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學生上學的問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規范辦學行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教育法規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章 入 學
第二條 義務教育的法定入學年齡為六周歲,以當年九月一日達到的實際年齡為准。盲、聾、弱智和其他殘疾兒童的入學年齡可適當放寬。
因緩學、休學、中途輟學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而延長在校學習的年限,均視為義務教育年限。但年滿十八周歲後,不再延長義務教育年限。
第三條 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實行就近入學的原則。小學新生入學,實行就近劃片安排入學。小學畢業生應相對就近安排進入初中學習,初中服務范圍可按對口小學確定,也可按畢業生所在社區(村民委員會)來確定。
第四條 區(鄉鎮)政府或由政府授權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至遲在新學年始業前十五天,向自己服務范圍內當年應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發出《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要發至接受義務教育對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手中。
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造成人戶分離以及戶籍不在我市或進城務工流動人口又持有暫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暫住地的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暫住地的區教育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其入學。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其服務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
《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由各區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統一管理、統一發放,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需經區政府蓋章後方能生效。
第五條 新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入學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以辦理緩學證書;喪失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少年可辦理免學證書。對無故不按期入學的要根據《義務教育法》由當地人民政府對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批評教育,並採取有效措施責令送子女或者被監護人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需要緩學、免學的,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因身體原因申請緩學、免學的,應當附具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
緩學期為一年。緩學期滿仍不能入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
在校學生在新學期開始時,亦應按學校規定的日期到校。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必須向學校請假,否則視為曠課。
第六條 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動員和組織適齡有學習能力的盲、聾、弱智兒童少年和其他殘疾兒童少年進入特殊學校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
第七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應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如發現偽造證件者,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查處。新生入學四周內學校應編制新生名冊,建立學籍檔案。小學、初中學籍實行學號管理,下發市教育局統一編制學號,其學籍檔案由學校管理。新生建立檔案後,始取得正式學籍。
初中學校不能辦復讀班,招收復(回)讀生。
第八條 新生應按標准班額小學為40人、初中為45人編班,小學教學班級學額以不超過45人為宜,初中教學班級學額以不超過50人為宜。
第三章 轉學 借讀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在原學校就讀有困難者,應予轉學。
1.父母工作調動,經有關單位證明者;
2.家庭遷居,持有公安部門戶口遷移證明者;
3.部隊轉業幹部子女隨轉,持有部隊轉業幹部安置部門的證明者;
4.其他有正當理由,經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核准者。
第十條 學生轉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接收學校。對於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任何學校不得予以限制。轉學必須嚴格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由轉學學生的父母或其監護人向所屬轉入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經審查同意後,安排接收學校;由接收學校簽發《接收證》,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
2.憑《接收證》到轉出學校簽發《轉學證》,轉出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並辦理學生檔案材料移交手續;
3.接收學校持《轉學證》、戶口、學生手冊和學生學籍檔案材料到轉入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入籍手續;
