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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育糾紛案例

發布時間:2020-12-24 13:40:49

『壹』 列舉身邊不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現象,並舉出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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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對相對人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不屬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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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中小學交通事故案例一個(不少於400字)

隨著經濟的日益發展,馬路上車輛川流不息的景象隨處可見,然而由於有些人交通 安全意識的淡薄,在車水馬龍的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劇。 顯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種事故領域的「頭號殺手」。由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導致了本因該享受生命的少年兒童們卻只能與死神在一起,而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我們欠缺安全防衛知識,自我保護能力。

下面來看個例子 :一天,8歲的小學生曹某與小夥伴們結伴上學,下了公車從車前繞過,高喊著「沖刺流星」向校門沖去時,一輛載著12噸石子的大貨車將曹某撞倒並碾於輪下。這一沉痛的案例發生的原因是孩子沒有按路線通行,司機在視覺盲區造成的事故。

感想與思考:

生命是珍貴的,遵守交通規則就是珍愛生命。看了以上的交通案例,我們知道了交通事故絕大部分都是違反了交通規則而造成的。比如有的人是由於在馬路上跑,有的人是不看左右的車,還有的人故意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了許多慘劇的發生。

預防與措施:

通過閱讀案件,使我對遵守交通規則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特別是小學生,更要從小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比如上學和放學的時候要靠右走,過馬路要左右看,在交通路口要聽警察叔叔的指揮,遵守交通信號:紅燈停,綠燈行。要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過馬路時要左右看一看是否有車輛通行,不要跑,要快步通過。

安全無小事,抓好安全工作是維護學校正常秩序,提高教育質量的基礎。針對小學生特點,就當前安全教育存在的問題,為了更好地遵守交通規則,小朋友們,我們來記一記下面這首兒歌吧:

大馬路上車潮湧,警察指揮要服從。

紅綠黃燈是命令,標志標線要看清。

交通安全真重要,人民生活離不了。

保障安全有措施,交通法規要記牢。

請小朋友們珍惜生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叄』 小學生犯罪案例

在海口市秀英小區陳先生的14歲兒子受吸毒仔控制,由一名在校中學生輟學變成了小偷,並因搶劫偷竊被派出所抓過兩次,現在與吸毒仔混在一起不再回家了。

海口市的一名10多歲的男孩向另一名年齡更小的小學生強行勒索錢財時,被過往行人抓了個正著。如此小的孩子竟學會了敲詐勒索,讓圍觀群眾感嘆不已。

文昌市某中學一初一女生被四女生輪番抽打了200多個耳光,耳膜破裂住院。在暴行長達一小時的時間里,她的室友躲在寢室里,不敢相救。

……

校園暴力,低齡兒童犯罪這本不是一個新鮮話題,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即將到來之際,我們將關注的目光聚集在由於道德教育缺乏和流失而引發的校園暴力和低齡兒童犯罪上,仍將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調查:

小學生比中學生

易受暴力侵害

一般來說,校園暴力包括了發生在校園中的學生與學生、教師與學生、教師與教師,以及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當前的校園暴力現象一般呈現如下特點:第一,暴力程度日益凶暴。如校園殺人、強奸、搶劫、惡性傷害等校園犯罪案例日益增多。第二,表現形式多樣。如體罰、起綽號、打架、欺負弱小同學甚至傷害老師、校園兇殺、校園搶劫、校園性侵犯、校園黑社會等。第三,暴力分布普遍。校園暴力在任何國家、地區的任何學校都有發生。第四,施暴地點集中。多在空教室、體育館、樓梯間、廁所內、運動場或其他少人注意的死角,而且多在上學或放學時發生。

調查結果顯示,小學生遇到侵害或敲詐的比率為27.0%,中學生遇到侵害或敲詐的比率為14.1%。也就是說,小學生和中學生遭遇「校園暴力」侵害的風險率不同,小學生遭遇「校園暴力」的風險率更高。從遭遇侵害或敲詐的次數來看,小學生遭遇多次侵害或敲詐的情況也明顯多於中學生。當問到受到侵害或敲詐後受害學生是如何處理的問題時,有38.0%的學生向老師匯報,有20.3%的學生向家長匯報,還擊或報復的佔13.9%,自己默默忍受的佔13.9%,有10.1%的受害學生設法躲避,報警的佔3.8%,另有1.3%的學生表示滿足他們要求。

尚未受到侵害或敲詐的學生,認為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會如何處理呢?有50.7%的學生說向老師匯報,有26.7%的准備報警,23.7%的向家長匯報,11.0%的准備還擊或報復,8.0%的准備躲避,1.0%的准備默默忍受,4.3%的學生不知道怎麼辦?

