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扶貧攻堅三年行動計劃
第一,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堅持黨的領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這是我們的最大政治優勢。要強化扶貧開發工作領導責任制,把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地)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片為重點、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工作機制,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扶貧開發工作責任制,真正落到實處。中央要做好政策制定、項目規劃、資金籌備、考核評價、總體運籌等工作,省級要做好目標確定、項目下達、資金投放、組織動員、檢查指導等工作,市(地)縣要做好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黨政一把手要當好扶貧開發工作第一責任人,深入貧困鄉村調查研究,親自部署和協調任務落實。
第二,切實做到精準扶貧。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於精準。各地都要在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上想辦法、出實招、見真效。要堅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區別不同情況,做到對症下葯、精準滴灌、靶向治療,不搞大水漫灌、走馬觀花、大而化之。要因地制宜研究實施「四個一批」的扶貧攻堅行動計劃,即通過扶持生產和就業發展一批,通過移民搬遷安置一批,通過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過醫療救助扶持一批,實現貧困人口精準脫貧。
第三,切實強化社會合力。扶貧開發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動員和凝聚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要堅持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等多方力量、多種舉措有機結合和互為支撐的「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健全東西部協作、黨政機關定點扶貧機制,廣泛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積極性。要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扶貧投入,堅持政府投入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和主導作用,增加金融資金對扶貧開發的投放,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扶貧開發。要積極開辟扶貧開發新的資金渠道,多渠道增加扶貧開發資金。
第四,切實加強基層組織。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基層是基礎。要把扶貧開發同基層組織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抓好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鼓勵和選派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願意為群眾服務的優秀年輕幹部、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到貧困村工作,真正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斗堡壘。選派扶貧工作隊是加強基層扶貧工作的有效組織措施,要做到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工作隊和駐村幹部要一心撲在扶貧開發工作上,有效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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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學前教育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是哪一階段重點是什麼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為目標,按照「政府主導,公辦為主,民辦補充」的辦園格局,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大力發展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努力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水平,加大經費投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保教質量,進一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切實保障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二)目標任務。堅持學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建立「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縣鄉共管」的管理體制,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實現適齡兒童就近入園,基本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不斷提高全市幼兒保教水平。到2013年,全市所有新建、改擴建幼兒園達到省定基本辦園標准,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成1處公辦中心幼兒園並通過省級認定,每個行政村(社區)至少設立1所幼兒園,使我市未來3年公辦及公辦性質的幼兒園、在園幼兒均達到總數的65%以上,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88%以上。
二、工作重點
(一)大力發展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加大政府投入,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等方式,努力擴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支持和引導街道、農村集體、有條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按照標准舉辦公辦性質幼兒園和開設分園;鼓勵支持鄉鎮(街道)中心幼兒園、村集體幼兒園標准化建設。中小學布局調整後的富餘教育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經改建合格後舉辦幼兒園。現有5個班以上規模的小學附設園,經當地政府批准,可從小學剝離改建成為獨立幼兒園。
(二)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學前教育。積極吸納民間資金進入學前教育領域,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採取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提高學前教育的公共服務能力。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審、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地位。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園。對合法經營且實行普惠性服務、經審核達標的民辦幼兒園給予獎勵。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審批註冊制度。
