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學生法律知識順口溜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小學生在放學排路隊時要頭戴小黃帽,在霧、雨、雪天,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盡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
2、橫穿馬路應該注意什麼?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 「 綠燈行,紅燈停 」 。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更不能在馬路上滑滑板。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3、怎樣認識交通信號燈?
交通信號燈分為兩種,一種是用於指揮車輛的紅、黃、綠三色信號燈,設置在交*路口顯眼的地方,叫做車輛交通指揮燈;另一種是用於指揮行人橫過馬路的紅、綠兩色信號燈,設置在人行橫道的兩端,叫做人行橫道燈。我國交通法規也對交通指揮信號燈做出了規定: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4)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5)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可以通行。
4、騎自行車安全知識
我國被稱為「自行車王國」,是世界上擁有自行車最多的國家。但是,自行車結構簡單、一碰就倒、穩定性差,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傷亡事故中,非機動車(主要是自行車)受傷人數居第一,傷亡人數居第二。在我國,少年兒童年滿 12周歲,方能在道路上起自行車,並要遵守交通規則在慢車道上騎車。
5、乘坐公共汽車應該注意什麼?
1)乘坐公共汽(電)車,要排隊候車,按先後順序上車,不要擁擠。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帶入車內。
3)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4)乘車時要坐穩扶好,沒有座位時,要雙腳自然分開,側向站立,手應握緊扶手,以免車輛緊急剎車時摔倒受傷。
小學生安全知識歌
小朋友,仔細聽,安全常識有本經,時時注意言和行,家長老師才放心.
過馬路,眼要明,一路縱隊靠右行,車輛靠近早避身,舉手行禮表深情.
拐彎處,莫急跑,以防對方來撞倒,夜晚走路更小心,不碰牆壁不碰釘.
細小物,注意玩,千萬別往口中含,一旦下肚有麻煩,快找醫生莫拖延.
飢餓時,嘴莫讒,吃飯之前洗手臉,細嚼慢咽成習慣,這樣身體才康健.
照明電,不要玩,千萬不能摸電線,電線處處有危險,用電常識記心間.
遇火災,119,火警電話記心頭,速離險境求援助,生命安全是關鍵.
家來人,不認識,接待不可太隨便,哄你出門找爹媽,他就趁機來做案.
閃電亮,雷聲鳴,自然現象不虛驚,高牆大樹不靠近,導體拋開地下蹲.
遇匪徒,110,匪警電話要記清,機智靈巧去周旋,歹徒被擒快人心.
接熱水,要小心,壺倒瓶翻燙壞身,誤時花錢且哀痛,醫好皮膚不勻稱.
大熱天,走遠程,切記莫把生水喝,肚子痛來頭發昏,途中哪裡找醫生.
青少年,莫玩火,星星之火可燎原,燒了房子燒了山,一不小心要坐監.
冬天冷,要取暖,火區電器要檢點,亂七八糟遍地擺,出了火災後悔晚.
葯醋瓶,要收好,千萬不能亂了套,老人小孩分不清,誤食會把命喪掉.
不打架,不罵人,文明禮貌樹新人,德智體美全發展,人人爭當接班人.
壞故事,莫要聽,影響學習誤青春,黃色書碟更莫看,不會分析會受騙.
安全事說不完,時刻小心理當然,偶出事故總難免,自覺自願入保險.
倡保險,促平安,安全知識記心間,園丁精心勤澆灌,安全碩果分外甜.
說安全,道安全,安全工作重泰山,教師學生齊參與,校內校外享平安
小學生怎樣防止火災發生
1、點燃的蠟燭、蚊香應放在專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簾、蚊帳等可燃物品。
2、到床底、閣樓處找東西時,不要用油燈、蠟燭、打火機等明火照明。
3、中小學生不要隨身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
4、不能亂拉、亂拉電線,隨意拆卸電器,用完電器要及時拔掉插銷。
5、發現燃氣泄漏時,要關緊閥門,打開門窗,不可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
6、陽台上、樓道內不能燒紙片,燃放煙花爆竹。
7、吸煙危害健康,學生不要吸煙,躲藏起來吸煙更危險。
8、使用電燈時,燈泡不要接觸或靠近可燃物。
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守則
1、堅持徒步上下學,不準在街道、公路上、攔車、爬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2、不滿12周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時,必須 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4、嚴禁在機動車臨近時橫穿公路。不準在有機動車通過的道路上做游戲。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時,不準鉤肩搭背、三五成群並肩而行,不準邊走邊看書或邊玩耍。
6、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並且要靠安全一側。
② 小學法律小常識10條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麼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麼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貧富、職業等而有所區別。
2、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權威。
3、我們國家的審判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部門要分工合作、相互監督。
4、竊盜罪。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5、傷害罪。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6、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7、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8、被人毆打以後怎麼辦?
第一、設法與才老師或家長取得聯系,以便盡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時治療。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療的醫院單據和診斷書,以備後用。
第四、及時報案,要報清出事的時間、地點、打人兇手的特徵。
9、我國刑法的任務是懲治犯罪、保護人民;我國刑罰中最嚴厲的手段是死刑。
10、《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條: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