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案例一、哥們兒義氣害了他:
每個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過美好的理想。當鮮艷的紅領巾戴在他胸前的時候,慈祥的父母臉上也曾露出滿意的笑容。但他已偏離了人生軌跡,16歲就掉進了罪惡的深淵。當冰冷的手銬銬住他的雙手,當高牆電網隔斷了他和親人的團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個普通的雙職工家庭里。父母對他很寵愛,家庭充滿溫馨。小學時,曲哲聰明好學,讀書用功,在班裡的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並且先後在班裡擔任了組長、班長、學習委員。小學畢業時,他以優異的成績被市重點中學錄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學和老師的贊揚聲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時,他變得狂妄自大起來。
思想開始滑坡,漸漸地和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並學會了抽煙、喝酒,學習成績直線下降。在家裡他再也聽不進父母的良言相勸,在學校更聽不進老師的諄諄教誨。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對曲哲抱著極大的希望。
為了使他與那些所謂的「朋友」斷絕來往,媽媽把曲哲送到省會的一所醫學院學醫,希望他能夠脫離原來的不良朋友,重新趕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決心,再不象以前那樣。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期末考試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績告別了這一學期。
暑假開始了,一年未見的「鐵哥們」陳風找到了他,倆人聊起一年來的「新鮮事」。陳風提起自己與女朋友方欣因種種原因發生了矛盾,關系不斷惡化。陳風越說越氣,甚至要求曲哲幫他出口惡氣,將方欣殺掉。曲哲為了哥們義氣便答應幫忙。
第二天,他們約好時間,把方欣騙到一間沒人住的小破屋內。到了那裡,方欣感覺到有點不對勁,拔腿要走。陳風追上去將她摔倒在地,倆人便在地上扭打起來。曲哲嚇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個木頭人一樣一動不動。此時陳風瞪著發紅的眼睛,氣急敗壞地沖他喊:「哥們兒快點」,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過去,不顧方欣苦苦哀求,殘忍的將其殺害了。一個無辜少女就這樣慘死在他們的手中。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負責任
2000年12月17日晚,戶縣15歲少年王某為圖好玩竟想製造火災。他先將一堆麥草點燃,但因火勢較小沒有引起他人注意,又竄到同村張某家老屋處,用火點燃一把干麥塞入門洞引起大火後,王某便躲在暗處觀看村民救火。火越燒越大,燒毀了房屋,燒死了一頭耕牛和一些用具,損失達7000餘元。法院鑒於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減輕處罰判決。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個月,其父母賠償受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7000餘元。
如何確定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年齡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過了周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周歲。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原則與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賠償責任一般應當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承擔。未成年被告人有個人財產的,應當由本人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予以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案例三:個別案件惡性較大,犯罪手段成人化,應增強法制教育和學生管理。
小毛和小夏兩人均為北京某職業高中學生,一天,兩人在小毛家喝了酒後在離小毛家不遠的荒僻處遇到了大明。小毛說大明跟他一直以來都有矛盾,提議一起打大明一頓。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鐵管毆打大明的頭部等部位,持續追打致使大明死亡。當天晚上,小毛返回事發地點,確認大明死亡後,將大明掩埋。
案例四、家庭環境和家庭教育的缺陷是職高人群犯罪的根本原因,應當重視家庭的基礎作用。
小白是北京某中學在校生。小白的母親早年與小白的生父離婚後一直與李某同居,多年來李某脾氣不好,經常毆打小白和她的母親。
一天,在李某再次毆打小白的母親後,小白的母親在家中持鐵錘將李某殺害。小白在明知母親犯罪的情況下仍幫助母親清理現場血跡。在公安機關偵查時,小白主動交待了協助母親破壞犯罪現場、毀滅犯罪證據的事實。
案例五:愛好引導不良可能引發攀比風氣,誘發盜竊犯罪,應當正確勸誡。
小文、小宮都喜歡養寵物,尤其是外形獨特、數量稀少的寵物,可以向同學炫耀,但兩人都沒有錢去寵物店購買。後兩人經預謀,決定到寵物店偷寵物。半夜,兩人攜帶工具以撬鎖方式進入被害人的寵物店,盜竊了美洲鬣蜥三隻、古巴變色樹蜥兩只、西非巨蜥一隻,經鑒定,這幾只寵物價值兩萬五千餘元。
(1)小學生生活中犯罪案例擴展閱讀
加強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加強法制教育。前些年,為了適應全民普法的重要,各級學校都開設了法律常識課,但隨著普法教育的深入,法制教育課不但未得到加強,反而因很多學校為與文化課沖突而削弱了。
實踐證明,在各級學校深入開展法制教育,是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有效途徑,如今是法制社會,法制教育應從娃娃抓起,「示之不可為,曉之不能為」是增強青少年法制意識的有效措施,所以,教育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認識,把它作為德育的一項重要內容。