(三)開展居住區配建幼兒園的專項治理。按照《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規范城區新建居住區教育設施配套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濟政字〔2010〕59號)要求,新建居住區規劃幼兒園用地,由市政府無償劃撥市、區(含高新區)教育主管部門使用,居住區幼兒園產權歸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濟南市城區居住區教育設施配套建設遺留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濟政辦字〔2011〕26號)規定,對存在的居住區教育設施應建未建、挪作他用等遺留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對居住區已建成的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政府統籌安排,鼓勵開發商將建成的幼兒園無償移交教育主管部門,以舉辦公辦幼兒園為主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辦園主體必須依法履行辦園職責,嚴格限制高收費,並承擔辦園經費和教育設施的改建及維修任務,確保教育教學安全。
(四)加快推進幼兒園標准化建設。各縣(市)區政府要科學規劃幼兒園布局,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幼兒園標准化建設年度計劃,有序推進,分步實施。要嚴格按照規定標准建設幼兒園,對達不到上級有關標準的幼兒園進行改造,特別是不符合抗震設防等防災標准和設計規范的幼兒園,要限期進行改造。要按照「安全、節約、實用」的原則建設幼兒園,不得利用公共資金建設超標准豪華幼兒園。要根據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保教工作要求,配足配齊幼兒園保教設施。要按照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要求,確保幼兒園工程建設質量;建立園舍及設施設備改造維修長效機制,嚴禁使用危房和不安全設施設備,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幼兒教師培訓力度,建立完善園長、教師繼續教育和定期培訓制度,加強名園長、名教師、特級教師的培養,發揮其骨幹、引領作用,全面提高幼兒教師的整體素質和保教能力。完善教師資格准入和補充機制,落實教師地位和待遇。嚴格執行幼兒園教師資格制度,對不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在崗人員,要督促其限期取得任職資格。公辦幼兒園要按照總量調劑原則和國家及省定標准逐步配齊幼兒教師;2011年新建的50所公辦園,根據規模,每園新增5名、縣(市)區內部調劑5-10名公辦教師,不足部分從社會聘用。已有公辦幼兒園,人員不足的部分可調劑補充,其中,鄉鎮中心幼兒園的公辦幼兒教師要達到50%。
農村集體性質幼兒園,非公辦幼兒教師工資待遇實行鄉鎮統籌制,其工資待遇要達到省級學前教育先進縣(市、區)要求標准,即達到上一年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8倍,以鄉鎮(街道)統一管理的形式保證按時足額發放。
(六)強化幼兒園規范管理。
1.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實行幼兒園標准化管理和動態監管,嚴格執行幼兒園審批和年檢制度,分類整治未經審批的幼兒園,對經整治達到基本辦園條件的予以注冊;對整改後仍達不到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教育、民政等部門要加強對早教機構、教育咨詢等社會辦學單位的檢查,規范各類學前教育行為。建立幼兒園課程設置常態檢查機制,預防和糾正各類影響幼兒身心健康的過度教育現象。
2.扎實做好校園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高度重視幼兒園安全保障工作,切實將保護幼兒生命安全、促進幼兒健康成長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構建無縫隙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安全責任,嚴防校外暴力和園內安全事故。
3.加強學前教育收費管理。要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根據國家、省的政策規定,並綜合考慮財政投入情況、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准;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完善提價備案和收費公示制度,切實規范收費行為。
4.強化保教質量管理。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加強對幼兒園保教質量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幼兒園質量評估體系,全面提高保教質量。深化學前教育改革,加強學前教育科學研究,建立健全園本教研製度和保教質量自評機制。堅持科學保教,按照幼兒成長規律和學前教育規律,以幼兒為本,開展幼兒保教工作,促進幼兒身心健康、智力發展、快樂成長。
三、扶持政策
各級財政要切實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各縣(市)區要認真制定學前教育投入政策,並足額落實資金。
(一)設立學前教育發展專項經費。市設立學前教育發展專項經費,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對納入今年政府為民辦實事的新建50所公辦及公辦性質的達標幼兒園實行以獎代補,按照新建幼兒園不同規模,分別予以15萬元(6個班以下)、20萬元(7-11個班)、25萬元(12個班以上)標準的一次性獎補。自2011年起,對擴大招生班數且規范辦園的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普惠性質(即按照公辦幼兒園標准收費)的民辦幼兒園,按照擴招班數每增加1個班給予3萬元的獎勵;對達到基本辦園標準的幼兒園(市級一類園),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對城鄉低保家庭兒童、孤兒及殘疾兒童予以資助。
(二)設立學前教育發展綜合獎補專項資金。自2012年起,市設立學前教育發展綜合獎補專項資金,綜合考核上年度各縣(市)區公辦幼兒園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落實教師待遇、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接收外來務工子女入園等推進區域學前教育發展情況,採取以獎代補形式,對有關縣(市)區進行獎勵;獎勵資金用於學前教育發展。
以上扶持政策由市財政局、教育局等部門負責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政府責任。建立「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縣鄉共管」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認真制定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加強對學前教育的統籌管理和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本轄區學前教育發展職責,積極做好本轄區幼兒園的布局規劃、公辦幼兒園建設、公辦教師配備與工資保障、相關公用經費籌措以及各類幼兒園的審批註冊、常規管理和業務指導等工作。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積極承擔本轄區學前教育發展和管理責任,籌措相關經費,改善辦園條件,辦好轄區內中心幼兒園、社區幼兒園,並大力扶持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