案例一:

為吃宵夜搶同學錢財

在海口市某中學讀初一的鄭某與杜某,商量著去吃夜宵,但又沒錢,兩人便決定去學生宿舍找同學強行索要。鄭某用襯衣蒙住臉,杜某則戴一頂旅遊帽,竄入同年級某班宿舍,將門撞開後,向室內的學生索要錢物,並叫道誰不給就打死誰,並用掃把猛打床板恐嚇學生,兩人同時動手搜梁某等4人的口袋。搶得幾元錢後,兩人到校外去買了一瓶礦泉水,並買了幾支煙抽後,復又回去竄到另一個宿舍,採取同樣的方式向同學們「要」錢,當時一個同學口袋裡只有幾元錢,他央求兩人給他留一塊錢第二天吃早餐,兩人丟給這名同學一元錢後揚長而去。當晚,兩人共搶得現金31.5元,均被兩人用來抽煙喝水和炸東西吃。自以為找到了「快速發財」的捷徑,僅隔一天兩人又再次闖入學生宿舍准備搶劫時,被在宿舍附近蹲守的校保衛人員和民警現場抓獲。

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鄭某與杜某兩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構成搶劫罪,但因兩人未滿18歲,又系在校生,具備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一審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元。

點評:因為在校中小學生超前消費與經濟實力不能滿足的矛盾,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的搶劫案件在校內外並不鮮見,有的搶劫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在犯罪。這說明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防止為超前消費而去犯罪,應當成為對在校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這起案件中的兩名學生的行為值得我們所有的學生、學校和家長們警醒。

案例二:

三個月內11名低齡女生被輪奸

在短短三個月時間內,由海口市兩所中學為主的19名在校生和輟學學生組成了一特大輪奸犯罪團伙,瘋狂作案15次,輪奸11名被害人。該犯罪團伙成員固定,年齡偏低,最小的15歲,最大的18歲,成員固定,其中1988年出生的就有13人,在校學生11人。該團伙以搭順風車、到海邊玩,去酒吧、燒烤園喝酒等借口為由,借機實施輪奸。被輪奸的被害人女生中年滿12歲的1人,13歲的3人,14歲的3人,15歲的2人,其中在校女生8人。2004年6月,海口市某小學一名年僅12歲的女生被該團伙成員輪奸三次,強迫賣淫未遂一次。2004年7月,該團伙13名犯罪嫌疑人在海口市某賓館客房內持刀威脅、毆打年僅14歲的某中學初中一女生,然後13人輪奸了該女生。

點評:性侵害行為不僅包括性交,還包括撫摸、暴露性器官、手淫等。家長一定要讓孩子懂得自己身體的哪些部位是不可隨便讓別人觸摸的,與異性需保持一定距離。同時要提高孩子的警惕性。犯罪人往往利用孩子的特殊心理,以給零花錢、糖果等為誘餌或以關心學習、考試給高成績、同情家庭遭遇等為借口,或採取威脅、恐嚇等手段對孩子進行性侵害。在平時對孩子的教育中,加強孩子的識別能力是不可缺少的一課。即使事情發生了,與父母的及時溝通交流都是防止被長期、多次侵害的有效方法。

案例三:

沒有完成作業被體罰

海口某中學一名初一的老師因為學生沒有完成布置的作業對學生進行體罰,一名姓謝的家長告訴記者,在中午吃飯的時候,女兒說手疼,是在學校里被老師打的。他很奇怪為什麼孩子在學校會被打?女兒說英語老師讓默寫單詞,默寫不出一個就打手心一下。以前她數學考試不好,考了41分,就被數學老師打過82下,當打到20幾下的時候,她的手都麻木了。「數學老師用竹棍打手,而英語老師是用細木板打手」女兒所在班上的四十多名學生,幾乎都有被老師打過。英語老師也坦率地承認自己確實打過學生,那是因為上課的時候他們沒有紀律性,總是吵吵鬧鬧的,如果不讓他們安靜下來,那會影響到別的同學學習。英語老師還強調不給學生施加壓力,學生就不會有動力。

點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侮辱、毆打教師,禁止體罰學生。對違反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決:

學校家長學生共同努力

海南日新律師事務所律師說,目前在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中,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缺,公安部門對於校園暴力主要是以教育為主,懲處為輔。同時,他還認為,校園暴力對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和身體方面的侵害,監護人是需要負民事賠償責任的。而一般的民事案件,公安部門是不會介入的,只有當該案件構成了刑事案件時才能插手,所以目前防止校園暴力主要是靠學校和家長、學生共同努力

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檢察官認為,校園暴力是社會消極因素在青少年身上的一種反映,近年來之所以呈上升趨勢,主要原因在家庭教育方面。首先,家庭對一個人的人格形成有著重要作用,再次,不少家長仍沿用傳統的教育模式,重智育輕德育,很少甚至不願意傾聽孩子的心聲。關注校園暴力背後的一群邊緣青少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因此,預防校園暴力首先要抓好家庭教育,家長應當積極履行好監護責任,尤其注重培養孩子善良的人格、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生活習慣,培養孩子的愛心,讓孩子們學會給予和奉獻,學會與他人和睦相處。

支招:

遭遇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

海口市美蘭區法院法官還支招說,遭遇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以減少損失,盡可能不發生沖突,以減少肉體傷害。如果勢單力薄,要什麼給什麼是一種緩兵之計,但一定要把對方的體貌特徵看清楚,以便協助公安機關把他們抓獲;受到傷害一定要及時告訴家長,家長要幫助解決問題,不要袖手旁觀,也不能斥責,更不能幫著實施暴力手段;對受害者一定要鼓勵其報警、報告老師和學校,甚至告到法院,以爭取自己的正當權益,同時要在教育心理專家的幫助下,消除心理陰影。

『肆』 如何處理小學生矛盾案例分析觀點及策略

鏡頭一

「哇―」隨著哭聲,我連忙過去,只見苗苗細皮嫩肉的小手上有一道被指甲劃過的血印。我問是誰乾的,旁邊的小朋友七嘴八舌的告訴我是:「石浩南!」我生氣地問:「浩南,你為什麼要欺負苗苗?」浩南紅著臉,很委屈的說:「我要走過去喝水,苗苗把路攔住了,不讓我過去,我才挖她的。」

鏡頭二

晨間活動:搭積木

戴鑫挺和戴家濠,兩個平時就愛一起玩的好朋友,你看現在各自都專心致志的搭著積木,玩得可真起勁。這時,戴鑫挺缺一塊三角形的積木,就去搶戴家濠的,戴家濠不肯給,戴鑫挺就把戴家濠在玩的積木推倒了,接下來兩個好朋友為了一塊積木發生了爭吵,互不相讓。

分析:以上兩個案例的發生,我想原因也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

一、環境因素:

現在的孩子大都是獨生子女,真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從小生活在一個絕對「愛心」的世界裡,大人對孩子只是付出,不求回報,孩子對大人對他的關心視為理所當然的事,他怎麼會設身處地地為別人著想呢?這樣的家庭出來的孩子自然會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意識。

二、孩子的年齡因素:

幼兒時期的孩子由於他的年齡特點,他們的認知水平還很低,而且幼兒都具有強烈的自尊心,但又由於生活經驗很缺乏,所以他們的道德認識和行為意識常常脫節,缺乏合作意識,易於與他人發生沖突。表現在活動中一旦與人發生糾紛時就動手打人,而且不願意承認錯誤。

三、幼兒的個體差異因素:

