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學生如何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在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所就讀的學校申請辦理,集中統一辦理申報繳費時間為每年的8、9兩個月。如果錯過了統一的繳費時間,也可以補辦,但也需要繳納全年的醫保費。
參加城鎮居民學生醫保可以享受住院、大病門診報銷待遇,具體如下:
一、住院待遇:
參保居民須憑證在定點醫院就醫,符合入院標準的住院費用先由個人承擔起付標准費用,起付標准以上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報銷比例如下:
一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起付標准均為10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70%,乙類費用報銷60%。
二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1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60%,乙類費用報銷45%。
三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2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50%,乙類費用報銷40%。
(1)小學生交的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目標原則:
(一)試點目標。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二)試點原則。試點工作要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准,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自願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願。
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任,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准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
參保范圍和籌資水平:
(三)參保范圍。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四)籌資水平。試點城市應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並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恰當確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水平、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掛鉤的機制。
(五)繳費和補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
對試點城市的參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於人均4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從2007年起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20元給予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屬於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部分,政府原則上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1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5元給予補助。
對其他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家庭繳費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6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30元給予補助。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財政補助的具體方案由財政部門商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研究確定,補助經費要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六)費用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於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七)組織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管理服務體系,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實際,進一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
要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機構、參保居民、社會團體、醫葯服務機構等方面代表參加的醫療保險社會監督組織,加強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運行的監督。建立醫療保險專業技術標准組織和專家咨詢組織,完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專業技術標准和業務規范。
根據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切實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加強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
(八)基金管理。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試點城市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範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
(九)服務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合理確定醫療服務的范圍。通過訂立和履行定點服務協議,規范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管理,明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的醫療機構、零售葯店的權利和義務。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簡化審批手續,方便居民參保和報銷醫療費用。
明確醫療費用結算辦法,按規定與醫療機構及時結算。加強對醫療費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的獎懲機制。積極推行醫療費用按病種付費、按總額預付等結算方式,探索協議確定醫療費用標準的辦法。
(十)充分發揮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寬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功能,加強社區服務平台建設,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
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對參保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要適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
(十一)繼續完善各項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將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力推進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重點解決大病統籌問題。
繼續著力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鼓勵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進一步規范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政策,強化醫療服務管理。
加快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完善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搞好各項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
(十二)協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葯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根據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協調醫療衛生、葯品生產流通和醫療保障體系的改革和制度銜接,充分發揮醫療保障體系在籌集醫療資金、提高醫療質量和控制醫療費用等方面的作用。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區域衛生規劃,健全醫療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衛生行業標准體系,加強對醫療服務和葯品市場的監管。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逐步建立和完善臨床操作規范、臨床診療指南、臨床用葯規范和出入院標准等技術標准。
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和中醫葯服務在醫療服務中的作用,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實行參保居民分級醫療的辦法。
(十三)建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國務院領導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就重大問題向國務院提出報告和建議。
(十四)選擇確定試點城市。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條件選擇2至3個試點城市,報部際聯席會議審定。試點城市的試點實施方案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由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十五)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民政、教育、葯品監督和中醫葯管理等有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同配合,加快推進各項配套改革。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為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六)精心組織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規定的試點目標和任務、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驟,統籌規劃,積極穩妥地推進本行政區域的試點工作。
試點城市要在充分調研、周密測算、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訂試點實施方案並精心組織實施。已經先行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城市,要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制度,進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實際的基本醫療保險的體制和機制。