(二)明確部門分工。成立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統籌協調推進全市學前教育工作,定期研究並解決學前教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教育主管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學前教育工作機制和協調機制,形成推動學前教育發展的合力。教育部門要完善政策,制定和完善保教標准,加強指導和監督管理,促進學前教育科學發展;編制部門要按照國家、省制定的編制標准核定公辦幼兒園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幼兒園建設發展;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規劃、國土資源部門要落實城鎮小區和新農村配套幼兒園的規劃、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幼兒園教職工的人事(勞動)、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政策;物價部門要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適時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准,加強對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完善提價備案和收費公示制度。綜治、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整治、凈化周邊環境。衛生部門要監督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民政、質監、安監、食品葯品監管等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幼兒園的指導和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開通幼兒園建設審批綠色通道,依法依規簡化審批程序、減免相關費用,縮短驗收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相關建設審批程序及收費標准,要參照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標准執行。
(三)強化督導考核。建立各級落實學前教育行動計劃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並切實加強監督考核。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開展對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經費籌措、幼兒教師工資待遇與社會保障等專項督導,確保發展學前教育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網路、電視等各種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意義,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共同推動我市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③ 《教育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計劃》與《教育質量三年提升行動計劃》有什麼不同
你好題主。
從這兩個文件的名字上理解。
質量提升三年&質量三年提升。
我們把相同點去掉。
提升三年&三年提升。
提升三年:連續不斷的提升三年,講的是:如何提升,提升的方法。
三年提升:在執行完三年的連續提升的計劃後,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效果。
一個注重行動,一個注重效果。
但是在一般情況下,並沒有這么細分,大多數情況下,這個是一樣的。
但是非要細分就是一個注重行動的過程,一個注重行動的結果。
望採納。
④ 什麼是小學三年行動計劃
三年行動計劃以熱愛祖國、感恩社會、孝敬父母、尊敬老師、關愛他人為主要內容,通過融入課堂教學、融入社會實踐、融入校園文化、融入學校管理、融入學習生活等多種形式,開展「感恩」教育行動。該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2012年為第一階段,將開展「感恩·責任」年活動,組織師生全面學習和交流,開展中小學生感動校園「好學生」系列推薦評比活動,具體分為「自強不息」好學生、「尊老敬老」好學生、「助人為樂」好學生、「勤奮好學」好學生等;還將組織中小學教職工「關愛學生」活動設計大賽。2013年為第二階段,將開展「感恩·奮進」年活動,將感恩的責任外化為實際行動,還將組織中小學生「感恩·奮進」主題活動方案展示大賽。2014年為第三階段,將開展「感恩·奉獻」年活動。在全市各區縣教育局和學校全面總結「感恩」教育三年行動的基礎上,市上將開展活動成果展示與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
⑤ 學前教育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是哪一階段
2010年到2013年,已經結束,現在是第二個三年計劃了。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為目標,按照「政府主導,公辦為主,民辦補充」的辦園格局,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大力發展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努力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水平,加大經費投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保教質量,進一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切實保障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二)目標任務。堅持學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建立「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縣鄉共管」的管理體制,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實現適齡兒童就近入園,基本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不斷提高全市幼兒保教水平。到2013年,全市所有新建、改擴建幼兒園達到省定基本辦園標准,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成1處公辦中心幼兒園並通過省級認定,每個行政村(社區)至少設立1所幼兒園,使我市未來3年公辦及公辦性質的幼兒園、在園幼兒均達到總數的65%以上,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88%以上。
二、工作重點
(一)大力發展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加大政府投入,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等方式,努力擴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支持和引導街道、農村集體、有條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按照標准舉辦公辦性質幼兒園和開設分園;鼓勵支持鄉鎮(街道)中心幼兒園、村集體幼兒園標准化建設。中小學布局調整後的富餘教育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經改建合格後舉辦幼兒園。現有5個班以上規模的小學附設園,經當地政府批准,可從小學剝離改建成為獨立幼兒園。
