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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轉學流程

發布時間:2020-12-01 20:00:47

小學生轉學流程是什麼,電子學籍怎麼辦

根據有關規定,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才能申請辦理轉專學。小學學生轉學一屬般在學期結束一周內辦理登記手續,新學期開學前辦理轉學手續。
辦事流程是:1. 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登記學位;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學生的轉學函;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的產證(購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3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區級以上體檢表)。

❷ 深圳小學生轉學手續

小學生轉學相關規定及手續:

1、學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法定監護人戶口所在地變化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原校就讀有困難的,可申請轉學。

2、流程及手續:

(1)學生轉學由其法定監護人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並開具轉學證明;

(2)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攜帶轉學證明、紙質學籍檔案和家庭戶口遷移、家長工作調動等有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辦理入學;

(3)轉入學校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接收轉入學生。

3、轉出、轉入學生均需由所在學校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般應在寒、暑假辦理轉學手續。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

4、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2)小學生轉學流程擴展閱讀:

小學生轉學利弊分析

1、好的方面:把孩子送到師資能力較好的學校去上學,對孩子的學習有幫助,可以讓孩子在好的環境下學習,孩子學習成績可能會有所提高。

2、不好的方面:孩子很小,轉到一個新的學校上學,要重新適應新環境和新的老師同學,對小孩子還是有很大的影響;另外新學校的教學進度和教學方法也可能不一樣,也會給孩子造成不小的壓力。

參考資料:陝西高陵政府服務平台-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有關規定

❸ 關於小學轉學,轉學手續需要什麼呢

轉學是指學生因家庭住址遷移且戶籍變更,或確有其他特殊困難需要轉學到其他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一、學生轉學堅持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依據「小學相對就近,初中相對集中」的原則,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非畢業年級接收轉學生的工作,最遲不得晚於每學期開學第一周辦理。因特殊情況(須提供相關證明)需中途轉學,經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方可辦理學期中途轉學。

學生在休學期間、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公辦中小學的六年級、九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二、學生辦理轉學手續的流程:

第一步,先由接收學校出具接收證明;

第二步,經接收學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同意後;

第三步,轉出學校方可辦理轉出手續。

學生轉入學校未落實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對沒有申請轉學的學生不得迫使其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校承擔責任。

三、學生由外省、市轉來本市及市域內跨行政區轉學

應出具學生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或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一致的證明,向戶籍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轉學,經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統籌安排入學。

本市學生轉往外省、市或其他區(市)縣,應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持戶口證明(或監護人工作變更證明)、接收學校證明,向原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核准後發給轉學證明,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可辦理轉出手續。

四、轉學需要的材料詳細清單:

(一)小學學生轉學。

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手冊、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體格檢查表。

(二)初中學生轉學。

學籍卡片原件(原校須復制一份留存)、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體格檢查表。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三)高中學生轉學。

高中學生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高中學生評語表、中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表、體格檢查表、會考成績。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四)怎樣辦理借讀手續。

申請在本市借讀的外地學生,應持學生常住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就讀有困難的證明(老家無監護人的證明)、父母雙方身份證(暫住證)、父母一方的就業證(務工證)、學生的原籍戶口本、學生成績冊。

家長須持以上證明到所住管片學校申請入學。對確實有接收學生困難的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可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註: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以地區和學校具體信息為准!

(3)小學生轉學流程擴展閱讀:

學生轉往另一個學校學習。 錢鍾書 《圍城》七:「她前年逃難到內地,該進大學四年級,四年級生不許轉學。」

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❹ 小學生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流程是:

1、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專小學聯系、登記學位;咨詢具體辦屬理轉學手續的時間。

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

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學生的轉學聯系函。

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

3、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4)小學生轉學流程擴展閱讀:

1、不頻繁轉學

一般情況下,最好不要給孩子轉學,孩子在一個學校有了固定的夥伴,到了一個新的學校,會需要很長的時間去適應,有的適應不了,會嚴重影響學生的心情和學習成績,所以最好在小學階段不要給孩子頻繁轉學。