學校的法制教育要結合青少年的特點,內容由淺及深,形式豐富多彩,在授課過程中,要根據內容結合學校,有的放矢的授課,同時對一些影響較大的案件可以組織學生觀模公輔、公判活動、宣傳欄、黑板報,開展法制宣傳,
努力增強學生們的法律意識,使他們自覺的把自己的行為納入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之內,懂得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增強他們抵禦違法犯罪的自覺性。
② 中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5個
案例一:小孔、小建與小魯、小劉等人在北京某中學上學期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小孔向大東和小張提議購買刀具報復小魯等人,三人購買刀具六把。買完刀後小孔分別給小魯和小劉打電話約架。後小孔和大東夥同小張和小孫持刀與小建糾集的三十餘人持棍、棒等共同來到某立交橋下,在橋兩側分頭等待小魯等人前來毆斗。當小魯、小劉糾集多人持棍、棒等物到達時,雙方互相持械毆斗。其間多人受傷,輕重程度不等。
法官說法:本案中的參與斗毆者大都已經成年,小孔和大東是未成年人。小孔、大東在公共場所糾集多人持械鬥毆,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斗毆罪,且小孔系首要分子,大東系積極參加者,依法均應予懲處。小孔與大東最終以聚眾斗毆罪被分別判處刑事處罰。
案例二:小毛和小夏兩人均為北京某職業高中學生,一天,兩人在小毛家喝了酒後在離小毛家不遠的荒僻處遇到了大明。小毛說大明跟他一直以來都有矛盾,提議一起打大明一頓。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鐵管毆打大明的頭部等部位,持續追打致使大明死亡。當天晚上,小毛返回事發地點,確認大明死亡後,將大明掩埋。
法官說法:小毛和小夏兩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依法均應予懲處。小毛和小夏分別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刑罰。
案例三:16歲的小鍾是北京某中學學生,他以虛假身份信息在社交網站上注冊,與未成年女性交往,多次以言語威脅的方式強行與多名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並拍攝裸照,還以將裸照發至互聯網上為要挾多次侵害被害人。
法官說法:小鍾無視國法,以脅迫手段,強行與多名未成年女性多次發生性行為,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予懲處。小鍾被以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四:小白是北京某中學在校生。小白的母親早年與小白的生父離婚後一直與李某同居,多年來李某脾氣不好,經常毆打小白和她的母親。一天,在李某再次毆打小白的母親後,小白的母親在家中持鐵錘將李某殺害。小白在明知母親犯罪的情況下仍幫助母親清理現場血跡。在公安機關偵查時,小白主動交待了協助母親破壞犯罪現場、毀滅犯罪證據的事實。
法官說法:小白在目睹母親殺害李某的情況下,幫助母親清理現場,掩蓋犯罪事實,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小白犯罪時未成年,其在犯罪行為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的情況下,主動、如實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為,應認定為自首,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同時,小白系在其母指使下實施犯罪、主觀惡性不深,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作為酌定從輕情節予以考慮。小白犯幫助毀滅證據罪被處以刑事處罰。
案例五:小文、小宮都喜歡養寵物,尤其是外形獨特、數量稀少的寵物,可以向同學炫耀,但兩人都沒有錢去寵物店購買。後兩人經預謀,決定到寵物店偷寵物。半夜,兩人攜帶工具以撬鎖方式進入被害人的寵物店,盜竊了美洲鬣蜥三隻、古巴變色樹蜥兩只、西非巨蜥一隻,經鑒定,這幾只寵物價值兩萬五千餘元。
法官說法: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小文、小宮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的行為,侵犯了他人所有的財產權利,均已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應予懲處。根據二人的具體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對該二人判處了刑罰。
③ 小學生違法的真實事例
敲詐勒索危害大
案例描述:2010年4月,六年級兩位女生麻××以要罵、打等威脅手段從一年級一位女生麻××手中拿來飯卡讓自己打菜刷卡,並不讓她跟老師、家長說。後來,一年級女生的家長發現這段時間女兒飯卡消費數比較大,便問女兒原因才發現這一情況,便向學校反映。我通過調查了解,證實反映情況屬實。
案例分析:通過了解分析,兩位六年級學生而且還是女生之所以有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主要是受社會上不勞而獲、貪圖享樂等不良風氣的影響,內心也渴望能吃好穿好,可她們家庭環境一般,不能滿足她們這一願望,再加上受電視、電影等不良行為的誘導,便一起合謀,把目標對准同學校也是同村的一年級女生麻××身上,向她敲詐勒索。因為她們知道每星期初,她的爸爸都會在她的飯卡里充進比較多的錢。這種行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如不進行嚴肅教育,讓她們懸崖勒馬,最終將會走上犯罪道路。
處置情況和結果:根據家長的反映,我找來兩位六年級學生詢問,她們承認確有其事。然後分別叫她們書面寫出過程及從一年級學生手中拿卡打菜的次數和錢數,對照刷卡機基本吻合。從中看出她們交待問題還老實,態度也較好。為了讓她們進一步認識到自己錯誤行為的嚴重性,我告知她們其行為是一種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讓她們知道這種行為如不堅決改正,任其發展就會觸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並通知她們的家長來校,還了自己子女從一年級學生卡上刷了的錢,讓子女當面向一年級學生道歉,並作出書面保證。從接下去到小學畢業這段時間來看,她們確實做到了,而且各方面都有明顯進步。
④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被告人:胡某,男,15歲,某縣中學學生.