(二)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學前教育。積極吸納民間資金進入學前教育領域,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採取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提高學前教育的公共服務能力。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審、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地位。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園。對合法經營且實行普惠性服務、經審核達標的民辦幼兒園給予獎勵。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審批註冊制度。
(三)開展居住區配建幼兒園的專項治理。按照《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規范城區新建居住區教育設施配套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濟政字〔2010〕59號)要求,新建居住區規劃幼兒園用地,由市政府無償劃撥市、區(含高新區)教育主管部門使用,居住區幼兒園產權歸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濟南市城區居住區教育設施配套建設遺留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濟政辦字〔2011〕26號)規定,對存在的居住區教育設施應建未建、挪作他用等遺留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對居住區已建成的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政府統籌安排,鼓勵開發商將建成的幼兒園無償移交教育主管部門,以舉辦公辦幼兒園為主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辦園主體必須依法履行辦園職責,嚴格限制高收費,並承擔辦園經費和教育設施的改建及維修任務,確保教育教學安全。
(四)加快推進幼兒園標准化建設。各縣(市)區政府要科學規劃幼兒園布局,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幼兒園標准化建設年度計劃,有序推進,分步實施。要嚴格按照規定標准建設幼兒園,對達不到上級有關標準的幼兒園進行改造,特別是不符合抗震設防等防災標准和設計規范的幼兒園,要限期進行改造。要按照「安全、節約、實用」的原則建設幼兒園,不得利用公共資金建設超標准豪華幼兒園。要根據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保教工作要求,配足配齊幼兒園保教設施。要按照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要求,確保幼兒園工程建設質量;建立園舍及設施設備改造維修長效機制,嚴禁使用危房和不安全設施設備,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幼兒教師培訓力度,建立完善園長、教師繼續教育和定期培訓制度,加強名園長、名教師、特級教師的培養,發揮其骨幹、引領作用,全面提高幼兒教師的整體素質和保教能力。完善教師資格准入和補充機制,落實教師地位和待遇。嚴格執行幼兒園教師資格制度,對不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在崗人員,要督促其限期取得任職資格。公辦幼兒園要按照總量調劑原則和國家及省定標准逐步配齊幼兒教師;2011年新建的50所公辦園,根據規模,每園新增5名、縣(市)區內部調劑5-10名公辦教師,不足部分從社會聘用。已有公辦幼兒園,人員不足的部分可調劑補充,其中,鄉鎮中心幼兒園的公辦幼兒教師要達到50%。
農村集體性質幼兒園,非公辦幼兒教師工資待遇實行鄉鎮統籌制,其工資待遇要達到省級學前教育先進縣(市、區)要求標准,即達到上一年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8倍,以鄉鎮(街道)統一管理的形式保證按時足額發放。
(六)強化幼兒園規范管理。
1.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實行幼兒園標准化管理和動態監管,嚴格執行幼兒園審批和年檢制度,分類整治未經審批的幼兒園,對經整治達到基本辦園條件的予以注冊;對整改後仍達不到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教育、民政等部門要加強對早教機構、教育咨詢等社會辦學單位的檢查,規范各類學前教育行為。建立幼兒園課程設置常態檢查機制,預防和糾正各類影響幼兒身心健康的過度教育現象。
2.扎實做好校園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高度重視幼兒園安全保障工作,切實將保護幼兒生命安全、促進幼兒健康成長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構建無縫隙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安全責任,嚴防校外暴力和園內安全事故。
3.加強學前教育收費管理。要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根據國家、省的政策規定,並綜合考慮財政投入情況、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准;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完善提價備案和收費公示制度,切實規范收費行為。
4.強化保教質量管理。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加強對幼兒園保教質量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幼兒園質量評估體系,全面提高保教質量。深化學前教育改革,加強學前教育科學研究,建立健全園本教研製度和保教質量自評機制。堅持科學保教,按照幼兒成長規律和學前教育規律,以幼兒為本,開展幼兒保教工作,促進幼兒身心健康、智力發展、快樂成長。
三、扶持政策
各級財政要切實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各縣(市)區要認真制定學前教育投入政策,並足額落實資金。
(一)設立學前教育發展專項經費。市設立學前教育發展專項經費,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對納入今年政府為民辦實事的新建50所公辦及公辦性質的達標幼兒園實行以獎代補,按照新建幼兒園不同規模,分別予以15萬元(6個班以下)、20萬元(7-11個班)、25萬元(12個班以上)標準的一次性獎補。自2011年起,對擴大招生班數且規范辦園的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普惠性質(即按照公辦幼兒園標准收費)的民辦幼兒園,按照擴招班數每增加1個班給予3萬元的獎勵;對達到基本辦園標準的幼兒園(市級一類園),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對城鄉低保家庭兒童、孤兒及殘疾兒童予以資助。
(二)設立學前教育發展綜合獎補專項資金。自2012年起,市設立學前教育發展綜合獎補專項資金,綜合考核上年度各縣(市)區公辦幼兒園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落實教師待遇、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接收外來務工子女入園等推進區域學前教育發展情況,採取以獎代補形式,對有關縣(市)區進行獎勵;獎勵資金用於學前教育發展。
