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學生法制教育資料
一、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犯罪率不斷上升。
據報道,1983年我省抓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達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歲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數已佔我國所有犯罪人數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長速度之快可謂觸目驚心。
一、接受法律知識教育,我想主要從三個方面來了解、學習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確「法」究竟是什麼?為什麼一定要遵守?
二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與那些法律有更多的關系,明確遵紀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麼關系?
三守法:知道怎樣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案例:在這里,我也給大家講一個我親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發生在某市西湖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六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後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在這一案例中,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麼法?(稍微停頓)結果應該是:如果醫療簽定部門確定為重傷,首先甲這種行為造成的違法後果,其次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主要合法權利
1、 生命健康權。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權利。
2、 人身自由權。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剝奪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Ⅱ 小學生法制教育作文 200字
法制教育
法制,這是一個並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會進步的標志。幾千年來,人類不斷追求的也就是這兩個字。一個人如果不計法制,小的會影響自身形象,大的會影響國家聲譽。在清朝的時候,大臣李鴻章出使俄國,在一公開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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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習發作,隨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國記者大加渲染、嘲弄,丟盡了中國人的臉。這是一個不遵守社會法制的歷史教訓。
法制必須先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做起。所以魯迅先生說:「中國欲存爭於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後凡事舉。」人的法制修養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靠後天不斷完善的。要完善個人修養,首先要致力於讀書求學,完善自身的認知水平;認知到達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態,不違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標准,自己的修養便得到完善。這就是古人所說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
我們從小接受法制禮儀的教育,很多同學都可以滔滔不絕地大談法制禮儀。可是看見校園中隨處丟棄的飯盒,飲料瓶,聽著某些同學口中吐出的臟話,難道我們都是「語言的巨人,行動的矮人」么?所以我們要實踐社會法制,就要從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從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別不法制的行為。
同學們。「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我們滿懷憧憬,我們充滿激情。我們會用實際行動,讓法制之花開滿校園!
Ⅲ 小學生法制教育心得體會(400字左右)
近幾年來,中小學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不斷增多。據有關方面統計,交通事故給學生、家庭乃之社會造成的損失是極其慘重的。目前,我國仍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絕對數最多的國家之一,交通事故死亡率與發達國家相比還相當高,交通事故仍呈上升趨勢。
孩子是社會未來的接班人,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繫到民族的興衰和社會的進步。育人不僅要進行智力教育,還要進行道德、紀律教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從學生抓起,使學生從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達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1、學校工作,安全為天。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維系學校的平安、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要上升到「三個代表」的高度來認識創建省級交通安全示範校工作。
2、明確抓「交通安全教育」、爭創交通安全示範校工作的現實意義。三年來,在教育局領導的關懷指導下,我校現已有學生700餘人,近500百名通生跑校,學校在近年內無法安排這些學生住宿。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創建交通安全示範校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3、放在深化素質教育、德育工作的大背景下來考慮交通安全教育。我們目前應當搞的教育是素質教育,素質教育的核心是德育,重點是培養學生的動手操作能力和社會實踐能力。素質教育和德育工作不是口號,而是行動。通過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學生學到了交通安全的常識,形成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和技能,規范了自己,影響了他人,提高了素質,從而促進了學校的其他工作。
4、與平安校園建設、文明校園建設等活動結合起來。
5、注重學生的示範帶動作用。通過在學校中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同時達到 「小手拉大手」,「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一個村莊」的目的。
Ⅳ 小學生應該學習哪些法律知識
小學生主要了解兩個方面,一個是權利,另一個是義務。其實,就是教育孩子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
1、公民享有哪些權利,如生命健康權、受教育權、獲得社會保障權等。重點要掌握生命健康權的有關內容,珍愛生命,自強自立。
2、公民要履行哪些義務,如遵紀守法等。重點掌握與生命健康權有關的義務,如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等法律規定。
3、明確權利要依法行使,義務務必履行。
4、主要學習的科目:憲法、民法通則、刑法、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等。
Ⅳ 2015年小學法制安全教育內容有哪些
分析如下:
主要內容:
一、你對法律知多少:
1、說出你所知道的有關青少年的法律法規的名稱。《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請你舉例說說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1)曠課、夜不歸宿,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攜帶管制刀具等等。
(2)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別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規定,小學生不應當違反這些規定。要自覺做到:不逃學、不進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看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書刊、錄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正確對待父母和學校的教育:
(1)隨著年齡的增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意識逐漸增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的意識是很可貴的,有些未成年學生對家長和教師的教育缺乏正確的態度。如認為父母「趕不上潮流」,對父母的話聽不進去,甚至動不動就與父母頂撞,耍態度,發脾氣;對教師的批評教育很反感,認為是和自己過意不去。如果連教師、家長的正確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現偏差。
(2)觀看一個動畫,主要內容是:一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因為害怕第二天的家長會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後父親知道他成績很差就辱罵他,逼得他與父親頂撞之後離家出走。 請大家思考:你是怎樣看待故事中的父子倆的做法的?
