侶園的樹林中。面對40多名輪番上陣的施暴者,4名學生在書包、木棒及拳腳的蹂躪下,相繼被打倒在地。其中一名姓徐的男生,被打得渾身是血蜷縮在地上後,仍未被這伙喪心病狂的惡徒放過。施暴者瘋狂地將其當作足球,輪流助跑後「發射」這個「點球」。另一名身材較胖的男生,遭重創的頭部腫得像只皮球。當施暴者散去後,2名傷勢較輕的男生,將昏死過去的徐某扶起後送回家。後經醫院診斷,徐某的左腎破裂需手術摘除。
警方查明參與施暴的40多名暴徒和幫手,都是在校的中學生,分別來自南京市第××中學、××湖職業中學、××橋中學。3月12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將19名涉案嫌疑人擒獲。
引發這場聚眾斗毆的事由,竟是兩名學生在網上的對罵。
春節前,南京市第××中學高一的一名學生上網聊天,與一網友發生「口水戰」。對罵中,他了解到對方是××村中學的學生。「口水戰」中敗北的他,回校後便將此「不幸屈辱」向同年級的司某和張某傾訴。在校內混得有點名氣的司某和張某聽後大怒,同時表示幫其擺平對方。3月7日,司、張兩人通過各自的初中同學等關系,從三所中學糾集近50名幫手,殺氣騰騰來到××村中學附近設伏。至於被打4人中,哪一個是和第××中學高一某學生網上「對罵」的學生,他們對罵了些什麼,參加這起群毆的大多數學生都不知道。
3月15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宣布,對參與這起群毆行凶的11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向11名涉案學生家長宣布決定時,當場就有3位家長昏倒在地。
二.發生在南京的一起學生長期結伙盜竊案件。6名團伙成員在案發時平均年齡不到18歲,他們同校同班同宿舍,最令人吃驚的是他們所學專業竟然是保安。
在南京公安機關的預審室里,17歲嫌疑人小力供述他們的違法犯罪事實:兩年前我帶著錄取通知書來到學校報到,同宿舍6個同齡的同學成為好朋友,好「哥們兒」。不久,我們耐不住學校嚴格管理的業余寂寞,大家一商量就決定溜出去「熱鬧熱鬧」。從此,我們經常是集體翻牆頭出去喝酒抽煙。
日久天長老是喝酒抽煙,大家都有點煩,再說家裡給的錢老是這樣花也不太夠。一天晚上,幾個哥們在外面喝啤酒,也點不起什麼菜,都覺得很無聊。當時有人說,老是這樣不好玩,咱們不如順便去「拿」點東西。借著酒勁大家都很贊成。
從那以後,他們時常夜裡酒足飯飽後,就一塊到附近一些中小學校行竊。由於學習的是保安專業,對刑法、公安業務、保安管理知識等有很多的了解,起初,他們盜竊也還算有點節制,只是「拿」些鉛筆、橡皮擦、牙刷、毛巾和書本等,不「拿」太值錢的東西。當然,因為懂專業知識也使他們作案比較謹慎,相當注意不留痕跡等反偵察的問題。
後來,經常作案膽子就大了,把學習的法律知識都拋到腦後,什麼值錢就「拿」什麼,幾個哥們兒有福同享,作案時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順利,對僅僅到中小學「拿」點東西不感興趣了。最後一次大家商量,快畢業了,今後要分配到不同單位,6個人沒機會一起「拿」了,決定干點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機店。
因為他們幾個是「鐵哥們兒」心齊,有事經常能互相「打掩護」,先後盜竊的財物達到將近1萬元,學校和家長都沒能發現。
6名學法不守法的少年,最終得到的不是畢業證書而是法院的判決書。
發生在江蘇的一個系列少年盜竊串案,警方最終破案查獲。9個月來30多起竊案的26名涉案人員,都是在校中小學生和流失生,他們很多人都有「不到刑事責任年齡抓緊偷竊」的犯罪心理。
㈦ 小學生犯罪有什麼危害
關於刑事責任能力,我國法律根據年齡及精神狀況,分為無刑事責任能力、限回制刑事責任能答力、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認定其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就必須綜合其刑事責任能力,來看。
在這里,我們先不考慮精神狀況。僅從年齡上區分刑事責任能力。
我國刑法規定: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現在的小學生最高年齡一般在13歲左右,所以你得綜合來看,其是否承擔刑事責任,是否屬於犯罪。
㈧ 中小學學生犯罪的案例都有哪些
1.抽煙
2.打架
3.逃課
4.上網
5.盜竊
6.故意損壞公物等
㈨ 小學生犯罪案例
在海口市秀英小區陳先生的14歲兒子受吸毒仔控制,由一名在校中學生輟學變成了小偷,並因搶劫偷竊被派出所抓過兩次,現在與吸毒仔混在一起不再回家了。
海口市的一名10多歲的男孩向另一名年齡更小的小學生強行勒索錢財時,被過往行人抓了個正著。如此小的孩子竟學會了敲詐勒索,讓圍觀群眾感嘆不已。
文昌市某中學一初一女生被四女生輪番抽打了200多個耳光,耳膜破裂住院。在暴行長達一小時的時間里,她的室友躲在寢室里,不敢相救。
……