以上扶持政策由市財政局、教育局等部門負責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政府責任。建立「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縣鄉共管」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認真制定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加強對學前教育的統籌管理和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本轄區學前教育發展職責,積極做好本轄區幼兒園的布局規劃、公辦幼兒園建設、公辦教師配備與工資保障、相關公用經費籌措以及各類幼兒園的審批註冊、常規管理和業務指導等工作。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積極承擔本轄區學前教育發展和管理責任,籌措相關經費,改善辦園條件,辦好轄區內中心幼兒園、社區幼兒園,並大力扶持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
(二)明確部門分工。成立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統籌協調推進全市學前教育工作,定期研究並解決學前教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教育主管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學前教育工作機制和協調機制,形成推動學前教育發展的合力。教育部門要完善政策,制定和完善保教標准,加強指導和監督管理,促進學前教育科學發展;編制部門要按照國家、省制定的編制標准核定公辦幼兒園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幼兒園建設發展;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規劃、國土資源部門要落實城鎮小區和新農村配套幼兒園的規劃、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幼兒園教職工的人事(勞動)、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政策;物價部門要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適時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准,加強對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完善提價備案和收費公示制度。綜治、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整治、凈化周邊環境。衛生部門要監督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民政、質監、安監、食品葯品監管等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幼兒園的指導和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開通幼兒園建設審批綠色通道,依法依規簡化審批程序、減免相關費用,縮短驗收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相關建設審批程序及收費標准,要參照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標准執行。
(三)強化督導考核。建立各級落實學前教育行動計劃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並切實加強監督考核。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開展對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經費籌措、幼兒教師工資待遇與社會保障等專項督導,確保發展學前教育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網路、電視等各種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意義,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共同推動我市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⑥ 學前教育的三年行動計劃是哪一階段
我國將啟動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⑦ 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第一期叫什麼三年行動計劃
《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
第一期(2011-2013年)行動計劃,以擴大教育資源為主,首先緩解「入園難」。
第二期(2014-2016年)行動計劃,繼續擴大教育資源總量,提高入園率,解決「有園上」的同時;堅持公益普惠、注重可持續發展、強化政府職責、落實地方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發揮中央財政引導激勵作用,實現「上得起」。
第三期(2017-2020年)行動計劃,完善體制機制,實現科學保教制度化,在全國基本普及「有質量」的學前教育。
⑧ 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文件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辦好學前教育」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促進學前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決定2014—2016年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二期行動計劃」)。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2011-2013年,各地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以縣為單位編制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效,資源快速擴大,財政投入不斷增加,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加強,「入園難」問題初步緩解。但是由於底子薄、欠賬多,學前教育仍是教育體系中的薄弱環節,城鄉普惠性資源依然短缺,運行保障機制建設相對滯後,教師數量不足、職業吸引力不強,保育教育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實施二期行動計劃,是鞏固一期成果,加快學前教育發展,進一步解決「入園難」問題的必然要求;是繼續深化改革,破解體制機制障礙,促進學前教育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推進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各級政府要深刻認識編制實施二期行動計劃的重要意義,抓住機遇,乘勢而上,採取有力措施,深入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
二、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堅持公益普惠,進一步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公辦民辦並舉,努力提高學前教育公共服務水平,新增資源重點向貧困地區和困難群體傾斜。注重可持續發展,進一步深化改革,拓寬經費投入渠道,創新用人機制,建立健全標准,破解發展難題。強化政府職責,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落實地方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發揮中央財政引導激勵作用。
