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0/22000請寫出危害控制計劃是如何建立的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0/22000 的危害控制計劃是依據該認證食品的材料來源,材料流程,食品加工流程和運營流程而建立的。
2. 小學食堂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制定情況
標準是《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還有《食品安全法》,目前管轄的部門是衛生局屬下的衛生監督所,《食品安全法》出來後,該職能應該是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的,但是很多地方還沒進行職能移交。
3. 什麼是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改善計劃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
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
國辦發[2011]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改善農村學生營養狀況,提高農村學生健康水平,加快農村教育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先後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斷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學習生活條件。自2006年起,國務院決定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全面免除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書本費,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但是,由於長期以來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農村中小學生營養不良間題仍然存在,貧困地區尤為突出。
以貧困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重點,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是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維護社會公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提高民族素質、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按照國務院的有關決策部署,扎實做好農村學生營養改善工作。
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主要內容
按照「政府主導、試點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點」 的原則,穩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不斷提高農村學生營養健康水平。
(一)啟動國家試點。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以下簡稱連片特困地區)啟動農村 (不含縣城,下同)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工作。連片特困地區的具體范圍按照《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 (2011--2020年)》和有關文件規定確定。
試點內容包括:中央財政為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標准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學生在校時間200天計算),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試點地區和學校要在營養食譜、原料供應、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等方面積極探索,為穩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積累經驗。試點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市、縣級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確定試點縣(市)並分縣(市)制訂試點工作方案,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後實施。
(二)支持地方試點。對連片特困地區以外的地區,各地應以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革命老區等為重點,因地制宜地開展營養改善試點工作,逐步改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營養健康狀況。對工作開展較好並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財政給予獎勵性補助。
(三)改善就餐條件。各地要統籌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和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資金,將學生食堂列為重點建設內容,使其達到餐飲服務許可的標准和要求。中央財政在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中專門安排食堂建設資金,對中西部地區農村學校改善就餐條件進行補助,並向國家試點地區適當傾斜。食堂建設要本著節儉、安全、衛生、實用的原則,嚴禁搞超標准、豪華建設,加強建設改造工作監管。規模較小的農村學校,可根據實際改造、配備伙房和相關設施,為學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條件。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為農村學校食堂配備合格工作人員並妥善解決待遇和專業培訓等問題。
(四)鼓勵社會參與。鼓勵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基層組織,以及企業、基金會、慈善機構,在地方人民政府統籌下,積極參與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條件、創新供餐方式、加強社會監督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
(五)完善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實際,對補助發放范圍和標准等進行動態調整。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將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標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達到每生每天小學4元、初中5元。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落實基本標准所需資金按照50%的比例給予獎勵性補助。