胡某和其同班同學劉某等五人在本縣一鐵道路口玩耍.約3時許,一列旅客列車從遠處開來.胡某隨即准備了一些石塊,磚塊,並告訴同學他要向列車投 擲石塊和磚塊,並專挑車窗玻璃未關的窗口打,終於擊中旅客王某,致其 顱骨粉碎性骨折,經搶救無效於當晚死亡.
人民法院受理此寒後,有人提出,此案對青少年尤其是在校生有教育意義, 社會上經常有向行駛中的列車或汽車投擲石塊等物的情況,中,小學生可以從本案中汲教訓,防患於未然,故應將本案在中,小學生范圍里公開審理.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公開審理此案?
案例分析:本案不能公開審理,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未成年人案,按已下規則處理:14歲---16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公開審理,16---18周歲的一般不公開審理.本案中胡某15歲,故不能公開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8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條亦規定:「審判少年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堅持懲罰與教育想結合的政策,糾正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措施。這就是我國對實施了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方針和政策。
我對本案處理的感想:
教育、感化、挽救,重心在挽救,目的也是挽救,為了實現挽救的目的,必須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以要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主要是因為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和希望,國家和人民對未成年人寄予厚望,這其中包括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國家和人民對他們同樣抱有希望。
其次,未成年人正處於在生長發育期,在許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別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響、可塑性大等。促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因素往往比較復雜,如果教育得法,也有容易轉變過來的一面。
另外,多年的司法實踐業已證明,只有實現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才能更有效地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使更多的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轉變過來,而主要依靠懲罰或打擊的方法,並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甚至常常會起反作用。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精神應當貫穿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訴訟程序的始終,貫穿於立案 、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等各個環節。
本案之所以法律規定不能公開審理正是因為法律的立法目的在於: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精神。
⑤ 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例
找到青少年犯罪判決書103篇 。
被告人伍文武、鍾世能犯運輸毒品罪一案
文書字型大小:(2015)臨中刑初字第號
文書類型:刑事判決書
雲南省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15)臨中刑初字第216號
公訴機關雲南省臨滄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伍文武,男,◑◑◑◑年◑◑月◑◑日出生,湖南省新化縣人,漢族,初中文化。因本案於2014年12月28日被鎮康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30日被逮捕。現羈押於鎮康縣看守所。
被告人鍾世能,男,◑◑◑◑年◑◑月◑◑日出生,廣西壯族自治區靈山縣人,漢族,小學文化。因本案於2014年12月28日被鎮康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30日被逮捕。現羈押於鎮康縣看守所。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12月27日,被告人伍文武、鍾世能攜帶毒品在南傘乘坐車牌號為雲sxxxxx的客車准備前往臨滄,13時35分,途經軍賽檢查站接受檢查時,執勤人員當場從被告人鍾世能攜帶的一透明塑料袋內的2瓶銀鷺花生牛奶飲料瓶內查獲外用保鮮膜包裹的毒品海洛因75顆,凈重444克,後被告人鍾世能從體內排出外用保鮮膜包裹的毒品海洛因1顆,凈重4.5克;當場從被告人伍文武攜帶的一透明塑料袋內的1瓶銀鷺花生牛奶飲料瓶內查獲外用保鮮膜包裹的毒品海洛因34顆,凈重188克,後被告人伍文武從體內排出外用保鮮膜包裹的毒品海洛因2顆,凈重11.5克。本案被告人伍文武共攜帶毒品海洛因36顆,凈重199.5克;被告人鍾世能共攜帶毒品海洛因76顆,凈重448.5克。
http://www.lawxp.com/case/c13570993.html
⑥ 青少年犯罪案例
