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學入學已通過驗證怎麼列印採集表
採集表列印步驟
第一步:在瀏覽器輸入北京市義務教育,打開以下頁面,選擇與「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入口」系統注冊時相同的區,點擊進入。
(1)小學生採集表擴展閱讀
以下情況的適齡兒童入學信息採集事宜,請咨詢入學所在區教委。
1. 外國籍適齡兒童
2. 北京市戶籍超齡兒童
3. 港、澳籍適齡兒童
4. 持有下列證明的,按本市戶籍對待適齡兒童:
區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
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
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
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其父(或母)具有本市常住戶籍(提供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等);
市人力社保部門為其父(或母)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其他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證明。
其他未盡事宜請向入學所在區教委咨詢。
B. 小學生信息採集表需填內容
籍貫就是祖籍居住地或個人出生地。
中國填報籍貫的歷史不到一個世紀,大多數人的籍貫回其實通常是其在答二十世紀初出生的那一代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你知道你爺爺是哪裡出生的嗎?如果你爺爺是河南人,那以下問題都解決了。
C. 小學報名信息採集後怎麼列印信息表
家長您好:
我不是通州區的老師,但是也是北京的,您列印完表後,您可以載6月專1日開始(具體時間最屬好到您所在區縣咨詢),找到您想去的小學把採集表交給學校,學校如果統一錄取,就會在學校學籍管理平台上進行點錄,屆時您會受到簡訊提示,您再到學校簽訂一個確認單(也就是確認您去該校),此時完成入學。等待9月1日開學吧。
D. 小學生基本信息採集表列印時在倆張紙怎麼調整在一張紙上
若是Word的話,可以將上下頁邊距縮小些,或者將表內字體減小一個號。
若是excel的話,列印時可以選擇縮小列印
E. 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的「信息採集系統表」怎麼填寫
《學生基本信息表》指標解釋及填報說明
1.姓名: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正式記載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國人正式的漢字姓名)。
2.性別:男、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戶籍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記載的時間日,年填4位數字、月填2位數字、日期填2位數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學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學校班主任將有關信息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具體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5.籍貫: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
6.民族:學生的民族全稱,如:漢族。
7.國籍/地區:學生所屬的國籍/地區,如:中國、美國、台灣、香港、澳門。
8.身份證類型:可證明學生身份的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永久居住證、護照、其他。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時(也就是黑戶學生),身份證件號可不填,但學校需提供學生在本校就讀證明(需學生和家長簽字,學校蓋章,提交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9.身份證件號:身份證件類型對應的證件號碼。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以外的證件類型時,身份證號必填。
10.港澳台僑外:在大陸上學,持非大陸身份證明的學生的來源類型,分為:「否、香港同胞、香港同胞親屬、澳門同胞、澳門同胞親屬、台灣同胞、台灣同胞親屬、華僑、僑眷、歸僑、歸僑子女、歸國留學人員、非華裔中國人、外籍華裔人、外國人、其他」。
11.政治面貌:分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共共產黨預備黨員、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群眾」。
12.健康狀況:學生的身體情況,分為:「健康或良好、一般或較弱、有慢性病、有生理缺陷、殘疾」。
13.照片:導入學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稱的漢語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16.身份證件有效期:身份證件上顯示的有效期限。
17.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學生戶口所在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具體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18.戶口性質: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學生戶口的類別,分為:「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
19.特長:填寫學生特長信息。
20.學籍輔號:填寫我省目前正在使用的學生學號,如「X120101010001」「C1201010001」「G1201010001」。
21.班內學號:學生班級內座號。22.年級:學生就讀年級。23.班級:學生就讀班級。24.入學年月:新學生入學的時間,年填4位數字、月填2位數字,如「201101」。
25.入學方式:學生以何種方式進入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分為:「就近入學、其他」,高中階段分為:「統一招生考試/普通入學、體育特招、藝術特招、其他」。
26.就讀方式:區分學生在校讀書的方式,可分為:「走讀、住校」。
27.學生來源:區分學生生源情況,義務教育階段分為「正常入學、其他」,高中階段分為「正常入學、其他」。
28.現住址:學生現在居住的地址,具體到村莊、街區門牌號。29.通信地址:可以聯繫到學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學生的戶籍地址。
31.聯系電話:學生的聯系固定電話或者手機號碼。
32.郵政編碼:填寫學生現住地的郵政編碼。