三、把食品安全擺在首要位置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農業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工商部門負責供餐企業主體資格的登記和管理。質檢部門負責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管,查處生產加工中的質量問題及違法行為。衛生部門負責指導做好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的監測評估,對學生營養改善提出指導意見。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負責學校食堂以及供餐單位、個人食品安全監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辦法,切實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按照規定組織開展學校食堂食品日常安全自查以及購買供餐服務、個人或家庭托餐等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要加強綜合協調。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擺在首要位置,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機制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確保采購、貯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縣 (市)級人民政府要指定專門機構、落實專門人員負責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食品安全工作。
各級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教育、農業等部門與學校、供餐企業(單位)和托餐的個人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並安排專人負責,加強對食品原料采購、餐具消毒、設備清潔等環節監督管理。建立食品留樣監測制度。堅持食堂從業人員體檢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四、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學生營養改善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安全風險高,同時農村學校現有基礎條件和管理力量還很薄弱,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情況復雜,任務繁重。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扎扎實實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明確工作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分工負責。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訂本地區學生營養改善工作方案和推進計劃。市級人民政府負責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是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行動主體和責任主體,負責制訂本地區學生營養改善工作實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教育、財政、發展改革、衛生、食品葯品監管、農業、質檢、工商、宣傳、監察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有關學校要把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實行校長負責制,切實承擔起具體組織實施和相關管理責任。要充分發揮學生家長在本地區、本學校確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譜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創新供餐機制。各地應從實際出發,多途徑、多形式地開展學生營養改善工作。供餐模式包括學校食堂供餐,向具備資質的餐飲企業、單位集體食堂購買供餐服務,偏遠地區在嚴格規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實行個人或家庭托餐等。供餐內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課間餐。鼓勵食品原料采購本地化,通過集中采購、與農戶簽訂食品原料供應協議等方式,妥善解決學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應問題。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學校適度開展勤工儉學,補充食品原料供應,地方人民政府應為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提供土地、經費和技術等支持。
(三)嚴格規范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中小學食堂供餐規范,明確數量、質量和操作標准。制定原料采購、食品配送、招標投標和經費管理辦法,確保規范化操作,精細化管理。採取多種方式,及時將工作方案、實施進展、運行結果向社會公示。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將財政補助資金納入國庫管理,實行分賬核算,集中支付,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補助資金應足額用於為學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和家長。督促供餐單位和個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譜、數量和價格,嚴禁剋扣和浪費。加強運營監督管理,確保相關食品采購、保管等環節不出現漏洞。建立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防止套取和冒領國家補助資金的行為。建立學生營養狀況監測評估制度,及時跟蹤了解學生營養改善情況,為營養改善工作績效評估提供科學依據。有關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依法健全學校財務機構,配備專 (兼)職財會人員,切實加強食堂會計核算,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定期全面公開學生營養改善經費賬目,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和有效。
(四)加強營養教育。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教育形式,向學生、家長、教師和供餐人員普及營養科學知識,培養科學的營養觀念和飲食習慣。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教學計劃規定的健康教育時間,對學生進行營養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飲食行為模式,使廣大學生能夠利用營養知識終身受益。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地區和有關學校要建立專家工作組,加強營養配餐、科學飲食方面的指導和服務。
