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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學招生計劃

發布時間:2020-12-25 04:14:47

⑴ 上海今年一本計劃招生人數是多少

據上海市教復育考試制院介紹,上海2011高招第一批本科計劃招生1.06萬人,第二批本科計劃招生2.23萬人,高職(專科)計劃招生1.24萬人,提前批(含高職專科提前)共計劃招生0.26萬人,藝術體育類共計劃招生0.48萬人(不含未作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也就是說,今年上海只有8000考生可能落榜

⑵ 上海市中考有幾個志願,怎麼填,有什麼要求嗎

有零志願,有名額分配,有平行志願。要求的話就是沖一沖,穩一穩,保一保

⑶ 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提前批招生是怎麼樣的

2O15年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5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滬教委基〔2015〕21號)和市教委關於本市開展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試點、中等職業教育——應用本科專業貫通培養模式試點工作的精神,結合本市中職校工作實際,現就2O15年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提前批招生有關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招生計劃
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中職校」)提前批招生包括中等職業教育——應用本科教育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本貫通」),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航空服務、藝術類、自薦生(以下統稱「自主招生」)共三大類別。
2015年中本貫通招生計劃為630名,中高職貫通招生計劃為5505名(含隨遷子女572名),自主招生計劃為3578名,其中航空服務專業招生計劃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
各級招生部門及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各類招生計劃,增強計劃的透明度和嚴肅性,不得隨意擴大計劃。涉及招生計劃的調整,須經市教委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5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4〕92號)規定的報名條件,並通過本市中招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取得12位數的報名號。
報考中本貫通的考生必須是本市常住戶籍應屆初三學生。
三、學校面(考)試
招生學校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是否進行面試或專業考試,相關招生方案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後,應及時向社會公布。
(一)面(考)試報名
1.考生須帶好通過本市中招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好的《2015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表》(復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報名照2張(以報考一所學校計),到招生學校辦理專業面(考)試報名手續。
2.中職校提前批的專業面(考)試不得收費。
(二)面(考)試安排
中職校提前批面(考)試的科目、時間、要求等由招生學校自行確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所有面(考)試工作應在4月11日-5月3日之間完成。
藝術類專業考試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2010年本市中職學校提前批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考院中招〔2010〕2號)執行。
(三)確定合格名單
凡進行面(考)試的中職校應當在全部面(考)試完成後,及時將面試結果或專業考試成績以書面形式告知考生。並於5月4日16:00前按要求將面(考)試合格名單上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的「中職提前批資格庫」。
四、填報志願
凡報考中職校提前批的考生,應在5月7日9:30至5月9日12: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cn)填報志願。三類志願可同時兼報。考生須根據自己的專業成績及自身情況綜合考慮,慎重選擇學校及專業,考生填報的志願代碼將作為投檔錄取時的唯一依據。考生填報志願時要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所規定的要求,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學校退檔,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
中本貫通限報1個志願,中高職貫通可以填報3個志願,自主招生可以填報4個志願(航空服務、藝術類和自薦生專業可以兼報,志願不分先後順序)。
填報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學校志願的考生,應是參加過相關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或專業考試,並進入「中職提前批資格庫」的考生。否則不能填報相關志願和投檔錄取。
未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填報志願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中職校提前批的招生錄取。
五、志願確認
中職校提前批志願填報採取網上志願填報和書面志願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書面志願確認後才能參加市統一投檔錄取。
(一)志願確認對象:已在網上填報提前批志願的考生。
(二)志願確認時間:5月13—16日,具體時間由各區(縣)中招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區(縣)中招辦必須在5月31日前上傳確認結果。
(三)志願確認地點:應屆初三學生在就讀初中學校進行,其他考生在報考區(縣)中招辦進行。
(四)志願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和家長應仔細核對志願表上的信息,並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無效。
2.書面志願確認只核對志願信息,不得更改志願或補報志願。
3.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中職校提前批的招生錄取。
六、文化考試
填報中職校提前批志願的考生,均須參加2015年上海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並獲得有效成績。
七、錄取工作
(一)錄取成績
1.中職校提前批錄取總分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共6門科目學業考試成績與政策性照顧分數相加而成。
2. 藝術類專業錄取總分為文化成績與專業考試成績按一定比例合成(按招生學校預先公布的成績合成辦法計算)。文化成績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學業考試成績與政策性照顧分數相加而成。
(二)錄取順序
中職校提前批錄取按照先中本貫通錄取,再中高職貫通錄取,最後自主招生錄取的順序依次進行。
(三)錄取原則
中職校提前批錄取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統一進行網上投檔錄取。
中本貫通錄取:按學校招生計劃和要求,根據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
按1:1比例進行一次性投檔錄取。錄取總分須達到當年本市普通公辦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中高職貫通錄取:按學校招生計劃和要求,按照「平行志願」原則進行投檔錄
取。中高職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中高職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自主招生錄取:按學校招生計劃和要求,按照「平行志願」原則進行投檔錄
取。
4. 考生如果被中職校提前批志願錄取,其後面所填報的志願(即統一招生錄取批次的零志願、名額分配志願和1-15志願)就自動失效;未錄取的考生則進入統一批次志願的招生錄取程序。
八、工作要求

