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稅法知識有什麼分類
稅收分類
按稅種分
分為四大類有28個稅種,:
1.流轉稅類。包括7個稅種:(1)增值稅;(2)消費稅;(3)營業稅;(4)關稅;(5)資源稅;(6)農業稅(含農業特產稅); (7)牧業稅。這些稅種是在生產、流通或服務領域,按納稅人取得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徵收的。
2.所得稅類。包括3個稅種:(1)企業所得稅;(2)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3)個人所得稅。這些稅種是按照納稅人取得的利潤或純收入徵收的。
3.財產稅類。包括10個稅種:(1)房產稅;(2)城市房地產稅;(3)城鎮土地使用稅;(4)車船使用稅;(5)車船使用牌照稅;(6)車輛購置稅;(7)契稅;(8)耕地佔用稅;(9)船舶噸稅;(10)遺產稅(未開征)。這些稅種是對納稅人擁有或使用的財產徵收的。
4.行為稅類。包括8個稅種:(1)城市維護建設稅;(2)印花稅;(3)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4)土地增值稅;(5)屠宰稅;(6)筵席稅;(7)證券交易稅(未開征); (8)燃油稅(未開征)。這些稅種是對特定行為或為達到特定目的而徵收的。
按稅收立法分
目前,中國有權制定稅法或稅收規章制度的國家機關有: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2.國務院。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或人民政府。
現行28個稅種的立法情況如下:
1.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公布的稅法有3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農業稅條例。
2.由國務院發布的稅收條例有20個:(1)增值稅條例;(2)消費稅條例;(3)營業稅條例;(4)關稅條例;(5)資源稅條例;(6)企業所得稅條例;(7)房產稅條例;(8)城市房地產稅條例;(9)城鎮土地使用稅條例;(10)耕地佔用稅條例;(11)契稅條例;(12)車船使用稅條例;(13)車船使用牌照稅條例;(14)城市維護建設稅條例;(15)印花稅條例;(16)土地增值稅條例;(17)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條例;(18)屠宰稅條例;(19)筵席稅條例;(20)車輛購置稅條例。
3.由國務院公布實施細則的稅種有2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4.由財政部公布實施細則的稅種有9個:(1)增值稅;(2)消費稅;(3)營業稅;(4)企業所得稅;(5)資源稅;(6)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7)印花稅;(8)土地增值稅;(9)契稅。
5.由海關總署發布的稅種有1個:船舶噸稅。公布實施細則的有2個:關稅;船舶噸稅。
6.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或政府制定實施細則的稅種有12個:(1)房產稅;(2)城市房地產稅;(3)車船使用稅;(4)車船使用牌照稅;(5)耕地佔用稅;(6)城鎮土地使用稅;(7)城市維護建設稅;(8)屠宰稅;(9)筵席稅;(10)農業稅;(11)牧業稅;(12)農業特產稅。
此外,稅法立法中稅收管理方面的立法主要有:
1.稅收征管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法律,國務院發布實施細則。
2.發票管理辦法,由財政部發布。
3.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按稅收管轄分
1.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的稅種和項目有14個:
(1)增值稅;(2)消費稅;(3)中央企業所得稅;(4)中央與地方聯營組成的股份制企業所得稅;(5)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6)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所得稅、資源稅;(7)鐵道、金融保險等行業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建稅;(8)證券交易徵收的印花稅;(9)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10)利息所得稅;(11)車輛購置稅;(12)中央稅和共享稅附征的教育費附加;(13)出口退稅;(14)集貿、個體稅收。
2.由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的稅種和項目有22個:
(1)營業稅;(2)個人所得稅;(3)地方企業所得稅;(4)資源稅;(5)房產稅;(6)城市房地產稅;(7)城鎮土地使用稅;(8)耕地佔用稅;(9)車船使用稅;(10)車船使用牌照稅;(11)城市維護建設稅;(12)印花稅;(13)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14)契稅;(15)屠宰稅;(16)筵席稅;(17)土地增值稅;(18)農業稅;(19)農業特產稅;(20)牧業稅;(21)按地方稅徵收的教育費附加;(22)集貿、個體稅收。
3.由財政部門負責徵收的稅種和項目有6個:
(1)農業稅;(2)農業特產稅;(3)牧業稅;(4)農(牧)業稅附加;(5)耕地佔用稅;(6)契稅。
4.由海關徵收的稅種和項目有4個:
(1)關稅;(2)船舶噸稅;(3)進口增值稅、消費稅;(4)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
2. 小學三年級孩子眼中的稅法
小學生眼中的稅收抄
我國襲從4000多年的夏朝開始就有了稅收,現在幾乎全世界的國家都規定一些有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都要依法納稅。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就有依法納稅的義務。像我媽媽就是一位教師,她每個月都要交好幾十元的個人所得稅。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稅收的規矩就是稅法,稅法規定,公民有納稅的義務。不依法納稅是一種違法行為。但是有些人不依法納稅,經常偷稅、逃稅、騙稅、抗稅。他們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3. 關於稅法的一些知識點求解!
