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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騎車安全

發布時間:2021-01-05 18:28:31

『壹』 小學生騎自行車應注意什麼

注意交通安全,盡量騎車不打鬧,說話,集中精神

『貳』 小學生安全知識——騎車安全小常識有哪些

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自行車的車型大內小要合適,不要容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車。

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未滿十二歲兒童,不要騎自行車上街。

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速,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時以後在轉彎。

經過交叉路口時,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在繼續前行。

騎自行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鬧。

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

要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騎車途中遇雨,不要為了免遇雨淋而埋頭猛騎。

雨天騎車,最好穿雨衣、雨披,不要一手持傘,一手扶把騎行。

不要猛捏車閘,不急拐彎,拐彎的角度也應盡量大些。

應與前面的車輛、行人保持較大的距離。

雨雪天氣,道路泥濘濕滑,騎車要經歷更加集中,隨時准備應付突發情況,騎行的速度要比正常天氣時慢些才好。

『叄』 小學生交通安全十項騎車守則

交通安全知識
一、人行橫道
在車行道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就是人行橫道,它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馬路而漆劃的。駕駛員看見人在人行橫道內行走就會減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內過馬路比較安全。
二、人行天橋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來往行人和車輛特別多,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架設了雄偉美觀的人行天橋,行人在人行天橋上過馬路最安全。
三、道路與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簡介如下: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定亦適用於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2、車道燈信號
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准許車輛通行;
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信號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四、道路交通隔離設施
道路交通隔離設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上用一定的建築材料製作的物體,用來分隔車輛與車輛、行人與車輛,使它們都按規定的路線通行。道路交通隔離設施包括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和隔離墩。行人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之間,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亂穿馬路或走到慢車道上去。禁止行人跨、鑽行人護欄,以防發生意外。
隔離墩由水泥混凝土墩和焊管連接而成。安裝在快慢車道之間的為中心隔離墩,用來分隔上、下行車道。設置隔離墩,有利於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確保安全暢通。
五、在放學和集體外出時應怎樣做?
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教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並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排成兩列縱隊,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里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六、十二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自行車
城市道路復雜,車輛繁多,由於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七、為什麼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八、騎自行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必須集中思想,雙手把住龍頭。要在非機車道內行駛,不準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看清來往車輛,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九、不玩車、不弔車
有一些同學隨便玩弄停著的汽車,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吊車,向車輛駕駛室投擲石塊,以此作樂。其實這是十分危險的舉動,最容易造成事故,也不道德。
十、文明乘車守秩序
公共汽車真繁忙,迎送乘客去各方。
乘車定要守秩序,交通法規不能忘。
依次上車莫擁擠,扶老攜幼高風尚。
文明乘車,確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車,應在站台上有秩序地等候。車停穩後,讓車上的人先下,然後依次上車,不要爭搶。上車後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能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亂扔果皮、紙屑,做個文明的小乘客。
十一、行人應遵守的交通法規和公共道德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輛。勸阻家人、鄰居不佔道擺攤、曬糧、曬草和打場,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志、標線等進行破壞。
以上嚴禁的行為,都是違紀違法行為。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徵,及時向交警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十二、乘車人的公共道德
乘車時要遵守公共秩序,依次上下車;要發揚雷鋒助人為樂的精神,扶老攜幼,不搶座位,主動給老人、小孩、病人、殘疾人和孕婦讓座位;要做文明乘客,主動購票,服從驗票,積極配合、幫助駕駛員、售票員維持好車上的秩序。
十三、行人上街和橫過道路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車行道。
2、橫過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立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後,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通過時,須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確認來車距離遠無危險後才能通過。
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以防來車駕駛員措手不及,發生危險。
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時,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邊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險行走。
橫過未設人行橫道線的鄉鎮街道或公路時,要看清左右有無來車,千萬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
3、行人橫過人行橫道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進入人行橫道。
還須注意:即使信號燈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是否停穩,然後再穿越道路。
4、設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地方,行人過街要走人行天橋或地道,不要橫穿街道和公路。
5、列隊橫過車行道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隊列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待車輛過去後,再繼續通過。
十四、警告標志
駕駛人員在一條不熟悉的道路上行駛,不可能知道行駛前方存在有潛在的危險。警告標志的作用就是及時地提醒駕駛人員前方道路線形和道路狀況的變化,在到達危險點以前有充分時間採取必要行動,確保行駛安全。
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警告標志的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
警告標志共有標志42個。比原國標增加9個,新增加的標志有:1、窄橋標志;2、注意牲畜標志;3、路面不平標志;4、有人看守鐵路標志;5、斜杠符號標志;6、注意非機動車標志;7、事故易發路段標志;8、慢行標志;9、注意障礙物標志。
(1)、注意信號燈標志
(注意信號燈)
此標志設在駕駛員不易發現前方為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2)、注意落石標志 (a) (b)(注意落石)
此標志設在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
(3)雙向交通標志 (雙向交通)
雙向行駛的道路上,採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離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離,由於某種原因(施工、橋、隧道)形成無隔離的雙向車道時,須設置此標志,以提醒駕駛員注意前方是無隔離的雙向交通。
(4)注意行人標志 (注意行人)
一般設在郊外道路上劃有人行橫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橫道線較多,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一般可在駕駛員不易發現前方設有人行橫道線的地方設置。
(5)注意兒童標志 (注意兒童)
此標志設在小學、幼兒園、少年宮、兒童游樂場等兒童頻繁出入的場所或通道處以引起駕駛員的重視。
(6)注意非機動車標志 (注意非機動車)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注意非機動車的橫穿和出入減速慢行。此標志設在混合行駛的道路並經常有非機動車橫穿、出入的地點以前適當位置。
(7)事故易發路段標志 (事故易發路段)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為事故易發路段,須謹慎駕駛。此標志設在交通易發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8)慢行標志 (慢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減速慢行。此標志設在前方需要減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9)施工標志 (施工)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車輛應減速慢行或繞道行駛。此標志可作為臨時標志設在施工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10)注意危險標志 (注意危險)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謹慎駕駛。此標志設在以上標志不能包括的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禁令標志的顏色,除個別標志以外,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
1、禁止標志
(1)禁止通行標志 (禁止通行)
表示禁止一切車輛和行人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處。
(2)禁止駛入標志 (禁止駛入)
表示禁止車輛駛入。此標志設在禁止駛入的路段入口處。
其顏色為紅底中間白橫杠。
(3)禁止機動車通行標志 (禁止機動車通行)
表示禁止某種機動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機動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4)禁止非機動車通行標志 (禁止非機動車通行)
表示禁止非機動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5)禁止畜力車通行標志 (禁止畜力車通行)
表示禁止畜力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畜力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6)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標志 (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
表示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7)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標志 (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左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8)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標志 (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右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9)禁止掉頭標志 (禁止掉頭)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掉頭。此標志設在禁止掉頭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1、步行標志 (步行)
表示該街道只供步行。
此標志設在步行街的兩端。
2、人行橫道標志 (人行橫道)
表示該處為專供行人橫穿馬路的通道。
此標志設在人行橫道的兩側。
3、公交線路專用車道標志 (公交線路專用車道)
表示該車道專供本線路行駛的公交車輛行駛。此標志設在進入該車道的起點及各交叉口入口處以前適當位置。
4、公民道德建設的著力點(60字):
社會公德: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
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
家庭美德: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

