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學教學質量監測有何特點和作用
學業質量標準是依據國家教育方針和培養目標,以教育質量觀為基礎所規定和設計的學生課程學習活動所應該達到的發展狀態和發展水平=每一個學校對學生的學業質量都應形成合理的期待,制訂出適合學校實際的規范的質量標准系統二中小學研製學業質量標准應包括三個組成部分:基礎理論的闡述、學生學業表現標準的描述和評價工具的研製,學校在研製學業質量標準的過程中,應樹立科學的學業質量觀、確立合理的標准期望、形成規范的操作程序,同時還要鼓勵和邀請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專家學者、社區代表等參與到研製工作中來、
回答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要「建立國家義務教育質量基本標准和監督制度」,要求「建立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導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把教育資源配置和學校工作重點集中到強化教學環節、提高質量上來。」的確,教育質量是學校教育的生命線,而提高教育質量的落腳點是學生學業質量的提升:那何謂較高的學業質量?其可靠標准又是什麼?一直以來,我國對學業質量的評價更多地依據於學生的考試成績和分數排名,帶有明顯的功利主義取向和非科學化傾向。這嚴重製約了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以及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因此,開展中小學學業質量標準的研製,加強學生學業質量的過程監測與結果管理,對落實規劃綱要精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的成長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貳』 2013年6月18日,教育部發布《關於推進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意見》,在全國中小學以「綜合評價指
小題1:D 小題2:C
『叄』 如何確立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
(一)建立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相關教育法律法規、國家課程標准等,突出重點、注重導向,把學生學習狀況、綜合素質和成長環境等作為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主要內容,構建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1.學生學習狀況。包括學生學業水平、應用與解決問題能力、學生學習興趣與動機、學習負擔等。 2.學生綜合素質。包括學生品德行為、體質健康、心理健康、藝術素養等。 3.學生成長環境。包括師生關系、教師專業能力與教學方式、校長課程領導能力、社會環境等。 具體將按照小學、中學教育的不同特點,分別研究制定具體的評價指標和考察重點,細化相關內容,完善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與標准。在再次開展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時,以「發展指數」來反映有關指標的縱向比較。 (二)提高教育綜合評價的科學化水平 完善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方式。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結合起來,注重全面客觀地收集信息,根據數據和事實進行分析判斷;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結合起來,注重考察學生進步程度和學校的努力情況;將內部評價與外部評價結合起來,注重自我分析、自我診斷,完善質量內控機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導和專業機構等共同參與的質量評價機制。推動單一的學業成績評價向教育質量的綜合性評價發展,推動統考統測向基於科學抽樣的多樣化的質量調查發展,以基於標準的評價體系替代以往相對評價為主的教育評價。 教育質量的綜合評價以測評和問卷調查等方法為主,以現場觀察、資料查閱等為輔。測評和問卷調查要採取科學抽樣的辦法,堅決不搞面向全體學生的縣級及以上的統考統測。 (三)促進綜合評價結果的科學運用 對評價內容和關鍵性指標進行分析診斷,形成以區域為單位的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報告,分別反饋。對於提高教育質量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給予肯定;對於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
『肆』 如何推進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
1.堅持育人為本。綜合考查學生發展情況,既要關注學業水平,又要關注品德專發展和身心健康;既要關注共同基礎屬,又要關注興趣特長;既要關注學習結果,又要關注學習過程和效益。
2.堅持促進發展。更加註重發揮評價的引導、診斷、改進、激勵等功能,改變過於強調甄別和簡單分等定級的做法,改變單純強調結果和忽視進步程度的傾向,推動中小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出特色。
3.堅持科學規范。遵循教育評價的基本要求,評價內容和評價方法科學合理,評價過程嚴謹有序,評價結果真實有效,不斷提高評價的專業化水平。
4.堅持統籌協調。整體規劃評價的各個環節,整合和利用好相關評價力量和評價資源,充分發揮各方面優勢。協同推進相關改革,使各項政策措施相互配套,形成合力。
5.堅持因地制宜。鼓勵各地和學校結合實際,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評價指標體系,積極探索適宜的評價方式方法和工作機制,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評價模式。
『伍』 建立健全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體系優點與不足
教育評價是引領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手段,是教育綜合改革的關鍵環節。然而,在當前的教育評價領域,單純以學生學業成績和學校升學率評價中小學教育質量的傾向還沒有得到根本扭轉,帶來了學生學業負擔加重、綜合素質及身心健康被忽視、創新能力缺乏等一系列負面影響。
在這樣的現實下,盡管教育部多次頒布文件,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作為當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要目標,但始終無法實現。
正是為了推進落實素質教育,樹立正確全面的教育質量觀,教育部印發了《關於推進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意見》(下簡稱《意見》),從教育評價的角度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做出了規定,旨在將品德、心理健康、興趣特長以及學業負擔等指標充分納入教育質量的評價體系中來,發揮教育評價的導向作用,落實素質教育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可以說,教育評價改革是教育綜合改革的抓手。 「高考是指揮棒」、「師生圍著考試轉」、「考,是老師的法寶,分,是學生的命根」等,都在說評價不可小視的強大作用。但是,由於長期以來,教育評價唯「學業分數」是瞻,使一些人認為「評價」、「考試」是與素質教育相反的詞語,甚至認為唯有去除評價,教育才會健康發展。其實,問題出在教育評價並不科學。《意見》的出台,便是要自覺地引導評價去發揮積極的導向作用,其重要意義在於明確了教育評價在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般而言,關注教育評價,實則是對教育目標達成的關注。教育活動的結果,在教育活動開始之前,就以目標的形式存在於設計者的頭腦里,引導著教育活動的全過程,教育目標既是教育活動的出發點,也是歸宿。那麼,教育活動是否達到教育目標?達成度如何?教育目標的達成付出的努力如何?哪些需要堅持?哪些需要改進?這些都應該主要通過教育評價來顯現。
換言之,不關注評價,就是不關注教育目標是否實現,就是對教育目標的漠不關心。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意見》將評價改革作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舉措,作為教育活動的內在組成部分,教育評價與教育活動的其他環節一樣,對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負有重要責任、起著重要作用,更為重要的是,它還引導著教育活動其他環節的方向、內容和過程。
