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成年人開車撞人
1、首先法律上的未成年人一般指未滿18周歲的人。
2、如果交警認定對方承擔全部責任版則你們不用賠償權,否則你們還是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3.不用擔心,以我的經驗你的孩子應當不會坐牢。
如果你能夠說得詳細點,我會給你更加詳細的答復。
㈡ 我開車撞到人了,是個六歲的小孩子,撞的挺嚴重的,但是現在我已經給他治好了,他現在把我告到法院了,請
需要結合責任認定對對方發生的實際損失及傷殘進行賠償的
㈢ 小孩開車撞人怎麼處罰,父母有責任嗎,開車撞人
無證駕駛機動車輛造成交通事故,導致他人人身損害的,肇事者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未成年人肇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建議根據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協商賠償事宜。
㈣ 太倉11歲小孩撞死人法院怎麼判的
未滿十四,無刑事責任能力,只涉及民事賠償。
㈤ 12歲未成年人開車撞死人真是一點責任都沒有
12周歲來的未成年人開車撞自死人,因其尚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應當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多加管教,但是家長要負事故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㈥ 太倉小學生開車撞死一名准爸爸,這件事怎麼處理的小學生這一家鱉孫怎麼處理法律怎麼制裁這一家的垃圾
小學生屬於無行為能力人,
不能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
由其監護人代為賠償
㈦ 小學生開車撞人後逃逸 11歲孩子怎麼開車上路的真相
小學生開車撞人後逃逸 11歲孩子怎麼開車上路的真相始末
12月19日晚上6點多,蘇州太倉長征醫院附近(上海西路與武陵街交叉口出)發生了一起車禍,一名路人被汽車撞飛,隨後,車主逃逸,傷者傷情非常嚴重。據悉,開車撞人逃逸的司機已經被警方抓獲,而他還只是個11歲的小學生。
案件大致經過:
★ 這名11歲的小學生非常喜歡汽車,平時會在網上瀏覽關於如何把車開好的信息。
★ 在肇事當天,他跑到一個汽車租賃點去拉車門,居然真的找到了一輛能夠發動起來的車。
★ 於是他在沒有行走正常租賃程序的情況下,私自將車開上了路。
★ 為了超過前面的一輛車,他拐上了非機動車道,並因此撞上了從路口步行出來的受害者,於是受害者受傷後仰倒地,後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 出事之後,這位小學生並沒有停車查看情況,而是駕車離去。
雖然這場事故發生在某個監控死角,但警方在細致入微地觀察之下,還是通過層層研判找出了車輛的行動軌跡,並最終找到了這位肇事者,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有些人也許會把這場事故歸為一場「熊孩子」的鬧劇。而得知整個事情的經過後,小編只覺得這件事情的悲情更添了幾重。
☀ 受害者已經身亡,在他還有半個月就要做爸爸的時候;
☀ 肇事者是一位11歲的小學生,在他還沒有駕駛資格的時候;
☀ 涉事的車輛是這位小學生偷偷開走的,在這輛車不屬於他的時候;
☀ 涉事車輛直接被開走了,在車子遇上了異樣狀況的時候。
為了解事實經過,小編趕到搶救傷者的市中醫醫院,在ICU門口,小編看到了焦急等待的家屬。
傷者的姑父說,傷者和往常一樣從瀏河下班後,坐公交車到城區換乘站。在換乘站下車後,步行往西准備換乘公交回家。走到長征醫院附近時,被一輛急速駛來的車撞飛彈到了樹上,人被樹反彈後跌落在了地上。當時一名教師打電話報了警。據推測,當時車速應該很快,人被撞倒樹上時把樹撞了一個坑。地上滿是血,車禍現場非常慘烈。
當時參與120急救的唐醫生回憶,晚上接到急救電話後,他們迅速出車,到達事發地點時,看到傷者倒在綠化帶附近,傷情非常嚴重,地上都是血,耳朵里也往外流血,瞳孔已經放大,採取緊急措施後,立刻送往了市中醫醫院。
傷者的父親說:「我們家住在南郊,當天晚上大概6點40分,我接到交警隊的電話,說人在中醫院搶救。我們一家趕到醫院時,搶救的場面嚇死人了。我兒媳婦還有半個月就要分娩了。」
家屬整整在ICU門口守了一夜,滴水未進。他們在呼喚著兒子,希望兒子能夠快快醒過來,這個家離不開他。ICU門口彌漫著悲傷的情緒,傷者的家屬已經哭聲嘶啞,他們希望肇事者趕快投案,還兒子一個公道。
目前,很多市民都很關注傷者的傷情,那麼,傷者目前傷情如何?
參與搶救的醫生秦兵說,大概12月19日晚6點40分,120急救車把傷者送到了醫院。傷者今年30歲,送到醫院時已經昏迷,頭頸有個巨大的裂口,呼吸非常微弱,傷情相當嚴重。市中醫醫院為傷者開通綠色通道,在緊急搶救的同時,快速給傷者診斷,並聯合腦外科會診,麻醉科參與,制訂了詳細的搶救方案,對傷者生命體征全程監測,全程對傷者持續搶救從未停止過。12月20日下午2點左右,患者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宣布死亡。
㈧ 太倉市11歲孩子開車撞人法院怎麼判處
已經看抄到了相關的視頻,場面十分悲傷。但法律有明確規定,十四周歲以下的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㈨ 開車撞到一個小朋友,也報警了,交警也給備案了,交警說先協商解決!去看望被撞著,結果被扣下人不讓走,
你可以說打電話讓人送錢,就可以打電話報警了,可以打電話給你朋友讓他們幫忙報警,對方這是非法拘禁!
㈩ 在校學生在外開車撞了人學校有責任嗎
不可能有責任,如果在校學生是自己走出去的學校沒有說過這件事是學校的責任,如果說了就與學校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