(一)招生學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校長為招生工作負責人。招生學校要認真按照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做到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事先公示並嚴格執行。作為中職校提前批專業面(考)試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專業考試命題、考試、評卷和錄取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特別要加強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教育,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市教育考試院。
(二)各區(縣)中招辦要合理安排志願確認工作,加強對轄區內的初中學校的業務指導,確保志願確認工作順利實施。
(三)各級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工作的要求和流程進行,同時配備專門的技術操作人員,並參加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組織的業務培訓。
(四)各級考試招生機構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監督檢查的規定,認真、負責、熱情、妥善地處理人民群眾的來電、來信和來訪,堅決查處以權謀私、弄虛作假、索賄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⑷ 誰知道2006科大附中考初中錄取花名冊

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文件

金教[2005]013號

金山區2005年中等學校高中階段
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滬教委基(2005)7號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05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工作的若干意見》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2005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文件精神。
為了有利於推進我區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整體提高初中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有利於推進我區中小學課程教材改革,構建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有利於高標准、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促進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協調發展,推進我區示範性學校的建設;探索建立「以統一升學考試成績和學生整體素質綜合評價相結合」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有利於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培養學生的創新思想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積極主動學習。
2005年我區將按照市教委的部署實行畢業考和升學考兩考並一考。並運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推薦優秀初中畢業生免試入學;擴大「零志願」投擋比例;實行招生的陽光工程「網上公示制度」。與時俱進,用「三個代表」的思想,公開、公正、公平的招生錄取原則,進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考試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確保招生考試的順利進行。現就2005年我區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生計劃
1、2005年本區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為6136人,由於部分考生將回戶口所在地報考,在我區報考的考生約為5800人,根據市、區二級人民政府提出確保98%以上入學率的要求。我區將以此為基點,實施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計劃。並根據我區具體情況適當提高普職比。
2、本區中等學校的招生計劃由招生學校、區招辦、區教育局編制、協調,網上申報,經市教委發展規劃處審核,並由區招辦負責計劃的落實和實施。
3、區公布的招生計劃,全區學生均可報考。各招生學校在本區的招生計劃數和我區部分學校提前招收優秀初中畢業生的具體計劃數同時公布。實施錄取時,我區部分學校提前招收優秀初中畢業生不得超量使用,而未能完成的計劃數可移至「統一文化學業考試」後招生計劃中一並錄取使用。提前招收優秀初中畢業生計劃主要用於寄宿制學校和市、區重點學校和中職國家級示範學校(專業)。投放的計劃總數為寄宿制學校和市重點學校招生計劃數的20%,區重點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以內,中職國家級示範學校(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以內。
4、2005年本區各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金山中學招576人,其中外省市96人,外區約84人,本區396人;張堰中學、上師大二附中、華師大三附中、亭林中學各招384人;楓涇中學招288人;朱涇中學、金衛中學各招192人(上述計劃包括擇校生計劃);交大南洋招288人;石化工業學校綜合高中招180人。普通高中計劃合計3166人,約為報名人數的54%。
5、繼續實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政策,2005年本區招收擇校生計劃數不超過本區公辦普通高中(不含綜合高中、民辦高中)公費生招生計劃數的15%,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計劃數不超過本校公費生招生計劃數的20%。各普通高中,班級招生學額數控制在48名以內。已向社會公示的招生計劃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撤消或變更。