校園暴力,低齡兒童犯罪這本不是一個新鮮話題,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即將到來之際,我們將關注的目光聚集在由於道德教育缺乏和流失而引發的校園暴力和低齡兒童犯罪上,仍將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調查:
小學生比中學生
易受暴力侵害
一般來說,校園暴力包括了發生在校園中的學生與學生、教師與學生、教師與教師,以及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當前的校園暴力現象一般呈現如下特點:第一,暴力程度日益凶暴。如校園殺人、強奸、搶劫、惡性傷害等校園犯罪案例日益增多。第二,表現形式多樣。如體罰、起綽號、打架、欺負弱小同學甚至傷害老師、校園兇殺、校園搶劫、校園性侵犯、校園黑社會等。第三,暴力分布普遍。校園暴力在任何國家、地區的任何學校都有發生。第四,施暴地點集中。多在空教室、體育館、樓梯間、廁所內、運動場或其他少人注意的死角,而且多在上學或放學時發生。
調查結果顯示,小學生遇到侵害或敲詐的比率為27.0%,中學生遇到侵害或敲詐的比率為14.1%。也就是說,小學生和中學生遭遇「校園暴力」侵害的風險率不同,小學生遭遇「校園暴力」的風險率更高。從遭遇侵害或敲詐的次數來看,小學生遭遇多次侵害或敲詐的情況也明顯多於中學生。當問到受到侵害或敲詐後受害學生是如何處理的問題時,有38.0%的學生向老師匯報,有20.3%的學生向家長匯報,還擊或報復的佔13.9%,自己默默忍受的佔13.9%,有10.1%的受害學生設法躲避,報警的佔3.8%,另有1.3%的學生表示滿足他們要求。
尚未受到侵害或敲詐的學生,認為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會如何處理呢?有50.7%的學生說向老師匯報,有26.7%的准備報警,23.7%的向家長匯報,11.0%的准備還擊或報復,8.0%的准備躲避,1.0%的准備默默忍受,4.3%的學生不知道怎麼辦?
案例一:
為吃宵夜搶同學錢財
在海口市某中學讀初一的鄭某與杜某,商量著去吃夜宵,但又沒錢,兩人便決定去學生宿舍找同學強行索要。鄭某用襯衣蒙住臉,杜某則戴一頂旅遊帽,竄入同年級某班宿舍,將門撞開後,向室內的學生索要錢物,並叫道誰不給就打死誰,並用掃把猛打床板恐嚇學生,兩人同時動手搜梁某等4人的口袋。搶得幾元錢後,兩人到校外去買了一瓶礦泉水,並買了幾支煙抽後,復又回去竄到另一個宿舍,採取同樣的方式向同學們「要」錢,當時一個同學口袋裡只有幾元錢,他央求兩人給他留一塊錢第二天吃早餐,兩人丟給這名同學一元錢後揚長而去。當晚,兩人共搶得現金31.5元,均被兩人用來抽煙喝水和炸東西吃。自以為找到了「快速發財」的捷徑,僅隔一天兩人又再次闖入學生宿舍准備搶劫時,被在宿舍附近蹲守的校保衛人員和民警現場抓獲。
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鄭某與杜某兩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構成搶劫罪,但因兩人未滿18歲,又系在校生,具備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一審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元。
點評:因為在校中小學生超前消費與經濟實力不能滿足的矛盾,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的搶劫案件在校內外並不鮮見,有的搶劫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在犯罪。這說明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防止為超前消費而去犯罪,應當成為對在校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這起案件中的兩名學生的行為值得我們所有的學生、學校和家長們警醒。
案例二:
三個月內11名低齡女生被輪奸
在短短三個月時間內,由海口市兩所中學為主的19名在校生和輟學學生組成了一特大輪奸犯罪團伙,瘋狂作案15次,輪奸11名被害人。該犯罪團伙成員固定,年齡偏低,最小的15歲,最大的18歲,成員固定,其中1988年出生的就有13人,在校學生11人。該團伙以搭順風車、到海邊玩,去酒吧、燒烤園喝酒等借口為由,借機實施輪奸。被輪奸的被害人女生中年滿12歲的1人,13歲的3人,14歲的3人,15歲的2人,其中在校女生8人。2004年6月,海口市某小學一名年僅12歲的女生被該團伙成員輪奸三次,強迫賣淫未遂一次。2004年7月,該團伙13名犯罪嫌疑人在海口市某賓館客房內持刀威脅、毆打年僅14歲的某中學初中一女生,然後13人輪奸了該女生。
點評:性侵害行為不僅包括性交,還包括撫摸、暴露性器官、手淫等。家長一定要讓孩子懂得自己身體的哪些部位是不可隨便讓別人觸摸的,與異性需保持一定距離。同時要提高孩子的警惕性。犯罪人往往利用孩子的特殊心理,以給零花錢、糖果等為誘餌或以關心學習、考試給高成績、同情家庭遭遇等為借口,或採取威脅、恐嚇等手段對孩子進行性侵害。在平時對孩子的教育中,加強孩子的識別能力是不可缺少的一課。即使事情發生了,與父母的及時溝通交流都是防止被長期、多次侵害的有效方法。
