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事》的作文 小學生的
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事
今年大年初一,我和媽媽到大象公園玩兒。
節日的公園,分外熱鬧。彩旗飄揚,人山人海,還增設了個種有趣的有獎游戲。每個人的笑臉都像綻開的鮮花。我也盡情地玩啊,跳啊,唱啊,笑啊,高興極了。
"媽'',我拉著媽媽,"咱們去玩碰碰車!" ''好",她同意了。我們買了票站在隊伍後面。我仔細一看這隊伍,大吃一驚。隊伍像條長蛇,從車場向外延伸了幾十米。但我還是抵擋不住玩的誘惑,隨著隊伍一點點往前蹭著。
過了一個多小時,我終於排到碰碰車場邊。我發現正在玩車的人中一個小男孩和一個小女孩最可愛。他們的''車技"最棒,長得也逗人,蘋果臉,水靈靈的臉,翹鼻頭。倆人長得很相像,好像是雙包胞胎兄妹。
我正看得入神,只聽''鈴_''的一聲響,這一場結束了。我興奮地捶著鐵欄桿,等著讓我們進去。可還沒開門,就見剛才的那個小男孩小女孩跳下車,笑盈盈地向管碰碰車的工作人員跑來了。我心裡正納悶:"他們怎麼不出去呢?就看見小男孩仰起頭說:"媽,再讓我們玩會吧!''小女孩也和著說:"媽,再讓我們玩會吧!"說完,又甩胳膊又蹬腳,犯起嬌來。我看了看身後"彎曲的長蛇,想:這么多人等著玩,他們老玩,後面人等到啥時候?這倆小孩真不懂事!一下子,剛才對他們的好感飛到了九霄雲外。''這對那工作人員可是個考驗哪!"我暗想。可結果實在太讓我失望了。工作人員低頭想了想,笑眯眯地對他倆說:"行,快去,找輛好車,啊!''然後,目送他倆上車,才緩緩地打開門,放我們進去……
這件事過去很久了,但我仍忘不了它,我常想:利用工作之便損人利己占國家的便宜不是很可恥嗎?
"媽'',我拉著媽媽,"咱們去玩碰碰車!" ''好",她同意了。我們買了票站在隊伍後面。我仔細一看這隊伍,大吃一驚。隊伍像條長蛇,從車場向外延伸了幾十米。但我還是抵擋不住玩的誘惑,隨著隊伍一點點往前蹭著。
過了一個多小時,我終於排到碰碰車場邊。我發現正在玩車的人中一個小男孩和一個小女孩最可愛。他們的''車技"最棒,長得也逗人,蘋果臉,水靈靈的臉,翹鼻頭。倆人長得很相像,好像是雙包胞胎兄妹。
我正看得入神,只聽''鈴_''的一聲響,這一場結束了。我興奮地捶著鐵欄桿,等著讓我們進去。可還沒開門,就見剛才的那個小男孩小女孩跳下車,笑盈盈地向管碰碰車的工作人員跑來了。我心裡正納悶:"他們怎麼不出去呢?就看見小男孩仰起頭說:"媽,再讓我們玩會吧!''小女孩也和著說:"媽,再讓我們玩會吧!"說完,又甩胳膊又蹬腳,犯起嬌來。我看了看身後"彎曲的長蛇,想:這么多人等著玩,他們老玩,後面人等到啥時候?這倆小孩真不懂事!一下子,剛才對他們的好感飛到了九霄雲外。''這對那工作人員可是個考驗哪!"我暗想。可結果實在太讓我失望了。工作人員低頭想了想,笑眯眯地對他倆說:"行,快去,找輛好車,啊!''然後,目送他倆上車,才緩緩地打開門,放我們進去……
這件事過去很久了,但我仍忘不了它,我常想:利用工作之便損人利己占國家的便宜不是很可恥嗎?
