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辦教育在中國的大中小學有什麼表現類型
中國民辦學校大致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它們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另一類是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它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其審批許可權和管理的相關規定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解釋。
在中國民辦學校中,高等學校的分類比較復雜,主要分為以下幾類:(1)具備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等學校,具有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的資格。此類學校經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招生時與同等的公辦學歷高等學校一起列入政府安排的年度計劃,在校生也歸於高等學歷教育的統計范圍。
(2)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這些學校的入學資格比較寬松,但是,如要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須通過由政府指定的統一水平的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此類試點已取消,但仍有在讀學生)
(3)不具有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的高等教育機構(在國家教育統計指標中,不能稱為「學校」,只能稱「機構」)。這些機構又分為兩種,大多數屬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考輔導機構,按照授課方式還可分為面授和函授等機構。針對考試科目實施教學,幫助學生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年度自學考試。累計所有考試科目及格後,由國家自學考試主管機構頒發畢業文憑。少數屬於高中後的非學歷職業教育培訓機構,根據市場需求,提供期限不等的專業知識或者技能培訓,有的針對學員取得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的需要,也有的滿足學員更新專業知識技能、接受繼續教育的需求。在以上三類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中,還有中外合作舉辦的高等教育和非學歷培訓活動,有些屬於與國外私立大學合作,有些與國外公立大學合作但採取民辦機制,通常以中方大學分校或者內設學院(專業)的形式辦學。這類學歷教育在校生數通常列入中方高校的年度計劃和統計范圍,但非學歷的高中後培訓活動未單獨統計。
此外,還有公辦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二級獨立學院,即近年來隨著高等教育的擴展,部分地區的公立高校進行試點,引入民辦機制,設置獨立辦學、獨立核算、獨立招生和獨立頒發學歷證書的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
『貳』 未來民辦中小學,會逐漸被義務教育所取代嗎
會的. 因為九年義務教育會越來越普及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出路
目前民辦教育的現狀,全國有10萬余所民辦學校,3000多萬民辦教育在校學生,其中義務教育階段900多萬,占整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6%左右,高中佔10%左右,大學佔20%左右,學前教育佔40%左右,還有非學歷培訓占據了絕對的優勢地位,具體數字很難測算。
最近幾年來民辦教育的發展態勢:學校數降低了,和學生數的上升形成一個比較強烈的反差。這里有一個現象特別值得注意,就是在義務教育階段出現了明顯的學生數增加和學校數減少的狀態。這樣的一個結合,表明存活下來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他們的實力是增強的,而且也只有在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校均規模是遠大於公辦學校。除此以外,全部遠遠地弱於公辦學校。
如果換一個指標,我們會發現盡管它在每一個類別當中,民辦教育都持續增長,可是它的增長率是下降的,這個態勢非常明顯。小學如此,初中、高中、職業中學、大學都是如此。個別設有國際班、國際部或有比較明顯辦學特色的學校,不僅廣受學生和家長的歡迎,而且學校發展前景一路看好;一些與公辦學校一樣追求高升學率的民辦中小學,反而發展狀況並不樂觀,甚至呈萎縮的趨勢。
上述數據證明:
1. 有特色的民辦教育市場空間很大。
2. 沒特色的民辦教育在走向衰落。
3. 一部分富裕起來的人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夠從小就受到條件更為良好的教育,願意出錢來上「貴族學校」。有需要就有市場。還有少數貧窮、偏遠地方,政府對教育的投入一時不足,也會出現一些低成本、低水平的民辦中小學,這些學校一時也難以一下子退出,一旦國家義務教育落實到了每一個角落,這些學校也就要去另謀出路了。
那麼,民辦學校要建立一個什麼特色呢?是提高教學質量嗎?是,但不僅僅是。跟在國辦學校後面亦步亦趨,從教材到教法完全照搬國辦教材,註定要失敗的,因為民辦學校要自己負擔房租、教師工資。在教育戰略不變的情況下,提高教學質量的空間是有限的,因為那隻能靠增加學生的訓練程度來提高教學質量,而學生的時間和能承受的壓力是相差無幾的。考試在達到中等就行了,中等以上的成績不是提高教學質量,而是過度競賽。過度競賽不是在培養孩子,是在殘害孩子。
那麼民辦學校要與國辦學校競爭,靠什麼呢?靠縮短學制!培養少年大學生。我們從五歲培養,九歲學完小學內容,12歲學完初中內容,14歲學完高中內容。也即9年學完13年的課程。這是我給民辦中小學做的應對義務教育的沖擊的規劃。
『叄』 辦教育機構是向哪申請
01號 行政許可事項:民辦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和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立審批
01-1 民辦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設立審批
一、行政許可內容
民辦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的設立、變更與終止審批
二、設定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一條至第六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一條至第五十四條;
3、《昆明市關於審批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班)的實施細則》(昆教中〔2003〕10號);
4、《雲南省社會力量辦學審批和管理暫行規定》(雲教職〔2001〕9號);
5、《關於昆明市社會力量舉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暫行辦法》(昆教成〔2002〕2號)。
三、行政許可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許可。許可方式為直接申請。
四、行政許可條件
(一)設立
1、申辦單位要具有法人資格;舉辦個人要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民辦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設立分籌設和正式設立,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建校或班;未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先申請籌設,籌設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籌設期間不得進行教育活動。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3、有組織機構和學校章程。舉辦者應當具有正確的辦學指導思想和培養目標,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准;民辦學校應當設立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由5人以上組成,設理事長或者董事長1人;
