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學生打架斗毆犯法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1)罵小學生犯法擴展閱讀: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經2005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2005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8號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7號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決定》修正。
2. 隨便辱罵小學生犯法么
1,父母罵的復話,不犯法,但是不制能打,打就犯法了,你知道,未成年人的最厲害的就是這個《未成年人保護法》
2,如果罵人的也是未成年人,也不犯法,打也不犯法,但你要做好對方家長的批評,如果對方家長對你進行辱罵,人身攻擊,你可以告他的,他這個行為對你造成了巨大的心理身理傷害,就算沒有造成這樣的情況,但你可以編嘛,告死他。你知道,你們這個年齡最牛的就是這部法律了。
3,教職工辱罵學生大概就犯法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一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明確規定,學校的教職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言行。若違反這一規定,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陌生人罵你的話,不是犯法,就算是犯法,你又有什麼辦法了,除非你告你家長。
最好不要惹上未成年人,他們不僅僅有家長,社會,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未成年人保護法》
3. 小學學生犯法學校如何處理
通報批評,嚴重的話由警方移交少管所管教。
4. 小學生違法的真實事例
敲詐勒索危害大
案例描述:2010年4月,六年級兩位女生麻××以要罵、打等威脅手段從一年級一位女生麻××手中拿來飯卡讓自己打菜刷卡,並不讓她跟老師、家長說。後來,一年級女生的家長發現這段時間女兒飯卡消費數比較大,便問女兒原因才發現這一情況,便向學校反映。我通過調查了解,證實反映情況屬實。
案例分析:通過了解分析,兩位六年級學生而且還是女生之所以有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主要是受社會上不勞而獲、貪圖享樂等不良風氣的影響,內心也渴望能吃好穿好,可她們家庭環境一般,不能滿足她們這一願望,再加上受電視、電影等不良行為的誘導,便一起合謀,把目標對准同學校也是同村的一年級女生麻××身上,向她敲詐勒索。因為她們知道每星期初,她的爸爸都會在她的飯卡里充進比較多的錢。這種行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如不進行嚴肅教育,讓她們懸崖勒馬,最終將會走上犯罪道路。
處置情況和結果:根據家長的反映,我找來兩位六年級學生詢問,她們承認確有其事。然後分別叫她們書面寫出過程及從一年級學生手中拿卡打菜的次數和錢數,對照刷卡機基本吻合。從中看出她們交待問題還老實,態度也較好。為了讓她們進一步認識到自己錯誤行為的嚴重性,我告知她們其行為是一種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讓她們知道這種行為如不堅決改正,任其發展就會觸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並通知她們的家長來校,還了自己子女從一年級學生卡上刷了的錢,讓子女當面向一年級學生道歉,並作出書面保證。從接下去到小學畢業這段時間來看,她們確實做到了,而且各方面都有明顯進步。
5. 老師辱罵學生算犯法嗎
老師辱罵學生是違法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老師責罵學生,只要其本意不是歧視學生,或者在行為上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都不屬於犯法,相反則可能涉及違法。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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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廣西武鳴一位自稱學生家長的網友近日在網上曬出「兒子日記」內容,其中記錄了班主任讓學生自己打自己嘴巴、辱罵學生等內容。記者從武鳴縣教育部門獲悉,網帖反映內容基本屬實,目前已責成學校對涉事老師批評教育、要求其作出書面檢討並通報批評。
網名為「小清新」的網友近日在當地某論壇上反映,他在整理兒子的書籍時,無意發現其四年級下學期寫的日記,翻看後發現裡面記錄了班主任梁老師平時粗暴對待他們的一些事情。
關於辱罵學生的情節有:「那一次,只因為反復讀了幾次段落而沒有理解題目的意思,她就破口大罵:『你們就是豬和牛的結合體!你們父母就是牛!豬!豬!你們都是豬!夠蠢哦,簡直都不懂怎麼形容你們了!」
「她的言行也很令人難受,我們可是小學生呀,干什麼都指著我們,高高在上的樣子:『把你的狗眼給我看上來!不要用你愚蠢的目光來衡量我!』」
關於打嘴巴的內容有:「有一次第X組值日那會兒,白板沒擦(忘記了嘛),接著她就大聲叫:『第X組站起來!』『咣當!』第X組手足無措地站起來。『打嘴巴五十次!』『啪啪啪!』清脆的響聲。『某某某!沒聽見!用力打!』她一甩手,那個同學立刻重重地打下去,連打的是自己都忘了。」
這位網友表示,兒子以前乖巧、活潑開朗,現在變得沉默寡言,一問到語文學習就不由自主地身子發抖,露出害怕的眼神。兒子就讀的城廂鎮一小是武鳴縣城數一數二的名校,別人擠破頭皮都想進,而之前兒子多次要求轉校。他認為,兒子言行發生改變,正是因為班主任梁老師。他希望教育局介入調查這件事情,給家長一個交代。