Ⅱ 小學發生的難忘的一件事作文
在人生的生命中,我們都在快樂的成長,在成長旅過程中,往往是坎坎坷坷的,在這坎坷幸福美滿的日子裡,往往會有一些讓你難忘的事情。
那是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我高高興興地跑回家,突然,一塊石頭把我絆倒了,褲子摔破了,鮮血在傷口上流了出來,我疼得「呱呱」直叫,突然,後面傳來一聲親切的問候引起了我的注意:「小朋友,怎麼樣了,疼嗎?」我聽了,轉過頭望了過去,「沒事,我能走。」說完,嘗試著站了起來,「哎呀!」我疼得叫了一聲,「我扶你回家吧!」她把我扶了起來,問:「你家在哪?」我告訴了我家的地址,她就慢慢地扶我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她對我說:「你回家只後呢,一定不要用手去觸摸傷口,要用消毒水清洗,然後敷上葯,這段時間要注意一下,知道了嗎?」我聽了,應了一聲。過了一會兒,我到家了,對她說:「我到了,謝謝你。」「不用謝,下次小心一點,不要再這么不小心了。」「嗯」我望著她走去的背影,眼淚在眼眶裡打轉,慢慢地,一滴一滴地劃過我的臉頰。阿姨雖然和我不曾相識,但她是那麼地無微不至地關心我,照顧我,謝謝您,阿姨!
Ⅲ 小學班級發生的事作文片斷
在學校發生的一件事
放學了,同學們紛紛排著路隊。但是,我們班版出現了一權種事:「我們排著路隊准備回家。樓上是三年級學生,他們正好也在排路隊,有位小男孩把口水吐到我們班麗麗手上。當時她大哭起來,嗚嗚地哭個不停。」陳老師正好走過來對他說:「別哭,我上去看一下,是幾年幾班的。」說完,陳老師走了上去。路隊長把路隊接下去。
回家的路上,我不停地想:「他們都是三年級學生了,為什麼他們還這樣做?」
今天里,我心就是平靜不下來,一直想著三年級學生為什麼會做這樣的行為?
第二天,老師告訴我們,是三年二班的小朋友亂吐口水。那個同學走進來,向麗麗道歉,麗麗非常高興,兩人互相握握手笑了。
終於把這件事給弄好了,我心也平靜了下來,但我還要表揚他一句:「知錯能改,還是好孩子。將來一定很有禮貌的,我相信你。」
Ⅳ 介紹幾個小學生在校發生的事故案例
小學二年級學生甲某(10歲),下午放學後在學校操場玩耍,不甚自己從單杠上摔下,導致右手摔斷,事發後周圍學生未報告老師,學校保安,老師等沒有把學生送往醫院,也沒有通知家長。後是一同學的母親通知了家長,才將孩子送到醫院,這已是事發兩小時後了。請問學校是否有責任?有什麼責任?是否需賠償?賠償多少?依據哪些法律條款?如果不同法律條款有沖突,又怎麼辦?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的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學生傷害事故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當的原則,及時、妥善地處理。
第四條 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指導學校落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措施,指導、協助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五條 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第六條 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第七條 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稱為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但法律有規定的或者學校依法接受委託承擔相應監護職責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事故與責任
第八條 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依法確定。
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葯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准、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十二)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條 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准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第十一條 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台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第十四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章 事故處理程序
第十五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應當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有條件的,應當採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六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屬於重大傷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學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學校要求或者認為必要,可以指導、協助學校進行事故的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十八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者學生家長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自願,可以書面請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教育行政部門收到調解申請,認為必要的,可以指定專門人員進行調解,並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調解。