4、有符合任職資格及專業要求的校(園)長和教師。普通高中按開設課程配齊各學科教師,教師學歷達標率80%以上;教師職稱結構基本合理,主幹學科中有教學骨幹,師生比基本符合國家要求。專任教師根據辦學規模師生比1:12配備;中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一般不少於40人;
5、有符合任職資格要求的保育、醫務、教學輔助、後勤、安全保衛等工作人員;
6、有符合安全規定及教育、保育、教學要求的場地、房舍及設施、設備;申請舉辦的辦學單位和個人須有獨立的、固定的、安全的適合學生住讀的學習和生活場地。學校租借的校舍應有經合法程序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合同,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租期在6年以上,不得租借簡易建築物、危房、旅館、國防設施及飯店的一部分,中等職業學校租期在10年以上,除不得租借上述場所外,也不得租借現有高等院校、中專學校、職高學校、技工學校、中小學校的校舍。
舉辦學校要求教室、圖書館、閱覽室、實驗室、電教室、階梯教室基本齊全(舉辦中等職業教育學歷教學班要求教室、圖書室、實驗室、電教設備基本齊全)並基本達到標准,教學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基本配套,各種設施基本完備(不含租借設備);舉辦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設備(不含租借設備)應與所開專業相適應。
校舍面積: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按國家現行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范,其生均用地面積和生均校舍建築面積不低於國家現行建設標准;有住校學生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增加建築和用地的面積;中等職業學校,佔地面積不少於0.7萬平方米。
在校生規模:舉辦普通高中不低於300人,每班學生平均數45-50人;舉辦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在640人以上。
7、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不包括向學生收費部分)。中等職業學校除以上條件外,還需有40萬元以上的流動資金作為開辦費;
8、符合我區教育機構設置總體規劃的布局要求。
設立學校、幼兒園基本條件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至第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至第十八條。
3、《幼兒園管理條例》第七條至第十二條。
4、《昆明市關於審批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班)的實施細則》(昆教中〔2003〕10號)。
5、昆明市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建設保護條例。
附:申請舉辦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班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辦班場地設施與申請中等職業學校相同(校舍建築面積:城市0.5萬平方米,鄉(鎮)、村0.3萬平方米);
(二)在校生規模按辦學的實際條件確定;
(三)有與開辦專業相配套的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
(四)有15萬元以上的流動資金作為開辦費;
(五)具有舉辦兩年以上非學歷教育的管理經驗,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雲南省社會力量辦學審批和管理暫行規定》(雲教職〔2001〕9號);《關於昆明市社會力量舉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暫行辦法》(昆教成〔2002〕2號)。
(二)變更
1、民辦學校的分立、合並,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由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報教育局批准。
2、民辦學校舉辦者的變更,須由原舉辦者提出,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經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報教育局核准。
3、民辦學校名稱、層次、類別的變更,由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報教育局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章第五十三條至五十五條
(三)終止
1、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2、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3、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條
五、申請材料
(一)設立
1、申請籌設民辦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的,舉辦者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舉辦者的身份證、在學校(園)舉辦地的住所證明材料,舉辦者另聘他人管理學校(園)的,同時提供受聘人的身份證、學校(園)舉辦地的住所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申辦報告,內容包括辦學地點、擬辦學校名稱、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及學制、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原件1份);
(3)由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或其他有驗資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說明辦學資產及辦學資金數額的驗資報告,並說明產權歸屬(原件1份);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原件1份);
(5)一人以上合夥辦學的,提供合夥辦學協議(復印件1份,驗原件);
(6)擬辦學場所系舉辦人所有,提供產權證明;系租用的,提供使用權證明(不得少於六年)(復印件1份,驗原件);
(7)房管部門出具的說明擬用於辦學房屋安全性的有效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8)消防部門出具的擬用於辦學的場地及房屋的消防合格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填寫《昆明市盤龍區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辦學申請表》、《昆明市盤龍區民辦中等職業學校辦學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 籌設批准書(原件1份);
(2)籌設情況報告(原件1份);
(3)經理事會或董事會成員認可並簽名的學校章程(內容應符合《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原件1份)
;
(4)辦學資產、設備明細表(原件1份);
(5)擬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及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證明文件(原件1份);
(6)校(園)長、教師、保育、醫務及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復印件1份,驗原件);
(7)衛生部門出具的《衛生許可證》(擬辦食堂的學校和幼兒園) (復印件1份,驗原件);
(8)教學計劃、教學進度表(復印件各1份),中等職業學校需要提交專業設置論證報告和所設專業的教學實施計劃(原件1份)。
(9)教育主管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具備基本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上述第1條和第2條中(3)至(8)項規定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二)變更
1、辦學地址變更