中學生中隊伍中的違法現象常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有的拉幫結派,組成團伙,自封首領,公然對抗教師的正常教育;有的瞞著家長逃學,聚眾賭博,輸贏少則幾十元,多則幾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會上偷雞摸狗;有的對低年級敲詐勒索;有的肆意破壞公共財物;有的結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跡於社會上不法青年之中,開始「拜師學藝」。幾此種種,不一而足。 下面我們將介紹一些真實的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例,通過這些案例,希望同學們能夠從中汲取教訓,知法守法,做一個合格的社會主義公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健康成長。
[案例1]:
9名少年偷垮高壓電塔 一座高壓電力輸送塔突然攔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餘萬元。倒塌原因竟是電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塊鋼條,而下手的竟是9個未成年的孩子! 某日凌晨,青白江公安局刑偵大隊的電話鈴聲驟然響起:「一座220KV高壓電力輸送塔倒塌,交通被阻斷!」幾乎是同時,當地電力部門也接到了報告。這座220KV電塔所在線路是成都輸往綿陽輸電主線備用線路。正值用電高峰期,該電塔的驟然倒塌,造成備用線路全線斷電,青白江、金堂等地的居民生產、生活用電也因此受到影響。電塔倒塌還壓壞了電信公司分路器等設備,造成200餘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而間接經濟損失不可估量。
民警們經過艱苦細致的調查工作,最終得到一條線索,發現當地的王平(化名)等人長期在附近實施盜竊。就在電塔倒掉的前幾天,有人曾看到王平和幾個男孩出現在塔下。民警們立即找到王平詢問。王平終於交代,倒掉的電塔上的鋼條就是他和另外8人一起偷的。一直喜歡小偷小摸的他沒錢後就會找電塔下手,每塊鋼條可以賣得10元左右。得知電力部門會在每月的18日將缺損的鋼材補上後,他們便從5月18日開始,先後四次對該電塔下手,總共偷了68塊鋼材。少了這樣多的塔材,嚴重改變了電塔的受力結構,恰好頭天晚上,當地颳起了大風,最終造成高壓電力輸送塔攔腰折斷。他們沒有想到的是,因為貪圖這點錢而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很快,另外8人也落網,他們都將面臨法律的制裁,收贓的老闆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⑦ 中小學學生犯罪的案例都有哪些
1.抽煙
2.打架
3.逃課
4.上網
5.盜竊
6.故意損壞公物等
⑧ 青少年犯罪案例
1、被告人羅某某故意傷害案
被告人羅某某(16周歲,在校學生)和謝某某均系長沙某學院學生,同住於本市天心區校區男生宿舍504房間。2015年9月12日11時許,被告人羅某某在宿舍內因瑣事與謝某某發生爭執,繼而肢體接觸,期間被告人羅某某用1把不銹鋼單刃尖刀捅傷被害人謝某某左側腹部。
經鑒定,被害人謝某某左腹部刺傷,左側橫結腸對穿傷,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某某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羅某某作案時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被告人羅某某在案發後及在庭審中認罪、悔罪,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羅某某的家屬賠償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量刑時予以考慮。根據被告人羅某某的犯罪事實和情節、悔罪表現及其居住地基層組織出具的社區矯正材料,可以對被告人羅某某適用緩刑。
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認定被告人羅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宣判後,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2、被告人劉某凡、劉某聰等聚眾斗毆案案
被告人尹某(成年人)在天心區解放西路某酒吧遺失一部手機,此手機被酒吧服務員饒某撿到並使用多日。尹某知曉後,聯系饒某協商退還手機以及賠償事宜。饒某將手機退還給了尹某,並答應賠償尹某500元錢。後尹某多次要求饒某支付500元賠償金未果。
2015年4月29日凌晨,尹某邀被告人劉某凡(17周歲)在酒吧門口攔住饒某、遲某等人,要求饒某支付500元賠償金,遭到饒某拒絕,雙方發生口角。劉某凡於是打電話給正在另一個酒吧門口的被告人劉某聰(16周歲),要其前來幫忙打架。隨後,劉某凡手持棒球棍,並糾集被告人劉某聰肖某某、王某某等人趕至酒吧門口,對饒某、遲某等人進行毆打,造成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
經審理認為,劉某凡、劉某聰等五名被告人持械聚眾斗毆,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斗毆罪。被告人劉某凡、劉某聰在歸案後和法庭審理過程中均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並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均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被告人劉某凡、劉某聰作案時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劉某聰、劉某凡所在的基層組織同意對兩被告人適用社區矯正,可以對被告人劉某聰、劉某凡適用緩刑。
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凡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被告人劉某聰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該案沒有上訴、抗訴,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3、被告人張某某盜竊案
