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某地為了解當地推進「陽光體育」運動情況,就「中小學生每天在校體育活動時間」的問題隨機調查了300名中
(1)根據圖示可知B組的人數是300-30-150-90=30人;
(2)共有300人,中位數應該是第150個和151個數的平均數,
由圖象可知它們落在C組中.
故答案為:30,C.
⑵ 外地孩子,小學一年級入學需要什麼證件
如果上私立小學,沒什麼限制,只要學校願意招你就可以。
公立小學入學條件證件:
1、《戶口本》
法定監護人的戶口薄、身份證(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進城務工人員與其隨遷子女若不在同一戶籍,則需提供能夠證明其與隨遷子女具有法定監護關系的證明材料)。
2、《房產證》
父母在城區合法經商1年以上(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含1年),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納稅憑證、房產證或租房合同(一年以上)、本縣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證明(一年以上)。
3、勞務合同
父母在本縣合法務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可或備案的勞務合同,以及近期滿6個月的工資表、務工單位證明。
4、《學前教育畢業證》
幼兒園畢業的孩子都會有的。
5、《出生醫學證明》
如果沒有,一定要去孩子出生的醫院補上哈。
6、《外出就讀證明》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批準的外出就讀的學籍證明。
7、《幼兒疫苗接種證明》
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的手續辦理
1、申請人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持上述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所屬教育服務區域學校報名。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轉學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學報名:
時間為准,其它時間不予辦理。符合本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應提前1個月內向實際居住地學校提出申請,按照《佛坪縣教育體育局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辦理轉學。接收學校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資料進行審核登記後辦理入學手續。
三、教育部將著力做好各方面工作:
1、規劃上,教育部要指導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隨遷子女,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
2、經費上,各地要按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校的人數撥付教育經費;堅持分類指導,各省市因地制宜,合理確定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保障平等接受教育,不斷完善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
截至目前,有27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的政策,有30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就近入學管理辦法》-佛坪縣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
⑶ 怎麼向當地小學生宣傳三下鄉活動
做個活動,和小學生玩一玩,上個關於三下鄉的課程,扯個條幅拍個照片,幾乎就完事了
⑷ 在緬甸臘戌的當地小學生讀書一年大概多少錢
嗨嘍,直接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詢問一下不就知道了
⑸ 2007年湖州的人口總數、湖州當地的小學及小學生在校總數
湖州在校學生人數
⑹ 和當地的小學生進行了一次交流翻譯成英語怎麼說
和當地的小學生進行了一次交流
And the local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concted a communication
⑺ 請問當地小學生多大入學,小學幾年制,初中幾年制,謝謝
6歲入學
6年小學
3年初中
⑻ 小學生戶口在當地中間戶口又到老家小升初可以再之前的戶口嗎
現在是九年制義務制教育,小升初跟戶口沒有多大關系,都是就近按片分配的,高考是按戶籍所在地考試的。
⑼ 小學生從鄉鎮小學轉到當地市級小學需要什麼過程,(同一個省)學生戶口是鄉鎮戶口
需要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不管哪裡轉哪裡,上小學的原則是戶籍轄區的小學,就近入學。所以,轉入市區小學,必須有市區那個小學范圍的戶口
⑽ 外地戶口在本地上小學需要什麼條件
需要:家長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家長從業證明、暫住證原件和復印件、子女原學籍證明材料(小學、初中新生入學需要有原戶籍地鄉鎮的外出就學證明,轉學需要有原學校的轉學聯系表或轉學證明)。
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帶上相關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根據其實際暫住及當地教育資源的分布情況,指定學校接收就近入學。然後到指定的就讀學校領取並填寫相關轉學表冊,由接收學校蓋章,再由原就讀學校及區縣教委蓋章,完成轉學手續。
(10)當地中小學生擴展閱讀
借讀生是指通常由於戶口,成績不夠等原因導致學籍(或戶籍)與所在學校(或所在地)不一致的學生。大多數公辦校或者民辦校是接受借讀生的。
2006年6月29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原來的規定:普通高中學校可以收取擇校費,但不能收取借讀費。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初中)原來可以收取借讀費,但不能收取擇校費。
有的地方從2006年9月1日起、有的地方從2007年9月1日起,全國各地最遲從2009年1月1日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再收取(取消)借讀費、書費、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