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學中途轉學辦學籍怎麼辦
監護人持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轉學聯系單一式二份,監護人憑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後,交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備案。轉出學校憑轉學聯系單開具正式轉學證明。 市區小學五、六年級小學生轉學,其轉學聯系單需經我局學校教育處審核,同意後,轉出學校方可開出轉學證明。
B. 小學生轉學發現學籍低一級怎麼辦
打開一個新學年的學生可以從小學一年級時,改變了同一所學校轉學證明的,但是那是太麻煩了教育印章,或直接考慮再建學校,但沒有看原來學校在的情況下才可以。
C. 小學生轉學,學籍被注銷了怎麼辦
現在中小學學抄籍都是全國聯網,轉學手續提交以後如果被批准,直接就轉過去了,不需要刪除。另外,從現在開始不允許學校取消學生學籍(系統中這個按鈕已經撤銷)。趕緊去原學籍學校恢復學籍,再辦理轉學手續。祝你好運!
D. 小學生轉學原學校不轉學籍號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學校是不願意讓學生轉學的,不僅是辦理學籍麻煩,而且教育局回還會給公辦學校給予按學生人答頭來計算的固定撥款;因此,學校會想盡各種理由阻止學生家長轉走學籍;
作為學生家長,可以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只轉人,學籍還留著原來學校,大型考試的時候,會來學校考試,不過這要和學校領導協商好;另一種,是人和學籍一並轉走,開始時,校領導不會支持的,但是時間長了,學校沒有辦法了,因為每年教育局會到下屬學校進行視察人數,因此到時候學校會通知學生家長轉走學籍的。
E. 小學生轉學怎樣轉學籍
方式一:
到轉入(接收)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表》一式兩份——→到轉入學校所在的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回原就讀(轉出)學校辦理轉出手續——→到原就讀學校所在的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回原就讀(轉出)學校交一份轉學證明,並取回有關學籍資料——→到接收學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方式二:
到原就讀(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表》一式兩份——→到原就讀學校所在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到轉入(接收)學校辦理轉入確認手續——→到轉入學校所在的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回原就讀(轉出)學校交一份轉學證明,並取回有關學籍資料。
轉學手續辦妥後,憑《轉學證明表》到接收學校辦理插班注冊手續即可。
關於材料
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各地各校不應再要求家長(學生)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因為在學籍系統中辦理轉學業務流程時,已經設置了學校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核辦環節,相當於紙質材料的蓋章審批,因此除了因系統故障需要先線下辦理以外,不應要求學生家長再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
(5)小學生轉學學籍怎麼辦擴展閱讀
家長應關注學籍的哪些東西
學籍是指某個兒童少年作為某所學校學生的身份。學籍檔案是記錄學生就學和成長過程的重要載體。
學籍管理是指學校和有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學生從入學到畢業的學籍進行管理的行為,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1月教育部已建成全國聯網的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各類學籍業務均納入系統管理。
擁有學籍是每個學生應有的權益。在經過批準的學校學習的學生都具有學籍。新入學或轉學後,家長應及時到學生所在學校確認是否已為學生建立或轉接學籍,是否「人籍一致」。
「人籍分離」等問題可能導致學生無法辦理與學籍相關的各種管理服務業務,甚至影響升學。學生離校時,家長要及時告知原學校學生的去向,方便原學校協助辦理相應的學籍管理服務業務。此外,家長還要對學生的學籍信息進行核對,確保准確無誤。
F. 轉學學籍怎麼辦
學籍已經全國聯網,學生轉學需要學生學籍號和原學校的學校標識碼,到接收學校找學校的學籍管理員,登錄網上的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辦理轉入學籍的手續申請。
為了方便群眾,學籍系統除了允許在校生狀態(休學除外)的學生辦理轉學及跨省就學業務外,還允許處於「出國」、「其他離校」、「退學」、「開除」等狀態的學生辦理此類業務。轉學完成後,學籍狀態不變,在轉入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後變為在校生狀態。
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處於「休學」狀態的學生,須在原就讀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後再辦理轉學手續。
(6)小學生轉學學籍怎麼辦擴展閱讀:
如學籍方面有問題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並解決
2014年,教育部發布通知教育部辦公廳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來處理公眾投訴關於學校的管理地位的中小學生(焦Fundamental-Office信[2014]50),建立工作機制來處理公眾投訴,妥善處理各級學校地位公眾關心的問題。