被告人張某某(17周歲)夥同他人分別於2015年12月24日、2016年7月1日凌晨,竄至長沙市芙蓉區某超市和天心區塗家沖某超市內,盜竊中華、軟極品芙蓉王等品牌香煙共計人民幣16244.1元。後二人將所盜贓物予以均分,分別銷贓後將贓款予以揮霍。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被害人數額較大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張某某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應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其歸案後及法庭審理中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可以對被告人張某某從輕處罰。
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定被告人張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3、被告人陶某某、左某某故意傷害案
2017年7月16日2時許,被告人陶某某(17周歲)等人在長沙市天心區解放西路某酒吧與樊某發生了口角並相互斗毆。後被告人陶某某又糾集被告人左某某(17周歲)等十餘人至某酒吧將樊某、龔某喊出酒吧,雙方交談無效便動起手來,被告人陶某某等十餘人一同毆打龔某、樊某兩人。
2017年7月18日被告人左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2017年7月26日被告人陶某某向公安機關投案。經鑒定龔某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樊某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均以構成故意傷害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兩被告人均系主犯。但從本案被害人的傷情來看,主要系被告人左某某持刀所致,對於本案的傷害後果,被告左某某的作用明顯大於被告人陶某某。
兩被告人在本案中具有以下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作案時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被告人陶某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且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認定具有自首情節,被告人左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認定具有坦白情節。
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家屬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取得了被害人諒解。上述情節均應當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或酌情從輕處罰。
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所在的司法局願意對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進行社區矯正,綜合被告人犯罪性質和情節及認罪、悔罪態度,可以對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宣告緩刑。
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判定:1、被告人左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2、被告人陶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四年;3、禁止被告人左某某、被告人陶某某在成年之前進入酒吧、網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
5、被告人鍾某某、周某某搶劫案
2016年11月30日凌晨4時許,王某在本市天心區蔡鍔南路某酒吧以謊稱被害人曹某某調戲其朋友的女朋友為由,夥同曾某等人將被害人曹某某強行帶至本市解放西路某KTV廁所,並糾集余某某、荀某某和被告人鍾某某(17周歲)、周某某(17周歲)等人,採用肢體推搡、匕首威脅等方式向被害人曹某某索要人民幣3000元。
隨後,又將被害人曹某某行帶至某KTV包廂,荀某某和被告人鍾某某用揮舞匕首的方式威脅被害人曹某某,迫使被害人曹某某通過支付寶轉賬人民幣1000元至余某某的賬戶上,余某某離開現場;
當日凌晨5時許,王某指使荀某某、曾某和被告人鍾某某、周某某,將被害人曹某某強行帶至某客房部,荀某某和被告人鍾某某繼續採用揮舞匕首的方式威脅被害人曹某某,被告人鍾某某強行奪過被害人曹某某的手機,操作被害人曹某某的手機轉賬人民幣2000元至被告人周某某的賬戶,隨後荀某某和被告人鍾某某、周某某離開現場,所得贓款予以瓜分、揮霍。
2016年11月30日,公安民警將被告人鍾某某、周某某抓獲,並從被告人鍾某某身上起獲長約25厘米的黑色折疊式匕首1把。被告人鍾某某、 周某某歸案後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鍾某某、周某某夥同他人,使用持刀威脅手段劫取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鍾某某、周某某均系主犯。被告人鍾某某、周某某作案時均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被告人鍾某某、周某某有坦白情節,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
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定被告人鍾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周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⑨ 青少年犯罪案例有哪些
2002年12月1 5日下午,被告人謝濤提議綁架宜昌市教中心學生邱某(女,16歲)以勒索贖金,得到唐劍波等人的同意,並就具體事宜進行了商議。
次日上午,謝濤、蔡亮到枝江市租賃了一間民房以作藏匿邱某之需。
下午3時許,謝濤、唐劍波、蔡亮、周娟來到宜昌市職教中心門前等候邱某放學。邱某放學時,唐劍波、謝濤先後多次對邱某提出找其談點事,均被拒絕。
12月17日上午7時許,被告人謝濤、付習文、秦琴來到邱靖家的樓下等候。見邱某從家中出來,秦琴以談事為由,強行將邱拖上計程車,將邱帶至付習文家中。
