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姜某前往一 所初中的後勤部門求職,陳校長了解到姜菜管因故意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拒絕了姜某的求職
合法,姜某不具備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的基本條件
Ⅱ 姜某。男,ll歲,學生。1個月前開始有輕微咳嗽,未予重視。近半月來咳嗽加重,但不吐痰,夜間盜汗
感冒咳嗽可以吃桂枝湯加厚朴杏子湯吃三劑就好了
Ⅲ 某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徐某為達到與被害人姜某發生性關系的目的,不顧姜某反復,強行搭載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徐吉東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專害人姜某發生屬性關系,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提請本院依法判處。
被告人徐吉東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出示的證據無異議。
Ⅳ 如果姜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如何詳細論證分析
故意傷害要抄求兩個要件襲:
1、實施了傷害行為——姜某以竹篙擊打魏某
2、造成一定傷害後果——魏某死亡
姜某之傷害行為與魏某之腦挫傷有因果關系,而腦挫傷是至死原因,故魏某之死亡與姜某之傷害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據我國刑法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Ⅳ 姜某出於愛好,收集大量假幣,但並不用於非法活動,他的行為是否觸犯法律
持有假抄幣的行為本襲身就可能觸犯刑法,構成犯罪:
《刑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持有、使用假幣罪】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
者沒收財產。
Ⅵ 小學生如何在錯事中尋找自己做得對的地方
一、自然發現
我們都有自己的審美觀,用我們自己正確審美方式去衡量學生身上的優點,我認為就是教師對學生閃光點的自然發現,這種發現是最普遍也是最常用的發現學生優點的方法。學生考試成績好,成績進步快,學生朴實、聽話,紀律好等等,這些老師是最容易看到的,作為老師可一定要抓住它們,讓它成為你教育教學中的法寶。
二、多角度、多層面去發現。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讓我明白了對待同一個問題應從不同角度去看待它,辯證的面對它,這時你會明白優點與缺點是並存的。班級姜某學習成績差,不願意學習,課上有時不能很好地遵守紀律,作為學生他不是合格的,但他個子高、帥氣,力氣大能幹活,冬季掃雪一個人頂好幾個,冰天動地,耳朵冰出了水泡,可他從沒有怨言。班級的飲水他也搶著去換,我捕捉到了他身上的這些閃光點,在班級里大張旗鼓地表揚他,號召其他同學在勞動方面向他學習,這一招還真奏效,該生紀律較之從前好了很多,也願意學習了,盡管成績還是很差,但他有了這些進步我發自內心的高興。當然紀律由不好到好;由不願學習到主動學習又成了他新的閃光點。
三、選好參照物去發現。
在學習生活中,有些學生身上的閃光點不容易被發現,學習成績不突出,紀律也不是最好的,勞動平平,日常學習生活不顯山露水,他們被遺落在角落裡。他們更需要被別人關心和鼓勵,一個小小的鼓勵對他們來說如久旱逢甘霖。對這些默默無聞的學生我認為要選好參照物去發現他們身上的閃光點。在衡量他們時可用他們身邊不如他自己的人或事作參照,可用他們過去的不足作為參照物,找出他們的長處所在、進步所在。我對班上學生尹某就是這樣,我只要看到有的學科成績提高了就私下和她聊幾句,告訴他老師為她的進步感到高興,而她的勁頭更足了。
Ⅶ 姜某與周某的魚塘相鄰一夜暴雨傾盆,姜某魚塘中的魚紛紛躍入周某魚塘。對此,姜某有權請求周某返還其魚嗎
條件一:兩人養的魚種是不同的,就可以清楚各自的魚塘中的魚,可以返還。
條件二:兩人養的魚種是相同的,由於無法區分,因此難以鑒定哪些是對方的魚,但可以要求協商後將少量魚歸還。
以上純粹個人想法。
Ⅷ 姜某的主張為什麼能夠得到法律的支持
因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合法有效,與法有據
Ⅸ 、案例分析 1.姜某於10月21日商場閑逛時,正好遇到在門市部任售貨員的高中同學金某,姜某看貨架上擺滿了高
1.姜某教唆金某實施盜竊,是共同犯罪的主犯。得手後金惡向膽邊生,犯縱火罪。兩人均構成盜竊罪。2若姜依了金的要求.則二人構成共同犯罪_縱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