6、2005年上師大二附中,華師大三附中招生計劃和2004年的計劃模式基本相仿,即上師大二附中、華師大三附中統一招生計劃內(去除10%以內優秀生的錄取計劃)列出45%的計劃數,招收本區石化街道戶口或在石化地區學校就讀的學生(不包括擇校生計劃)。
7、加強計劃管理,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下達的招生計劃應認真完成,計劃的調整與轉移,必須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許可權、程序進行。先申報,獲准後再操作。
二、報名工作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本區就讀的,或具有本區常住戶口在本市外區縣就讀的應屆初中畢、結業生和18周歲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往屆初中畢、結業生均可報考本區高中階段各類學校。
2、持有本市「藍印戶口」的初中畢業生,報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與本市常住戶口考生同等對待。
3、持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證》的國內外引進人才人員,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可報考本市普通高中。
4、持有市人事局頒發的《工作寄住證》人員的子女,經市政府協作辦批準的市外在滬企業在滬工作人員的子女,原上山下鄉知青子女,支疆青年及其他支內支邊人員的子女,以及父母雙方中有一方為本市常住戶口的考生,初中階段已在本區借讀者,初中畢業後申請繼續借讀,經區教育局批准可報考(借讀)本區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入學後戶口不遷入學校,不改變戶口性質,畢業後按「非上海生源」相應的有關辦法處理。
5、持有本市其他區縣戶口,但初中階段在我區就讀的學生,可回戶口所在地報考,也可在我區報考,與我區常住戶籍考生同樣對待,回戶口所在區縣報名參加「統一學業文化考試」者,應在我區參加「學科等級考試、實驗技能考試」。
6、在滬投資的台灣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門同胞、華僑、外籍華人子女來滬就讀證明》的香港居民、澳門同胞、華僑、外籍華人子女,持有本區居住證明,申請後經區教育局批准可報考區內普通高中學校。
7、不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非上海戶籍初中畢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報考高中階段學校。
8、200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不接受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在讀生的報名。
9、經初中學校推薦給市重點和現代化寄宿制學校的「優秀畢業生」,可根據市下達給我區市重點和現代化寄宿制學校招收優秀畢業生計劃(招生學校和招生人數),先行報考,如未被錄取的考生,則可和其他考生一起參加本區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報考。
10、報名時間
在本區參加2005年報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考生,集中報名時間在5月9日前;社會個別報名在5月28日和5月29日。
11、2005年本區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報名,將設置專門報考志願表,考生可按自己意願填寫,考生志願表填寫完畢,交區招辦後,任何人不得要求更改。志願表中招生學校「代號」與「簡稱」須保持對應,若有誤差,以代號為准 。
12、2005年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志願表中設「提前錄取志願」欄和「統一錄取志願」欄。
(1)提前錄取志願:其中a)「零志願」(1個志願)供考生填報一所在我區招生的外區縣寄宿制高中、市重點高中;b)民航類專業(2個志願)本區無招生計劃,本區考生不填寫;c)藝術類專業(6個志願)對要求報考藝術類學校,並且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還可填報1—4所藝術類學校的志願。填報「提前錄取志願」的考生,如被錄取,後面統一錄取志願自動失效。如不填報「提前錄取志願」或填報後未被錄取,不影響後面其它15個「統一錄取志願」志願的錄取。
(2)統一錄取志願:15個志願,考生可填寫1—15所在本區有招生計劃的學校志願(提前錄取招生學校除外)。
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學校和填報志願順序,一旦順序在前的志願被錄取後的考生,其後面的志願自然失效。
13、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的「三限」擇校生,須作為一個獨立的志願填報,投擋時,與其它志願同樣按錄取總分與志願順序依次投擋錄取。「三限」擇校生一次性擇校費,現代化寄宿制學校四萬,區重點二萬,一般高中一萬。錄取後,不得要求放棄該志願而要求順延至其後的公費高中或其他志願。
14、報名費、考務費按收費規定執行。
15、為了確保完成市、區政府提出的98%以上的入學率,各初級中學必須認真做好報名工作,正確引導學生填報志願,使各學校志願填報率均能達到100%。
三、體檢工作
體檢工作按市中招體檢有關精神執行,區教育局會同區衛生局對本次招生體檢工作進行協商和部署,區招辦協調組織,學校負責組織安排和體檢前教育,區體檢站負責體檢實施。
2005年體檢仍分設石化和朱涇兩個點,體檢時間3月7日—4月10日。先高中後初中,在檢查過程中如有異議,並要求復查,一律用書面報告提出申請,然後在同意後進行復查。
四、考試工作
2005年初中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合並進行,通稱為畢業生學業考試。學業考試成績既是學生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又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學業考試分為學科文化考試、學科等級考試、實驗技能考試。
1、學科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化考試卷面滿分,語文、數學、英語各為120分。物理為70分。、化學為50分。總分為480分。物理、化學合為一場考試,考試時間每場均為100分鍾。