第二十條 經教育行政部門調解,雙方就事故處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在調解人員的見證下簽訂調解協議,結束調解;在調解期限內,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者調解過程中一方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調解。調解結束或者終止,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二十一條 對經調解達成的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雙方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事故處理結束,學校應當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果,學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章 事故損害的賠償
第二十三條 對發生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的范圍與標准,按照有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的有關規定確定。
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時,認為學校有責任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相應的調解方案。
第二十五條 對受傷害學生的傷殘程度存在爭議的,可以委託當地具有相應鑒定資格的醫院或者有關機構,依據國家規定的人體傷殘標准進行鑒定。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根據責任大小,適當予以經濟賠償,但不承擔解決戶口、住房、就業等與救助受傷害學生、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無直接關系的其他事項。
學校無責任的,如果有條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本著自願和可能的原則,對受傷害學生給予適當的幫助。
第二十七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予以賠償後,可以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
第二十八條 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學生的行為侵害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經調解形成的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應當由學校負擔的賠償金,學校應當負責籌措;學校無力完全籌措的,由學校的主管部門或者舉辦者協助籌措。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舉辦者有條件的,可以通過設立學生傷害賠償准備金等多種形式,依法籌措傷害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有條件的,應當依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學校責任保險。
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鼓勵中小學參加學校責任保險。
提倡學生自願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在尊重學生意願的前提下,學校可以為學生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造便利條件,但不得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章 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學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學校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頓;對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三十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未履行相應職責,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可以給予相應的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是指國家或者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制的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本辦法所稱學生是指在上述學校中全日制就讀的受教育者。
第三十八條 幼兒園發生的幼兒傷害事故,應當根據幼兒為完全無行為能力人的特點,參照本辦法處理。