凡未經轉入學校同意,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造成學生失學的,由轉出學校承擔就學責任。
第十一條 學生在本區內轉學,學校應定期向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跨市、區轉學,應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市教育局備案。嚴格控制學生在同一城區和本鄉鎮內轉學。
第十二條 對轉學理由不充分者,要退回轉出學校,不得使學生失學。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轉學手續不健全的申請轉學生。凡雙重學籍,無學號學籍,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驗印的學籍均為無效學籍。對無效學籍的學生,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在保證學生不失學的前提下查明原因,合理解決。
第十三條 轉學一般集中於新學期開學前後兩周內辦理。對於中途轉學,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控制。確需中途轉學者,也應積極給予辦理。
第十四條 學校應從嚴控制接收借讀學生。如確屬學生父母雙方因出國工作、支邊一年以上、從事野外工作或流動性較大工作(含進城務工),其子女在戶籍所在地就讀有困難,需在其親屬所在地或父母臨時工作地(暫住地)的學校就近借讀。可持父母單位證明(或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下同)和原學校證明,向暫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借讀,並比照正常轉學程序辦理借讀手續。
第十五條 借讀生由原學校出具學年考核成績證明,借讀學校編入相應年級就讀。借讀生離開借讀學校時,由借讀學校發給借讀證明,註明學習成績、在校表現、借讀年限,交原學校存入學生檔案。
第十六條 借讀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學校或原學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由考試學校發給學歷證明。外省、外市有籍借讀生(特指非武漢市服務范圍的外來流動人口子女長期在漢借讀,並取得武漢正式學籍的)若回原籍考試確有困難的,可申請辦理在漢借考。
中心城區跨區、跨片、跨系統入學的學生不屬借讀生范圍。各校均不得以借讀生的名義招收學籍不在本校的附讀生。
凡未經轉出學校同意,轉入學校接收學生附讀(試讀)或借讀,造成學生輟學,由接收學校承擔就學責任。
第十七條 跨省、市轉學或借讀必須經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報市教育局備案。
第十八條 新生未取得正式學籍之前,一律不準轉學、借讀。任何學校均不能接收非正常的轉學、借讀生插班就讀。
第四章 休學 復學
第十九條 學生患有嚴重疾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病假達三個月以上者,可申請休學。
第二十條 學生休學,需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由學校審查,簽發休學證書,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發給休學證明。休學期從批准之日算起,期限為一學年。如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應重新提出休學申請,延長休學時間,但最多不超過兩學年。
第二十一條 學生休學期滿經醫院證明,可以復學者,可向學校申請復學,報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方可復學。
第二十二條 休學生不得隨意提前復學或降級就讀。如休學期間病情恢復很快,經醫院證明確可提前復學者,可適當提前,但休學期不得少於一學期。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休學期間,堅持自學,已修完應學習的全部課程,復學時經考試、考核達到同年級升級條件者,可升入高一年級就讀;未修完應學習的全部課程和提前復學的學生,復學時仍讀原年級。
第二十四條 學生休學、復學要在學生檔案中如實記載,學生學號不變。
第二十五條 學生中途到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學習,且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可視休學對待,如需學業成績和就學年級證明,學校應如實開出。學生在一年內可以申請回原校繼續就讀,超過一年不歸者注銷其學籍。
第五章 輟學 退學
第二十六條 義務教育階段要嚴格執行在校學生流失報告制度,學校應隨時將流失情況上報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每年3月底前、9月底前將流失情況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第二十七條 輟學學生返校就讀,學校要予以接收,並在輟學前的年級作插班處理。若返校後跟不上原年級就讀者,經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其學籍按休學生的學籍進行管理。
第二十八條 未學滿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適齡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對無故退學者,學校應督促其復學;經督促仍不入學者,報請區(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其父母或監護人及時送學生復學。
第二十九條 學生因患有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喪失學習能力(附具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且休學超過兩年;年齡超過十七周歲者;由學生父母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准予退學。
第三十條 學生退學時,修業期在一學年以上(含一學年)者,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發給肄業證書,註明修業年限;修業期不滿一學年者,發給退學證明。
第六章 升級 跳級
第三十一條 學生在每學年中上課時數達到國家規定上課總時數者,直接升入高一級年級繼續學習。