試卷實行一卷分叉,二期課改新教材試點學校不單獨命題。
2、學科等級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思想品德)(開卷考試)、體育(體育與健身)。考試成績分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政治學科考試時間為70分鍾。
3 、實驗技能考試科目:理化實驗。考試成績分為兩個等級:「合格」、「不合格」。
4、學科文化考試日程:
6月18日 上午 8:30~10:10 語文
下午 14:00~15:40 物理、化學
6月19日 上午 8:30~10:15 英語
下午 14:00~15:40 數學
5、學科等級考試日程
5月21日 上午 8:30~9:40 政治(開卷)(應屆生)
6月19日 下午 16:00~17:10 政治(開卷)(返滬生、社會個別報名歷屆生)
4月—5月 體育
6、實驗技能考試
4月—5月 理化實驗考試
7、2005年中等學校招生文化考試,由區招辦組織考試,由區招辦、區教師進修學院組織閱卷、登分。
8、2005年中等學校招生學科等級考試。政治學科由區招辦組織考試,由區招辦、區教師進修學院組織閱卷、登分。
體育考試由綜合教育科、區招辦、區教師進修學院教研室共同制定《金山區2005屆初中畢業生體育測試實施辦法》,由學校按照「辦法」統一組織,安排測試。
殘疾學生、體育免修的學生可免於體育測試。
9、考務工作
(1)、200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的考務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市教育黨委、市教委、市國家保密局《關於加強教育招生考試中保密工作的暫行規定》(滬教黨密[2001]2號文件精神,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執行,確保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工作保密、規范、安全、優質運行。
(2)、閱卷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市教育考試院制定的評分標准。閱卷過程中要加強安全、保密教育、培訓和操作的規范管理。
(3)、考分公布後,區招辦將組織接待考生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則和慣例,由工作人員查核卷面成績,不對答題內容進行復查。
五、錄取工作
1、推優生招生錄取
(1)由市教委下達給本區的市重點、現代化寄宿制高中、市中職校國家級示範專業的「推優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區招辦依據各初級中學畢業人數、辦學水平和歷年推薦情況,平衡後分配到各初級中學。各初級中學根據規定,以公開、民主、自願的程序,運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推薦等額的優秀初中畢業生名單,並在學校內張榜公示一周。學校推薦的優秀畢業生上報區教育局審核批准。被批準的優秀畢業生填寫《2005年上海市優秀畢業生推薦志願表》並根據本區的推優生招生學校和招生計劃自主填寫1—2個志願,並明確表示是否願意調劑錄取。區招辦匯總後上報市中招辦。市中招辦根據學生志願順序進行投檔,招生學校可在面試的基礎上,按本區推優生計劃和學校事先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擇優錄取。
(2)現代化寄宿制高中金山中學,2005年將面向全市和本區提前招收優秀畢業生,招生人數限制在招生總計劃的20%以內,其中10%計劃投放在本區。金山中學應預先上網公布具體錄取操作方案,並按照錄取操作方案進行錄取。
(3)區重點高中張堰中學、上師大二附中、華師大三附中2005年繼續實行提前招收部分優秀初中畢業生入學辦法,錄取優秀畢業生人數必須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0%以內,具體按區招辦制定的《金山區2005年區重點高中推優生招生實施辦法》進行招生。各校面試時間統一安排在5月6日一天。
由本區組織推薦給區重點高中的優秀畢業生,採用定校推薦的方式,每名優秀畢業生明確推薦學校。各校應尊重學生本人升學意願。要確保被推薦學生素質全面優秀。區招辦將按市教委規定,擬出本區推薦優秀畢業生具體操作辦法。
(4)石化工業學校2005年將用5%的計劃在全市提前招收推薦優秀畢業生,並根據事先公布的錄取方案進行錄取。
所有推薦優秀畢業生的過程要公平、公開、公正,推薦辦法和推薦名單各初級中學要張榜公示一周。
2、提前志願招生錄取
(1)外區縣新建現代化寄宿制高中和經市教委批準的市重點中學以及上海市回民中學在本區的招生計劃志願列在「提前錄取志願欄」中。考生可根據意願報考一所寄宿制高中或市重點高中。
(2)現代化寄宿制高中和市重點中學在提前錄取階段將按1:1.2進行投擋,各招生學校將按照事先公示的錄取原則,以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
(3)經市教委批準的中等職業類學校藝術類專業繼續實行提前招生,具體按市教育考試院《關於2005年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藝術類專業提前招生實施意見》進行。2005年中職校藝術類專業招生並入統一招生,其志願也列在「提前錄取志願欄」中,錄取順序在外區縣市重點錄取後進行錄取。要求報考藝術類學校的考生,必須參加招生學校的專業考試和區招辦統一組織的學科文化考試。市考試院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和統一學科文化考試成績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和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進行錄取。
3、統一志願招生錄取
(1)錄取原則:按考生的錄取總分(錄取總分為「統一學科文化考試成績+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和志願順序依次投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投檔、錄取模式:統一招生考試實行計算機投檔,用「集中投檔,集中錄取」工作軟體實施。即普通高中、中專和其他各類學校一次投檔,然後集中進行錄取。招生過程體現從高分到低分的擇優錄取原則。
(3)各類招生學校投檔均按計劃數100%等額投檔,若計劃數末名有兩人以上同分同志願,依次比較其語、數、外三科總分,再按數學、語文單科成績逐項區分,直至選出其中一人。
未達到各類招生學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材料不予投檔。