(1)運雜費中的運費和建設基金的7%可以作為進項(200*7%=14),裝卸費和保險費不可以
借:原材料 1023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4
貸:銀行存款 11950
(2) 借:管理費用 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
貸:銀行存款 2340
(3)借:固定資產 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0
貸:銀行存款 5850
(4)借:銀行存款 175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5500
借:財務費用 7500
貸:銀行存款 7500
(5) 借:銀行存款 234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340
(6) 借:在建工程 117000
貸:原材料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7000
(7) 借:應收賬款 23634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
庫存現金 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
代墊的運費算作價外費用,也要繳納增值稅
4. 為什麼要稅收小學生知識
稅收知識普及從娃娃抓起
5. 小學生稅法的作文
今天,我無意中看到了媽媽的工資單,「稅金」一欄就扣了500多元,我嚇了一大跳。我正想說些什麼,但是站在一旁的媽媽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就說:「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沒有人納稅,國家就不會繁榮,深圳就不會輝煌。」「可那也不用交那麼多呀,一次就要交500多元。」我有點不高興地了。「這你就錯了。」媽媽接著說:「每個人的工資達到一定數額時,就要納稅。如果你得到五萬元,就要交20%的稅,也就是一萬元。」「哦,原來是這樣呀。但是有的人為什麼還要偷稅、漏稅或不納稅呢?」我問媽媽。「因為他們不想把錢交給國家,不想讓國家變的更繁華,更漂亮,更強大,所以他們就偷稅,漏稅,不交稅。」「哦,原來如此。那麼稅……」
通過這次的談話,我明白了許許多多有關稅法的知識,讓我更進一步了解了納稅的道理,提高了稅法觀念,增強了納稅的意識。真正理解了「有了您的納稅,深圳將更加輝煌。」的含義。媽媽告訴我,我們學校人人都交稅,從不偷稅漏稅或不交稅,所以我們學校還被評為「稅法先進單位」呢!但是,在我們的身邊像劉小慶這樣偷稅的事情是屢見不鮮,她不就是因為偷稅才被抓起來的嗎?她欠國家800多萬的稅。所以說,紙是包不住火的,不要等被抓住了才徒然嘆息。不要以為自己是大明星就可以不交稅,就會和一般人不一樣。不管怎麼說,她也是人。也不要以為自己身後有什麼上級領導,有什麼當大官的在自己身後撐腰就可以偷稅、漏稅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了。不,你錯了。只要被人民抓住了,不管你是多大的官都不可能也不會逃脫法律的制裁。到了那個時候,就算是神也沒有辦法救你了!
我相信,只要我們人人都自覺的納稅,深圳一定會變的更加美麗,更加繁華,而且會有更多的外國人,更多的外地人,和更多的華僑同胞來我們深圳參觀、旅遊;還會有更多的人到深圳這塊土地上來投資,建設的!