『肆』 小學生騎自行車要注意哪些事項

騎自行車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如下: 1、要經內常檢容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四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3、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要騎自行車上街。 4、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立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撤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或音樂。 8、要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伍』 小學生騎自行車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小學抄生騎自行車外出比起走路,襲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他們喜歡追逐打鬧、喜歡比賽快慢等都會造成一些不安全因素。因此騎自行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如下: 1.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3.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要騎自行車上街。 4.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立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撤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自行車不要相互比賽、速度不要太快。8.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 9.要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如果您在生活中發現還有其他小學生需要注意的地方,而我們這里沒有提到,您可以給我投稿,我們將您的稿件刊登於本網站,可供其他學生、老師、家長閱讀。

『陸』 說說你知道的小學生騎車安全知識

須在家長陪同下,雙手不得離開把手,不左顧右盼,小心慢行

『柒』 小學生交通安全常識

小學生交通安全常識

1.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著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桿,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也必須在馬路兩邊的人行道步行,一切機動車輛都不準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2.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燈的指示通過;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或是騎車載人。

3.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通過時,先看左邊的來車,因為首先威脅自己的是左邊來的車輛;到了路中間就看右邊的來車,目測車速和距離,確認安全時才可以通過。

4.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通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更影響司機的心情,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

5.過馬路時,一定要精神集中。不能邊聽音樂,邊過馬路,不在馬路上跑和玩;更不能為了趕時間或貪圖方便翻越防護欄,要走人行橫道、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6.最危險的是穿越鐵路道口護欄與火車爭道搶行,這樣可能會被火車捲入輪下絕對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會有造成死亡的危險。

(7)小學生騎車安全擴展閱讀:

行走安全

同學們上學和放學的時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擁擠的時候,人多車輛多,必須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小學生在放學排路隊時要頭戴小黃帽,在霧、雨、雪天,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盡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3.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它事情;

4.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5.騎自行車時,不要騎速過快,要小心避讓,要騎在自行車道上。

橫穿馬路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2.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 「 綠燈行,紅燈停 」 ;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更不能在馬路上滑滑板;

5.騎自行車橫穿馬路,要下車扶車橫穿。

『捌』 小學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有哪些

1.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也必須在馬路兩邊的人行道步行,一切機動車輛都不準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2.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燈的指示通過;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或是騎車載人。

3.小朋友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通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更影響司機的心情,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 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通過時,先看左邊的來車,因為首先威脅自己的是左邊來的車輛;到了路中間就看右邊的來車,目測車速和距離,確認安全時才可以通過。

4.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著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桿,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5.最危險的是穿越鐵路道口護欄與火車爭道搶行,這樣可能會被火車捲入輪下絕對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會有造成死亡的危險。

6.溫馨提示:你肯定過馬路時,一定要精神集中。不能邊聽音樂,邊過馬路,不在馬路上跑和玩;更不能為了趕時間或貪圖方便翻越防護欄,要走人行橫道、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7.我國《交通法》規定,我國在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機動車司機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須系安全帶。

(8)小學生騎車安全擴展閱讀:

在放學和集體外出時應怎樣做?

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教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並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排成兩列縱隊,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里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十二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自行車

城市道路復雜,車輛繁多,由於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為什麼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騎自行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必須集中思想,雙手把住龍頭。要在非機車道內行駛,不準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看清來往車輛,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參考資料:小學生安全知識-網路 交通安全教育-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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