(4)民辦高中招生納入統一招生計劃。計劃下達、報名、考試錄取均與公辦學校相同,民辦高中在全市統一「學科文化考試」成績公布後,可參照本市普通高中投檔控制分數線,自主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或投檔分數線,報區招辦備案後,向社會公示,並在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內招生錄取。錄取時不得有違背招生政策的附加條件。
(5)政治、體育等級考試不及格的考生不得錄取市、區重點高中。
(6)金山中學招收外省市優秀初中畢業生,必須遵守招生順序,把握對外宣傳口徑,處理好與外省市之間的關系,積極穩妥地做好外招工作。
(7)2005年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體育局關於《本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的意見》認真執行。體育特長生必須參加統一的「學科文化考試」。有資格的招生學校必須通過區招辦辦理招生錄取手續。
(8)2005年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招收文藝特長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05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收文藝特長生工作的意見》認真執行。文藝特長生必須參加統一的「學科文化考試」。經市教委批準的2005年可招收文藝特長生的中等學校,招收上海市學生藝術重點分團(隊)優秀團(隊)員,在該校送擋分數線下20分以內送擋錄取;招收一般分團(隊)優秀團(隊)員,在該校送擋分數線下10分以內送擋錄取。招收文藝特長生的中等學校和有推薦資格的上海市學生藝術團分團(隊)名單見附件一、二。
(9)所有的文藝、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任何招生學校不得以文藝、體育特長生錄取。
4、投檔、錄取順序
首先「提前志願錄取」,跨區縣市重點學校(零志願)招生,中職校藝術類專業學校招生;
其次「統一志願錄取」,所有的中等學校集中投檔,各校分別進行錄取。
最後徵求志願錄取,區招辦組織協調未完成計劃的各中等學校實施徵求志願錄取。
5、各類加分
(1)先進獎勵加分
應屆初中畢業生最後學年被評為上海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少先隊員或最後學年被評為其他省、直轄市級三好學生,加15分計入錄取總分。
應屆初中畢業生最後學年被評為上海市區(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少先隊員,加10分計入錄取總分。
(2)政策照顧加分
烈士子女,加20分計入錄取總分;
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加20分計入錄取總分。
歸僑青少年,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少數民族考生、台灣省籍考生,加8分計入錄取總分;
來上海定居的出國留學人員的隨歸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證》的境外人員子女,在國外生活5年以上,在語言文字適應期3年以內的,加8分計入錄取總分;
原上海城鎮上山下鄉知青子女,符合回滬入戶條件,從外省市初中畢業後來滬報考,加12分計入錄取總分。若符合其他加分條件,還可累加一項計入錄取總分;
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隊飛行員子女,加10分計入錄取總分。
六、其它
1、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學生選擇升學志願,不得遭受限制和包辦。無專業限制的學校不得自行設置體檢障礙,無男女性別比例的學校和專業不得限定性別錄取比例。
2、任何未經市教委、區教育局批准招生並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辦學單位,不得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前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
3、嚴格執行市教委劃定的「最低投檔控制線」。 任何招生學校不得錄取線下考生,不得招收無檔案和無投放計劃的考生,不得跳越區招辦自行招生,不得擅自招收規定區域范圍以外的學生。
4、完善招生考試公示制度,區招辦和各招生學校將對考生和社會進行適時公示。
5、任何招生學校招生宣傳材料內容必須真實、准確,一經公布流傳,必須承擔責任。
6、加強升學與擇業指導,充分利用市、區信息中心網庫資料,運用多樣化、科學化、現代化的手段建立初中畢業生的升學與擇業指導網路,積極傳輸使考生、家長能夠理解改革,掌握政策,正確選擇升學志願資料。並合理填報志願。加強招生咨詢服務,做好「志願徵求」工作,努力減少滯留社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
7、完善區招辦與各校的聯系,加強動態、過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益。各招生學校的編號代碼,以市教育考試院統一代碼為准。
七、加強領導、勤政廉政
招生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緊的工作,各鄉鎮、各校長要重視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做好招生工作軟、硬體的建設,全區各級招生幹部要增強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樹立依法招生和勤政廉政的觀念,認真學習招生工作政策和規定,熟悉招生業務,正確指導考生報考各類學校,盡量減少差錯,避免考生的正常權利受到侵害,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自覺遵守招生紀律,熱心為考生服務,用「三個代表」的思想指導招生工作,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多為考生、家長做實事、做好事。
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委和市教委監察部門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招生制度,重視對考試、閱卷、登分、推薦、錄取等環節監督檢查,嚴防泄密、舞弊現象的發生。區教育局紀檢部門須全程參加招生工作。對群眾舉報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行為,要及時匯報,積極查實,嚴肅處理,以保證全區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平穩地進行。

