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對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加強對小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小學生從小就能樹立正確的是非觀、道德觀。小學生的年齡段大致在6-11周歲之間,世界觀、人生觀尚未形成,身心發展還不健全,對事物沒有完整的鑒別能力,對學校的教育容易接受,但也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響,可塑性很強。目前社會上形形色色的東西很多,作為學校的老師和學生的家長,就應當告訴他們什麼東西是好的,什麼事是可以做的,什麼東西是壞的,是不可以做的,讓他們逐漸掌握分辨是非的能力。
2、通過事例向小學生傳授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使小學生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小學生形象思維好,模仿能力強,通過身邊發生的一些事情對他們進行法律知識的傳授,往往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我們可以告訴他們:你們能夠在這里接受教育,是《義務教育法》的規定,老師不能體罰學生,這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的,父母必須撫養他們,他們長大以後必須贍養父母,這是《婚姻法》規定的,偷東西、殺人要被判刑,把人打傷要賠錢,這分別是《刑法》、《民法通則》規定的等等,使他們能從身邊的一些事而了解一些法律知識,並能夠按照這些要求去做。
3、注意為小學生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學生所處環境對他們有著重要影響。父母作為小學生接觸最密切的人,一舉一動對孩子都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父母應當通過自己的良好的言行來影響教育孩子。同時,對小學生看電視、上網等進行控制,少兒不宜觀看的節目不允許他們觀看,對他們看到的不好的社會現象則進行正確引導
② 小學生在校法治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第三條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第五條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採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設施、場所中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校、幼兒園安排未成年人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條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對於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依法設置專門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專門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門學校的管理和指導,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協助和配合。
專門學校應當對在校就讀的未成年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
專門學校的教職員工應當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得歧視、厭棄。
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
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第四十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和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上很多,可以搜一下
③ 小學生法制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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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小學生法制教育心得體會(400字左右)
近幾年來,中小學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不斷增多。據有關方面統計,交通事故給學生、家庭乃之社會造成的損失是極其慘重的。目前,我國仍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絕對數最多的國家之一,交通事故死亡率與發達國家相比還相當高,交通事故仍呈上升趨勢。
孩子是社會未來的接班人,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繫到民族的興衰和社會的進步。育人不僅要進行智力教育,還要進行道德、紀律教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從學生抓起,使學生從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達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1、學校工作,安全為天。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維系學校的平安、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要上升到「三個代表」的高度來認識創建省級交通安全示範校工作。
2、明確抓「交通安全教育」、爭創交通安全示範校工作的現實意義。三年來,在教育局領導的關懷指導下,我校現已有學生700餘人,近500百名通生跑校,學校在近年內無法安排這些學生住宿。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創建交通安全示範校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3、放在深化素質教育、德育工作的大背景下來考慮交通安全教育。我們目前應當搞的教育是素質教育,素質教育的核心是德育,重點是培養學生的動手操作能力和社會實踐能力。素質教育和德育工作不是口號,而是行動。通過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學生學到了交通安全的常識,形成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和技能,規范了自己,影響了他人,提高了素質,從而促進了學校的其他工作。
4、與平安校園建設、文明校園建設等活動結合起來。
5、注重學生的示範帶動作用。通過在學校中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同時達到 「小手拉大手」,「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一個村莊」的目的。
⑤ 怎樣增強小學生法治教育的實效性
數學課程就是要促進學生「全面、持續、和諧」發展,讓學生快樂輕松回地學習數學。課堂教答學的實效性是廣大教師所共同追求的,而提高課堂教學的效率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只有增強課堂教學的實效性,才能打造精品課堂。實效性的核心問題就是教學的效益,主要是指通過教師一段時間的教學之後,學生所獲得的具體進步或發展。
⑥ 小學生法制教育知識
小學生法制教育知識
1、竊盜罪
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2、恐嚇取財罪
就是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3、強盜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後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4、傷害罪
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5、施打、吸用麻醉葯品
所謂的『麻醉葯品』就是指『毒品』,因為錯誤的使用麻醉葯品,會影響身體的健康,因此,除了在醫院由醫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葯品都是違法的行為。
另外,雖然本身沒有吸毒,但若有販賣麻醉葯品,也是犯法的行為。
6、賭博罪
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游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境,否則就算你沒有玩,你還是犯了法。
7、毀壞公物
不論在學校或是公共場合,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給大家共同使用的東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學應該小心使用並愛惜公物,不可以隨便破壞、毀損或丟掉公物。
(6)小學生法治教育登錄擴展閱讀
1、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門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1)平時一人在家,要鎖好院門、房門、防盜門、防護欄等。出去玩耍要關好門窗,千萬別忘記鎖門,防止盜賊潛入。
(2)鑰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鑰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壞人跟蹤入室。
(3)當有人敲門時,一定要問清來意,對不熟悉或不認識的人,堅決不要開門。特別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銷員的身份要求開門時,說明家裡不需要,請其走開。或可尋找其他借口,請其不要打擾。
(4)當壞人慾強行闖入,可到窗口、陽台等處高聲喊叫鄰居或去打報警電話嚇跑壞人。
2、如果被人毆打
第一、設法與才老師或家長取得聯系,以便盡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時治療。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療的醫院單據和診斷書,以備後用。
第四、及時報案,要報清出事的時間、地點、打人兇手的特徵。
3、有人拉你參與打架時
(1)自己堅決不去。不管這件事和你是否有關,不管矛盾雙方和你本人的關系如何,你都不能參與。
(2)設法勸阻。盡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說服對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時報告。如果勸服不了,就及時向老師、家長或學校門衛、學校領導報告,嚴重的要打110報警。
4、有人搶奪你的錢物時
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應當以盡量減少損失、減少皮內痛苦為主進行對付。遭搶之時,要努力掙脫,盡快逃離,一邊跑一邊呼喊:「有壞人搶劫呀!」如果掙脫時有物品帶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書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顧這些,以自身掙脫為主。掙扎,喊叫,跑就代表著你斗爭的勇氣。
5、如何預防被偷盜
首先,要注意對家庭財產的保密。家中的貴重物品、現金、債券及股票等,不能輕易露底,包括對某些親友、鄰居。
不要將家中鑰匙隨便交給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從中偷配鑰匙,尋機行竊;如果鑰匙丟失,要馬上換鎖;
不能與萍水相逢、不明底細的人交往,更不能帶到家中來做客,防止「引狼入室」……外出時,盡量不要帶大量現金;當人多擁擠時,千萬不要只顧搶購物品、車票而忽視提包安全,要用手、身體護住財物,並時刻警惕身邊舉止不正常的人…
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范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參考資料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小學生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