為了我們國家美好的明天,我真誠地呼籲每一個人——「讓我們都來自覺納稅吧!」
6. 稅法知識手抄報內容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按照法定標准,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種特定分配關系。稅收這一概念的要點可以表述為五點:1.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稅收分配的依據是國家的政治權力;3.稅收是用法律建立起來的分配關系;4.稅收採取實物或貨幣兩種徵收形式;5.稅收具備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三個基本特徵。稅收:是國家對部分社會產品法定進行的無償分配。也就是說,稅收是國家按照法律規定,對經濟單位和個人無償徵收實物或貨幣的一種特殊分配。稅收的三性:指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稅收的強制性指在國家稅法規定的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稅收的無償性指國家征稅以後納稅人交納的實物或貨幣隨之就轉變為國家所有,不需要立即付給納稅人以任何報酬,也不再直接返還給納稅人。稅收的固定性指國家在征稅以前,就通過法律形式,把每種稅的納稅人、課稅對象及徵收比例等都規定下來,以便征納雙方共同遵守。稅與費的區別在於:稅收具有無償性,而費則具有有償性。費是向受益者收取的代價,是提供某種服務或准許某種作用權力而獲得的補償。徵收的主體不同。稅收的徵收主體是代表國家的各級稅務機關和海關,而費的收取主體有的是政府部門,有的是事業機關,有的是經濟部門。稅收具有穩定性,而費則具有靈活性。稅法一經制訂對全國有統一效力,相對具有穩定性,而費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門、不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靈活確定,具有靈活性。兩者的使用方向不一。稅收收入是由國家預算統一安排使用,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物資儲備、文教、行政、國防、援外等支出,而費一般有專門的用途,專款專用。稅收的"中性"稅收中性包含兩種含義:一是國家征稅使社會所付出的代價以稅款為限,盡可能不給納稅人或社會帶來其它的額外損失或負擔;二是國家征稅應避免對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干擾,特別是不能使稅收成為超越市場機制而成為資源配置的決定因素。稅收饒讓:稅收饒讓,是指一國政俯對本國納稅人在國外得到減免的那一部分所得稅,同樣給予抵免待遇,不再按本國規定的稅率補征。稅收罰金與稅收罰款:稅收罰金與稅收罰款都是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因違犯稅收法律、法規而依法強制處以其一定數量金錢的處罰和制裁。但兩者卻是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稅收罰金是人民法院判決已構成稅務犯罪行為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一種財產罰的刑事處分。這種罰金是一種附加刑,是一種刑罰。稅收罰款則是稅務機關依照一定的許可權,對違犯稅收法律、法規但不夠刑事處分或免於刑事處分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行的一種財產罰的行政處罰。稅收具有三種主要職能:1.籌集國家財政收入是稅收的基本職能。國家憑借政權,運用稅收從國民收入中提取一部分社會純收入,以保障國民經濟的再生產。2.經濟的職能。稅收在籌集國家收入的同時,可以調節社會資源在不同經濟成分,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分配,以實現社會發展的經濟目標。3.監督職能。稅收分配涉及生產、流通、分配各個領域,通過收入增減,稅源變化靈敏地反映國民經濟的發展變化趨勢,並以各種有效措施促進社會生產的正常進行。稅收: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依法無償地取得實物或貨幣的一種特殊分配活動。它體現著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稅、納稅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種特殊分配關系。」另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是人民依法向征稅機關繳納一定的財產以形成國家財政收入,從而使國家得以具備滿足人民對公共服務需要的能力的一種活動。」