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育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太多了。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回、《中華人民答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教師資格條例》、《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等等。
Ⅱ 什麼是教育法規
教育法規是調整教育活動和教育行政活動中發生的各種法律關系的規范性迴文件的總稱。主答要指有關教育的專門法律、法令、條例、規則、章程等,也包含其他法規中調整有關教育的各種法律關系的規范性條文。在中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發布的教育法規,稱為「教育法律」,由國家行政機關制定和發布的教育法規,稱為「教育行政法規」;由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發布的教育法規,稱為「地方性教育法規」。
Ⅲ 我國頒布了哪些教育法律和法規
一、教育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二、教育行政法規
1、教師資格條例
2、幼兒園管理條例
3、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4、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三、教育部門規章
1、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2、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3、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4、實施教育行政許可若干規定
5、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四、相關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Ⅳ 教育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
教育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教育法是中國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關繫到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賦予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4)中小學教育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教育法律法規的相關情況
1、教育法律法規要普及,為依法治教創造良好環境。要把對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 普及作為全面依法治教的基礎性工作,按照普法規劃有組織、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教育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和教育行政執法人員,要首先帶頭學法,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熟悉教育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2、教育法律法規要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學校負責人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普法工作的指導,在廣大教師、學生中開展法律、法規學習和法制教育,並面向社會,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教育法律,促進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職責和規范行為的社會氛圍,為全面實施依法治教奠定基礎。
Ⅳ 現行的10部教育法法律法規全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
《教師資格條例》 《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 《幼兒園管理條例》
《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規程》 《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
《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工作規程》 《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
《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 《成人高等學校設置的暫行規定》
《廣播電視大學暫行規定》 《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暫行)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 《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
《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 《社會力量辦學教學管理暫行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管理試行辦法》 《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管理辦法》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中國漢語水平考試(HSK)辦法》 《中小學校長培訓規定》
《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處罰暫行規定》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
《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 《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
Ⅵ 教育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Ⅶ 國家教育部關於補課的法律法規
假期補課佔用學生休息時間,這是不合法的。可向教育局舉報。
國家到目前為止沒有出台關於禁止假期上課的法律。
但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都出台了相關規定:嚴禁學校寒假期間組織或者變相組織中小學生進行補課,不得舉辦各類學科競賽輔導班,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
四川省教育廳出台《四川省中小學減負「十嚴十不準」》,通過開展集中整治,嚴肅責任追究,對假期補課教師進行查處。
2008年教育部出台《中小學學生近視眼防控工作方案》,對小學生家庭作業的時間作出明確規定,「學校要統籌學生的家庭作業時間,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控制在60分鍾以內」。2009年4月,教育部印發《關於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提出「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按照不同學段和年級、走讀生和寄宿生的實際需要,對學生休息時間、在校學習(包括自習)時間、體育鍛煉時間、在校活動內容和家庭作業等方面作出科學合理安排和嚴格規定,並組織全面檢查,堅決糾正各種隨意侵佔學生休息時間的做法,正確引導家長和社會積極參與,切實把課內外過重的課業負擔減下來,依法保障學生的休息權利」。2014年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准(試行)》嚴格規定了小學生的睡眠時間,「家校配合指導好學生課外活動,保證每天小學生10小時、初中生9小時睡眠」。同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也出台了相應的政策措施,對小學生家庭作業的時間、睡眠時間和作息時間等方面作出規定,從規章制度建設的角度為減輕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保駕護航。
拓展資料:
四川省中小學減負「十嚴十不準」
一、嚴守生命安全底線,不準實施違背教育規律和不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的教育教學行為。
二、嚴禁歧視學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侮辱學生。
三、嚴格執行課程設置方案,不準侵佔課程設置方案規定的學生文體活動時間、縮減學生休息時間。
四、嚴禁違規補課,不準布置超時超量的課外作業。
五、嚴控考試次數,不準違規組織學生參加任何學科競賽、考級活動。
六、嚴禁公布考試成績排名,不準違規以各種形式宣傳炒作高(中)考升學率和高(中)考狀元。
七、嚴禁層層下達升學指標,不準將升學率作為考核評價學校、教師的主要標准。
八、嚴肅招生紀律,不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筆試方式或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學習等級等為依據招生。
九、嚴格執行「一科一輔」規定,不準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
十、嚴格規范家校聯系,不準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學生施加過重的心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