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關小學生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
共產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五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採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及其他有關的社會團體,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保護未成年人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
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第三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准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六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
並採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七條 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八條 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義務教育工作執行法律法規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等進行督導,督導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條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於教育和保護,從小抓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
第三條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實行綜合治理。
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有關社會團體、學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等各方面共同參與,各負其責,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職責是:
(一)制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規劃;
(二)組織、協調公安、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社會組織進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對本法實施的情況和工作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總結、推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經驗,樹立、表彰先進典型。
第五條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結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特點,加強青春期教育、心理矯治和預防犯罪對策的研究。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四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5、《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貳』 2015年小學法制安全教育內容有哪些
分析如下:
主要內容:
一、你對法律知多少:
1、說出你所知道的有關青少年的法律法規的名稱。《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請你舉例說說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1)曠課、夜不歸宿,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攜帶管制刀具等等。
(2)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別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規定,小學生不應當違反這些規定。要自覺做到:不逃學、不進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看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書刊、錄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正確對待父母和學校的教育:
(1)隨著年齡的增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意識逐漸增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的意識是很可貴的,有些未成年學生對家長和教師的教育缺乏正確的態度。如認為父母「趕不上潮流」,對父母的話聽不進去,甚至動不動就與父母頂撞,耍態度,發脾氣;對教師的批評教育很反感,認為是和自己過意不去。如果連教師、家長的正確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現偏差。
(2)觀看一個動畫,主要內容是:一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因為害怕第二天的家長會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後父親知道他成績很差就辱罵他,逼得他與父親頂撞之後離家出走。 請大家思考:你是怎樣看待故事中的父子倆的做法的?
三、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未成年人應該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
四、知識結構 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1)求助有路 法律是維護權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訴訟手段是維護權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訴訟的三種類型。
(2)善於斗爭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違法行為做斗爭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機智勇敢,不能硬拼 。
四、教學目標 :
(1)逐步提高依法保護自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2)學會與他人合作,機智勇敢地面對不法行為。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1)增強敢於斗爭、善於斗爭的勇氣和信心。
(2)樹立法律保護意識,逐步形成善於斗爭的能力。
五、教學方法:
案例教學,探究式學習。其中,探究式學習的模式:提出問題小組討論各組交流集體歸納教師指導整理歸納鞏固反饋 四、教學准備 1教師准備。
(1)調查學生的法律知識基礎、存在的問題,歸納分類。
(2)准備相關案例,案例以問題方式呈現。
(3)製作教學課件,提供相關網站、相關法律書籍、資料等。
2學生准備。
(1)收集相關案例,提出問題。
(2)查閱相關法律書籍資料。
六、家居安全要注意什麼:
1、用電安全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生活中用電的地方越來越多了。因此,我們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電常識。
(1)認識了解電源總開關,學會在緊急情況下關斷電源。
(2)不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濕布擦拭電器。
(3)電器使用完畢後應拔掉電源插頭。
(4) 使用中發現電器有冒煙、冒火花、發出焦糊的異味等情況,應立即關掉電源開關,停止使用。
(5) 發現有人觸電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或者用乾燥的木棍等物將觸電者與帶電的電器分開,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2、安全使用煤氣:
(1) 燃氣器具在工作時,人不能長時間離開,以防被風吹滅或被鍋中溢出的水澆滅,造成煤氣大量泄露而發生火災。
(2) 使用燃氣器具(如煤氣爐、燃氣熱水器等),應充分保證室內的通風,保持足夠的氧氣,防止煤氣中毒。
七、 游泳時要注意安全:
(1) 游泳需要經過體格檢查。
(2)要慎重選擇游泳場所。
(3) 下水前要做准備運動
(4)飽食或者飢餓時,劇烈運動和繁重勞動以後不要游泳。
(5) 水下情況不明時,不要跳水。
(6)發現有人溺水,不要貿然下水營救,應大聲呼喚成年人前來相助。
八、 交通安全: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要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