第一種觀點確切的說屬於經濟學中對於稅收的界定,並沒有超越這個范疇。這種觀點應當是被多數人認可或接受的,因為目前多數稅收(法)教科書,特別是基礎教學用書上廣泛採用的就是這種觀點。這種觀點是站在國家作為再分配者的角度,依靠國家這個強有力的政治權力作為後盾形成的。由於這種觀點是建立在「征納雙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基礎上的,從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從思想上無視納稅人的法律地位,在稅收征管中側重於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而忽視對納稅人權力的保障。對於第二種觀點有學者認為:主要是從「個人本位」,即人民需要的角度,並結合國家提供公共需要的職能來說明稅收的起源和本質。稅法不過是以人民的授權為前提,將其意志法律化的結果,從而保證其對公共服務的需要能夠得到持續的、質更高量更多的滿足,似乎更符合我國「人民當家作主」和「人民主權國家」的實質 。(摘自《另一個角度看稅法》)稅收的三性:指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稅收的強制性指在國家稅法規定的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稅收的無償性指國家征稅以後納稅人交納的實物或貨幣隨之就轉變為國家所
7. 小學生身邊有哪些稅收
小學生的「稅收感言」
「我們學習的課本來自稅收,今後我一定要好好學習,長大了為國家作貢獻。」
「以前覺得稅收離我們很遠,通過稅收知識課堂,才發現稅收就在我們身邊。」
4月22日,內邱縣國稅局以「小手拉大手、童心系稅收」為主題,組織人員走進平安小學,把稅收知識搬進了小學課堂,積極向小學生宣傳稅收知識。
課堂上,「稅務老師」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簡明扼要地講解了稅收知識。在隨後的稅收知識問答中,小學生們積極參與稅收知識搶答,並紛紛發表自己的個人稅收感言,立志做個小小稅收宣傳員。此次活動不僅豐富了小學生的課外知識,更讓他們對稅收知識有了更深的了解,進一步提高了參與稅收宣傳的責任感。
講課結束後,稅務人員還為小學生們播放了稅收動畫片,在寓教於樂中使小學生學習了稅收知識。
8. 如何學習稅法方面的知識
要分為三個階段:基礎學習階段、瘋狂做題階段、實戰模擬階段,而基礎學習階段是整個學習過程的關鍵,在這個階段中,我們應該完成教材的預習、教材的精讀、基礎班網路課程的學習、章節配套習題的練習。
第一部分主要講解了稅法的基礎知識。對於研修《稅法》的學生來講,這部分內容是學生准確理解稅收法律條文的基礎,沒有這部分內容的鋪墊,學生不但對我國稅法缺乏一個整體、全面的認識,而且會對許多稅法內容難以理解和記憶。所以,學生對這部分內容決不可忽視。也正因為此,歷屆考試題都會涉及這部分內容。2004年4月份的考題中,30分的單項選擇題中有關這部分內容的佔6分;在10分的多項選擇題中也佔6分;在12分的簡答題中佔4分;而12分的論述題就出在這部分。2004年7月份的考題中,40分的單項選擇體中有關這部分的內容有4分;10分的多項選擇題中有4分,而15分的簡答題中有10分。
《稅法》的第二部分是本課程的主要內容,這部分較為詳細地介紹了我國現行的主要稅收法律制度,包括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等稅收法律制度。從政府組織稅收收入的角度講,這些稅種的重點安排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第二個重點層次是營業稅和消費稅;第三個重點層次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和 個人所得稅。從課程講授和考題分之排列看,其重點章節的層次安排與此基本相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但必然出現在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中,而且,間或會出現在簡答題和論述題中,並且占的分值很大。消費稅和營業稅在選擇題中多有涉及,間或案例分析題也會涉及。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尤其是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和退稅問題)和個人所得稅也是重要的考察內容,這兩個稅種主要在計算題中出現。
第三部分介紹了稅收徵收管理法、稅務行政法制和稅務代理的主要內容,其中稅收徵收管理法是重點。這部分內容既可以通過選擇題、簡答題的形式考查,也可以通過與具體稅種結合在案例分析題中考查。
9. 小學生應該知道哪些稅法
知道國家財政收入主要是稅收就可以了.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