幼兒由於遺傳素質、後天的教育和環境不同,幼兒的類型、氣質和性格也會千差萬別。如有的孩子脾氣溫順文靜;有的孩子脾氣急躁好動;有的孩子膽小懦弱不善交往;也有的孩子豪爽大方熱心過頭等等。在集體生活中有的孩子就表現出很受認歡迎,而有的孩子則常受到別人的冷落。

綜上述原因,我認為在處理幼兒間的沖突時老師要強調因人而異,而且新《綱要》中也指出「尊重幼兒在發展水平、能力、經驗、學習方式等方面的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個幼兒都能獲得滿足和成功。」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有利於孩子個性的健康發展。

反思:

老師要對孩子的沖突、採取正確的方法,要學會客觀的看待孩子之間的沖突,不能簡單粗暴的解決了事。孩子發生沖突固然上破壞了教學秩序給老師增加了負擔,但孩子間的沖突也是他們在集體生活中學習交往,學習如何待人接物的一種方式。

一、正確地看待幼兒的沖突

心理學家認為,沖突能促進個體變化、適應和發展,尤其在社會認知的發展上。沖突不僅有助於認知的發展,而且有助於提高個體與他人合作的能力。在幼兒社會化的過程中,隨著交往圈逐漸擴大,幼兒對外關系的焦點也由親子關系逐漸向同伴關系轉移。他們在與同伴交往、活動中常常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沖突。在孩子與同伴的沖突中,很多家長擔心自己的孩子吃虧,不放心讓幼兒獨立地解決問題;而在幼兒園中,許多教師也在當幼兒出現沖突時,為了避免事態變大,而常常包辦解決沖突。確實,假如幼兒在生活中真的一點沖突都沒有,這對幼兒的發展未必是好事。但如果幼兒處於太多的沖突之中,又會導致幼兒出現各種心理障礙。對學前兒童的沖突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為了避免沖突而將幼兒置之溫室之中,關鍵是要教會幼兒自己解決沖突。我們應該相信孩子的能力,給他們提供機會,讓他們充分體驗成功或失敗,並在其感官中成長。

二、幼兒沖突的解決策略

孩子間的沖突基本來自同伴。因此解決幼兒同伴沖突可以採取以下策略:

1、給幼兒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

寬松的環境會讓幼兒身心放鬆,可增加幼兒身體和心理的活動空間,促進幼兒之間融合關系的發展,避免緊張關系的發生。寬松的環境主要包括活動材料充足,活動場地寬敞明亮,限制性要求少,鼓勵性言語多,等等。

2、教給幼兒一些避免和解決沖突的基本技巧。

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要有意識地教給幼兒一些人際交往的技能技巧。如教幼兒如何傾聽別人說話,如何向別人道謝和道歉,如何向別人提出要求,如何表達自己的願望,以及如何展開話題進行交際,等等。這些技能的熟練運用,可以使幼兒避免一些沖突,也能使他們自己嘗試解決沖突。

教師可以有意識地設計一些教育活動,模擬現實中幼兒經常發生的一些沖突情境,讓幼兒觀看並進行討論,讓幼兒想一想,他們為什麼會產生沖突,如何解決,等等。教師也可以利用現實中正在發生的沖突進行隨機教育。這些活動可以促使幼兒自我反思、自我判斷,還可以促進幼兒道德水平的提高。

4、增強幼兒自己解決沖突的能力。

在幼兒園的日常生活中,沖突時有發生,所有的沖突都讓教師參與解決,既不現實也不可能,而且還會增加幼兒的依賴性,削弱或剝奪他們的獨立性。事實上,由於幼兒間的沖突沒有多少利害的關系,幼兒自己完全可以解決,為此教師要敢於放手並鼓勵幼兒自己想辦法解決。這樣可以培養幼兒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及責任感。

5、家園配合,共同努力

新《綱要》中指出「家庭是幼兒園重要的合作夥伴。應本著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和主動參與,並積極支持、幫助家長提高教育能力。」