案例三:
沒有完成作業被體罰
海口某中學一名初一的老師因為學生沒有完成布置的作業對學生進行體罰,一名姓謝的家長告訴記者,在中午吃飯的時候,女兒說手疼,是在學校里被老師打的。他很奇怪為什麼孩子在學校會被打?女兒說英語老師讓默寫單詞,默寫不出一個就打手心一下。以前她數學考試不好,考了41分,就被數學老師打過82下,當打到20幾下的時候,她的手都麻木了。「數學老師用竹棍打手,而英語老師是用細木板打手」女兒所在班上的四十多名學生,幾乎都有被老師打過。英語老師也坦率地承認自己確實打過學生,那是因為上課的時候他們沒有紀律性,總是吵吵鬧鬧的,如果不讓他們安靜下來,那會影響到別的同學學習。英語老師還強調不給學生施加壓力,學生就不會有動力。
點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侮辱、毆打教師,禁止體罰學生。對違反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決:
學校家長學生共同努力
海南日新律師事務所律師說,目前在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中,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缺,公安部門對於校園暴力主要是以教育為主,懲處為輔。同時,他還認為,校園暴力對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和身體方面的侵害,監護人是需要負民事賠償責任的。而一般的民事案件,公安部門是不會介入的,只有當該案件構成了刑事案件時才能插手,所以目前防止校園暴力主要是靠學校和家長、學生共同努力
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檢察官認為,校園暴力是社會消極因素在青少年身上的一種反映,近年來之所以呈上升趨勢,主要原因在家庭教育方面。首先,家庭對一個人的人格形成有著重要作用,再次,不少家長仍沿用傳統的教育模式,重智育輕德育,很少甚至不願意傾聽孩子的心聲。關注校園暴力背後的一群邊緣青少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因此,預防校園暴力首先要抓好家庭教育,家長應當積極履行好監護責任,尤其注重培養孩子善良的人格、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生活習慣,培養孩子的愛心,讓孩子們學會給予和奉獻,學會與他人和睦相處。
支招:
遭遇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
海口市美蘭區法院法官還支招說,遭遇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以減少損失,盡可能不發生沖突,以減少肉體傷害。如果勢單力薄,要什麼給什麼是一種緩兵之計,但一定要把對方的體貌特徵看清楚,以便協助公安機關把他們抓獲;受到傷害一定要及時告訴家長,家長要幫助解決問題,不要袖手旁觀,也不能斥責,更不能幫著實施暴力手段;對受害者一定要鼓勵其報警、報告老師和學校,甚至告到法院,以爭取自己的正當權益,同時要在教育心理專家的幫助下,消除心理陰影。
㈩ 求中小學生犯罪事例
案例1、15歲的初三學生庄海在初一年級時就加入了共青團,當選為班長,工作負責、學習優良,先後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有一天與父母告別後准備回家時,發現一個初二學生在他父母後面做鬼臉,這本來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問一問、說一說,都可以解決問題,但是庄海非常生氣,認為是對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幾個同學一起上去教訓他一頓。原以為被教訓者不會怎樣,沒想到卻引起這個學生邀約一幫人來報復。為了不甘示弱,又發生了對報復者的報復,在雙方毆打中,庄海拿出隨身帶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傷,法院判處庄海犯故意傷害罪。在監獄里,庄海面對鐵窗、鐵門,回顧這不該發生事,無限悔恨
案例2、小王與小顧是同校同學,小王讀初三,小顧讀初一。一天二人發生口角,小王順手打了小顧一下,不當一回事就揚長而去。不想小顧人小氣盛,當晚就約了幾個小哥們找到小王家,要給小王給一點顏色看看,由於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門吵鬧一陣。王回家知道後,第二天連續三次找小魏幫助,小魏自認為是小兄弟的頭,欺侮小兄弟就是給他小魏難看,所以一口答應,當即叫了一個朋友,准備了一把長砍刀,到校門口等候,當顧放學剛走校門,上去對准顧就是一刀。顧經搶救雖脫離危險,但顱骨骨折,構成九級傷殘。