三、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未成年人應該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
四、知識結構 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1)求助有路 法律是維護權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訴訟手段是維護權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訴訟的三種類型。
(2)善於斗爭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違法行為做斗爭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機智勇敢,不能硬拼 。
四、教學目標 :
(1)逐步提高依法保護自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2)學會與他人合作,機智勇敢地面對不法行為。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1)增強敢於斗爭、善於斗爭的勇氣和信心。
(2)樹立法律保護意識,逐步形成善於斗爭的能力。
五、教學方法:
案例教學,探究式學習。其中,探究式學習的模式:提出問題小組討論各組交流集體歸納教師指導整理歸納鞏固反饋 四、教學准備 1教師准備。
(1)調查學生的法律知識基礎、存在的問題,歸納分類。
(2)准備相關案例,案例以問題方式呈現。
(3)製作教學課件,提供相關網站、相關法律書籍、資料等。
2學生准備。
(1)收集相關案例,提出問題。
(2)查閱相關法律書籍資料。
六、家居安全要注意什麼:
1、用電安全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生活中用電的地方越來越多了。因此,我們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電常識。
(1)認識了解電源總開關,學會在緊急情況下關斷電源。
(2)不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濕布擦拭電器。
(3)電器使用完畢後應拔掉電源插頭。
(4) 使用中發現電器有冒煙、冒火花、發出焦糊的異味等情況,應立即關掉電源開關,停止使用。
(5) 發現有人觸電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或者用乾燥的木棍等物將觸電者與帶電的電器分開,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2、安全使用煤氣:
(1) 燃氣器具在工作時,人不能長時間離開,以防被風吹滅或被鍋中溢出的水澆滅,造成煤氣大量泄露而發生火災。
(2) 使用燃氣器具(如煤氣爐、燃氣熱水器等),應充分保證室內的通風,保持足夠的氧氣,防止煤氣中毒。
七、 游泳時要注意安全:
(1) 游泳需要經過體格檢查。
(2)要慎重選擇游泳場所。
(3) 下水前要做准備運動
(4)飽食或者飢餓時,劇烈運動和繁重勞動以後不要游泳。
(5) 水下情況不明時,不要跳水。
(6)發現有人溺水,不要貿然下水營救,應大聲呼喚成年人前來相助。
八、 交通安全: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要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
(3) 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穿越馬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5)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上街。
九、 發生火災怎麼辦:
(1)要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報警時要向消防部門講清著火的地 點,還要講清什麼物品著火,火勢怎麼樣。
(2)一旦身受火災的威脅,千萬不要驚慌,要冷靜,想辦法離開火場。
(3)逃生時,盡量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濕衣物包裹身體。
十、小結:只要我們處處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護的知識,鍛煉自己自護自救的能力,機智勇敢的處理遇到的各種異常的情況或危險,就能健康地成長。
拓展資料
1、《小學生安全知識》主要講述關於小學生遇到緊急情況時的一些處理方法和預防措施,以及容易發生的安全事故和注意事項。
2、教育部、公安部、團中央、中國殘聯、全國少工委等五部委聯合發出通知,將3月28日3月最後一個星期一 定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是「強化安全意識,提高避險能力」。
3、同學們生活在幸福、溫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關心、愛護,似乎並不存在什麼危險。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許多事情需要倍加註意和小心對待,否則很容易發生危險,釀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問題。
4、課間活動注意事項:
(1)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鬆、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課間活動應當注意以下幾方面:
(2)室外空氣新鮮,課間活動應當盡量在室外,但不要遠離教室,以免耽誤下面的課程。
(3)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4)活動的方式要簡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5)活動要注意安全,要避免發生扭傷、碰傷等危險。
Ⅵ 小學生法律知識順口溜
1、小學生法制順口溜:
守法紀,愛生命,游戲室,不要進。
錄象廳,不涉足,更別沾專,黃賭毒。
防溺水,不玩火,危屬險事,不能做。
交網友,不痴迷,陌生人,要遠離。
放學後,即回家,迷信事,不參加。
好與壞,要分清,小公民,人人敬
2、小學生法制口訣:
喝酒吸煙迷游戲,不良行為莫沾染。
打架斗毆好賭博,自毀前程多悔恨。
社會如海人如流,公共秩序要遵守。
苗正木直勤修剪,長成棟梁可參天。
(6)小學生法制教育知識擴展閱讀:
小學生安全知識順口溜:
1、飲食衛生
飲食衛生記心頭,飯前一定要洗手,
用餐時間不嬉笑,細嚼慢咽消化好,
無證攤販東西臟,不潔食品不進口,
自帶午飯要加熱,生吃瓜果要洗凈。
2、火災自救歌
同學們,快快來,我們都來講安全。
不玩電器不玩火,把住預防這一關。
火災一旦已發生,不要驚恐和慌亂,
千萬不要貪財物,千萬不要跳下樓。
聽從指揮快速跑,乘坐電梯不安全。
濃煙圍困呼吸難,要把身體貼地面,
弄濕毛巾捂口鼻,離開火場去求援,
快快撥打「119」,消防隊來保平安。
如果實在逃不掉,跑到陽台再呼救。
Ⅶ 小學法律小常識10條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麼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麼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貧富、職業等而有所區別。
2、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權威。
3、我們國家的審判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部門要分工合作、相互監督。
4、竊盜罪。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5、傷害罪。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6、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7、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8、被人毆打以後怎麼辦?
第一、設法與才老師或家長取得聯系,以便盡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時治療。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療的醫院單據和診斷書,以備後用。
第四、及時報案,要報清出事的時間、地點、打人兇手的特徵。
9、我國刑法的任務是懲治犯罪、保護人民;我國刑罰中最嚴厲的手段是死刑。
10、《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條: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