(1)變更申請,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辦學地點、辦學規模、辦學條件等(原件1份);
(2)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同意變更並簽字認可的決議(原件1份);
(3)新辦學場所系舉辦人所有,提供產權證明;系租用的提供使用權證明(不得少於六年)(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房管部門出具的新的辦學房屋的安全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5)消防部門出具的新的辦學場地及房屋的消防合格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6)衛生部門出具的《衛生許可證》(擬辦食堂的學校和幼兒園) (復印件1份,驗原件);
(7)新辦學地點辦學資產、設備明細表(原件1份);
(8)如校(園)長、教師、保育、醫務及財會人員有變動的,提供其資格證明文件 (復印件1份,驗原件);
(9)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2、舉辦者變更
(1)原舉辦者提交變更申請(原件1份);
(2)原任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同意變更並簽字認可的決議(原件1份);
(3)新舉辦者提交申請,按審批條件,重新核准;
(4)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3、學校名稱變更
(1)變更申請(擬用校名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件1份);
(2)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同意變更並簽字認可的決議(原件1份);
4、學校辦學層次變更
(1)變更申請
(2) 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同意變更並簽字認可的決議(原件1份);
(3)教育教學配套設施明細表(原件);
(4)相應辦學層次教師資格證明文件 (復印件1份,驗原件);
(5)其他相關資料
(三)終止(以下材料均提供原件1份)
1、申請終止報告;
2、妥善安置在校學生情況說明;
3、財務清算報告;
4、辦學許可證(正、副本)及印章;
5、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六、申請表格及申請書
盤龍區民辦學校申請表
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機關
盤龍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受理地址:昆明市政白雲路327號,電話:)。
八、行政許可決定機關
昆明市盤龍區教育局
九、行政許可程序
受理申請材料——審核材料——現場查勘——審批(核准設立、變更、終止)——頒發辦學許可證(頒發變更、終止通知書或批復)。
不予許可的,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十、行政許可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十一、行政許可證件及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有效期限為5年。
十二、行政許可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是學校取得法人資格、合法辦學和依法進行登記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八條。
十三、行政許可收費
無。
十四、行政許可年審或年檢
需年檢。
法律依據: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四章第十九條、第二十條。
01-2 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立審批
一、行政許可內容
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批
二、設定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條,第十一條。
三、行政許可的數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條的規定,按照教育資源布點布局的合理性及需求情況,限量審批。
四、行政許可的方式
許可方式為直接申請。
五、行政許可的條件
(一)新辦
1、申請人簽字的書面申請(原件1份);
2、舉辦人簽字的辦學章程(原件1份);
3、教學活動場所(不能是住宅用房)有產權證明或兩年期以上的使用權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房管部門出具的擬用於辦學的房屋的安全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5、擬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原件1份);
6、從業人員詳細情況(原件1份);
7、消防部門出具的辦學場地(不指辦學地點所在整幢建築物,而是專指用於辦學的部分)《消防合格證明》(原件1份,驗原件);
8、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原件1份);
9、辦學設備明細表(原件1份);
10、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或其他有驗資資質的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1份;
11、學校招生范圍說明書(原件1份);
12、學校經費概算(原件1份);
13、校長、教師配備計劃(原件1份);
14、教學計劃、教材選用計劃(原件1份);
15、舉辦者、董事會成員及學校負責人姓名、住址及履歷等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16、其它材料
聯合辦學的應提交聯合辦學協議(復印件1份,驗原件);
舉辦者提交的申請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二)變更
1、變更辦學地址
(1)舉辦者提交的書面申請(原件1份);
(2) 舉辦者提供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新辦學地址的《消防意見書》(原件1份);
(3) 房管部門出具的擬用於辦學的房屋的安全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教學活動場所有產權證明或兩年期以上的使用權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變更舉辦者
(1)原舉辦者提交的書面申請,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由舉辦者提出申請,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經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報教育局核准。
(2)新舉辦者重新申請辦理《辦學許可證》。
3、變更學校名稱
(1)舉辦者提交的書面申請;
(2)新的學校名稱符合相關法規的規定。
修改(新增)
(三)終止(以下材料均提供原件1份)
1、申請終止報告;
2、妥善安置在校學生情況說明;
3、財務清算報告;
4、辦學許可證(正、副本)及印章;
5、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六、申請表格及申請書
無
七、行政許可的受理機關
盤龍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受理地址:昆明市政白雲路327號,。
八、行政許可的決定機關
昆明市盤龍區教育局。
九、行政許可程序
申請——初審——現場查勘——審批——發放辦學許可證。
不予許可的,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十、行政許可時限
審批機關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十一、行政許可證件及有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有效期3年。
十二、行政許可的法律效力
申請人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後,方可到民政部門申請登記,並到稅務、發改、技術監督等部門辦理相關證照。
十三、行政許可收費
無。
十四、行政許可年審
需年檢。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肆』 網友:義務教育階段能辦小學民辦學校嗎