2、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父母打算給孩子轉學時,最好是徵求一下孩子的意見,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認為給孩子換個好的學校,就是為孩子著想,萬一孩子不領情,不理解,那反而會弄巧成拙,所以問問孩子是否想轉學很重要。

❺ 小學生轉學籍怎麼轉

小學轉學辦理手續: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

辦理條件:學生因家長工作調動、住房搬遷或其他原因,戶口隨遷的,經學生家長申請,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可以轉進或轉出。六年級不轉學(時間截止到五年級第二學期末的6月30日)。

申報材料:申請表由轉入(出)或借讀學校及學區(教委辦)審核簽蓋章後,交縣(區、市)教育局初教股審核蓋章。應提供的材料:

①申請表

②學籍卡原件

③義務教育登記卡

④轉學證明書或轉出回執⑤轉學須提供戶口簿原件等材料。

辦理流程:

家長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中心、或學區、教委辦)同意後向學校(中心、學區、教委辦)領取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申請表填好後,由轉入(出)或借讀學校及學區(教委辦)審核簽蓋章後,交縣(區、市)教育局初教股審核蓋章。

收費標准: 不收費,辦理時限: 凡符合轉學、借讀條件且材料完整的,立即給予審核批准。承辦單位和部門: 教育局。

注意事項:

(一)學籍號需要家長主動與學校聯系獲取;

(二)因全國中小學生電子學籍系統已經實現全程網路調轉,有關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的核辦操作都是在授權下進行的,其行為與傳統的紙質簽字蓋章方式具有同等效力。學生跨省轉學,除家長向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外,可以不再提供其他紙質手續;

(三)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四)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4規定,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5)小學生轉學流程擴展閱讀:

異地轉學籍的手續:

異地轉學需要四方核辦2:轉入學校、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其流程依次是:

(一)轉入學校發起跨省轉學申請(需要正確輸入學生姓名和學籍號,輸入有錯的,將無法辦理而退回轉入學校,需要重新發起);

(二)轉入學校核辦,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

(三)轉出學校核辦;

(四)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

(五)四方核辦無誤後,由轉入學校調取學生檔案。辦理完成後,轉入學校應告知家長。

❻ 小學轉學流程2017規定

一、實施細則相關規定

(一)中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可辦理轉學。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接收未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轉入的學生。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之間轉學和普通高中學校之間轉學均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三)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

(四)普通高中學校之間的學生轉學以學校等級相同、年級相銜接為原則。高一上學期和高三年級不接收轉學學生。

(五)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入普通高中學校,需有我市戶籍、當年參加我市中考,且中考成績達到轉入普通高中學校分數線。原則上,高二第一學期後,不再受理中職學生轉入普通高中。

(六)由外省轉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學生,須具有我省戶籍,並持有轉出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我省戶口本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二、工作程序及時間要求

(一)各中小學和各鎮(街)中心小學在校內外的公告欄或顯眼的地方張貼《鶴山市中小學轉學辦理指引》(附件1),並對學生和家長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完成時間:2016年12月25日前)

(二)接受擬轉學學生和家長的咨詢,初步審核擬轉學學生的資料,申請轉學學生須提交以下資料:1、《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或《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申請表》;2、學生家庭戶口簿復印件;3、《學生學籍基本信息表》(從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列印,並加蓋原學校公章);4、需要時可要求學生和家長提供其它證明材料,如借讀生的居住證明、社保憑證等資料。(辦理時間: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0日)

(三)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擬定2017年春季擬接收的學生名單,填報《2017年春季學期擬接收學生申請表》(一式兩份,要求校長簽名,蓋學校公章),連同《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學位情況一覽表》(加蓋公章)及擬接收學生的《學生學籍基本信息表》復印件於2017年1月13日前送教育局審核。小學的《2017年春季學期擬接收學生申請表》要先報中心校審批後,由中心校統一報教育局審核。

