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小學生轉學手續
小學生轉學相關規定及手續:
1、學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法定監護人戶口所在地變化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原校就讀有困難的,可申請轉學。
2、流程及手續:
(1)學生轉學由其法定監護人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並開具轉學證明;
(2)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攜帶轉學證明、紙質學籍檔案和家庭戶口遷移、家長工作調動等有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辦理入學;
(3)轉入學校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接收轉入學生。
3、轉出、轉入學生均需由所在學校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般應在寒、暑假辦理轉學手續。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
4、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1)小學生轉學擴展閱讀:
小學生轉學利弊分析
1、好的方面:把孩子送到師資能力較好的學校去上學,對孩子的學習有幫助,可以讓孩子在好的環境下學習,孩子學習成績可能會有所提高。
2、不好的方面:孩子很小,轉到一個新的學校上學,要重新適應新環境和新的老師同學,對小孩子還是有很大的影響;另外新學校的教學進度和教學方法也可能不一樣,也會給孩子造成不小的壓力。
參考資料:陝西高陵政府服務平台-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有關規定
㈡ 杭州市對同區小學生轉學有何要求
一、要求如下(轉學條件,為便於說明以下內容均以杭州市蕭山區舉例):
學生因戶口遷移、家庭生活基礎發生變化等原因,且轉入學校學額允許並符合局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請轉學。
二、辦理程序:
區內轉學:一式三份,雙方學校同意並簽字蓋章,教育局審批蓋章,每蓋章單位一份。由轉出學校出具轉學證書。
區外轉學:一式四份,雙方學校同意並簽字蓋章,雙方教育局審批蓋章,每蓋章單位一份。由轉出學校出具轉學證書。
三、其他說明:
1.、轉入學校在接收學生前,須嚴格審核相關材料,若家長存在學籍、年級、年齡、證件等作假情況,堅決予以退回。
2、畢業班學生一般不予轉學。學生在休學期間不準轉學。
3、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此規定辦理相關轉學手續,並及時將材料整理歸檔,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後匯總轉學名單上報教育局,並接受教育局檢查,對違反規定轉學和不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如遇本規定外的其他情況,由區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2)小學生轉學擴展閱讀
辦理辦法:
1、凡轉入城區(城區指城廂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下同)公辦初中、小學的其他情況,按照城區初中小學招生條件的相關規定,由雙方(轉出轉入,下同)學校根據城區招生意見審核相關材料,簽署意見後報區教育局審批。
轉入區內非城區公辦初中、小學的,屬學生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的,則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由戶籍所在地學校接收。
其他情況則參照城區初中、小學招生意見,由轉入學校根據實際班額受理,簽署意見後報區教育局備案。
2、蕭山戶籍學生轉出區外,須生活基礎在轉入學校所在地,由轉出學校審核相關材料,簽署意見,區教育局審批。
3、外來務工子女學校間的轉學,由雙方學校簽署意見,區教育局備案。
4、鎮、街道之間起始年級新生招生,在接收鎮(街)非戶籍所在地學生時,接受學校須徵得戶籍所在地鎮街學校同意。
㈢ 鄭州市小學生轉學辦法
1、初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內、不辦理轉學手續;在一個區范圍內,不辦理初中轉學手續;在市區或一個縣(市)范圍內,不辦理高中轉學手續。
2、市區戶口,無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讀,學籍由外地轉回鄭州者,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3、因特殊情況,在外地借讀,要求轉回學習者,必須帶家長工作單位出具的借讀原因證明、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4、因父母調鄭工作,要求轉鄭學習者,必須帶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或家長調令、家長單位出具的住所證明),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5、非本市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讀:父母雙方出國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雙方從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者;父母雙方系支援邊疆建設者。學生應持有關證件到市教育局辦理借讀手續。
6、凡要求借讀的學生,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件、材料及復印件向借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在核准班級有餘額的前提下,經審查合格後,將借讀生統一登記造冊,報經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不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讀生。
㈣ 請問小學生轉學應該怎麼轉,辦什麼手續
一、轉學手續:
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二、其他規定:
1、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
2、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
3、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4)小學生轉學擴展閱讀:
各地從2014年1月10日起,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全國學籍系統)試運行辦理跨省轉學等日常學籍管理業務,省內轉學也應按此辦理。學生轉學僅需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其他流程均在網上進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學籍
㈤ 小學生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一、由現在就讀的學校開出同意轉出的條(有專用單)
二、憑上單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開出接收單。
三、到轉入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報案在接收單上蓋章。
四、憑轉入學校的接收單(有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到現在就讀的學校開出轉學證。
五、到現在就讀的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在轉學證上蓋章。
六、憑轉學單到轉入學校報到就讀。
㈥ 小學生轉學怎樣轉學籍
方式一:
到轉入(接收)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表》一式兩份——→到轉入學校所在的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回原就讀(轉出)學校辦理轉出手續——→到原就讀學校所在的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回原就讀(轉出)學校交一份轉學證明,並取回有關學籍資料——→到接收學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方式二:
到原就讀(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表》一式兩份——→到原就讀學校所在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到轉入(接收)學校辦理轉入確認手續——→到轉入學校所在的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回原就讀(轉出)學校交一份轉學證明,並取回有關學籍資料。
轉學手續辦妥後,憑《轉學證明表》到接收學校辦理插班注冊手續即可。
關於材料