第三十九條 其他教育機構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參照本辦法處理。
在學校注冊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學校管理范圍內發生的傷害事故,參照本辦法處理。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教委、教育部頒布的與學生人身安全事故處理有關的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
在本辦法實施之前已處理完畢的學生傷害事故不再重新處理。
Ⅳ 小學生在校發生意外的真實事件
9月26日下午2點多鍾,雲南昆明北京路明通小學發生踩踏事故,目前傷亡人數為31人,其中6人死亡……2014年9月27日《人民網》
校園踩踏事故,昆明不是第一起,2013年02月27日湖北襄陽老河口市薛集鎮秦集小學發生踩踏事故;2013年03月28日西安發生小學生踩踏事件致16人受傷;2013年04月17日深圳發生小學生踩踏事故 8名兒童受傷4人傷勢嚴重;2012年11月28日長沙育英二小發生踩踏事故 33人受傷3人留院;2010年11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市第五小學課間操期間學生下樓時,由於前面一名學生摔倒,造成踩踏事故,致使41名學生受傷,其中重傷7人,輕傷34人;2009年12月07日湖南湘潭一中學發生踩踏事故 8死26傷……校園踩踏事故一二再再二三地發生,而且相當一部分事故是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反思。
讓我們帶著悲重的心情再回顧一下這次昆明小學生的踩踏事故:事發時剛上完午休,時間也就是14點左右,起因是有幾名學生在海綿墊子上玩,聽到上課聲後,「很多人都往下面跑,但是午休樓的出口有點窄,不好出去。」在自己身前也陸續有學生倒下,後面不清楚情況的學生又跑下樓,人群擁堵至五六樓都無法動彈。哭聲和喊聲在午休樓的樓道里此起彼伏。王嘉說,在自己身前也陸續有學生倒下,後面不清楚情況的學生又跑下樓,人群擁堵至五六樓都無法動彈。哭聲和喊聲在午休樓的樓道里此起彼伏。摔倒被幾名同學壓住後,王嘉也擠在人堆里,她使勁掙扎後才從人堆里鑽出來。她看到有學生被壓得透不過氣,顯得很痛苦,』現場很混亂,有的學生鞋子也被擠掉了,有的學生腰和腿受傷了。』聽到學生大聲哭喊,很快幾名老師也跑了過來,開始疏導學生並報警,民警和120急救人員隨後趕到。』樓上有老師也在喊讓學生往後面退不要擠,但是有些學生很驚慌沒有聽到。』王嘉說,從午休樓房間走出來的老師現場疏導持續了將近一小時……」
細細梳理,事故前並並無危險成分的存在,真正的起因就是上課鈴響了,同學們急著上課,所以使樓道口變得「狹窄」起來,前面同學摔倒,後面同學相擁,於是一場悲劇便發生了……
而實際上,這場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試想,如果我們的同學講文明、懂禮貌,講秩序,守規矩,相互謙讓、相互照顧,順序下樓,事故就不可能出現;如果我們的學生有防範意識,懂得出現意外如何應急,前面學生摔倒,後面學生就應該及時的停止、救助,那麼,事故也就可能避免;事故發生的時間是下午14點左右,此時,正是光天化日,光線充足,前面出現意外,後面應該完全看得見,而且前面出現事故,肯定也會有同學呼喊,後面的同學也應該完全能夠聽得見,可是為什麼後面的同學還是擁擠地那麼歡?這不僅僅是物理學上的慣性問題,也不能簡單地歸結為學生調皮、「惡作劇」,而是說明,我們的學生不講秩序,不守規矩,缺乏安全意識,缺乏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甚至暴露了我們某些同學低下的道德素質……
此類事故出現後,無論是相關部門還是學校,第一反應就是強強校園的各項安全措施,對相關重點部位進行加固,對樓梯出口進行加寬,增加值班教師的人數,強化值班教師的責任等,對於校完安全來說,所有這些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筆者以為,這些措施只是安全的外在形式,是標不是本,要想真正保障學生的安全,要標本兼治。那麼校園安全的本在哪裡?那就是學生的自我安全意識、自我防護能力,甚至還包括了我們孩子的文明意識和道德素質。把安全寫進每個學生心裡,才是安全工作的根本。
記得看過這樣一幅漫畫:動物園里的猴子從圍欄里子逃了出去,管理員於是將圍欄加高,但猴子還是能夠逃走;管理員再將圍欄加高,可還是未能阻止猴子的出逃;在管理員第三次加高圍欄的時候,小猴子不無擔心地對老猴子說:「人們又在加高圍欄了!」老猴子笑笑說:「不用擔心,圍欄再高也沒用,你沒看見,他們忘了給圍欄的大門上鎖!」
Ⅵ 小學生活中難忘的一件事(發生在學校里的事,題目自擬)
校園里難忘的一件來事
有一年冬自天,在我所喜愛的校園里,發生過這樣一件令我難忘的事。那一天,有一節課是趙老師的,趙老師在那一節短暫的時光里,我認為老師肯定會給我們講那些課文,沒想到趙老師說:「同學們走,去外面堆雪人去。」我們興高采烈的就下了樓。趙老師說:「男同學一組,女同學一組。」過了一會兒,我們女生齊心合力得對起了一個大雪球,而男生呢?唉!他們各自堆自己的。我們女同學又堆起了一個頭,我們把頭放在大雪球的身上,再把兩個小石頭塊插在頭上,這樣就成了一個眼睛,然後用小木棍在眼睛的下面畫了一個笑臉,我們的大雪人已經完成了,而男生的呢?嗨!他們還沒堆呢!趙老師對他們說:「你們要齊心合力啊!你么看女生的已經堆完啦!」男同學們一看,他們就立馬堆起了一個大雪球,可是他們卻堆不起來頭。急的直蹦,忽然,有一個男同學想出了辦法,就是把大雪球割掉一小部分整理整理就是頭了,這樣他們就用這個辦法果然成功了。這是,他們的臉上才出現笑容。剎時,我心裡在想:還是人多力量大
Ⅶ 日記150字大全60篇(每天發生的事情)小學生四年級
今天早上,陽光明媚。天氣好好,我的心情也跟著好好。從床上蹦起來。刷完牙,洗完臉,我坐到桌子旁,吃起早餐,牛奶慢慢喝,麵包渣一粒也不能掉。雞蛋先切成花瓣。
吃完早餐,坐到桌子旁,打開作業本。開始寫暑假作業。哎呀,恩,這道題好難呀,換個角度想一想,不會。再換個角度想一想,恩,還是不會,沒辦法,只好搬救兵了——媽媽!