問題來:義務教育階段能辦自小學民辦學校嗎?小學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能聯合辦學嗎?就是向現在很多學校的校中校一樣,借用公辦學校的教師和部分場地,可否?答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義務教育階段可以舉辦民辦學校。公辦學校可以參與舉辦民辦學校。 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 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嚴禁公辦學校搞「校中校」,實行「一校兩制」。
『伍』 公辦中小學和民辦教育培訓學校有什麼共同點與不同點
共同點就是都是學校,孩子都能學習到東西;不通點是學費與師資力量方面,教學的內容方面
『陸』 怎樣申請就讀民辦小學
一、基本要求
民辦小學、初中設置要適應本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與本地區的各類教育事業統籌規劃,有利於各類教育資源的合理布局。
民辦小學、初中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規、規章,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保證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才。
二、設置標准
1、申請舉辦民辦中小學的組織,應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民辦中小學的公民,應具有政治權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符合法律、法規的學校章程。
3、配備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政策觀念強、熟悉教育業務、懂得教學規律、有組織管理能力、事業心強的一定數量的專職領導班子。正、副校長符合任職條件,從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身體健康,年齡在60歲以下,能堅持學校日常工作。
4、有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的教師,教師學歷合格率,有教師資格證書。
5、民辦中學辦學規模不少於6班,班額不超過50人;民辦小學辦學規模不少於12班,班額不超過45人。
6、有固定、獨立、相對集中的土地和校舍。生均佔地面積,中學達12平方米以上,小學達10平方米以上。生均建築面積,中學達6平方米以上,小學達4平方米以上。綠化面積生均在1平方米以上。
7、民辦中學應有供學生體育活動的場地,18個班級以上的要有250米以上的環形跑道,有100米的直跑道。民辦小學有操場,6個班級以上的要有60米直跑道。
8、學校無危房。有符合衛生條件的廁所,有衛生設施。有滿足師生就餐、寄宿需要的食堂、宿舍,食堂面積人均0.5平方米以上。
9、民辦普通中小學教學儀器達到省Ⅱ類標准以上,電教設備基本達到省Ⅱ類標准。中學的音、美、勞器材按國家教委全日制中學Ⅱ類標准配備,體育器材達到浙江省農村中學體育器材設施配備的基本標准。小學的音、美、勞、體設備按省Ⅱ類配備。民辦普通中學有比較規范的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有圖書室、音樂室、美術室、檔案室、勞技室。民辦小學有音樂室、自然實驗室、體育器材室和圖書閱覽室、少先隊室。
10、民辦職業中學應有與專業性質相符,學生人數相配的實驗儀器、設備、標本、模型及實驗場所;實驗課開出率,文化課不低於90%,專業課不低於80%;有與專業對口的校內實習基地及較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工科專業課保證實習學生每生一個工位。
11、生均圖書20冊以上,報紙15種、雜志50種以上。教師工具書、參考書、掛圖滿足教學需要。
12、有必備的辦學資金,舉辦者具有為其學校提供穩定的經常辦學資金的能力和條件(不包括向學生收費部分),開辦注冊資金(含資產投入)不少於30萬元。
三、設置申請
民辦小學、初中的設置分籌辦和正式建校兩個階段。達到設置標准要求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建校;未達到設置標准要求的,可以先申請籌辦。
民辦小學、初中籌辦期限為3年。籌辦期間,達到設置標準的可申請正式建校;籌辦期結束時,達不到設置標準的,應予以解散或申請改辦其他層次的學校。
四、申請籌辦民辦中小學須報以下材料:
(一)申辦報告;
(二)舉辦組織的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證明,或舉辦者個人的身份、資歷證明;
(三)擬任校董及校董會主持人,擬聘校長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員、教師的資格、資歷證明;
(四)擬辦學校的章程和發展規劃;
(五)教學場所、設施等校產證明;
(六)辦學資金的驗資證明,以及舉辦者、校董會籌措經費的能力和條件的證明;
(七)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五、舉辦者提交的擬辦學校章程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學校名稱;
(二)辦學宗旨;
(三)學校的地址;
(四)學校規模和學制,招生的對象和范圍;
(五)校董會以及校董會主持人和成員產生辦法、職權,校董會的議事規則;
(六)學校內部管理體制;
(七)組織機構設置;
(八)校長、學校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和教師的聘任、解聘、辭職及職權、職責和待遇;
(九)學校財務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
(十)學校解散的辦法,解散時的善後事項;
(十一)章程修改的程序;
(十二)其他需要由章程規定的事項。
六、申請正式建校報送的材料:
(一)舉辦者申請正式建校的材料;
(二)籌辦期的辦學情況和管理情況;
(三)財務、財產情況及有關部門的審計報告;
(四)民辦高中轄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
(五)其他有關文件。
六、評議審批
1、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應成立教育機構設置評議組織。
2、在接到申辦者的辦學申請後,由審批機關進行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學條件達到要求的,委託同級教育機構設置評議組織進行評議。對申請材料不完備的申請,審批機關不予委託評議,並及時通知申辦者。
3、集中受理設置評議。審批機關在接到設置評議組織的評議結論後的30天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並將決定通知申辦者。審批同意的由審批機關發給申辦者准予設立或准予籌辦學校的批文和《辦學許可證》。
六、變更、調整與撤銷
1、民辦中小學校董會修改章程,變更學校名稱、性質、層次、校址及校董會主持人等,應按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其他事項,應報審批機關備案。
2、民辦中小學的調整,應由學校和舉辦者提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學校和學校舉辦者負責妥善安置在校學生,並在教育行政部門監督下處理校產等。
3、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暫停辦學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由審批機關予以撤銷:
(一)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抽逃資金的;
(三)亂收費的;
(四)濫用辦學積累,情節嚴重而又拒不改正的;
(五)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節嚴重的。
4、 因嚴重違背學校章程、違背辦學宗旨被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的民辦中小學,其舉辦者和校長應負責對在校學生妥善安置。審批機關應組織財務、審計等部門對學校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剩餘財產,包括校舍、場地等除依法返還給舉辦者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由審批機關統籌安排,用於發展教育事業;如資不抵債,其虧損部分由舉辦者承擔。
『柒』 民辦中小學招生容易嗎
你的這個問題真的很大,太寬泛,不好回答。一來,你沒說你是哪裡的人,沒法具體針對性回答;二來,你沒說到底是中學還是小學;所以對不起,我只能為你奉上一般性的原則,和策略請你參考!