33.電子郵箱:填寫學生的電子信箱。
34.主頁地址:填寫學生的主頁地址。
35.是否獨生子女:學生屬於獨生子女范疇,「是、否」。
36.是否受過學前教育:小學新生在入學前有上過幼兒園或者是學前班,填「是、否」。
37.是否留守兒童:留守兒童指父母外出務工三個月以上,由其他親屬監護並留在戶籍所在地家鄉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分為:「非留守兒童、單親留守兒童、雙親留守兒童」。
38.是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填「是、否」。
39.是否孤兒:以當地有認定資格的部門出具的證明為准填寫,填「是、否」。
40.是否烈士或優撫子女:以當地有認定資格的部門出具的證明為准填寫,填「是、否」。
41.隨班就讀:殘疾人在普通中小學接受基礎教育的類別,可分為「非隨班就讀、視力殘疾隨班就讀、聽力殘疾隨班就讀、智力殘疾隨班就讀、其他殘疾隨班就讀」。
42.殘疾人類型:殘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分為:無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其他殘疾。
43.是否由政府購買學位:填「是、否」。是否由政府購買學位:指學生在民辦學校就讀,但其所需學費部分或全部由當地政府承擔。公辦學校的學生填寫否,民辦學校的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是或否。
44.是否需要申請資助:填「是、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填寫否,高中階段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45.是否享受一補:填「是、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高中階段學生填寫否。
46.上下學距離:填寫學生家庭住址與學校之間距離的公里數。
47.上下學交通方式:步行、自行車(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地鐵)、家長自行接送、校車、其他。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車:填「是、否」。
49.家庭成員或監護人姓名: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正式記載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國人正式的漢字姓名)。
50.關系:家庭成員或監護人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填「父親、母親、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
51.關系說明:關系選擇為其他時,填寫對關系的說明。
52.民族: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民族,如:漢族、蒙古族。
53.工作單位:填寫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工作單位名稱。
54.現住址: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現在居住的地址。
55.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家庭成員或監護人戶口所在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56.聯系電話:填寫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固定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
57.是否監護人:填「是、否」,監護人: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58.身份證類型:可證明身份的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軍官證、士兵證、文職幹部證、部隊離退休證、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永久居住證、護照、戶口簿、其他。
59.身份證件號:身份證件類型對應的證件號碼。
60.職務:家庭成員或監護人在工作單位所擔負的工作崗位。
F. 小學生入學信息採集怎麼填寫
孩子名字,曾用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父母姓名,電話,身份證號碼,工作,家庭住址。
G. 小學學生信息採集表是什麼
學校發的,目的是收集在校學生個人及家庭的相關信息的,便於聯系及了解學生綜合環境的調查表格。
H.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採集表怎麼填
附2
《學生基本信息表》指標解釋及填報說明
1.姓名: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正式記載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國人正式的漢字姓名)。
2.性別:男、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戶籍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記載的時間日,年填4位數字、月填2位數字、日期填2位數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學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學校班主任將有關信息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具體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5.籍貫: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
6.民族:學生的民族全稱,如:漢族。
7.國籍/地區:學生所屬的國籍/地區,如:中國、美國、台灣、香港、澳門。
8.身份證類型:可證明學生身份的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永久居住證、護照、其他。
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時(也就是黑戶學生),身份證件號可不填,但學校需提供學生在本校就讀證明(需學生和家長簽字,學校蓋章,提交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9.身份證件號:身份證件類型對應的證件號碼。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以外的證件類型時,身份證號必填。
10.港澳台僑外:在大陸上學,持非大陸身份證明的學生的來源類型,分為:「否、香港同胞、香港同胞親屬、澳門同胞、澳門同胞親屬、台灣同胞、台灣同胞親屬、華僑、僑眷、歸僑、歸僑子女、歸國留學人員、非華裔中國人、外籍華裔人、外國人、其他」。