(五)強化監督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問責制度,制定專門的監督檢查辦法,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進行全過程監督。監察、審計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促進計劃實施公開透明、廉潔運作。教育督導部門要把計劃實施情況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定期督導。要主動將計劃實施情況向同級人大、政協報告,接受法律監督和民主監督。督促農村學校成立家長、學生、教師代表共同參加的營養改善計劃監督小組。設置監督舉報電話和公眾意見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六)做好宣傳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宣傳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要及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准確、深入宣傳這項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輿情分析,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和建議,時改進工作。要認真總結、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共同監督和共同推進的良好氛圍,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真正成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陽光工程。
4. 食品安全培訓計劃
一、目的 提高員工素質,保證食品安全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員工。 三、權責劃分 人力資源部 1、評估員工的培訓需求。 2、制定公司的整體培訓計劃。 3、編撰有關的培訓計劃。 4、按計劃組織、實施培訓計劃。 5、考核、總結、上報培訓實施情況,並提出改進方案。 6、研究擬訂、執行其它的人力開發方案。 各部門權責 1、 制定員工培訓需求的分析報告。 2、 制定、修改、呈報本部門的專項培訓計劃。 3、 按計劃實施內部培訓。 4、 編撰專門的培訓教材。 5、 檢查、上報本部門的專項培訓結果。 四、培訓類別 1、新進人員的培訓:崗前的公司、部門、班組培訓。 2、公共性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並組織實施的針對全體員工的共同培訓內容。 3、專業性培訓:根據各部門計劃實施的培訓,指在提高員工專業水平。 4、個人進修申請辦法: (1)申請程序:凡公司認可之外界培訓課程,由本人填寫個人進修申請表,並附相應 文件呈核。核准者,應預先墊付培訓費用,事後憑畢(結)業證及發票交財務處報銷。 (2)進修人員在結業三日內呈交心得總結。 (3)培訓部應主動收集相關培訓課程信息,以供各部門人員選擇。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1、各部門從實際情況出發,於每年12月前擬定下年度的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匯總。 2、各部門依客觀需求,擬定專項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人力資源部合理安排各部門上報的培訓計劃,匯編成表,提出預算,並上報之。 4、人力資源部應以最快的效率安排各部門不定期培訓計劃的實施。 六、培訓的實施 1、定期培訓:依年度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2、不定期培訓:依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與各部門共同完成。 七、培訓考核 1、考核依據:測試(考試)結果、個人心得、直接上級的評定。 2、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建檔存查。 3、培訓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績效考核指標之一。 八、赴外培訓管理 赴外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 九、其它 其它事項另行規定
5. 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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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和學校校車安全是對未成年人哪項保護
安全 其實是民生
7. 201了年幼兒園食堂安全計劃
1、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部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2、食堂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
3、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用餐場所。
4、餐具使用前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
8. 酒店年度食品安全計劃內容有哪些
北海賓館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計劃
食品安全關繫到廣大遊客和員工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關繫到賓館的穩定與發展。為進一步做好賓館的食品安全工作,確保廣大遊客和員工在我館的飲食安全,提升賓館對外良好的信譽,結合賓館實際,特製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力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遊客和員工的飲食安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組織機構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王澤洲
副組長:杜躍飛、臧玉錦
成 員:蘇曉長 謝玉峰 王獻政 孫 勇 葉晶晶
夏偉亮 陳 新 王寧強 楊和富 王元周
三、工作要求
按照公司下發的《黃山旅遊發展股份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計劃》的通知的要求,結合賓館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組織人力、物力和技術力量,開展技術攻關,確保賓館食品安全。
1、明確職責,抓好落實。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賓館的食品安全工作;副組長負責賓館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檢查部署,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工作的開展,負責各項食品衛生制度的落實和檢查工作;各成員主動參與飯店食品安全工作,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2、加強檢查,嚴格管理。副組長及各成員應定期和不定期的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餐飲部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衛生檢查力度和食品采購、加工、製作、貯存以及烹飪的管理規范。
3、積極配合,專項整治。嚴格按照管委會衛生主管部門和股份公司的相關要求,積極配合各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積極參與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積極做好安全信息報送工作,不虛報、不漏報。
四、工作重點
1、明確工作重點。嚴格落實食品衛生責任制,抓好食品采購、加工、製作、貯存以及人員的衛生管理。重點做好餐廳及職工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2、加強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的好壞是影響食品安全的首要因素,因此,加強日常管理是重中之重。主要體現在餐飲部日常安全衛生的檢查落實之中。