《民辦學校整體招生策略》
民辦學校的招生完全不同於公辦學校,更不同於企業,商店對產品的營銷、推銷。它要求學校在廣泛調查、了解家長,學生的「擇校」需求,分析「生源大戰」的市場競爭規律的前提下,構建自己的辦學優勢,推出本校的服務「亮點」,傳播學校的品牌,以完善的學校內部管理為基礎和後盾,採取合適的招生策略。
一、招生誤區多多,結果不盡人意
部分民辦學校招生存在誤區。主要為盲目冒進,外行指揮,理念錯誤,急功近利,缺乏戰略,包裝過度,管理不足,誠信不足等。
部分民辦學校中不懂教育規律的投資方掌握招生辦學大權,讓請來的校長閑置一旁。或請某某領導為校題詞,建校剪綵,視察;或請某某著名歌星,演員到校造勢,全然不知家長,學生並非為了提拔或消遣,而是在理智地「擇校」,其關注的要害是是否真正的專家辦學,名師執教,教學可靠,質量優秀。有些人抱著「商場如戰場」的理念不放,將競爭的成功建立在對手失敗的「沙灘」上。於是乎與其它民辦校大打價格戰、廣告戰,不惜血本的「挖生源」,甚而時不時在招生宣傳中詆毀兄弟民辦校,最終結果往往是幾敗俱傷。
民辦校招生常常沒有長期的戰略規劃,而是心態浮躁和急功近利,過分追求眼前的利益和虛名。如毫無原則地追求學生的數量,來者不拒。這就為日後的教學管理、質量的提升,品牌的打造種下禍根,埋下隱患。同時,爭奪優生,為出教學業績而不惜血本,全無總體戰略設計和經濟頭腦。如某些學校每年免學費、免雜費食宿招收數十名優生,高考成績不錯,投資人虛名占盡,但學校辦學資金鏈條一旦斷裂,最終走上破產之路。
有的民辦校在開展宣傳活動時,總希望通過一個人,一個點子,一個活動,鋪天蓋地的標語、廣告使學校一夜成名,吸引來眾多學生,然而知名度不等於美譽度,轟動效應不等於轟動效益,能吸引學生、家長的眼球不一定能激起他們的擇校欲。
有的民辦學校在進行招生宣傳時,重視一時的承諾和做表面文章,忽視長期的兌現和服務。如在食堂住宿管理上,招生期間伙食較好,食堂整潔,爾後就多處不如人意。表現更差的是在招生宣傳中玩數據、文字游戲,運用種種手段欺騙學生、家長。如信誓旦旦地說學生一人一台計算機,實際上既不需要也遠沒做到。又如「今日送我一名學生、明日還你一名棟梁」等,全然不顧「教育是育人的重要手段,但教育絕非萬能」的基本教育規律。
如此等等,招生工作怎能成功?辦學怎能不受嚴重影響?因此必須調整策略。
二、建品牌形象,差異化發展
優質服務戰略的確立不能僅滿足家長當前需要(應試教育),更應立足於培養合格的社會公民,使其成為社會進步的參與者。必須研究家長和學生的需求,細分市場,集中優勢資源,滿足特定生源的需求。
目前,有些民辦學校的人抱怨中央政府和基層政府的政策不公,還是抱著「坐、等、要」的心態,「不找市場,找市長」,重患國企病,這不行。當前宏觀環境變化,文憑、學歷貶值,就業形勢嚴峻,社會公眾產生了更高的教育需求。家長對應試教育的反感,對民辦學校來說就是市場機遇;如果民辦學校不能創造、滿足客戶的核心需求,忽視客戶利益。不能為學生提供優質服務,則學校必敗無疑。
學校品牌是一所學校在長期的教育實踐過程中逐步形成並為公眾認可、具有特定文化底蘊和識別符號的一種無形資產。要獲得生源,必須有好的學校品牌。廣東教育學院教授閆德明認為,如果把學校品牌喻為一座「冰山」,那麼,顯性的「識別符號」就像浮在水面的「冰山之尖」,隱性的「文化底蘊」就像藏於水底的「冰山之基」,而「公眾認可」則是這座「冰山」的「生存環境」。三者彼此依存並有機結合,學校品牌這座「冰山」就形成了,「無形資產」也就累積起來了。
個性定位是創建學校品牌的首要環節。定位決定地位,思路決定出路。每所民辦學校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有異,因而所選擇的創建學校品牌的突破口和側重點也就不一樣:有的學校在傳承歷史中超越,有的學校在反思實踐中建構,有的學校在借鑒經驗中創新,有的學校在驗證理想中生成,有的學校在放大亮點中彰顯,有的學校在革除弊端中發展……所以,「每個學校都可能從某種特色切入,並且把這種特色發展為一種辦學優勢而最終成就品牌。……不同類型、不同級別的學校應該是千姿百態、豐富多彩的。
任何一所學校都有自己特定的目標公眾和人際資源,挖掘、盤活和利用好這些資源,有利於優化和拓展學校生存和發展的空間,為學校贏得更多的發展機遇。要做到這一點,一方面,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要高,校風校紀要好;另一方面,要始終保持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學校的辦學主張、發展規劃、改革舉施,需要得到公眾的理解和支持,而公眾對學校的感受、評價、建議,是學校品牌建設的重要決策依據。缺少了與公眾的互動和交流,得不到公眾的理解和支持,創建學校品牌將無從談起。