省內各城市之間的轉移和業務辦理,按省級辦理(聯系電話見附件)。涉及市縣之間業務的,由市政府處理,並公布處理方式和電話號碼。
涉及縣內校際業務的,由縣級辦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聯系電話。只有一所學校的,由學校或縣級辦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聯系電話。只有在涉及跨省的情況下,才有必要請教育部進行協調。
G. 小學轉學學籍沒轉過去怎麼辦
那抓緊時間找人把學籍轉到現在的學校,要不然你以後兩邊學校都要學費,孩子在新學校也沒有書本都要自己解決 ,不知道到期末考試怎麼辦是不是還要回去考,這你都要問清楚了。
H. 小學轉學學籍沒轉過去怎麼辦
轉學籍具體怎麼辦
縣內轉學程序:
(1)轉入學校發出申請-----校級審核
①打開學籍網,點學籍管理----日常管理-----學籍異動申請-----申請----點擊頁面中自己學校名----彈出的頁面中,輸入完整的對方學校名稱(必須准確),選擇學校類型,繼續在此頁面點擊查詢,會有對方學校信息------選中該學校,繼續按選擇鍵
②輸入學生姓名---查詢---填寫帶*鍵的所有信息(含重新編班信息)---保存—上傳異動證明材料(填「是」需上傳異動證明材料,填「否」可不上傳異動證明材料)
③學生學籍異動審核學校審核,就可以為該生辦理異動申請。
(2)轉出學校: 學籍異動學校審核
(3)縣級主管教育局 學籍異動審核
跨縣轉學程序:
同縣內轉學,最後轉入學校主管教育局
跨省轉學程序:
1. 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申請的方式、條件等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定)
2.轉入學校依據地方規定和學校學位空額等情況審核。
3.對於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發起辦理轉學手續並核辦。
4.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7.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8.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9.轉出學校按照與家長商定的方式,將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轉出,並通知轉入學校。
I. 小學生轉學籍怎麼轉
小學轉學辦理手續: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
辦理條件:學生因家長工作調動、住房搬遷或其他原因,戶口隨遷的,經學生家長申請,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可以轉進或轉出。六年級不轉學(時間截止到五年級第二學期末的6月30日)。
申報材料:申請表由轉入(出)或借讀學校及學區(教委辦)審核簽蓋章後,交縣(區、市)教育局初教股審核蓋章。應提供的材料:
①申請表
②學籍卡原件
③義務教育登記卡
④轉學證明書或轉出回執⑤轉學須提供戶口簿原件等材料。
辦理流程:
家長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中心、或學區、教委辦)同意後向學校(中心、學區、教委辦)領取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申請表填好後,由轉入(出)或借讀學校及學區(教委辦)審核簽蓋章後,交縣(區、市)教育局初教股審核蓋章。
收費標准: 不收費,辦理時限: 凡符合轉學、借讀條件且材料完整的,立即給予審核批准。承辦單位和部門: 教育局。
注意事項:
(一)學籍號需要家長主動與學校聯系獲取;
(二)因全國中小學生電子學籍系統已經實現全程網路調轉,有關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的核辦操作都是在授權下進行的,其行為與傳統的紙質簽字蓋章方式具有同等效力。學生跨省轉學,除家長向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外,可以不再提供其他紙質手續;
(三)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四)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4規定,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9)小學生轉學學籍怎麼辦擴展閱讀:
異地轉學籍的手續:
異地轉學需要四方核辦2:轉入學校、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其流程依次是:
(一)轉入學校發起跨省轉學申請(需要正確輸入學生姓名和學籍號,輸入有錯的,將無法辦理而退回轉入學校,需要重新發起);
(二)轉入學校核辦,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
(三)轉出學校核辦;
(四)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
(五)四方核辦無誤後,由轉入學校調取學生檔案。辦理完成後,轉入學校應告知家長。
J. 小學生轉學流程是什麼,電子學籍怎麼辦
根據有關規定,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才能申請辦理轉專學。小學學生轉學一屬般在學期結束一周內辦理登記手續,新學期開學前辦理轉學手續。
辦事流程是:1. 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登記學位;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學生的轉學函;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的產證(購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3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區級以上體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