第三十二條 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特別優秀,經本人申請,學校考核,成績達到高一級年級中等以上水平,報經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准予跳級。學生初中畢業時視為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跳級一般在每學期入學時辦理。
第三十三條 義務教育階段,取消學生留級制度。
第七章 畢 業
第三十四條 學生修業期滿,小學、初中畢業考試成績達到畢業標准,思想品德考查合格,體育達到合格標准,允許畢業。不合格者予以結業。
第三十五條 因各種特殊情況喪失學習能力,不得不中途中止普通初中或小學學習的,經有關部門批准,作為肄業處理。
第三十六條 送工讀學校學習的學生畢業,由保留學籍的原學校按學生的實際成績,頒發畢業證書或完成義務教育證書。
第三十七條 畢業證書、結業證書、義務教育完成證書等均由省教育廳統一制定,學校簽發,經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編號、驗印,方為有效。
第三十八條 學生畢業證書遺失,只出具畢業證明書,不補發畢業證原件(僅只證明一次)。由遺失者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畢業學校校長審查後,再報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遺失證明。
第八章 獎 懲
第三十九條 對模範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凡受到校級以上的表彰和獎勵應記入學生檔案。
第四十條 小學、初中不得開除或勸退學生。學生違反《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校規章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要與其父母或監護人共同進行教育和制止;屢教不改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已構成《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所列嚴重不良行為的,學校應與學生父母或監護人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構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罰。
第四十一條 送工讀學校學習的學生,原學校保留其學籍;在工讀學校就讀一年以上,願意轉學者,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集中辦理轉學手續;未辦轉學手續者,原學校一律不得取消該學生學籍。對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學生,在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學籍;
第四十二條 給學生處分,應經校務會議討論決定後,告知學生及其家長,並在校內公布。送工讀學校需報市、區教育局備案。
第四十三條 學生在工讀學校接受教育達半年以上者,且思想、行為轉變顯著的,家長可提出申請,經工讀學校和原學校同意,市、區教育局核准,可轉回原校隨班試讀(試讀期為半年);對在試讀期間有嚴重違紀及違法者應送回工讀學校學習,其學籍隨即轉入工讀學校。對受其他處分的學生,如確已改正,進步明顯,經校務會議討論決定亦可撤銷其處分。
凡學生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和撤銷處分均應記入學生檔案。
第九章 學生檔案和檔案管理
第四十四條 學生死亡,應及時向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注銷學籍。
第四十五條 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規范的學生檔案。小學學生檔案包括:《武漢市小學生學籍登記表》、《武漢市小學生健康登記表》、《武漢市小學生體育合格標准成績登記表》、《小學畢業生留存表》;初中學生檔案包括:《武漢市初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登記表》、《武漢市初中學生健康登記表》、《武漢市初中學生體育合格標准成績登記表》、《武漢市初中學生分配表》、《初中畢業生留存表》、其他學籍異動材料。
學生檔案由區(大單位)教育局(教育處)驗印,學校管理。
第四十六條 普通中小學(義務段)學校代碼和學生學號編制辦法由市教育局統一規定,區教育局下達,再由學校編排到學生。凡雙重學籍、無統一編號的學籍、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驗印的學籍均為無效學籍,不發給畢業證書,也不能參加畢業升學考試。
第四十七條 所有普通中小學生均應按規定建立學生檔案,配齊全部表格,按時記載簽章。學生轉學、升學、就業等均應提供完整檔案,否則,不予辦理相應手續。
第四十八條 學生檔案應指定專人管理。檔案要內容真實,按時記載,不得弄虛作假或突擊填寫。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武漢市教育局。各區(大單位)教育局(教育處)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細則或補充規定。
第五十條 本規定從印發之日起執行。原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即自行廢止。
『貳』 小學生現在上學了嗎
還沒有開學呢。2019寒假從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開始,2019年2月18日(農歷正月十四,周一)結束。今天是2月16號,再有兩天就開學了。如滿意請採納!謝謝
『叄』 搜集世界各地的小學生是怎樣上學的。
各國情況不一樣:
英國公立中小學生一般是上午9時左右到校,15點30分左右離校。高年級和低年級稍有差別,但相差在半小時之內。比如最高年級上午8時45分到校,最低年級9時15分到校;有一條是統一規定的,所有中小學必須在17時前凈園。同時國家還明文規定兒童每天學習不得超過6小時。?
另外,英國的教師資源嚴重缺乏。中小學教師很多是從北愛爾蘭等遠地而來,他們每天上完課還要回家,因此學校必須早放學,才可以使這些教師從容趕路。而且,他們的工資是按課時計算的,通常學校不允許隨便加班。?
美國小學生每天8時45分到校,15時15分離校。除了中午有一個小時午餐,上午的課都不分明確的課時,也就是沒有45分鍾一節課的制度。老師會調換上課內容以維持學生的學習興趣。在上課時,如學生要上廁所,可隨時舉手示意,獲准後即可前往方便。沒有統一的「方便」時間。中學生也是早上8時45分上學,15時15分放學。他們每天的課是1.5小時一節的課三節,1小時的課一節,總共是5.5小時的課。中午有一小時吃飯時間。?
阿根廷公立學校(中小學一般合校)都是二部制,即分上午和下午班。上午班8時到12時上課,下午班13時到17時上課,都是4小時。學生大部分就近入學,家遠的有學生車接送。私立學校是全日制,一到放學時間,接孩子的汽車塞滿大街。?