(3) 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穿越馬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5)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上街。
九、 發生火災怎麼辦:
(1)要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報警時要向消防部門講清著火的地 點,還要講清什麼物品著火,火勢怎麼樣。
(2)一旦身受火災的威脅,千萬不要驚慌,要冷靜,想辦法離開火場。
(3)逃生時,盡量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濕衣物包裹身體。
十、小結:只要我們處處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護的知識,鍛煉自己自護自救的能力,機智勇敢的處理遇到的各種異常的情況或危險,就能健康地成長。
拓展資料
1、《小學生安全知識》主要講述關於小學生遇到緊急情況時的一些處理方法和預防措施,以及容易發生的安全事故和注意事項。
2、教育部、公安部、團中央、中國殘聯、全國少工委等五部委聯合發出通知,將3月28日3月最後一個星期一 定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是「強化安全意識,提高避險能力」。
3、同學們生活在幸福、溫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關心、愛護,似乎並不存在什麼危險。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許多事情需要倍加註意和小心對待,否則很容易發生危險,釀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問題。
4、課間活動注意事項:
(1)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鬆、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課間活動應當注意以下幾方面:
(2)室外空氣新鮮,課間活動應當盡量在室外,但不要遠離教室,以免耽誤下面的課程。
(3)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4)活動的方式要簡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5)活動要注意安全,要避免發生扭傷、碰傷等危險。
『叄』 小學生教育法律法規教育
小學生法律法規教育以引導教育為主,與小學生有關的法律、法規很多,如《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保護法》、《交通安全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肆』 小學生法制小知識
小學生安全自護小常識
一、馬路上應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馬路上要靠邊走,走在中間會妨礙車輛的通行,還有被撞的危險。
2、走路時,不要邊走邊玩,也不要邊走邊看書。
3、如果是幾個人一道走,要排好隊靠邊走,隊伍應豎排,不要橫著走,以免妨礙別人走路。
4、不要在馬路上打鬧、游戲、滑旱冰,容易出危險。
5、下雨天特別要注意前後的車輛,最好穿黃色的雨衣、雨鞋、雨傘等雨具,以引起駕駛員的注意。打雨傘時,雨傘不要擋住視線。更不能把雨傘當作對攻的玩具,以免刺傷人。
6、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在馬路上騎車。
二、乘坐汽車時應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頭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這樣會污染環境,還會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車輛,發生危險。
3、在車上不要到處亂跑,以防汽車剎車時,撞到硬物上。
4、上下車時要從右邊,因為左邊可能有車開過來。
5、下車時,先要確定後邊沒有車子來,才可以下車。
三、放學或雙休日,選擇活動場所活動時,應注意的問題
1、應到沒有車輛通行的場地如公園、廣場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離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進河裡。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馬路上玩耍,既危險,又會妨礙交通。
四、過馬路時應注意的安全
1、過馬路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的變化。紅燈亮時,不能過
馬路;綠燈亮時,也要看清左右確實沒有車來,才可以過馬
路;如果馬路過了一半時,信號變了,要趕快過馬路。
2、有時紅燈亮的時候,汽車還在離路口很遠的地方,這時也不
能過馬路。因為看起來車離得很遠,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會開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個信號燈,應該看哪一處的呢?應該看要
穿過的馬路對面的那盞信號燈。
4、出巷子口或綠化叢時,不要突然跑過去,因為可能會有車子
正好路過。
5、不要圖省事,從隔離護欄下、斑馬線以外的馬路上過馬路。
『伍』 小學生在校法治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第三條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第五條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採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設施、場所中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校、幼兒園安排未成年人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條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對於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依法設置專門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專門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門學校的管理和指導,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協助和配合。
專門學校應當對在校就讀的未成年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
專門學校的教職員工應當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得歧視、厭棄。
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
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第四十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和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上很多,可以搜一下
『陸』 建立中小學法制教育骨幹教師培養機制完善對法制教育教學成果的知識和什麼制度
強調要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完善落實「以案釋法」制度,加強工作考核評估,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
法治教育強調法律至上,法治教育以法文化與法律精神的傳授為內容, 以實現廣大民眾知法、守法、用法、信法的教育目的。法制教育側重於法文化器物層面上的傳播,其主要內容在於法律常識和基礎知識的傳播。
(6)小學法制教育制度擴展閱讀:
1、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法治教育,越來越顯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實踐中的重要位置。首先從穩定局勢看,需要深入普法,進行法治教育。
2、要建立健全的社會主義法制,那麼,進行法制教育,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就顯得十分迫切了。只有大力加強法制教育,把法律交給人民,使之成為廣大公民的行為規范和維護社會安定的有力武器。對公民進行法制教育必須與民主教育結合起來。
『柒』 小學生法制教育
一、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犯罪率不斷上升。
據報道,1983年我省抓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達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歲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數已佔我國所有犯罪人數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長速度之快可謂觸目驚心。
一、接受法律知識教育,我想主要從三個方面來了解、學習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確「法」究竟是什麼?為什麼一定要遵守?