金山區教育局
2005年4月1日

⑸ 國家招生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考試辦法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教學〔1999〕3號)、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本《辦法》宗旨是:有利於高校招生考試安全穩定進行,有利於高校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及探索試行招生考試改革,有利於促進高校教育教學改革,有利於基礎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2007年度上海高校招生計劃約14萬餘人(含招收外省市生源計劃)。上海考生招收計劃比去年略有增加,錄取率與去年基本持平。本市各普通高校的招生專業,必須是經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准或備案的專業。
三、本市戶籍在滬報考對象
(一)具有上海市戶籍的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二)具有上海市戶籍的其他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本市引進人才子女、轉業和退伍軍人子女、幹部調動子女、大小洋山職工子女、藍印戶口轉為本市戶籍);
(三)具有上海市戶籍,在本市初中畢業後去外省市就讀的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返滬考生;
(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有本市戶籍的子女。
四、非本市戶籍在滬報考對象
(一)持有上海市人才引進居住證者的子女,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居住證有效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考生報考時居住證仍在有效期內;
(二)持有上海市藍印戶口的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三)本市寄宿制高中計劃內錄取的外省市籍生源應屆和2006屆畢業生(寄宿制高中學校名單詳見附件1);
(四)本市中等職業學校(中職、中專、技校,以下簡稱「三校」)計劃內招收的外省市籍生源應屆畢業生(有外省市籍生源畢業生的本市「三校」名單詳見附件2);
(五)父母一方是上海支內、支邊、支疆職工和知青,在滬借讀的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限報考中央部委屬高校和外省市在滬招生的高校;
(六)父母雙方長期在滬工作,其單位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為政策照顧范圍的,至少從高一年級起在滬借讀的高中畢業生,限報考中央部委屬高校和外省市在滬招生的高校;
(七)父母一方現屬或原屬上海市戶籍,至少從高一年級起在滬借讀的高中畢業生,限報考中央部委屬高校和外省市在滬招生的高校;
(八)父母一方是從上海派入無錫華東療養院的職工,考生屬華東療養院無錫市集體戶口的高中畢業生,限報考中央部委屬高校和外省市在滬招生的高校;
(九)父母雙方是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外地在滬企業、單位等在滬工作的職工,在滬借讀的高中畢業生,限報考中央部委屬高校和外省市在滬招生的高校;
(十)梅山、大屯、魯礦等上海小三線單位職工符合報考條件的子女;
(十一)其他特殊情況,限報考中央部委屬高校和外省市在滬招生的高校。
五、志願填報
2007年高考志願的填報方法實行分次填報。第一次填報:5月初,填報本科和軍事類、公安類專科;第二次填報:7月底至8月初,填報高職(專科)院校和高職(專科)專業(含藝術類高職和專科)。
此項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六、秋季考試與錄取
(一)本市2007年6月秋季統一考試的類別與科目