當日下午4時許,蔡亮給邱某家打電話,先後對邱的父母提出,邱某在其手中,讓他們用5萬元來贖人。
12月18日下午4時許,蔡亮給邱家打電話,問邱的父親邱正雲贖金准備好了沒有,邱正雲說只准備了3萬元,蔡讓其將贖金裝在一個紅色塑料袋中,次日的上午10時到西陵劇場的門前等侯。下午5時許,邱某被帶到枝江市租賃的房屋中看守。
12月19日上午10時許,謝濤、唐劍波、郭明、蔡亮按約定來到西陵劇場,看見邱正雲後,謝濤見附近的人很多,懷疑是警察,蔡亮用公用電話給邱正雲打電話,讓其從西陵劇場走到宜昌市財校門口等。謝濤等四人一同乘公共汽車到猇亭,謝濤給邱正雲打電話責問其為什麼帶警察,並指令其到宜昌市磨盤溪公路旁交贖金,同時安排唐劍波到枝江轉移人質。
當謝濤、郭明、周娟在約定的地點准備收取贖金時,被公安幹警當場抓獲。
[評析]:
青少年的犯罪問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困擾法學理論界與司法實踐部門的一個難題,同時也是消除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維護社會秩序,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課題之一。
一、現階段青少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一是犯罪年齡低齡化。從我院近幾年受理的案件情況來看,犯罪年齡漸趨年少,罪犯的平均年齡有低齡化趨勢,而且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數也比往年有所增長。
二是犯罪類型多元化。青少年犯罪類型越來越多,主要有盜竊、搶劫、傷害、敲詐。此外,殺人、強奸、綁架等惡性案件也時有發生,且犯罪常表現為故意犯罪,很少為過失犯罪,犯罪時不計後果,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極大。
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在很多案件中,十幾歲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劃,作案後偽造現場,一些從報刊影視上學到的反偵查手段被頻頻使用,使得青少年犯罪具有了明顯的成人化、智能化特點。
四是犯罪方式團伙化。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識,就容易相互影響,形成共同犯罪。而且這種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團伙性犯罪,這與有組織有策劃的團伙性犯罪有所區別,
二、青年犯罪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面。影響青少年犯罪的外因有家庭、學校、社會三個方面。
1、青少年自身素質不高,抵禦能力差。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發育都處於特殊時期,具有心理不成熟、情緒不穩定,自控能力差、認識偏頗,觀念紊亂,僥幸心理作怪等心理特點。由於他們的文化素質較低,分辨事非能力較差,其涉世的無知性、盲目性就很難應付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影響,經不起誘惑,很容易被別人拉攏、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義氣用事,不計後果等,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且極易受外界因素的影響,一些社會上的不良青年、違法人員嚴重影響著青少年的成長,有的甚至教唆青少年犯罪。
2、家庭教育的諸多缺陷,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環境是影響青少年犯罪的一個重要因素。據調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狀況普遍偏差,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離異,有的教育不當,有的過於溺愛。家庭環境和家長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對青少年的心理、品德、愛好和思想的影響至關重要。
3、有少數學校對預防青少年犯罪認識不足。近年來,學校的德育工作和法律教育從總體上看是在不斷加強,但是發展不夠平衡。學校是對青少年開展法制教育的重要陣地。而一些學校尤其是農村學校,重智輕德,法制教育流於表面化、形式化。有些學校對青少年學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夠,導致許多青少年學生缺乏正確的理想信念,不知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識,頭腦中沒有辨別是非的標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談不上遵紀守法,這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4、不良文化是青少年犯罪的誘因和溫床。由於一些宣傳暴力的電影和文化作品的影響,社會不良刺激的增多,導致社會規范失控,價值觀念的巨變,青少年犯罪上升。一些「黃色」書刊的毒害,一些新聞媒體播放的暴力等影視製品的影響,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不少青少年犯純粹是對一些影視鏡頭的刻意模仿,犯搶劫、盜竊罪的青少年則多為影視里花天酒地的生活方式所誘惑,涉嫌性犯罪的青少年幾乎全部觀看過淫穢影碟或訪問過色情網站。此外,還有一些網吧、不健康的娛樂場所和「玩就玩個心跳」、「過把癮就死」等反映社會轉型期的一種浮躁心態及其他一些灰色民謠、黑話、小道消息,無不對青少年身心造成消極的影響。
三、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對策:
控制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其核心在於預防,要通過法律的形式調動家庭、學校、社會和國家各方面的力量,幫助青少年樹立遵紀守法的觀念,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一)對青少年進行心理健康教育。應加強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提高他們明辨是非和抵制錯誤的能力,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要對青少年進行道德、理想教育,使他們建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為什麼呢?這是因為青少年時期正處在長身體、學知識時期,這一時期,可塑性很強,正是確立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是非觀、法制觀的重要時期。要使他們接受正確的東西,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以保證他們沿著祖國未來需要的道路健康成長,就必須在對他們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時,加強法制教育。只有使他們從小學法懂法,才能知道什麼行為是合法,什麼行為是違法或犯法,從而自覺遵紀守法。
(二)建立和倡導溫暖、和諧、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環境,保證青少年健康成長。正確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要條件。父母要了解子女的生理和心理的發展、變化,不能固守「長輩」的角色和地位,缺少與子女「交朋友」的意識,對他們不能過於苛求,應給予他們更多學習上的幫助、生活上的關心、精神上的鼓勵和誘導。家長除了科學文化知識外,還應對子女進行基本生活技能的教育和培養、倫理、道德、法律教育。防止溺愛、體罰、控制、放任、庇護,要鼓勵、交談、權威(維護權威,最重要的是父母要提高自身素質,能夠回答和解決子女提出的各種問題及正確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以正確的自身行為,使子女心悅誠服)、限制(對子女的不良行為如逃學、無故夜出、亂交朋友、攜帶管制刀具等要進行管制和約束,以消除他們違法犯罪的誘因和機會),及時制止越軌行為等。
(三)加強對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樹立良好的校園環境。如果正確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要條件,那麼良好的校園環境則是青少年德育教育的重要保障。這要求學校應從兩個方面做好:一是要對其內心進行正確的引導。把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法制教育結合起來,即:學校要開設法制課程,多上思想道德品質課,引導和培養中學生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道德法制觀念;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向上的活動,培養學生開朗、活潑的性格; 二是要加強對青少年的外部行為的管理和約束。對學校要不段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嚴肅校紀校規, 正確規范和約束學生的行為。還要對學生中存在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管制和約束,有效防止犯罪行為的發生。
(四)遏制不良傳媒的誤導,加強娛樂消費的引導和管理。不良傳媒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要誘因之一,這一問題已引起各國政府和公眾的普遍關注。有關部門要在加大查處力度的同時,廣泛開展面向青少年的讀、視、聽指導,提高他們判別是非優劣的能力和鑒賞水平。如組織影視讀物鑒賞指導組,推薦優秀作品,開展鑒賞評析活動,引導他們讀好書、唱好歌、看好節目。針對娛樂場所對青少年行為的巨大影響,要加強對青少年娛樂消費的引導和管理,規范娛樂場所的經營,堅決控制未成年人進入法律規定不得進入的娛樂場所。加快公益性文化設施如圖書館、體育館、文化館、紀念館、博物館等場館的建設,發揮其娛樂、教育功能。
⑩ 小學生犯罪案例
在海口市秀英小區陳先生的14歲兒子受吸毒仔控制,由一名在校中學生輟學變成了小偷,並因搶劫偷竊被派出所抓過兩次,現在與吸毒仔混在一起不再回家了。
海口市的一名10多歲的男孩向另一名年齡更小的小學生強行勒索錢財時,被過往行人抓了個正著。如此小的孩子竟學會了敲詐勒索,讓圍觀群眾感嘆不已。
文昌市某中學一初一女生被四女生輪番抽打了200多個耳光,耳膜破裂住院。在暴行長達一小時的時間里,她的室友躲在寢室里,不敢相救。
……
校園暴力,低齡兒童犯罪這本不是一個新鮮話題,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即將到來之際,我們將關注的目光聚集在由於道德教育缺乏和流失而引發的校園暴力和低齡兒童犯罪上,仍將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調查:
小學生比中學生
易受暴力侵害
一般來說,校園暴力包括了發生在校園中的學生與學生、教師與學生、教師與教師,以及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當前的校園暴力現象一般呈現如下特點:第一,暴力程度日益凶暴。如校園殺人、強奸、搶劫、惡性傷害等校園犯罪案例日益增多。第二,表現形式多樣。如體罰、起綽號、打架、欺負弱小同學甚至傷害老師、校園兇殺、校園搶劫、校園性侵犯、校園黑社會等。第三,暴力分布普遍。校園暴力在任何國家、地區的任何學校都有發生。第四,施暴地點集中。多在空教室、體育館、樓梯間、廁所內、運動場或其他少人注意的死角,而且多在上學或放學時發生。
調查結果顯示,小學生遇到侵害或敲詐的比率為27.0%,中學生遇到侵害或敲詐的比率為14.1%。也就是說,小學生和中學生遭遇「校園暴力」侵害的風險率不同,小學生遭遇「校園暴力」的風險率更高。從遭遇侵害或敲詐的次數來看,小學生遭遇多次侵害或敲詐的情況也明顯多於中學生。當問到受到侵害或敲詐後受害學生是如何處理的問題時,有38.0%的學生向老師匯報,有20.3%的學生向家長匯報,還擊或報復的佔13.9%,自己默默忍受的佔13.9%,有10.1%的受害學生設法躲避,報警的佔3.8%,另有1.3%的學生表示滿足他們要求。
尚未受到侵害或敲詐的學生,認為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會如何處理呢?有50.7%的學生說向老師匯報,有26.7%的准備報警,23.7%的向家長匯報,11.0%的准備還擊或報復,8.0%的准備躲避,1.0%的准備默默忍受,4.3%的學生不知道怎麼辦?