記者從武鳴縣教育部門獲悉,上述網帖出現後,武鳴縣教育局立即組織調查組深入學校調查。據調查了解,網帖反映的梁姓老師讓學生打自己嘴巴的事情確實存在;該老師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有對不遵守紀律的同學進行罰站的行為,也的確存在語言不文明、不恰當的情況。
武鳴縣教育局介紹,目前已責成城廂鎮一小對梁老師在教育學生過程中方式方法簡單粗暴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要求其作出書面檢討,取消其當年的評先評優資格;責成城廂鎮一小在全校教職工會議上對梁老師進行通報批評;縣教育局也在全縣教育系統校長、書記會議上對此事進行通報,要求各學校進一步加強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杜絕類似事情的發生。
6. 老師讓小學生罰站犯法嗎
老師讓小學生罰站屬於違法行為。
罰站是教師普遍採用的一種體罰方式。從學生習以為常的表情來看,罰站絕不是一種偶然現象。有教師認為:我既不打學生耳光,又不拉學生頭發,更不毆打學生,罰站學生,根本不算體罰。同時,罰站也很少招致社會、學校、家長批評,學生又承受得了。
因而,只要是學生違規就隨時可以罰站他。甚至有些教師把罰站這一招稱之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頻頻使用,屢屢得手。但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應當適應全體學生身心發展的需要。
學校和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對品行有缺陷、學習有困難的兒童、少年應當給予幫助,不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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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站相關案例
2002年9月16日下午,河北省深州市王井鎮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李培因未完成數學作業,上課前被數學老師叫到辦公室,後又帶到校長辦公室,交由校長處理。校長對其進行教育後,出去找學生家長沒找到,回來後就讓李培去找數學老師承認錯誤後上課即可。
李培找到數學老師後承認了錯誤,老師便讓李培去上課,但李培沒動。後來,另一位老師回辦公室倒水,見狀也讓李培去上課,李培仍未動,一直站到下午放學回家。
當晚,李培說腿疼,父母通知了學校。校長陪其去本村診所診治。當天夜裡,又送其到辛集市住院,治療4天,該院未作診斷。後又轉入辛集市另一家醫院住院治療4天,結果診斷為雙腿膝關節肌肉勞損、韌帶炎、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因不見好轉,又轉入石家莊某醫院住院治療4天,診斷為兒童癔症。此後,李培又去醫院復查、治療,總共花費2122.32元。
於是,李培以自己被老師罰站半天,造成腿痛不能走路、兩手抽筋、精神恍惚、耽誤學業為由,將老師及學校訴至深州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12304.2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學生不按時完成作業,學校和老師對其進行教育管理是應當的,這是學校和老師在履行自己的教育管理義務。但在本案中,學校和老師在對李培進行教育管理時,使其站立了半天之久,顯然工作有疏忽不當之處。數學老師的教育管理行為應視為學校教育管理行為的實施,故學校應承擔一定責任,老師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李培作為學生,不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違反了學校的規章制度,從而導致事件的發生,也應承擔一定責任。最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作出判決,由被告某小學賠償原告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就醫交通費共計1419.96元。
一審判決後,原告不服,向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令學校承擔相應責任,符合法律規定;事發後,上訴人在各醫院診斷結果證明發生此現象與其自身體質、心理素質也有關系,原判令其自行負擔一部分損失並無不當。現上訴人執意要求被上訴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不予支持。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7. 小學生罵人會犯誹謗罪罵
不能認定是侮辱罪和誹謗罪,因為兩個都要造成後果,根據你的描述來看,基本上沒造成什麼損失,除了心情不爽之外, 如果找人把他朋友家砸了,首先應該去派出所報案,砸東西的人是私闖民宅,故意損毀他人物品。指使者是主謀,處罰應該按照被損毀物品的總價格而定。不過一般人家中最貴的就是電視電腦冰箱那樣的家電。也就萬八千元錢,如果真砸了幾萬的東西,應該是處罰金兩萬,賠償被害損失。拘役三到六個月。
8. 一二年級的小學生在網路上罵人犯法嗎
當然犯法了和年齡有關系么
9. 小學生犯法了怎麼辦
我國14歲以下不用承擔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所以小學生不存在犯罪的概念但是,如果小學生有侵犯他們權益的活動,由其監護人(一般是父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