3、做好宣傳培訓。積極參加相關主管部門的培訓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工作。食品加工人員必須通過崗前培訓考核,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知曉率100%。餐飲部全體從業人員都應有健康合格證明,重視食品安全。
4、抓好制度建設。酒店應與餐飲部員工簽署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認真履行安全承諾書制定的各項制度。從規章制度入手,重新梳理補充完善各項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和工作運行機制,重點是做好食品留樣制度和食品貯存制度。
北海賓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9. 急需食堂衛生安全措施與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堂衛生與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食堂生產經營行為,保證食品安全衛生,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校園內一切從事餐飲業食品經營活動的單位及個人。
第三條 食堂衛生與食品安全管理堅持預防為主、分級管理、標本兼治、監督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 基礎設施建設與操作設備
第四條 食堂的基礎設施建設與操作設備應按照食品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嚴格設計建造和購置,做到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必須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特性相適應,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食品原料儲存場所應分別設有主食品、副食品和調味品等置放區域,各區域須相對獨立;
(二)廚房操作間必須設置蔬菜粗加工區、禽畜肉粗加工區、水產品粗加工區、烹飪區、蒸飯區、冷盤(熟食)間、餐具洗滌區、面點製作間等,做到冷、熱操作台分離,達到功能區齊全、獨立、標識醒目。各功能區採光好,牆壁應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製成的牆裙;地面鋪防滑地磚或打水磨石,下水道通暢,有抽油煙、送風設施,裝防火報警器,配置消防滅火器等;
(三)食品加工經營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四)廚房操作間和食堂倉庫建防鼠、防蠅、防蟑、防害蟲、防塵設施,倉庫物品一律離地、離牆上架分類存放;
(五)備餐間應配備紫外線滅菌燈等空氣消毒設施,配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的預進間。食品傳遞窗口應能靈活開閉;密閉性能優良;
(六)食堂餐廳整潔明亮,牆壁貼瓷磚至窗檯,地面鋪地板磚或打水磨石;
(七)配置蔬菜類食品、禽畜肉類食品、水產品類食品專用清洗池和餐用具專用洗滌池,並配蒸汽消毒櫃或電消毒櫃消毒餐、用具;
(八)食堂廚具全部使用不銹鋼產品,蒸飯櫃、工作台櫃、餐具保潔櫃、貨架、清洗池、菜盆、餐具、售賣用具等應全部不銹鋼化;各功能區配置密閉的容器盛放廢棄物;配置生、熟食品泠藏櫃分開泠藏食品;
(九)員工有專用更衣室,有專用洗手消毒池。
第五條 食品加工流程宜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以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應與原料通道、入口分開;與使用後的餐飲具回收通道、入口宜分開設置。
第三章 食品采購貯存
第六條 食品采購除了瓜果蔬菜,其他食品采購都應向供貨商索取營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證、商品合格證等證件;有硬包裝的物品要嚴格檢查商品標簽上的廠址、電話、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各項說明是否齊全;此外還應採用手摸(抓)、鼻聞、眼觀,仔細檢查物品的偽劣,做到腐爛變質的原料不採購,從源頭確保采購物品的安全和衛生質量。
第七條 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酸敗、霉變、生蟲、腐爛變質、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第八條 運輸食品的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中受到污染,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第九條 食品采購後由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的質量標准驗收,合格品進入倉庫分類集中離牆、離地上架分類存放保管。食品出庫實行先進先出原則,保證出庫物品不變質。食品出入庫都應分門別類、分條列項進行登記,作好台帳記錄。
第十條 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
第十一條 食品冷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獨立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水產性食品分類存放;半成品、成品要加蓋或用食品保鮮膜蓋住才能存放入冷藏櫃;冷藏櫃要定時除霜、清潔。
第四章 食品加工
第十二條 食品加工前,操作人員應當認真檢查、檢測待加工的食品和原料,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進入加工區;所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標准。
第十三條 待加工的食品和原料在使用前應當洗凈,蔬菜類、禽畜肉類、水產品類食品應使用專用池洗滌。專用清洗池應有鮮明標志。
第十四條 用於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刀、墩、案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分開使用,並做到標志清楚、定位存放、用後洗凈,保持清潔、乾爽。
第十五條 加工熟製品應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得低於80℃。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第十六條 在烹飪後至食用前存放超過2小時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隔夜、隔餐且感官無異常的熟食品應回鍋徹底加熱方可食用,保存食品安全措施條件不到位的不宜食用。
第十七條 製作冷盤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冷盤操作專用間必須安裝紫外線滅菌燈,操作前後進行半小時消毒;
(二)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經消毒後整潔的工作衣、帽,雙手必須洗凈消毒;
(三)加工使用的工用具應貼鮮明標志,用前消毒,用後洗凈、保持清潔;
(四)供加工冷盤用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送入冷盤間;
(五)製作冷盤的肉類、水產類拼盤原料,應在當餐用完;剩餘的必須存放於專用冷藏櫃內;冷藏超過24小時,必須重新加熱後方可食用。
第十八條 面點製作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面點製作間安裝紫外線滅菌燈,操作前後進行半小時消毒;
(二)加工麵食用的原料和其他輔料必須符合衛生標准,不得使用發霉、生蟲、酸敗、變質或被污染的原料;
(三)所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標准;
(四)操作過程中用的刀具、容器、工具等應生、熟分開使用,每班用畢應確保洗滌干凈,用於成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須消毒。