案例一:
為吃宵夜搶同學錢財
在海口市某中學讀初一的鄭某與杜某,商量著去吃夜宵,但又沒錢,兩人便決定去學生宿舍找同學強行索要。鄭某用襯衣蒙住臉,杜某則戴一頂旅遊帽,竄入同年級某班宿舍,將門撞開後,向室內的學生索要錢物,並叫道誰不給就打死誰,並用掃把猛打床板恐嚇學生,兩人同時動手搜梁某等4人的口袋。搶得幾元錢後,兩人到校外去買了一瓶礦泉水,並買了幾支煙抽後,復又回去竄到另一個宿舍,採取同樣的方式向同學們「要」錢,當時一個同學口袋裡只有幾元錢,他央求兩人給他留一塊錢第二天吃早餐,兩人丟給這名同學一元錢後揚長而去。當晚,兩人共搶得現金31.5元,均被兩人用來抽煙喝水和炸東西吃。自以為找到了「快速發財」的捷徑,僅隔一天兩人又再次闖入學生宿舍准備搶劫時,被在宿舍附近蹲守的校保衛人員和民警現場抓獲。
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鄭某與杜某兩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構成搶劫罪,但因兩人未滿18歲,又系在校生,具備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一審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元。
點評:因為在校中小學生超前消費與經濟實力不能滿足的矛盾,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的搶劫案件在校內外並不鮮見,有的搶劫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在犯罪。這說明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防止為超前消費而去犯罪,應當成為對在校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這起案件中的兩名學生的行為值得我們所有的學生、學校和家長們警醒。
案例二:
三個月內11名低齡女生被輪奸
在短短三個月時間內,由海口市兩所中學為主的19名在校生和輟學學生組成了一特大輪奸犯罪團伙,瘋狂作案15次,輪奸11名被害人。該犯罪團伙成員固定,年齡偏低,最小的15歲,最大的18歲,成員固定,其中1988年出生的就有13人,在校學生11人。該團伙以搭順風車、到海邊玩,去酒吧、燒烤園喝酒等借口為由,借機實施輪奸。被輪奸的被害人女生中年滿12歲的1人,13歲的3人,14歲的3人,15歲的2人,其中在校女生8人。2004年6月,海口市某小學一名年僅12歲的女生被該團伙成員輪奸三次,強迫賣淫未遂一次。2004年7月,該團伙13名犯罪嫌疑人在海口市某賓館客房內持刀威脅、毆打年僅14歲的某中學初中一女生,然後13人輪奸了該女生。
點評:性侵害行為不僅包括性交,還包括撫摸、暴露性器官、手淫等。家長一定要讓孩子懂得自己身體的哪些部位是不可隨便讓別人觸摸的,與異性需保持一定距離。同時要提高孩子的警惕性。犯罪人往往利用孩子的特殊心理,以給零花錢、糖果等為誘餌或以關心學習、考試給高成績、同情家庭遭遇等為借口,或採取威脅、恐嚇等手段對孩子進行性侵害。在平時對孩子的教育中,加強孩子的識別能力是不可缺少的一課。即使事情發生了,與父母的及時溝通交流都是防止被長期、多次侵害的有效方法。
案例三:
沒有完成作業被體罰
海口某中學一名初一的老師因為學生沒有完成布置的作業對學生進行體罰,一名姓謝的家長告訴記者,在中午吃飯的時候,女兒說手疼,是在學校里被老師打的。他很奇怪為什麼孩子在學校會被打?女兒說英語老師讓默寫單詞,默寫不出一個就打手心一下。以前她數學考試不好,考了41分,就被數學老師打過82下,當打到20幾下的時候,她的手都麻木了。「數學老師用竹棍打手,而英語老師是用細木板打手」女兒所在班上的四十多名學生,幾乎都有被老師打過。英語老師也坦率地承認自己確實打過學生,那是因為上課的時候他們沒有紀律性,總是吵吵鬧鬧的,如果不讓他們安靜下來,那會影響到別的同學學習。英語老師還強調不給學生施加壓力,學生就不會有動力。
點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侮辱、毆打教師,禁止體罰學生。對違反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決:
學校家長學生共同努力
海南日新律師事務所律師說,目前在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中,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缺,公安部門對於校園暴力主要是以教育為主,懲處為輔。同時,他還認為,校園暴力對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和身體方面的侵害,監護人是需要負民事賠償責任的。而一般的民事案件,公安部門是不會介入的,只有當該案件構成了刑事案件時才能插手,所以目前防止校園暴力主要是靠學校和家長、學生共同努力
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檢察官認為,校園暴力是社會消極因素在青少年身上的一種反映,近年來之所以呈上升趨勢,主要原因在家庭教育方面。首先,家庭對一個人的人格形成有著重要作用,再次,不少家長仍沿用傳統的教育模式,重智育輕德育,很少甚至不願意傾聽孩子的心聲。關注校園暴力背後的一群邊緣青少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因此,預防校園暴力首先要抓好家庭教育,家長應當積極履行好監護責任,尤其注重培養孩子善良的人格、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生活習慣,培養孩子的愛心,讓孩子們學會給予和奉獻,學會與他人和睦相處。
支招:
遭遇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
海口市美蘭區法院法官還支招說,遭遇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以減少損失,盡可能不發生沖突,以減少肉體傷害。如果勢單力薄,要什麼給什麼是一種緩兵之計,但一定要把對方的體貌特徵看清楚,以便協助公安機關把他們抓獲;受到傷害一定要及時告訴家長,家長要幫助解決問題,不要袖手旁觀,也不能斥責,更不能幫著實施暴力手段;對受害者一定要鼓勵其報警、報告老師和學校,甚至告到法院,以爭取自己的正當權益,同時要在教育心理專家的幫助下,消除心理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