三、滿足學生最核心的利益和需要
一所民辦校要在招生市場中佔有足夠份額,不僅僅是要讓人知曉,更重要的是讓學生、家長了解它時自然伴生一種好感,一種信賴,從而在此基礎上產生強烈的擇校願望直至擇校行為。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原市場營銷管理研究所所長胡介塤教授認為,某種意義上說學校招生也是營銷,營銷需要獨特的銷售主張(USP)。這種獨特的銷售主張在學校中常表現為學校的辦學理念和招生口號。
民辦學校脫胎於市場經濟,常常推出嶄新的理念亮相於社會,如「培養具有全球意識的中國人」、「用理想的教育,培養理想的人」、「培養能夠掌握自己命運的人」、「培養世界公民」,等等。在具體的教育教學過程中,也是思路常新,提倡「快樂教育」、「成功教育」、「自然教育」、「情景教育」等等。
胡介塤教授認為市場營銷的兩個最主要的概念是市場細分和定位。要通過市場細分發現和造就目標客戶,特別是要通過定位來發現和強化獨特的銷售主張。學校要在同質市場上建立和發展差異化競爭優勢,使自己在家長中形成區別並優越於競爭者服務的獨特形象。
對任何一個學校而言,定位也應當是動態調整的。定位是消費者綜合感知的結果,受眾多營銷組合因素的影響,因此應當根據市場需求來決定。定位應當隨學校情況而變,沒有唯一正確的定位。
實際上,消費者總是根據某些具體屬性來感受學校定位的,而且,是根據他們認為最重要的一二個屬性來決定的。學校通過調研明確和掌握這一二個影響最大的屬性是定位成功的關鍵。目前對學生和家長心目中定位影響最大的因素是:中小學學生要求老師要幽默,要漂亮,要求學校學習要有趣,幼兒園每天講一個故事;家長希望學校男老師多一點,幼兒園和小學低年級班級能否解決接送,能否解決下午放學與家長下班之間的時間差中孩子的管理和安排問題。中學和大專院校學生和家長所關心的最重要的因素則是技能和能力的培養,解決畢業實習問題,創業和創新能力,接班和繼承事業問題,應試教育與能力教育問題。
總的來說,要滿足學生最核心的利益和需要。這體現為學校的辦學理念和培養目標。對家長來說,主要是希望促進孩子的健康成長和終身幸福:當前是知識、品德、才藝;中期是升學就業、職業技能;長期是幸福人生。因此在招生介紹時要特別做好這個工作。
四、整合營銷傳播 建立良好互動
閆德明教授認為與商業傳播有所不同,學校傳播在媒體選擇、內容製作、時機把握和受眾分析等方面,要充分考慮到教育的特性,頻繁的促銷,密集的廣告,過度的宣傳,是不適合學校的。教育作為一種准公共產品(或服務),公眾具有知情權和參與管理權。學校要善於通過文字與聲像(如,常用公文、書刊報網、圖片畫冊、櫥窗陳列等)等傳播媒介及時發布信息,反饋公眾建議;也要善於通過人際交往(如,上級領導、學生家長、歷屆校友、專家學者等)與相關公眾進行良好的溝通和交流,以增進相互之間的理解和支持;還要善於通過策劃專題活動(如,家長會、周年慶典、主題活動節、學校開放日等)邀請公眾親身體驗學校,展示學校品牌形象,形成良好「口碑」,以締結品牌忠誠。總之,學校的傳播不是一種單向地告知,不是一時一事就能夠完成的,而是一種運用多種媒介與公眾良好互動關系的過程。
胡介塤教授認為開創招生工作的新局面首先要選擇能有效傳達自己主張的廣告渠道,要重視廣告,更要重視宣傳報道等軟廣告的作用,關注目標群體聚集的媒體,目標群體家長聚集的媒體。其次是重視和創造口碑。學校在招生中的可信度與美譽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口碑影響的。口碑主要是由現在在校的師生,特別是教師的言行所決定的。因此,培育學校在現有教師中間的良好口碑是關鍵。
口碑是有效而高度可信的「銷售代理」。口碑並不是組織領導或外部權威人士所能創造出來的,口碑是由普通人與普通人之間的溝通所創造的結果。要特別重視對開始不滿意顧客的服務補救,消除負面口碑,創造和引導正面口碑。顧客的口碑多數是受內部員工影響的結果。學生中的口碑往往是教師行為的結果。要提高教師與學生的互動質量以樹立良好的口碑形象。高效的傳播需要創造神話和故事——那些最吸引家長和學生的東西。比如創造一二件能讓人記住某個學校的標志,有時,組建一支球隊,劇團,確定一個學校的LOGO,或者是實物代表的效果遠勝於花費巨大的廣告。