到2016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75%左右。城鎮和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其他農村地區特別是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學前三年毛入園率有較大增長。初步建成以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為主體的學前教育服務網路。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農村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幼兒園辦園水平和保教質量顯著提高。
三、重點任務
擴大總量。著力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重點解決好連片特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留守兒童集中地區學前教育資源短缺問題。充分考慮城鎮化發展、老城區改造和人口流動的實際,重點解決好城鎮及城鄉結合部學前教育資源總量不足的問題。努力增加殘疾適齡兒童的入園機會。
調整結構。調整資源結構,擴大城鄉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的覆蓋面。調整布局結構,努力實現就近入園、方便入園。調整投入結構,在繼續擴大資源的基礎上加大對條件保障的投入力度。
健全機制。完善政府投入、社會舉辦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擔的投入機制,努力做到保工資、保安全、保運轉、保發展。健全公辦園教職工編制核定、補充制度,依法保障幼兒園教職工合法權益。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和辦園體制。
提升質量。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健全幼兒園動態監管機制。提高幼兒園教師、衛生保健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實踐能力。提升辦園水平,各類幼兒園的師資、班額、玩教具、園舍等逐步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發展公辦幼兒園。以區縣為單位制訂幼兒園總體布局規劃,合理確定公辦園的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園。加大農村公辦幼兒園建設力度。政府和事業單位舉辦的幼兒園依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進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各地可以參照教育部門舉辦的公辦園財政投入和教職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集體辦園的具體措施,提高其面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各省(區、市)出台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的實施辦法,對規劃、建設、移交、舉辦以及回收、補建等作出具體規定。2015年底前,城鎮小區按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補足配齊幼兒園。
(二)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落實用地、減免稅費等優惠政策,多種方式吸引社會力量辦園。各地根據普惠性資源布局和幼兒入園需求,認定一批普惠性民辦園,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培訓教師等方式,支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參照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標准,對普惠性民辦園給予適當補貼。各地2015年底前出台認定和扶持普惠性民辦園實施辦法,對扶持對象、認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費管理、日常監管、財務審計、獎補政策和退出機制等做出具體規定。鼓勵民辦園提供多形式、多層次的學前教育服務,滿足家長不同需求。
(三)進一步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各地要切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落實學前教育投入的主體責任。地方根據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標准或者生均財政撥款標准,並逐步達到。按規定程序調整保教費收費標准,將家庭負擔控制在合理范圍。財政性學前教育投入要最大限度地向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傾斜。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資助力度。
⑨ 如何落實學校養成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良好的行為習慣就是指在日常生活和學習過程中通過反復地、長期地培養和訓練而逐步固定下來的行為方式。我們堅持教育與管理、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的原則,以教育為先導,以行為訓練為基礎,以制度為保證,以檢查督促為抓手,從小事抓起,注意積累,逐步提高,最終實現習慣的內化與養成。包括文明習慣教育、生活習慣教育和學習習慣教育。具體措施:
(一)、宣傳規范,明確目標,進行知的教育。
對學生進行行為習慣養成教育應該從學生的認知出發,並抓住先入為主的規律向學生明確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對學生進行文明禮儀、常規養成教育時,讓學生明確做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做,以及如何去做。讓學生從最簡單的事情做起。同時我們學校的習慣養成教育要有一個階段的奮斗目標,使他們在平時的學習生活中能按這一要求去做,使他們做有標准,學有樣子,有章可循,為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奠定了基礎。
(二)加強引導,不斷強化,落實行的要求。
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是一個艱巨的長期的細致的過程,不能寄望一朝一夕就可一蹴而就,必須持之以恆,不斷強化,反復抓,抓反復。強化訓練是必須的過程,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有意識的嚴格的反復訓練。比如根據學生的實際,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加強對學生行為的訓練,通過這些生動活潑,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將行為習慣的養成落到實處。
(三)檢查督促,賞識激勵,強化意的訓練。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久而習之才能慣」,習慣的養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所以我們必須制訂各項制度保證學生習慣的養成,實施檢查評比,建立健全監督網,強化學生的道德意識,培養學生堅定的道德意志。
(四)、家校聯手,突出情的培養。
為了讓養成教育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我們必須建立起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師—學生—家長—社會」四位一體的德育體系。家校配合,讓學生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家中都能具備良好的行為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