考試類別 科目設置
本 科 3+綜合+1
高職(專科) 3+綜合

1.表中科目設置欄中的「3」,指語文、數學、外語3門文化基礎課科目,其中外語設有聽力考試,成績計入總分;數學分文史類試卷和理工農醫類試卷。
2.表中科目設置欄中的「綜合」,指「綜合能力測試」科目,是在6門高中課程(政治(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基礎上,以高中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為依據,考查考生運用所學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綜合應用的能力。
2007年繼續分設適合文科考生和理科考生在上述6門課程基礎上的兩種「綜合能力測試」試卷。
3.表中科目設置欄的「1」,指政治(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6門課程中的1門,稱為相關課程科目。文科考生可在政治(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中任選1門;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中任選1門。
為了有助於高校公平錄取考生,2007年仍沿用往年方法,在考試評分後,按文、理兩類分別進行相關課程科目的成績調整,並以調整分計算「3+綜合+1」的總分。
4.凡在本市報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須參加 「3+綜合+1」的統一考試;僅報考高職(專科)的考生,只需參加「3+綜合」的統一考試。
5.根據本市高中「二期課改」的情況,2007年對語文、數學、外語和綜合能力測試科目的命題,仍維持2006年「一卷不分叉」的辦法;對政治(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科目的命題,則採取「一卷兩分叉」的辦法。
(二)本市2007年錄取辦法與2006年基本一致
1.「綜合能力測試」科目原始分為150分,2007年繼續以考生實際得分的20%,即滿分為30分計入總分。
2.本科以「3+綜合+1」的總分劃線,總分滿分為63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和相關課程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綜合能力測試科目滿分為30分。錄取時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志願和「3+綜合+1」總分排序,由市教育考試院向學校投檔。學校按照經市教委審核並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對投檔名單內的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高職(專科)以「3+綜合」的總分劃線,總分滿分為48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30分。錄取時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志願和「3+綜合」總分排序,由市教育考試院向學校投檔。學校按照經市教委審核並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對投檔名單內的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4.2007年繼續試行應屆高中畢業生由高中學校提供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表供高校在招生錄取時參考的辦法。
(三)進一步鼓勵上海考生報考外地高校
2007年繼續保持往年各項鼓勵上海考生報考外地高校的措施,同時繼續實行對第一、二志願報考外地高校的本市考生,市教育考試院在向外地高校投檔時,各加20、10分投檔的政策(零志願的外地高校和提前批、藝術體育類高校除外),錄取與否由招生高校決定。
(四)殘疾人招生
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國務院令第161號),普通高等院校必須招收符合國家規定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入學,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收。
(五)招生章程
本市各招生院校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製訂本校2007年招生章程。各高校的招生章程報市教委審核同意後應及時向社會及考生公布(招生章程參考基本格式詳見附件4)
七、「三校」畢業生報考方法及考試科目
2007年「三校」畢業生在本市報考及考試科目設置的辦法與2006年基本一致
(一)應屆「三校」畢業生可選擇參加本市5月份開設的應屆「三校生」高考(以下簡稱「三校生」高考)或6月份舉行的國家統一高考,兩者只能擇一,不能重復。
(二)本市5月份舉行的「三校生」高考科目設置為「3+2」。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文化基礎課科目,外語設聽力,成績計入總分;「2」為選考的專業技能課科目,由招生高校負責命題並組織考試,學校組織選考的專業技能課科目最多不得超過2門。
(三)屬在滬報考范圍內的歷屆「三校」畢業生,只能參加6月份的國家統一高考。
(四)「三校生」招生考試辦法另行公布。
八、考試加分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考試加分內容,詳見附件5。
九、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
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2007年繼續試行經教育部批準的「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招生計劃各為300人,招生辦法由兩所高校自行公布。
十、部分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
2007年,本市有11所高校參加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具體是:上海第二工業大學、上海杉達學院、上海建橋學院、上海新僑職業技術學院、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上海邦德職業技術學院、上海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學院、上海思博職業技術學院、上海中華職業技術學院和上海震旦職業學院。11所高校招生計劃共為5660人,各校招生章程報市教委審核同意後向社會公布,學校試行依法自主招生。未被上述院校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高考。被錄取而不報到的學生,當年不得再參加高考。
十一、高水平運動員招生
本市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辦法,另行公布。
十二、招生專業目錄
本辦法各有關條款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編制的《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十三、招生考試紀律
以虛報、隱瞞或偽造、塗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徇私舞弊行為取得考試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的考試資格,若已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
對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中的其它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執行。
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四、附則
除法律和教育部等有規定外,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考試工作一律以本辦法為准。
十五、解釋
本辦法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2007年有外省市戶籍生源高中畢業生的本市寄宿制高中學校名單
2.2007年有外省市戶籍生源畢業生的本市中職校名單
3.2007年本市戶籍和外地戶籍考生在滬報考上海市普通高校要求一覽表
4.上海市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基本格式
5.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加分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⑹ 2020年上海高中招收多少人

2020年符合上抄海市中招的報襲名條件初三學生約8.4萬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率預計約為98% 。

這邊需要注意的是:

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單列,所有計劃納入上海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

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計劃單列,其中招收符合上海市中招報名條件學生的計劃(不少於學校國際課程班計劃的50%)納入上海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

對應的重點高中或者示範高中競爭壓力還是很大的。

⑺ 老師: 您好! 我想詢問一下關於外地院校在上海招生的降分錄取的情況。 1.請問外地院校在上海未招滿計劃人

(三)進一步鼓勵上海考生報考外省市高校
2011年,繼續實施鼓勵本市考生報考外省市版高權校的各項措施。繼續實行對報考外省市高校(認可本市加分投檔的外省市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檔時由市教育考試院加20分(招生院校接收到的仍然是考生原始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檔的政策(零志願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藝術體育類高校除外),招生高校根據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
對在「徵求志願」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而又同意降分錄取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高校,繼續實行降分投檔錄取的政策。
以上摘自: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辦法