但是很多家長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認為沖突是一種消極行為,有破壞性因素而加以避免,有的更甚至要求孩子受到欺負了,就要「報復」回來。實際上,沖突是自我中心的關鍵要素,能幫助幼兒逐漸形成同伴觀點的能力,為幼兒人際關系奠定基礎。因此,我們應該幫助家長正確看待幼兒同伴間沖突的教育價值,讓家長在家庭中也為幼兒提供解決同伴沖突的機會。同時,家庭的溫馨氛圍、家長的民主態度和家長的社交能力等潛在的環境因素對幼兒的社會性發展也有一定的影響,家長也應注重發揮環境潛移默化的作用,使幼兒能愉快地和同伴交往,並形成良好的同伴關系。

蘇霍姆林斯基說過:「任何時候都不要揭發幼兒不良的應受指責的行為,不要急於把兒童的缺點在集體面前當眾宣布,應該讓幼兒表現出克服缺點的內在的精神力量,讓集體首先看到他好的方面,這就是教育的藝術。」讓我們記住大師的話,正確地看待沖突,並因人因事地處理好幼兒的沖突,才能保證幼兒的身心健康發展。

『伍』 小學生生活中的法律法規案例及法規

關於小學生的法律法規條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經年9月4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1991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0號公布;根據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決定》第2次修正。《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附則7章72條,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案例分析 :
1、小學生武某上課時,起立回答問題,後排的同學陳某用腳將武某的椅子移開,結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當時身體沒有任何異樣,老師也只批評了陳某幾句,就繼續上課。可是三天後,武某感到腿腳發麻,後來發展為沒辦法正常坐著上課。父母將她送往醫院診斷,經檢查為尾椎受挫傷,導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長期治療。對這起事故,誰應該擔負責任?
學生陳某負主要責任,由其監護人負責賠償。學校負有管理失職責任,負次要責任,應進行相應賠償。
2、兩名中學生星期天在居民區空地上踢足球,在爭球時,不慎將球踢到鄰居陽台上,不僅造成陽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陽台一名兒童被玻璃劃傷。問:鄰居財產損失及人身被傷害的民事責任應由誰承擔?
由兩名學生的家長(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民法通則》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有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3、某電視台在新聞節目中這樣報道:「今天上午公安機關破獲一起入室盜竊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學初三年級學生李××、趙××並將2人接受警察訊問的正面圖像一同播放。電視新聞這樣報道可以嗎?
不可以。根據《預法》規定對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陸』 教育部公開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分別是哪8例

教育部一共公開了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分別以下例:

第一例是江蘇省盱眙市維嘉幼兒園教師陳某某體罰幼兒問題。

第二例是江蘇省盱眙市維嘉幼兒園教師陳某某體罰幼兒問題。

第三例是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如意小學教師胡某某學術不端問題。

以上兩起案件就是教師違規典型案例,他們的行為對教師形象是一種抹黑,也是要受到堅決打擊的。對於這些教師的違規行為,相關部門也會採取更為有力的措施,堅決進行懲處。

『柒』 教育法規的案例分析

1)有違法行為。
(2)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第11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9條、第28條等規定。
(3)李某及個體戶。

『捌』 急:求一篇關於教師與學生以及家長的糾紛的案例

昨天來下午,我校初三某班級學生的源家長來到學校,跟班主任吵架甚至開口罵老師,原因:老師對學生管理嚴格,不符合這位家長的教育風格,讓那學生心情不好了。家長來了三個,學生的家長來了三位,父母以及阿姨,學生的父親就在學生的班級門口拉著班主任要打,一領導在旁邊勸架,那家長不服氣,仍舊三張嘴巴齊罵老師,要找校長評理。
我不知道那個班級的學生看了這樣的鏡頭有什麼樣的感受,幸災樂禍還是惋惜?
老師以後還怎麼在學生面前立足?
現在每家都是一個孩子,很多孩子也被家長寵上了天,老師對學生怎麼管理才能讓班級百十來口子學生的家長同事滿意?不管?輕管?還是嚴管?
面對不學習還搗亂紀律的學生,老師又該怎麼辦?管嚴了,家長罵!管不嚴,家長還罵!到底該怎麼管?
(註:那位老師我我們學校公認的對學生認真負責的老師。
在這里,我並不是想為這位老師說話,只是想向社會上每一個家長徵求一下意見。)

現在9年義務教育階段不準開除學生。面對頑劣的學生,老師們一個個也是束手無策:管了,家長鬧;不管其他家長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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