要運用溝通理論,設計好招生宣傳資料。事實上,不存在正確規范的招生宣傳的範本或模式。好的招生宣傳資料肯定是定位明確的,個性化的,能夠准確地傳達教育主張。好的招生宣傳資料必定是客觀的展示,而不是吹噓或誇耀。招生廣告除了講我們是什麼外,更需要講學生和家長在我們這里能得到什麼。強調對方的利益是銷售成功的關鍵。招生宣傳資料中不能缺少的是:學生對學校的感受評價,家長對學校的感受評價,老師對學校的感受評價。可以用「我們的學生都感到………」,「學生家長們認為我們學校……」,「我們的老師們……」等語句。
當然,如果能夠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發和運用招生軟體搞好客戶服務,則如虎添翼,能收到較好效果。
五、提高公信力,增加美譽度
如今,民辦學校招生的難題是公信力缺乏,這種現象的產生原因在於民眾對民辦學校不信任,競爭對手的詆毀和民辦學校對外溝通不夠,信息傳播不暢等。
要提高民辦學校的公信力必須做好以下幾個工作:民辦學校通過建立民辦學校聯盟等方法,聯合起來樹立民辦學校的整體形象;通過本身公信力較強的中介機構,如各省的民辦教育學(協)會或專門的民辦教育研究機構,多方介入重塑形象;學校自身提高質量,多與社會溝通,改進傳播技巧,傳遞家長需要的信息。
著名的銀行家勃納德·巴雷奇有一句名言:「你並不需要熄滅別人的燈光以使自己明亮。」事實上,隨著相互依存的經濟全球化、信息化時代的到來,純競爭觀念已明顯落伍。資源共享,通過有序競爭完全可將民辦教育這塊蛋糕做得更大。民辦學校之間在招生中存在競爭,但更需要的是合作、自律與和諧。《教育時報》記者儲清源介紹的河南省江河教育集團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江河教育集團由分別處於不同區域的12所民辦學校組建,在河南周口正式宣告成立。這一消息在業內引起了強烈反響。有人認為,這是民辦教育正在探索的戰略聯盟之路。江河教育集團通過聯盟的形式把地處不同區域的學校捆綁在一起,實現資源共享,進而打造民辦教育的集體名片。這堪稱民辦教育發展模式的一大創新。
據該集團的發起人周口中英文學校董事長黃蘇濤介紹,近年來,河南省的民辦教育發展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依然缺乏能在全國叫響的知名品牌。為此,他們希望通過組建一個教育集團來集中優勢,實施品牌戰略。本著互惠互利、雙贏共進、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充分發揮1+1>2的疊加效應。成立後的江河教育集團,集小學、初中、高中、職業教育、師資培訓於一體。總佔地2000多畝,在校生4萬多人,總投資將達10個億,建築面積60萬平方米。
江河教育集團將實現八個統一,即統一形象宣傳,包括集團旗、集團徽、宣傳冊、校服等對外形象宣傳的物品;統一教育教學進度;統一考核,原則上每學期不少於一次統考,並作為內部促進教學的重要手段;統一師資調配,對個別薄弱學校需要師資支持時,各校無條件服從統一調配,平時以支教、上示範課、相互參觀學習、視導等手段縮小學校之間的距離,校際領導報董事局批准後可以相互流動;統一財務審查,原則上每半年一次,供各董事會決策;統一紀律監察,對個別學校處理人員有難度的時候,可安排人員進行監督檢查並予以處理;統一教學研究機構,並對編印的教育材料互相無償使用;統一采購。
民辦教育專家、浙江大學教授吳華認為,這種走集團化發展的嘗試將是對民辦教育發展模式的豐富,也將是對民辦教育制度創新的有益探索。有助提升民辦學校的公信力。
六、提高招生人員素質,培育潛在生源
民辦學校的招生被人戲稱為「貼身肉搏」。沒有好的校內管理,沒有高素質的招生人才和管理人才,就沒有學校招生工作的真正實力。有好的招生人員可以帶來更多的生源。必須提高招生人員素質,使原來的推銷員式的招生人員成為專業顧問。
「招生辦」本是學校對外展示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招生工作人員應具備較強的專業素質,如口齒伶俐,談吐得體,形象端莊,待人熱情親和力強,介紹內容令人信服。家長、學生從招生人員身上得到學校的第一真實印象,是決定是否擇此校的要素之一,很難設想,不善於言表,照章行事,缺乏熱情或形象欠佳的人員會很好地完成招生任務。