參考資料: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網路
Ⅱ 城鎮戶口小學生醫療保險應在哪交
在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所就讀的學校申請辦理,集中統一辦理申報繳費時間為每年的8、9兩個月。如果錯過了統一的繳費時間,也可以補辦,但也需要繳納全年的醫保費。
參加城鎮居民學生醫保可以享受住院、大病門診報銷待遇,具體如下:
一、住院待遇:
參保居民須憑證在定點醫院就醫,符合入院標準的住院費用先由個人承擔起付標准費用,起付標准以上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報銷比例如下:
一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起付標准均為10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70%,乙類費用報銷60%。
二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1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60%,乙類費用報銷45%。
三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2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50%,乙類費用報銷40%。
二、大病門診待遇:
參保居民患惡性腫瘤、帕金森氏綜合症、嚴重精神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及處於器官移植後抗排斥治療期、慢性腎功能尿毒症期可辦理城鎮居民醫保大病門診,大病門診實行費用定額管理,定額內費用報銷50%。
辦理報銷需攜帶哪些材料
醫療費結算票據、費用明細、疾病診斷書、病例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醫保卡、患者本人身份證原件、XX銀行存摺(卡)原件及復印件,異地轉診患者還需提供《XX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申請表》。
註:報銷材料如需復印留存的,請在辦理報銷業務前自行復印,醫保部門受理業務後不負責查找報銷材料。
Ⅲ 小學生交的醫保卡里多少錢
小學生的醫療保險是城鎮居民醫療報銷性質是和農村醫療保險一樣的,是在學校統一辦理!保險門診是不能報銷的,需要在縣級或以上醫院住院才能報銷。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小學生在學校交了醫療保險,在家還用 在交嗎
如果在廣州交的是居民醫保那在繳費期間就可以享受居保報銷了,而且報銷比例比較高,所以在家也不需要買醫療險了,但是如果經濟允許的話再買商業醫療的大病種保險也未嘗不可。
Ⅳ 小學生醫療保險
肯定是選擇居民醫保了,並且這個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學平險即將退出市場了
要說內方便,那肯定是容居民醫保,只要帶上醫保卡去定點醫院就醫(住院,門診一般是沒的報銷的),交一些押金,等結算的時候,該你出你出,該醫保報銷的就由醫保和醫院結算了,不用自己墊付再申請報銷了
差別還是比較明顯的,尤其是費用大了以後,居民醫保的好處就體現出來了,並且居民醫保的限制性規定很少,不像商業保險
別猶豫,參加居民醫保
Ⅵ 小學生醫療保險怎麼用
小學生醫療保險保障范圍:
一、住院待遇:
參保學生須憑證在定點醫院就醫,符合入院標準的住院費用先由個人承擔起付標准費用,起付標准以上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報銷比例如下:
一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起付標准均為10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70%,乙類費用報銷60%。
二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1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60%,乙類費用報銷45%。
三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2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50%,乙類費用報銷40%。
二、大病門診待遇:
參保學生患惡性腫瘤、帕金森氏綜合症、嚴重精神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及處於器官移植後抗排斥治療期、慢性腎功能尿毒症期可辦理城鎮居民醫保大病門診,大病門診實行費用定額管理,定額內費用報銷50%。
小學生醫療保險辦理方法:
新參保學生可在學校領取或在中心網站下載《在校中小學生參加醫療保險登記表》,然後將填寫完的表格、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張交給學校匯總後,由市醫保中心製作「社會保障卡」,交由學校發放,學生憑卡到銀行網點辦理居民醫保繳費業務,或通過自助繳費、網上銀行、委託代扣方式辦理。
已參保學生持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醫保卡)到銀行網點辦理居民醫保續保繳費業務,或通過自助繳費、網上銀行、委託代扣方式辦理。一些還未辦理醫保的學生請盡快辦理。
小學生醫療保險怎麼報銷:
一:普通門診:
1.在校醫務室就診帶醫保卡及醫保病歷,首次未辦理醫保病歷的到醫務室辦理(提供本人1寸相片及醫保卡)
2.需到校外醫院就診者必須先經校醫院主診醫師簽寫轉診意見,才能到指定的定醫院就診。未經批准而自行轉診者,一切費用均不予報銷。
3.報銷需准備的資料:
醫保病歷本、校醫院主診醫生轉診記錄、醫保卡、轉診醫院病歷、費用清單、輔助檢查結果(以上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原件。
4.學院只報銷符合規定的在本校參加醫保的普通門診的費用。
二:急診留院觀察、門特診、慢性病門診、住院(刷卡)
1. 門特診:急診留觀、惡性腫瘤化療、惡性腫瘤放療、尿毒症血透、尿毒症腹透、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治療、腎臟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肝臟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血友病治療、重型B地中海貧血治療、慢性丙型肝炎治療、家庭病床;慢性病門診:高血壓、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III級以上)、**瓣膜替換手術後抗凝治療、帕金森病、癲癇、糖尿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病、系統性紅斑狼瘡、慢性活動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阿爾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發作、抑鬱發作及雙相障礙)等種不屬於普通門診專項資金支付,需在就診醫院申請後用醫保卡支付醫療費用(直接刷卡)。
2. 已參保但沒有領到醫保卡之前住院,可以向醫院繳納與本次住院醫療費等額的押金,待領到醫保卡之後回醫院結算,可以免去追溯報銷之麻煩。
3.未領到醫保卡,但已在外住院並已結賬的及寒暑假、實習期間在戶口或實習所在地因病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需到醫保局報銷。報銷需備以下資料:
(1)、 財政部門印製的醫療費收據原件;
(2)、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3)、出院小結或診斷證明;
(4)、 醫保卡正、反面復印件;
(5) 、所在學院出具的寒假或實習證明,意外傷害住院報銷須提交受傷過程書面報告,學院證明,住院醫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
(6)、未領到醫保卡,但已在外住院並已結賬的需醫保辦公室出示遲領卡證明。
3. 有醫保卡後,住院直接刷卡。
Ⅶ 小學生的醫保每年怎麼繳納
可以單獨交醫保的。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參保單位填報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變更申專報表》,並要求提供屬以下資料:
工資發放明細表;
《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增減明細表》;
醫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繳費核定: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審核參保單位填報的繳費申報核定表格及有關資料。審核通過後,辦理參保人員核定或增減手續;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繳費申報和核定情況,為新增參保人員及時記錄參保時間、當期繳費工資等信息。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參保單位申報情況核定當期繳費基數;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核定的參保單位當期繳費基數、繳費費率計算應繳數額,並列印出《醫療保險繳費通知單》反饋申報單位,並以此為依據進行徵收。
Ⅷ 小學生的醫療保險費用是怎麼繳納的
學校統一繳費,我家孩子就是學校統一辦理的
Ⅸ 小學生在校交的醫保,住院怎麼報銷
小學生在校交的醫保,住院時按照居民醫保來進行報銷,具體報銷比例由各地的醫保政策來規定。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二十五條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准以下的費用先由個人支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參保居民個人按比例承擔。
居民醫保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照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為:一類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二類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三類定點醫療機構900元。參保居民在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按照以下比例承擔:
一類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承擔40%;
二類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5%,個人承擔45%;
三類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承擔50%;
居民醫保的保險年度按自然年度計算,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5000元(包括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費用)。
(9)小學生交的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八條居民醫保參保范圍和對象:
(一)具有鄭州市城鎮戶籍、不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內的城鎮居民。包括學齡前兒童、在校中小學生、職工家屬、無業人員、轉為城鎮戶籍的被征地農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無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兒等。
(二)本辦法第二條規定區域內的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
(三)2007年1月1日後戶籍遷入本市的男60周歲及以上、女55周歲及以上的老人,應當自戶籍遷入本市後滿兩年,且其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異地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後戶籍遷入本市的人員不屬於本辦法的參保范圍)。
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內的人員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