二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與那些法律有更多的關系,明確遵紀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麼關系?
三守法:知道怎樣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案例:在這里,我也給大家講一個我親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發生在某市西湖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六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後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在這一案例中,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麼法?(稍微停頓)結果應該是:如果醫療簽定部門確定為重傷,首先甲這種行為造成的違法後果,其次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主要合法權利
1、 生命健康權。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權利。
2、 人身自由權。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剝奪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 姓名權。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濫用和假冒。
4、 肖像權。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譽權。未成年人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未成年人的名譽。
6、榮譽權。未成年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其榮譽稱號。
7、財產所有權。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凍結、沒收。
8、財產繼承權。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財產的繼承權,並受法律保護。
9、著作權。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權(版權),依法有署名、發表、出版,獲得報酬等權利。
10、專利權。未成年人對其獲得批準的專利享有專利權,並依法得到保護。
11、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未成年人對國家各項工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12、取得國家賠償權。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國產賠償的權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權。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風俗習慣自由權。未成年人的民族風俗習慣依法受到保護。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權。對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檢察機關依法進行檢查,或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10歲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代拆外,未經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家長和老師)不得私拆、截留、隱匿、毀棄。
16、受教育權。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四、青少年法定的主要義務
1、 遵守憲法和法律;
2、 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3、 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4、 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
5、 依法服兵役和納稅;
6、 計劃生育、
7、 贍養父母等。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
A.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① 曠課、夜不歸宿;②攜帶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毆、辱罵他人;④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⑤偷竊、故意毀壞財物;⑥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⑦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⑧進入法律、法現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⑨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B. 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
① 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 ②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③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④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 ⑤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⑥多次偷竊;⑦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六、 保護方面,最主要的是三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學會報警:110、120、122、119
(一)匪(刑)警報案電話:110
1. 報案范圍:各類刑事案件和社會治安及危害國家安全等案件。
2. 報案的正確方法:
① 撥通110號碼。
② 電話通了以後,將所看到的情況簡明扼要的敘述一遍。
③ 主要說明案發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和人數等;作案者(或受害人)的長相、身高、年齡、性別、衣著、特徵等;作案時使用的工具;相關的車輛情況(顏色、車型、牌號等)等。
④ 說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聯系電話。
⑤ 待對方掛斷電話後,你再掛機。
(二)火警報案電話:119
1. 報警范圍:各種火災
2. 報警的正確方法:
① 撥通119號碼。
② 電話通了以後,將火災發生的地點(詳細地址)、時間、火勢情況及發生火災地方的周圍環境等簡要的說明。
③ 如果知道是由什麼引起的火災及主要燃燒物和火災現場及周圍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也最好說明。
④ 說明火災現場能否進大車(通往火災現場的道路情況)。
⑤ 說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聯系電話。
⑥ 待對方掛斷電話,你再掛機。
(三)交通事故報案電話:122
1. 報案范圍:各類車輛所發生的交通事故。
2. 報案的正確方法:
① 撥通122(就當地交通事故報案電話)號碼。
② 電話通了以後,將所看到的交通事故情況簡明扼要地敘述一遍。
③ 說明事故的發生地點、時間、車型、車牌號碼、事故起因、有無發生火災或爆炸、有無人員傷亡、是否已造成交通堵塞等。
④ 說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聯系電話。
⑤ 待對方掛斷電話後,你再掛機。
(四)急救中心求救電話:120
1.急救范圍:各種突發的嚴重急病和受傷。
2.求救的正確方法:
① 撥打120號碼。
② 電話通了以後,將病人或受傷害的病因、病情簡單說明。如果知道病人或受傷者的病史及過敏葯物和血型,也最好說明。
③ 說明病人或受傷害者的詳細地址和發病時間。
④ 說出你自己的姓名和聯系電話。
⑤ 待對方掛斷電話後,你再掛機。
第二個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比如說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發生交通事故,那是撞了也白撞。在這里我就不強調了,我不說你們也明白,)第三個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學會在火災中逃生(變壓器爆炸案例:全部趴在地上逃生)因為時間關系,今天我就為同學們講這些,旨在拋磚引玉,提高同學們的法律意識,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