11.政治面貌:分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共共產黨預備黨員、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群眾」。
12.健康狀況:學生的身體情況,分為:「健康或良好、一般或較弱、有慢性病、有生理缺陷、殘疾」。
13.照片:導入學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稱的漢語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16.身份證件有效期:身份證件上顯示的有效期限。
17.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學生戶口所在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具體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18.戶口性質: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學生戶口的類別,分為:「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
19.特長:填寫學生特長信息。
20.學籍輔號:填寫我省目前正在使用的學生學號,如「X120101010001」「C1201010001」「G1201010001」。
21.班內學號:學生班級內座號。
22.年級:學生就讀年級。
23.班級:學生就讀班級。
24.入學年月:新學生入學的時間,年填4位數字、月填2位數字,如「201101」。
25.入學方式:學生以何種方式進入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分為:「就近入學、其他」,高中階段分為:「統一招生考試/普通入學、體育特招、藝術特招、其他」。
26.就讀方式:區分學生在校讀書的方式,可分為:「走讀、住校」。
27.學生來源:區分學生生源情況,義務教育階段分為「正常入學、其他」,高中階段分為「正常入學、其他」。
28.現住址:學生現在居住的地址,具體到村莊、街區門牌號。
29.通信地址:可以聯繫到學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學生的戶籍地址。
31.聯系電話:學生的聯系固定電話或者手機號碼。
32.郵政編碼:填寫學生現住地的郵政編碼。
33.電子郵箱:填寫學生的電子信箱。
34.主頁地址:填寫學生的主頁地址。
35.是否獨生子女:學生屬於獨生子女范疇,「是、否」。
36.是否受過學前教育:小學新生在入學前有上過幼兒園或者是學前班,填「是、否」。
37.是否留守兒童:留守兒童指父母外出務工三個月以上,由其他親屬監護並留在戶籍所在地家鄉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分為:「非留守兒童、單親留守兒童、雙親留守兒童」。
38.是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填「是、否」。
39.是否孤兒:以當地有認定資格的部門出具的證明為准填寫,填「是、否」。
40.是否烈士或優撫子女:以當地有認定資格的部門出具的證明為准填寫,填「是、否」。
41.隨班就讀:殘疾人在普通中小學接受基礎教育的類別,可分為「非隨班就讀、視力殘疾隨班就讀、聽力殘疾隨班就讀、智力殘疾隨班就讀、其他殘疾隨班就讀」。
42.殘疾人類型:殘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分為:無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其他殘疾。
43.是否由政府購買學位:填「是、否」。是否由政府購買學位:指學生在民辦學校就讀,但其所需學費部分或全部由當地政府承擔。公辦學校的學生填寫否,民辦學校的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是或否。
44.是否需要申請資助:填「是、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填寫否,高中階段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45.是否享受一補:填「是、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高中階段學生填寫否。
46.上下學距離:填寫學生家庭住址與學校之間距離的公里數。
47.上下學交通方式:步行、自行車(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地鐵)、家長自行接送、校車、其他。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車:填「是、否」。
49.家庭成員或監護人姓名: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人事檔案中正式記載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國人正式的漢字姓名)。
50.關系:家庭成員或監護人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填「父親、母親、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
51.關系說明:關系選擇為其他時,填寫對關系的說明。
52.民族: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民族,如:漢族、蒙古族。
53.工作單位:填寫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工作單位名稱。
54.現住址: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現在居住的地址。
55.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的家庭成員或監護人戶口所在行政區劃。特別注意:導入全國系統「學生信息模板」時,需將此欄位轉化為12位的「行政區劃代碼」,可上我廳網站「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專欄查詢。
56.聯系電話:填寫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的固定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
57.是否監護人:填「是、否」,監護人: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58.身份證類型:可證明身份的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軍官證、士兵證、文職幹部證、部隊離退休證、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永久居住證、護照、戶口簿、其他。
59.身份證件號:身份證件類型對應的證件號碼。
60.職務:家庭成員或監護人在工作單位所擔負的工作崗位。
61-72:解釋同49-60。
I. 小學生一年級信息採集表家庭住址填現在住址還是戶口本上的
是填現在居住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