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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小學校管理

發布時間:2020-12-05 15:41:28

㈠ 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准(試行)的解讀二

推動義務教育學校依法辦學科學管理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負責人就《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准(試行)》答記者問
教育部制定印發了《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准(試行)》(以下簡稱管理標准)。為什麼要制定管理標准?管理標准有哪些主要內容?如何推動管理標準的貫徹落實?對此,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負責人6日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明確學校管理內容
問:請您介紹一下教育部為什麼要給學校管理工作制定標准?
答:制定管理標準是實現管理育人、構建和諧校園的迫切要求。當前,一些學校管理水平不高,問題較為突出。2014年5月,北師大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協同創新中心發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極心理環境指數」,顯示我國11%的中小學校處於「心理環境預警線」之下,在學校紀律秩序管理、師生關系、同學關系、學生自主發展等軟環境指標上存在突出問題,說明學校基本管理的各個方面都急需指導和改善。制定管理標准,有利於指導學校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實施科學管理、民主管理,發揮管理的育人功能,構建和諧的校園文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制定管理標準是規范辦學行為、推進科學治理的現實需要。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是義務教育發展的重要任務。當前,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之間管理水平存在較大差距,有的學校在管理上還有不少薄弱環節,辦學行為不規范,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如亂招生、亂補課、亂收費,存在安全隱患等。制定管理標准,基本可以回應解決學校管理「管什麼」的問題,為學校依法辦學、科學管理提供參考和依據,有利於地方教育部門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提高學校管理水平。
分類指導 分步實施 逐步完善
問:請問各地各校如何貫徹落實管理標准?
答:管理標準是對學校管理提出的基本要求,適用於全國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鑒於全國各地區的差異,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以依據管理標准和本地實際提出實施意見,細化標准要求。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步實施,逐步完善,促進當地學校治理水平的提升。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師培訓機構要將管理標准作為校長和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結合當地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使廣大校長和教師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實質,指導具體工作。教育督導部門應按照管理標准修訂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標准,開展督導評估工作,促進學校規范辦學、科學管理,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校長和教師要按照管理標準的要求規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學行為,把標準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未來2年將在我國7地實驗
問:據悉,近期教育部啟動了管理標准實驗區工作,請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有關情況。
答:在地方主動申請的基礎上,我們按照學校管理工作基礎較好、有主觀意願的原則,經過認真討論和反復斟酌,從全國范圍內初步擬定北京市海淀區、山西省呂梁市孝義市、江蘇省泰州市、山東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貴州省貴陽市7個地市、區縣為管理標准實驗區。
實驗時間初步定為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7個實驗區在地域上涵蓋了華北、華東、華中、西南四個大區,在經濟社會發展上涵蓋了東中西部,在行政級別上包含了地級市、市轄區(縣)、縣級市,共有約1600所義務教育學校,佔全國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千分之六,具有很強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㈡ 如何看待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教育部現有19個內設司、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也設在其中。另外,教育部還直接管理15個教育類社會團體和組織。
教育部在1985年至1998年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門不同,既是行政管理機構,也是國立院校的經營者。
主要職責
編輯
一、 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五、 統籌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制定學科專業目錄、教學基本文件,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高等教育評估工作;負責"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六、 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 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 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制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准;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九、 統籌管理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制定各類高等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十、 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宏觀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國防科技攻關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
十一、 統籌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擬定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並協調、指導對外漢語教學工作;指導我駐外教育機構的工作。負責協調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
十二、 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 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制定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學位工作,起草有關學位工作的法規;負責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負責國際間學位對等、學位互認等工作;承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 負責協調「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各委員單位及其他部門、機構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亞太地區辦事處、駐京辦事處的聯系與交流;負責與我國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常設代表團的聯絡並指導其工作。
十六、 承辦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事項。
十七、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3]

㈢ 怎麼看待教育部教育廳教育局對各級各類學校管理的有效性

是先讓他們都會有一定的規定的方法去對學校進行管理的,具體的執行的話要看各個地方的情況。

㈣ 教育部學籍辦理咨詢電話號碼

教育部學籍辦理咨詢電話號碼是010-66119801。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冒名頂替取得學籍並獲得證書者,一經查實,追回證書,並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歷證書查詢網站上撤銷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

未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學生,不管其在校學習時間多長,均無學籍。即使修業期滿,成績合格,也不能獲得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學生可以通過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指定的網站查詢錄取信息,從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錄取。教育部已經制訂了《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管理辦法》,學生可以憑借有效的信息通過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涉及省內市與市之間轉學和業務辦理的,須由省級處理(聯系電話見附件)。涉及市內縣與縣之間業務的,須由市級處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涉及縣內學校間業務的,須由縣級處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僅涉及一所學校業務的,須由學校或縣級處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只有涉及跨省的,才有必要提交教育部協調

(4)教育部中小學校管理擴展閱讀

從2009年,教育部就已經開始關注建立全國統一的學籍的問題,2010年的時候開始在全國部署,要求全國的中小學生所有的學校能夠為孩子們建立一個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到了2013年,全國初步建成管理系統。

如果今後有這樣一個學籍系統的時候,像剛才提到一個人就有一個學籍號,這個還會學籍跟著每一個學生,如果他轉學這個學籍號也會跟著走。

㈤ 教育部對中小學校學生裝有要求嗎如果有具體是什麼內容

政策建議1:
明確責任主體,加大對學生裝的財政投入
建議教育部門盡快明確責任主體,加強對全國中小學生統一著裝工作的宏觀管理,並針對調研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國家應盡力加大財政對教育的支持力度,撥付專用資金,借鑒國外發達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統一著裝政府購買的政策,逐步改變我國學生裝費用完全由學生家長負擔的狀況。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建議分步實施。先行解決特困戶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兒貧困生的學生裝費用問題,再對普通學生實行部分補貼,最後實行全部免費。可在經濟較為發達或地方財政狀況比較好的地區先期試行。