榮懷學校國際部校長周徐行認為要打造高素質的教育營銷團隊,招生人員必備三種素質:具有營銷、管理能力;懂得教育學、心理學;良好的個人魅力(品質);富有愛心、誠實可靠、吃苦耐勞——把招生工作當事業做!招生人員是學習顧問——個性化教學(點單員),教育督導——監督學校教育教學的方方面面,家校橋梁——信息反饋的中介,家校矛盾的緩沖,引領、參與教育產品研發,以戰略眼光進行開發的設計者。
民辦學校要有全年招生的觀念,要開發潛在生源,特別是從幼兒園到高中都有的民辦學校。具體說來要做好與上下游學校的銜接工作;與社區合作作好家庭教育講座,讓自己學校的優秀學子去社區作報告,積累潛在生源;辦好招生刊物,做「家教幫手」延伸專業服務;維護客戶關系,帶來更多機會。並給自己的畢業生創造各種新出路。
『捌』 什麼是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 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依法舉辦的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
民辦學校有三個明顯特徵:
1、舉辦人不是國家機構;
2、資金來源於非國家財政性經費;
3、面向社會舉辦學校,也就是面向社會招收學生和學員,服務於不特定的群體和公民個人,而不是只招收某個團體、企業、行業、系統和特定群體的人為學生或學員。
民辦小學和公辦小學的區別:
1、招生方式。公辦學校:小學採用就近入學的原則,統一按照教-育-局的招生計劃,劃定某所小學招生的學區范圍及覆蓋樓盤進行招生,因為劃片,所以公辦小學各行各業家庭的孩子都有。民辦學校:面對全社會招生,無戶口和房產限制,會有面試或者考試進行選拔,因為學費高昂,所以讀民辦小學的孩子大多家庭比較富裕。
2、招生規模。公辦學校:規模較大,班級人數較多,學習好或某方面能力優秀者才能得到老師更多關注,讓孩子從小懂得靠自己爭取和創造展現的機會。民辦學校:規模較小,多為小班制,每個孩子都能得到老師關注,有更多機會展現自己。
3、收費情況。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免學費,如果不進行外培的話,那幾乎不用什麼費用。民辦學校:長沙民辦學校這兩年,普遍收費一萬多一個學期,再加上各項外培或者特長班費用,家庭壓力相對較大。
4、教學模式。公辦學校:公辦小學的老師、所用課本及課程,都嚴格遵循九年義務教育,可以和以後的初中、高中有一個很好的銜接。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教學模式比較新穎,例如除了按照有關要求開設課程之外,還會根據學校具體情況和學生特點來新增一些特長班、禮儀訓練等。
5、升學情況。公辦學校:主城區公辦小學升初中可參加微機派位,也可以參加民辦初中擇校。民辦學校:主城區民辦小學升初中可參加微機派位,也可以參加民辦初中擇校。如果民辦小學有初中部,也還具有一定的內部升學優勢。比如青竹湖湘一小學升初中部就有優惠政策,華夏實驗小學升廣益初中也有優惠。
『玖』 民辦學校土地 我想租賃土地辦一所小學,土地性質不是教育,我們這教育用地都被開發成房地產了。
請你先看一看《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條文。最好與當地行政村聯系,取得他們的支持,政府部門和教育局對著無能為力。最好是用民用土地或布局調整後的學校校址。
『拾』 民辦(私立)小學、初中是否屬於義務教育收取學費有何法律依據
這個事,我不同意「放棄權利」的觀點,我認為這個觀點是解釋不通的。專
我認為:
1、這個問屬題是一個「合同關系」合同關系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自願,把孩子送到私立民辦學校就讀,就形成了這樣的合同關系,只要這個合同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就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
2、回頭再看我國法律的規定,所謂「義務教育完全免費」是針對公辦學校而提出的,意在約束公辦教育主體與公民之間的關系,而非這種私立民辦教育主體與合同相對人之間的關系。所以,把孩子送去私立學校就讀,這個行為本身應適用合同法來進行調整。
3、民辦學校的學生,並沒有放棄義務教育的權利,一旦從民辦學校中退學,或者轉到公辦學校去,仍然享受義務教育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