兩個小時過去了,終於寫完了,我一個箭步的沖向房間,打開電腦,喜滋滋的看著看著,忽然,媽媽出現在我身邊,說:「開一個小時的書在看電腦」我依依不捨、嘟著嘴下了網,媽媽趁機看起電腦,一個小時過去了,她還不下,我故意騙她廁所里有蟑螂,等老媽一進去,就坐到電腦面前,媽媽一出來,哭笑不得的說:「小網蟲,為了看電腦,騙起媽媽來了。」
下午,我在家裡的書堆里扒,好容易找到一本漫畫,顧不得身上的灰塵,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媽媽說:「走,跟我去商店逛逛。」我聽了,換上衣服,背上背包,老媽拉著我的手,慢吞吞的走下樓。幾個小時後,我一上來,就跑到書房,繼續看起漫畫來。不管三七二十一了。
Ⅷ 小學里發生的難忘的事
校園里難忘的一件事 校園里收藏著成長之譜,滿滿的,一頁頁,沉甸甸的。有一件事讓我難以忘懷,永遠銘記在我腦中,讓我終身受益。 一個清香裊裊的早晨,牆角里密密麻麻的三角梅,給春夏的氣息補充了飽滿的溫暖。小葉顯得格外精神,綠得可愛,綠得美麗,綠得新鮮,綠得舒暢,綠得清新。跨躍層層階梯,來到教室。 今天似乎安靜了許多,好像感覺有一種異樣的事要發生。杜老師推開了藍色的門,叫我們看課文,再抽查我們談感受。牆外的三角梅化開得那麼艷麗,那麼鮮紅,那麼奪目,預感老師會讓我來談,但我也沒太多顧慮。杜老師發話了,要抽查我們談感受。我聽後感覺恐慌了:如果抽到我,該怎麼辦?想著想著,老師開始「掃描」了,老師的目光突然轉向了我,我心裡緊張無比,但還是裝著興奮的表情走上前台。 大家的目光一齊投向我,我不得不吐出一兩個字來吱吱唔唔,因為我膽小,感覺很難受,真不好意思。老師叫我不要緊張,放鬆一下。我細微聽見了一聲掌聲,接著,十聲、一片……我鼓起勇氣,正准備談時,感覺有千千萬萬雙眼睛盯著我,在嘀咕,在議論。老師以為我說不出來,說:「下去吧,今天主要目的是要讓每一個膽小的同學把每一件事都當成平凡的事來對待」。此時,我臉通紅,說不出的委曲和無耐,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座位。 下午,老師同樣還是抽我回答,我一字一句,流利如流,像一首優美的旋律回盪在整個教室。 從那以後,我深深懂得:只要有自信,沒有什麼不可以的。 校園里難忘的一件事 有一年冬天,在我所喜愛的校園里,發生過這樣一件令我難忘的事。那一天,有一節課是趙老師的,趙老師在那一節短暫的時光里,我認為老師肯定會給我們講那些課文,沒想到趙老師說:「同學們走,去外面堆雪人去。」我們興高采烈的就下了樓。趙老師說:「男同學一組,女同學一組。」過了一會兒,我們女生齊心合力得對起了一個大雪球,而男生呢?唉!他們各自堆自己的。我們女同學又堆起了一個頭,我們把頭放在大雪球的身上,再把兩個小石頭塊插在頭上,這樣就成了一個眼睛,然後用小木棍在眼睛的下面畫了一個笑臉,我們的大雪人已經完成了,而男生的呢?嗨!他們還沒堆呢!趙老師對他們說:「你們要齊心合力啊!你么看女生的已經堆完啦!」男同學們一看,他們就立馬堆起了一個大雪球,可是他們卻堆不起來頭。急的直蹦,忽然,有一個男同學想出了辦法,就是把大雪球割掉一小部分整理整理就是頭了,這樣他們就用這個辦法果然成功了。這是,他們的臉上才出現笑容。剎時,我心裡在想:還是人多力量大
Ⅸ 求發生在小學里的搞笑故事,或者是小學生在家裡發生的搞笑故事。
小朋友的作業,句子補充
老師:我家隔壁住著﹍﹍?
小朋友:老王
你愛打游戲嗎?是否和小胡一樣經常去網吧打游戲?今後你該怎麼做呢?
童言無忌,小孩子可是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從來不遮遮掩掩,對於這個問題孩子們總是會果斷回答道:呸!我能跟他一樣,太小看我了我是個好學生,從不去網吧一月也摸不了一次電腦,這樣的小朋友真的太棒了,但是哪個老師會相信呢?這也太搞笑了啊,像這樣的孩子我覺得肯定是抱著電腦不放的。
Ⅹ 小學生每天發生的各整個樣的事
是的,小學生在學校里每天都有各種各樣奇怪的事情發生,因為他們也不會老老實實的在學校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