由上可得:
1、外地院校降分有兩種:一是普遍性降分(加20分投檔);二是徵集志願還沒完成招生計劃的外省院校,還可繼續降分。要注意並不是所有高校都同意加分。
2、同意降分的學校肯定會在市招生網上提前公示,你應該及時關註上海招生網發布的信息。無論是加20分投檔,還是徵集志願,以及最後的降分錄取,都必須在市考試院公布相關信息後,根據該信息填報志願。

⑻ 上海市重點高中推薦生本區招不滿可以增加他區招生計劃嗎

你不是應屆生,不能參加提前年份的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的院校主要分一批和二批,具體條件要看各學校的具體規定。你應該根據自己的競爭力自主確定報考的自主招生學校,而不是由他人推薦。

⑼ 上海市 招生計劃

1100 復旦大學 20人
理科試驗班(5年;僅用於已有預錄取
專業的我校自主選拔考生填報高
考專業志願) 6500 1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
易、金融學、財政學、保險5個專
業) 5500 3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
計算科學2個專業) 5000 2
物理學 5000 2
生物科學(色盲色弱不取) 5000 3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色盲色弱不取) 5500 3
微電子學(色盲色弱不取) 5000 3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
財務管理、會計學4個專業) 5000 3
1110 上海交通大學 80人
理科試驗班類(本碩連讀) 5000 1
經濟學類(包含國際經濟與貿易、金
融學、經濟學3個專業) 6500 1
英語(金融、商務)(需口試) 5000 2
日語 5000 2
數學與應用數學 5000 2
物理學類(包含應用物理學、光信息
科學與技術2個專業) 5000 2
化學類(包含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
工藝2個專業) 5000 4
生物技術(包含園林、資源環境科學、
食品科學與工程、動物生物技術、
植物生物技術5個專業) 5000 2
生物科學類(包含生物技術、生物工
程、生物信息學3個專業) 5000 2
微電子學(第三學年起學費調整為120
00元) 6500 2
信息安全 6500 1
電子信息科學類(試點班)(六年制
本碩連讀) 6500 2
材料科學與工程 5000 6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試點班) 5000 3
機械類(包含機械工程及自動化、熱
能與動力工程、工業工程、核工
程與核技術、建築環境與設備工
程5個專業) 5000 6
生物醫學工程 5000 2
軟體工程(第三學年起學費調整為160
00元) 6500 6
電氣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交大密
西根學院)(包含機械類和電氣
信息類所有專業) 30000 7
電氣信息類(包含自動化、計算機科
學與技術、信息工程、電子科學
與技術、測控技術與儀器、電氣
工程與自動化6個專業) 6500 11
建築學(5年;入學後加試美術,不合
格者適當調整專業) 6500 2
環境科學與工程 5000 2
海洋工程類(包含船舶與海洋工程、
交通運輸、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工程力學、土木工程5個專業) 5000 6
航空航天工程 5000 1
工商管理類(包含工商管理、會計學、
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管理、信息
管理與信息系統5個專業) 5000 3
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 5000 2
1111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 9人
預防醫學(5年) 6500 1
臨床醫學(5年) 6500 6
臨床醫學(8年;本博連讀) 6500 1
口腔醫學(7年;本碩連讀) 6500 1
1120 同濟大學 82人
經濟學類(含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
學專業) 5000 1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專業) 5000 3
化學類(含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
藝專業。色盲、色弱者不取) 5000 2
生物科學類(含生物技術、生物信息
學專業。色盲、色弱者不取) 5000 2
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 5000 1
地球物理學 5000 1
電子信息科學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
術、信息安全專業。單色不能識
別者不取) 5000 2
環境科學類(含環境工程、給水排水
工程、環境科學專業。色盲、色
弱者不取) 5000 3
地質工程 5000 2
材料類(含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色
盲、色弱者不取) 5000 3
車輛工程(軌道交通)(單色不能識
別者不取) 5000 3
車輛工程(汽車)(5年;單色不能識
別者不取) 5000 3
機械電子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每年
預收學費15000元) 15000 1
汽車服務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每年
預收學費15000元) 15000 2
機械類(含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工業工程專業) 5000 6
能源動力類(含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
熱能與動力工程專業。單色不能
識別者不取) 5000 3
軟體工程(一、二年級每年預收學費6
500元,三、四年級每年預收學費1
6000元) 6500 4
電氣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電氣
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通信
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單
色不能識別者不取) 5000 6
建築學(5年;色盲、色弱者不取) 6000 1
城市規劃(5年;色盲、色弱者不取) 5000 1
土木工程 5000 12
建築設施智能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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