政策建議2:
健全組織機構,推廣宏觀管理與微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
各省市應實行歸口管理,明確責任,做好統一著裝工作。借鑒有些省份比較成熟的推進管理辦法,盡快落實管理機構和推進措施。建議各地成立專項工作組或辦公室,全面負責本地區的統一著裝工作。
在招標采購環節,應採取集中統一的招標方式,抬高進入門檻,選擇信譽高、實力強、規模大的企業作為學生裝的生產供應定點企業。避免企業之間的無序競爭,加強管理和監督,使學生裝的生產供應和質量安全得到保證。

政策建議3:
逐步建立學生裝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明確學生裝價格的上下限
為規范學生裝市場秩序,加強學生裝生產和采購監督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要逐步建立學生裝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明確學生裝製作和質量標准,規范招標采購流程,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學生裝的收費要實行公示制度,公布面料、價格、套數,接受社會監督,對學生裝價格明確上下限,切實減輕家長負擔,保證學生裝質量。

政策建議4:
積極推廣制服式學生裝,並建立健全學生裝售後服務體系
制服式學生裝已成為世界各國學生裝發展的潮流,現在我國很多地區已經完全具備了推廣制服式學生裝的條件。可先在這些地區積極推廣制服式學生裝,為制服式學生裝在全國的推廣奠定良好的基礎。
切實改變過去只注重生產供應不關心售後服務的狀況,並在工作中切實加強對售後服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企業要制定具體的售後服務措施、服務承諾,及時回應質量問題的投訴,履行更換、維修、退貨承諾,並能滿足學生裝的零售需求。

㈥ 難道不是全國所有的學校,不管是小學,中學還是大學,都是屬於教育部管的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

教育部負責制定規則,如審定教材,制定教學要求、高考政策等。小學、初中的管版理單位一般為區縣級教育局。權高中的管理單位一般為地市級教育局。高等院校的管理單位有教育部直屬管理(75所),省部共管、以省為主(省教育廳),省級管理(省教育廳),其他部委管理、其他部委與省級共管(省教育廳)幾種方式。不論哪種管理方式,不論小、中、大學,實際的教育規則確實是教育部說了算。

㈦ 教育部學校管理條例

國家教委沒有統一的學校管理條例,這是由各個學校自己制定的。

㈧ 教育部頒發的職業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實行安全責任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實行班主任包班級,任課老師包課堂制度。每學年學校與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與本科室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由學校另外簽訂)簽訂安全責任書,班主任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簽訂「做平安學生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氣候、地理、社會等不同環境以及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班會、廣播會、課堂教育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市民生活安全手冊》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教育安全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習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制度,明確管理人員和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時時有人管,確保實現校園天天平安的目標。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
學生科、班主任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要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現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每個班級和每個宿舍配備安全員,每天密切留意學校、班級和宿舍的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匯報。
2.加強校舍和學校資產、網路安全管理
總務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鑒定製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相關部門;按照上級和學校資產管理規定,嚴格管理學校資產,責任到人。電教部門定期對學校的網路進行檢查,尤其注意對電腦病毒和一些不正當網路訪問進行監控,維護學校網路的流暢和潔凈。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
學校聯同相關部門在門口公路設立警示標志、減速帶、限速標志。平時教育學生過馬路走天橋,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學校門衛在高峰時間密切留意校門口狀況,有異常情況馬上報學校。加強車輛進出校園登記和停放規范的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安全辦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總務科要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學生科和住校老師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要經常性檢查。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總務科要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的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毒、防蠅、防鼠等必要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飲用水標准;飯堂工作人員要定期檢查身體,取得衛生部門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學校要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無牌無證餐廳和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
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定期對教室、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消毒。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管理
學校積極與公安、聯防辦、城管、交通等部門密集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學校保衛人員要配合行政執法部門堅決制止在學校門口擺攤設點、停靠車輛,確保校門交通暢通無阻。校門不能有面向學生小食品攤點,校園周圍200米以內不得開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宿管人員要特別加強女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
全體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形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心理問題。科任老師既是課堂的組織者,也是課堂的責任人,教育教學(尤其是體育課)應該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各年級、班級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由學校報請教育局批准。
五、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隱患報告工作。專人負責,及時向市教育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學校發生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1小時內向區教育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對校舍、消防設施、教學器材、教學設施、設備進行綜合性的定期檢查;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檢查時要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台賬,及時整改。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評優評先的重要內容,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對在平安校園的創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科室、年級、班級、教職工、學生要予以表彰鼓勵;對在平安創建工作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在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並按照事故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扣除相應崗位補貼、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等處罰,後果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是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㈨ 教育部直屬院校和普通院校有什麼區別

一、管理歸復屬不同

1、教育部直屬院制校:通常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管理。

2、普通院校:由國家部委、省級人民政府(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或聯合主管。

二、目的不同

1、教育部直屬院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發揮示範作用。

2、普通院校:目的是為了實行科教興國戰略。

三、特點不同

1、教育部直屬院校:經過全國高校管理體制的調整,一批實力較強、學科特色鮮明的高校均劃歸教育部直屬管理,建國以來國家歷次所確定的全國重點大學多為教育部直屬高校。

2、普通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單位按照主管部門性質的不同,可分為黨政群系統(含國家部委署辦、省級人民政府及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高校、軍事系統院校和具備研究生招生教育資格的科研院所等3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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