『陸』 如何落實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關於推進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意見》的精神,進一步完善教育質量評價體系,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特製定本方案。 一、實施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意義 實施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有利於進一步落實基礎教育「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促進政府和教育部門改進教育質量管理,推動中小學轉變育人模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利於建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評價機制,准確反映區域和學校的教育質量狀況,科學診斷存在的問題,提高政府部門教育決策的科學性,加快推進教育均衡化;有利於發揮教育評價的積極導向作用,引導社會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促進教育部門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規范辦學行為,激勵學校內涵發展。 二、實施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構建體現素質教育要求、以學生發展為核心、科學多元的中小學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基本形成促進發展、職責明確、規范長效的教育質量管理機制;提高教育質量評價的科學化水平,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質量形成的過程和影響學生成長的環境因素,科學運用評價結果,診斷與改進教育教學;尊重教育規律,規范教育教學行為,形成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二)基本原則 育人為本。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教育教學規律,綜合考察學生全面發展情況,既要關注學業水平,又要關注品德發展和身心健康;既要關注共同基礎,又要關注個性特長;既要關注學習結果,又要關注學習過程和效率。 科學規范。評價內容和方法科學合理,評價過程嚴謹有序,綜合評價結果真實有效,反饋改進落到實處。質量綜合評價的整個過程都要保持高度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全面可行。注重發展性、增值性評價,滿足學生、學校多方面的發展需要,鼓勵中小學辦出特色。各地和學校結合實際,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質量綜合評價指標,積極探索適宜的質量評價方式,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質量評價模式。 三、建立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體系 (一)建立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相關教育法律法規、國家課程標准等,突出重點、注重導向,把學生學習狀況、綜合素質和成長環境等作為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主要內容,構建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1.學生學習狀況。包括學生學業水平、應用與解決問題能力、學生學習興趣與動機、學習負擔等。 2.學生綜合素質。包括學生品德行為、體質健康、心理健康、藝術素養等。 3.學生成長環境。包括師生關系、教師專業能力與教學方式、校長課程領導能力、社會環境等。 具體將按照小學、中學教育的不同特點,分別研究制定具體的評價指標和考察重點,細化相關內容,完善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與標准。在再次開展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時,以「發展指數」來反映有關指標的縱向比較。 (二)提高教育綜合評價的科學化水平 完善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方式。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結合起來,注重全面客觀地收集信息,根據數據和事實進行分析判斷;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結合起來,注重考察學生進步程度和學校的努力情況;將內部評價與外部評價結合起來,注重自我分析、自我診斷,完善質量內控機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導和專業機構等共同參與的質量評價機制。推動單一的學業成績評價向教育質量的綜合性評價發展,推動統考統測向基於科學抽樣的多樣化的質量調查發展,以基於標準的評價體系替代以往相對評價為主的教育評價。 教育質量的綜合評價以測評和問卷調查等方法為主,以現場觀察、資料查閱等為輔。測評和問卷調查要採取科學抽樣的辦法,堅決不搞面向全體學生的縣級及以上的統考統測。 (三)促進綜合評價結果的科學運用 對評價內容和關鍵性指標進行分析診斷,形成以區域為單位的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報告,分別反饋。對於提高教育質量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給予肯定;對於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 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結果的反饋兼顧改進教育教學、完善督導評估、引導社會輿論等三個應用方向。指導學校和教師提高評價教學的能力,加強基於實證的教育教學改進的研究,不斷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督導科學化,提高教育督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改變單純以學生學業成績和升學率獎懲學校和教育部門的做法,科學運用評價結果,完善教育政策措施,促進區域教育科學和諧發展。引導社會形成正確的教育質量觀,以素質教育的理念看待學校、評價教育。 四、完善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保障機制 (一)加強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領導 省教育廳成立由基教處、體衛藝處、督導處、省教研室、省教科院、省教育評估院等部門和各設區市教育局負責人參與的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統籌、協調、指導全省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制定全省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檢查、督導、評估各地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研究、解決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和綜合評價工作辦公室,配合省廳做好省級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監測,並結合當地的實際,穩妥推進本地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 (二)建立組織與實施機構 組建「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專家委員會」,負責對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的專業指導。 成立「中小學教育質量監測中心」,省中小學教育質量監測中心設在省教研室,負責教育質量評價、分析、反饋與指導等。各地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綜合評價工作。 建立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教育督導部門組織,質量監測中心具體實施,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由基教部門負責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政策制訂和業務指導;由教育督導部門研製實施指導意見,發布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結果,並將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結果納入督導評估范圍。 (三)加強專業隊伍建設 適當充實力量,加強監測中心建設,逐步培養和建設一支具有先進理念、掌握教育質量評價專業技術、專兼職相結合的專業化隊伍。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和完善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數字化管理平台,為開展評價、改進實踐提供技術支持。 (四)建立經費保障機制 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是一項常態化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經費支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為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設立專項經費,確保質量評價工作的正常運行。
『柒』 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是哪幾個,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是怎麼判斷的
23個 可以使用第三公司根據學校的指標進行定製的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系統 深圳有承儒科技,海雲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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