魏家境貧困,母親體弱,魏犯罪後其母舉債請律師,到處奔走,勞累、憂郁成疾,在魏判刑後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說:「這不爭氣的兒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親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獨生子,家庭不僅要承擔請律師、經濟賠償等難以承受的負擔,而且案發前正值王初中畢業面臨中考,在他進監獄的時候,職高的錄取通知書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斷送了自己的學業、前途,也毀掉了家庭的幸福。顧也是獨生子,受害致殘,今後一輩子怎麼辦,父母整日以淚洗臉。魏的一刀不止毀了小顧一人,而是一刀毀了三個家。
案例3、某市職業中學接連發生學生搶劫、敲詐、盜竊的案件,11名學生走上了受審台,他們有的是家境貧寒,卻貪圖享受、擺闊氣、錢不夠花,就拉幫結伙,當「老大」,去偷去搶;有的是怕受欺負,找靠山,求保護,主動靠近惡勢力,跟著學抽煙、喝酒、一起混,搶劫團伙的成員;有的原本學習不錯,老老實實,成為團伙搶劫、敲詐的對象,被幾個嘴巴打下來,就們在一起了,從受害者變成害人者。為什麼這么多學生走上搶劫犯罪的道路,除了他們自身的原因外,學校無所作為,歪風邪氣彌漫,打架斗毆不斷,大欺小、強凌弱、敲詐勒索,司空見慣,成為犯罪團伙滋生猖狂的溫床也是重要原因。
案例4、某地四名初二學生受社會高消費的影響,經常上酒樓、穿名牌,大把大把地花錢,遠遠超出自己家長的經濟負擔能力。他們從電視錄像中看到搶劫來錢很容易,於是自恃人高膽大,經常晚上持刀闖入本校宿舍對外地學生威脅,索取錢財,猖狂時一個一個宿舍挨著搶,同學看其窗凶極惡的樣子,敢怒不敢言。發展到後來,他們竟在學生晚自修時強行搜身,造成有的學生心神恍忽,不敢上學,對學生的身習健康、財產安全以及教學秩序造成的危害。他們自己還認為沾校時搶同學的錢無所謂,最後當然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
案例5、陳興、單豐均為在校學生 ,一天陳約單去某中學打龔成,因龔向另一學生強索錢財。兩人在校門口,正好碰上學生胡某欄住龔,陳上去就打,打後胡提出要錢,龔只好同意交出70元錢由陳、胡等人分。不到一個月,陳又約單、王兩人商量說,現在中學正交學費可以去強索或搶學生的錢,之後三人走到學校附近,碰上一名學生,陳上去索要錢財,被害人不服,陳等三人一起上去推打並拉住被害人雙手,從身上搜走150元。幾天後小單也來約陳、胡、王等四人,說張某有錢,找到張索錢時被拒絕,於是陳等對張踢打,張被迫只好交出身上的錢。他們甚至於向小學生索要錢財,一個小學生被拿10元錢後大哭不走,他們又還給這個小學生6元。盡管這幾名學生都只有16歲,而過去沒有犯過這類罪錯,根據刑法的規定還是被判處刑罰。
案例6、16歲的小朱與15歲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學,平時就好自稱大,恃強凌弱;二人家庭經濟都較困難,很羨慕有錢的同學穿名牌。一天,一個低年級學生穿了一雙耐克鞋在路上一腳把一塊石頭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氣想教訓教訓這個小同學。小李一看一雙新的耐克鞋,就說把這雙鞋換過來穿穿算了,小同學不肯,二個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腳,小同學只好把鞋給了小朱。小同學的家長報了案,小朱與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經查,小朱和小李還數次向其他小同學強索人民幣,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強索17元,後因被害人要求返還7元,總共強索金額31元,學生家長反映十分強烈。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條例》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處理。
案例7、劉雲是某醫學院的學生,從小父母悉心培養,學習美術、音樂、舞蹈,原本是個多才多藝的花季少女,令人羨慕的好學生。16歲認識了一個男青年,墮入愛河。男青年是個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帶著她玩、跳迪斯科、打架,父母反對,她搞假自殺逼父母讓步。在男朋友的教唆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棄學業,騙錢,用安眠葯使人睡覺然後中進行盜竊,為了一段本不該發生的「戀情」淪為盜竊,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