墨西哥中小學生都是8時上課,14時放學。上午10時30分是加餐時間,公立學校由免費提供牛奶和小點心,私立學校則由學生自帶。另外,公立學校分上午班和下午班,每節課40分鍾,一天共6節課。私立學校有校車專門接送孩子。公立學校離家遠的學生家長接送。?
委內瑞拉公立小學因校舍緊張,分上下午班上學。上午班早上7時上課,11時下課,學習4個小時,下午在家自學。下午班13時上課,17時下課。上午和下午兩次下課時學校都供應點心,學生吃完後回家。少部分學生由家長接送,多數學生乘桔紅色的校車往返學校。?
巴基斯坦學校8時上課,13時放學,下午就沒有課了。作業幾乎沒有。家境好一點的都用車接送孩子,但開車的多是家裡的司機。條件不好的家庭就讓孩子坐校車上下學。?
德國小學生早上8時開始上課,每天低年級只上4小時課,高年級最多上6小時,最遲13時20分放學。德國的學生一直教育學生要,要求學生自己上學,但許多媽媽還是自願送孩子到校。?
羅馬尼亞小學生每天8時整到校,一般有家長送。他們每天只上4節課,每節50分鍾。通常每個班有30名學生。?
『肆』 小學生幾點上學,幾點放學
學生每天到校時間,小學一般不早於7:50,中學不早於7:30;離校時間小學不晚於16:30,中學不晚於17:30
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學習時間(包括自習),小學不超過六小時,中學不超過八小時,大學不超過十小時。
教師在上課時沒有明顯分科教學,也沒有固定的課表,一節課往往是綜合性的,將語言、算術、社會、科學、美術、音樂等融合在一起進行,也可以是單一性,只有一項內容、一個專題。
小學是日本初等教育的主要機關,以校長為首,下設教頭,教頭有5項職能,即輔佐、管理、教育、代理和代行職能;還設有生活指導主任、學校保健委員會、學年會、研究推進委員會、計劃運營委員會、評價委員會等。
『伍』 小學生為什麼要上學
上學的原因一,我們對這個社會是無知的,我們就要以上學的名義來對版這個社會更加的認識。權
上學的原因二,為以後的鋪路,我們一定要鋪好路才走得好。
總結:總之呢,我們就是要好好上學,反正就是有一定的用處的,不管是現在還是以後我們都要做到為自己鋪路的作用。
『陸』 小學生上學必備品
能帶鉛來筆盒,鉛筆盒裡能帶一些鉛自筆橡皮、尺、黑色水筆、鋼筆,語文數英的練習本,各門學科的書,水杯,水彩筆(最好買彩色鉛筆,像筆筒似的那種),抹布,餐巾紙,課外書。
如何整理書包:把各門學科的書和筆袋放在書包的最大的一層里,練習本和餐巾紙放在第二大的那層里,抹布放在最小的那層里,水杯和彩色鉛筆放在書包兩側。
每天晚上寫完作業整理一下書包,順便檢查有沒有把作業全寫完了。
『柒』 小學生為什麼要上學
你好朋友,人和動物的區別之一就是學習,人類出生到了一定年齡就要去學習,那是為了學到生存的技能及改變這個世界。牛犢出生就會啃草,它的一生就是等著變成人類餐桌上的醬牛肉,人類上學是為了學到知識,知識改變命運,也可以改變世界。謝謝。
『捌』 小學生上學要什麼證件,怎麼上學
去當地的教育局問問,確認一下,一般就是,戶口,房產證等。
『玖』 小學生上學該怎麼做
小學一年級是一個人學習的起始階段,這一階段學習質量的好壞,對孩子的一生有著無法內估量的影響容。孩子從幼兒園的小朋友變成一年級的小學生,這是人生道路上一個大的轉折。幼兒園以保教為主,老師阿姨細心周到的照顧,讓孩子生活得無憂無慮,每個小孩都會在某個時候對上學多少有些抗拒。中小學生的種種心理病中,近來增加最顯著的就是害怕上學,不肯到學校去。 以下是孩子不肯上學的幾種常見原因和解決之道: 焦慮 孩子不喜歡上學,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們一與家人分開就焦慮不安。心理准備 成長很自豪。 從幼兒園步入小學,是兒童身心發展的一次重大轉折,對孩子和家長來說,都是一次考驗。 在心理方面,家長要讓孩子覺得「做一名小學生是很自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