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各地各校不應再要求家長(學生)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因為在學籍系統中辦理轉學業務流程時,已經設置了學校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核辦環節,相當於紙質材料的蓋章審批,因此除了因系統故障需要先線下辦理以外,不應要求學生家長再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
(6)小學生轉學擴展閱讀
家長應關注學籍的哪些東西
學籍是指某個兒童少年作為某所學校學生的身份。學籍檔案是記錄學生就學和成長過程的重要載體。
學籍管理是指學校和有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學生從入學到畢業的學籍進行管理的行為,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1月教育部已建成全國聯網的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各類學籍業務均納入系統管理。
擁有學籍是每個學生應有的權益。在經過批準的學校學習的學生都具有學籍。新入學或轉學後,家長應及時到學生所在學校確認是否已為學生建立或轉接學籍,是否「人籍一致」。
「人籍分離」等問題可能導致學生無法辦理與學籍相關的各種管理服務業務,甚至影響升學。學生離校時,家長要及時告知原學校學生的去向,方便原學校協助辦理相應的學籍管理服務業務。此外,家長還要對學生的學籍信息進行核對,確保准確無誤。
㈦ 小學生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流程是:
1、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專小學聯系、登記學位;咨詢具體辦屬理轉學手續的時間。
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
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學生的轉學聯系函。
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
3、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7)小學生轉學擴展閱讀:
1、不頻繁轉學
一般情況下,最好不要給孩子轉學,孩子在一個學校有了固定的夥伴,到了一個新的學校,會需要很長的時間去適應,有的適應不了,會嚴重影響學生的心情和學習成績,所以最好在小學階段不要給孩子頻繁轉學。
2、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父母打算給孩子轉學時,最好是徵求一下孩子的意見,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認為給孩子換個好的學校,就是為孩子著想,萬一孩子不領情,不理解,那反而會弄巧成拙,所以問問孩子是否想轉學很重要。
㈧ 小學轉學流程2018規定
一. 轉學條件
學生在學期間不得隨意轉學,本市戶籍學生確因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變更等情況需要轉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二. 轉學申請及辦理手續時間
本市戶籍有轉學需求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本學期放假前(2018年1月18日前)向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由學校核查居民戶口本、產權證、原學校學籍卡。
三. 轉學安置原則
當本學區內申請轉學人數超過對應學校可供給學位數時,由教育體育委員會小學處按照統一、及時、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置到班容未超標的學校。
四. 學籍辦理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辦理轉學具體流程如下:
(一)對於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發起辦理轉學手續並核辦;
(二)轉入學校所屬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三)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四)轉出學校所屬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五)轉入學校獲得轉出學校及雙方所屬學籍主管部門三方核准同意後,通知學生於正式開學前辦理報到注冊。
不能轉學的情況:
情況1:同區內公辦學校之間不能轉學。
情況2:本市高中不能轉學。
情況3:學生受處分期間不能轉學。
情況4:公辦學生已入學後不能再轉入民辦。
㈨ 關於小學轉學,轉學手續需要什麼呢
轉學是指學生因家庭住址遷移且戶籍變更,或確有其他特殊困難需要轉學到其他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一、學生轉學堅持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依據「小學相對就近,初中相對集中」的原則,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非畢業年級接收轉學生的工作,最遲不得晚於每學期開學第一周辦理。因特殊情況(須提供相關證明)需中途轉學,經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方可辦理學期中途轉學。
學生在休學期間、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公辦中小學的六年級、九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二、學生辦理轉學手續的流程:
第一步,先由接收學校出具接收證明;
第二步,經接收學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同意後;
第三步,轉出學校方可辦理轉出手續。
學生轉入學校未落實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對沒有申請轉學的學生不得迫使其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校承擔責任。
三、學生由外省、市轉來本市及市域內跨行政區轉學
應出具學生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或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一致的證明,向戶籍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轉學,經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統籌安排入學。
本市學生轉往外省、市或其他區(市)縣,應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持戶口證明(或監護人工作變更證明)、接收學校證明,向原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核准後發給轉學證明,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可辦理轉出手續。
四、轉學需要的材料詳細清單:
(一)小學學生轉學。
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手冊、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體格檢查表。
(二)初中學生轉學。
學籍卡片原件(原校須復制一份留存)、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體格檢查表。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三)高中學生轉學。
高中學生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高中學生評語表、中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表、體格檢查表、會考成績。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四)怎樣辦理借讀手續。
申請在本市借讀的外地學生,應持學生常住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就讀有困難的證明(老家無監護人的證明)、父母雙方身份證(暫住證)、父母一方的就業證(務工證)、學生的原籍戶口本、學生成績冊。
家長須持以上證明到所住管片學校申請入學。對確實有接收學生困難的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可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註: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以地區和學校具體信息為准!
(9)小學生轉學擴展閱讀:
學生轉往另一個學校學習。 錢鍾書 《圍城》七:「她前年逃難到內地,該進大學四年級,四年級生不許轉學。」
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