(四)由接收學校通知經市教育局審批同意接收的轉學生辦理轉學手續,並在規定時間內辦齊紙質學籍和電子學籍。(完成時間:2017年春季學期開學後十個工作日)

三、辦理要求

(一)嚴格控制班額。申請轉入學生擬入讀年級的平均班額在班額設置要求(小學≤45,初中≤50,高中≤55)內的,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接收;已滿班額的班級原則上不得再接收轉入學生。

(二)申請轉入的學生原則上按戶籍(居住地)就近入學。若戶籍(居住地)所屬學區的對口學校學位不足,由各鎮(街)中心小學根據學位情況全鎮(街)統籌安排。若所屬鎮(街)的學位不足,由各鎮(街)中心小學提出申請並報鎮政府後,由教育局根據全市的學位情況,進行全市統籌安排。

(三)學校受理轉學申請時,要做到公平、公正、合規、合理,對於接收的轉學學生,要指導督促其及時辦理轉學手續;對於未能接收的擬轉學學生,學校必須要有明確的理據,並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

(四)學校要嚴格審核申請學生的學籍資料,不能隨意接收存在「問題學籍」學生的資料登記,如出現有問題學籍的學生必須先處理好學籍問題再申請轉學。

(五)學校要嚴格按照相關的學籍管理規定執行,及時完成學籍系統上的轉學辦理手續。學校不能接收未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的學生。

拓展資料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預計將於2013年秋季學期實現全國聯網並試運行。該系統將為每名中小學生建立全國唯一的、跟隨一生的學籍編號,從小學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繼續教育,並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學生轉學、升學等動態跟蹤管理,對解決農村「控輟保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留守學生等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提供有力支撐。

系統將涉及全國1.9億名中小學生,遵循「一個也不能少」的原則,實現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全面覆蓋。系統同時實行動態管理,包括對全國范圍內的學生注冊、學生信息維護、畢業升級、學籍異動的信息化管理,及時跟蹤全國的學生流動,全面掌握全國中小學生的真實情況,為教育管理和決策、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學生資助等提供幫助。

教育部從2009年開始規劃建設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中小學資料庫。作為4個試點省份之一的貴州省教育廳負責人表示,該系統自2013年春季學期在貴州全省運行,有效解決了過去多頭統計、學生數據不準等問題,教育部門能及時掌握學生的真實信息,包括每天全省有多少名中小學生未到校上課等。

❼ 小學轉學流程2018規定

小學學生轉學一般在學期結束一周內辦理登記手續,新學期開學前辦理轉學手續。

辦事流程是:

  1. 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聯系、登記學位;咨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

  2. 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3. 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

  4. 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學生的轉學聯系函;

  2. 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

  3. 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4. 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7)小學生轉學流程擴展閱讀:

  1. 轉學的條件:全家戶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區縣遷移;在本縣(市)區內戶口及家庭住址遷移且路途較遠不能在原校學習。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

  2. 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❽ 小學生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一、由現在就讀的學校開出同意轉出的條(有專用單)
二、憑上單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開出接收單。
三、到轉入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報案在接收單上蓋章。
四、憑轉入學校的接收單(有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到現在就讀的學校開出轉學證。
五、到現在就讀的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在轉學證上蓋章。
六、憑轉學單到轉入學校報到就讀。

❾ 小學生轉學需要怎樣辦理

每個省市的轉學手續不同,以泉州市為例:

申請表由轉入(出)或借讀學校及學區(教委內辦)審核簽蓋章容後,交縣(區、市)教育局初教股審核蓋章。應提供的材料:

1、申請表;

2、學籍卡原件;

3、義務教育登記卡;

4、轉學證明書或轉出回執;

5、轉學須提供戶口簿原件等材料。

辦理流程:

1、家長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

2、經學校(中心、或學區、教委辦)同意後向學校(中心、學區、教委辦)領取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

3、申請表填好後,由轉入(出)或借讀學校及學區(教委辦)審核簽蓋章後,交縣(區、市)教育局初教股審核蓋章。

擴展資料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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