第十九條 每餐加工製作的熟食、冷盤、點心都要留樣冷藏48小時,以備查驗。
第五章 食品出售
第二十條 備餐間裝置紫外線滅菌消毒燈,售餐前消毒半小時;配置保潔櫃存放餐具和銷售食品用的菜勺、點心夾等用具;傳菜口在售飯服務時方可推拉開啟,未使用的窗口必須關閉。
第二十一條 窗口服務工作人員要在預進間洗手消毒,戴口罩、手套、工作帽才能進備餐間售餐。銷售食品應當使用專用工具分檢傳遞食品;出售菜品前應檢查菜品的色、香、味、形是否正常,是否混有異物,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妥善處理。
第二十二條 銷售的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嚴禁購銷產品標志不全或現售現貼商標的食品;銷售食品必須新鮮衛生、熟透不夾生、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摻雜、超過保質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准規定的食品。
第二十三條 餐廳玻璃窗戶光亮,牆壁無塵無蛛網,地面清潔;桌椅整齊潔凈。
第六章 餐具洗滌、環境衛生
第二十四條 餐具、用具洗滌必須使用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安全衛生標准;
第二十五條 堅持科學規范洗消工作程序,即去殘渣、洗滌劑洗刷、凈水沖、消毒4道工序。消毒後感官檢查為光、潔、澀、干;餐具、用具消毒後應放進專用保潔櫃儲存。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達到防塵,無雜物,無油垢;
第二十六條 食品加工銷售場所內外的地面、牆壁、門窗應保持清潔,水溝隨時保持排污通暢;定時對餐廳座椅、地板進行消毒;
第二十七條 廢棄物裝入容器必須加蓋;廢棄物應在一餐完畢後及時清理,一天不得少於1次,清除後應及時清洗容器,沖洗廢棄物放置場所並進行消毒。
第七章 食堂員工個人衛生要求
第二十八條 食堂員工上崗前必須到衛生防疫站進行體檢,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才能上崗。上崗後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和培訓合格證才能繼續上崗。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查驗;
第二十九條 堅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洗衣服被褥;勤換洗工作服;
第三十條 上班應當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於帽內,不帶戒指、耳環、項鏈、吊墜等首飾、掛飾;
第三十一條 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當用流動清水洗手;
第三十二條 操作時不吸煙,不做有礙服務和衛生的動作,如抓頭發、剪指甲、掏耳朵、伸懶腰、剔牙、打哈欠等。
第八章 管理監督
第三十三條 食堂主要管理者必須向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申請領取餐飲服務衛生許可證方可開業,要主動接受並積極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從事食堂生產經營活動:
(一)未取得餐飲服務衛生許可證的;
(二)員工未取得健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的;
(三)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或不符合衛生標準的;
(四)未按規定變更衛生許可證的;
(五)超越或改變衛生許可項目的;
(六)衛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未延續的;
(七)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未經食品葯品監督部門批准而擅自對食品加工經營場所進行改建、擴建的;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學校食堂經營實行「准入制度」。外來單位、個人要在校園經營食堂必須取得學校餐飲監督部門審核批准後,向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申請領取餐飲服務衛生許可證,方能在校園內經營食品餐飲行業。
第三十六條 食堂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衛生工作責任制,親自抓,負總責,與食堂經營管理者簽訂食品安全衛生工作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
第三十七條 食堂經營管理者是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經營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
(三) 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對食堂日常的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四)制訂衛生檢查計劃,規定檢查時間、檢查項目及考核標准;每次檢查應有記錄並存檔;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跟蹤落實整改;
(五)組織食堂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衛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崗位;
(六)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對食堂食品安全衛生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三十八條 後勤管理處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海南大學食堂衛生與食品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學校餐飲業安全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測評,進行量化評價;
學生食堂直接主管部門成立食品安全衛生工作小組,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員,負責所管理的食堂、個體餐飲攤點的日常自查、自控、自糾工作;
各食堂、個體餐飲攤點的經營者負責組織落實《海南大學食堂衛生與食品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各項要求,配合各級食品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工作。
第三十九條 食堂應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門、學校食品監督部門和海口市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保留現場,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清事故原因。
第四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廣大師生員工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主管部門的責任人和經營者,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後,隱瞞不上報的主管部門的責任人和經營者,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事故責任,並第一時間報相應的主管部門處理。
違反本辦法,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校後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