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學生法制安全知識
紅綠燈在眼前復,依法守法保安制全。
(1)法制教育內容小學生擴展閱讀:
為增強「安全教育日」活動的針對性,真正收到實效,國家教育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委員協商,每年確定一個「安全教育日」主題。1996年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的主題為「全社會動員起來,人人關心中小學校安全工作
《小學生法制教育》根據小學生的年齡時段、切實需要和接受能力,從法律常識、家庭生活、學校生活、社會生活、行為規范、安全保護常識等方面,以生動案例的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啟蒙教育,樹立小學生的法律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
⑵ 小學生法制教育資料
一、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犯罪率不斷上升。
據報道,1983年我省抓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達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歲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數已佔我國所有犯罪人數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長速度之快可謂觸目驚心。
一、接受法律知識教育,我想主要從三個方面來了解、學習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確「法」究竟是什麼?為什麼一定要遵守?
二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與那些法律有更多的關系,明確遵紀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麼關系?
三守法:知道怎樣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案例:在這里,我也給大家講一個我親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發生在某市西湖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六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後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在這一案例中,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麼法?(稍微停頓)結果應該是:如果醫療簽定部門確定為重傷,首先甲這種行為造成的違法後果,其次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主要合法權利
1、 生命健康權。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權利。
2、 人身自由權。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剝奪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⑶ 小學生法制教育講稿
建議上網路文庫搜索關鍵詞,應該能方便找到,不管是word版、還是excel版或是ppt版的。
⑷ 2015年小學法制安全教育內容有哪些
分析如下:
主要內容:
一、你對法律知多少:
1、說出你所知道的有關青少年的法律法規的名稱。《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請你舉例說說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1)曠課、夜不歸宿,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攜帶管制刀具等等。
(2)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別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規定,小學生不應當違反這些規定。要自覺做到:不逃學、不進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看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書刊、錄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正確對待父母和學校的教育:
(1)隨著年齡的增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意識逐漸增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的意識是很可貴的,有些未成年學生對家長和教師的教育缺乏正確的態度。如認為父母「趕不上潮流」,對父母的話聽不進去,甚至動不動就與父母頂撞,耍態度,發脾氣;對教師的批評教育很反感,認為是和自己過意不去。如果連教師、家長的正確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現偏差。
(2)觀看一個動畫,主要內容是:一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因為害怕第二天的家長會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後父親知道他成績很差就辱罵他,逼得他與父親頂撞之後離家出走。 請大家思考:你是怎樣看待故事中的父子倆的做法的?
三、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未成年人應該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
四、知識結構 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1)求助有路 法律是維護權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訴訟手段是維護權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訴訟的三種類型。
(2)善於斗爭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違法行為做斗爭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機智勇敢,不能硬拼 。
四、教學目標 :
(1)逐步提高依法保護自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2)學會與他人合作,機智勇敢地面對不法行為。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1)增強敢於斗爭、善於斗爭的勇氣和信心。
(2)樹立法律保護意識,逐步形成善於斗爭的能力。
五、教學方法:
案例教學,探究式學習。其中,探究式學習的模式:提出問題小組討論各組交流集體歸納教師指導整理歸納鞏固反饋 四、教學准備 1教師准備。
(1)調查學生的法律知識基礎、存在的問題,歸納分類。
(2)准備相關案例,案例以問題方式呈現。
(3)製作教學課件,提供相關網站、相關法律書籍、資料等。
2學生准備。
(1)收集相關案例,提出問題。
(2)查閱相關法律書籍資料。
六、家居安全要注意什麼:
1、用電安全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生活中用電的地方越來越多了。因此,我們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電常識。
(1)認識了解電源總開關,學會在緊急情況下關斷電源。
(2)不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濕布擦拭電器。
(3)電器使用完畢後應拔掉電源插頭。
(4) 使用中發現電器有冒煙、冒火花、發出焦糊的異味等情況,應立即關掉電源開關,停止使用。
(5) 發現有人觸電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或者用乾燥的木棍等物將觸電者與帶電的電器分開,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2、安全使用煤氣:
(1) 燃氣器具在工作時,人不能長時間離開,以防被風吹滅或被鍋中溢出的水澆滅,造成煤氣大量泄露而發生火災。
(2) 使用燃氣器具(如煤氣爐、燃氣熱水器等),應充分保證室內的通風,保持足夠的氧氣,防止煤氣中毒。
七、 游泳時要注意安全:
(1) 游泳需要經過體格檢查。
(2)要慎重選擇游泳場所。
(3) 下水前要做准備運動
(4)飽食或者飢餓時,劇烈運動和繁重勞動以後不要游泳。
(5) 水下情況不明時,不要跳水。
(6)發現有人溺水,不要貿然下水營救,應大聲呼喚成年人前來相助。
八、 交通安全: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要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
(3) 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穿越馬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5)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上街。
九、 發生火災怎麼辦:
(1)要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報警時要向消防部門講清著火的地 點,還要講清什麼物品著火,火勢怎麼樣。
(2)一旦身受火災的威脅,千萬不要驚慌,要冷靜,想辦法離開火場。
(3)逃生時,盡量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濕衣物包裹身體。
十、小結:只要我們處處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護的知識,鍛煉自己自護自救的能力,機智勇敢的處理遇到的各種異常的情況或危險,就能健康地成長。
拓展資料
1、《小學生安全知識》主要講述關於小學生遇到緊急情況時的一些處理方法和預防措施,以及容易發生的安全事故和注意事項。
2、教育部、公安部、團中央、中國殘聯、全國少工委等五部委聯合發出通知,將3月28日3月最後一個星期一 定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是「強化安全意識,提高避險能力」。
3、同學們生活在幸福、溫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關心、愛護,似乎並不存在什麼危險。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許多事情需要倍加註意和小心對待,否則很容易發生危險,釀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問題。
4、課間活動注意事項:
(1)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鬆、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課間活動應當注意以下幾方面:
(2)室外空氣新鮮,課間活動應當盡量在室外,但不要遠離教室,以免耽誤下面的課程。
(3)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4)活動的方式要簡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5)活動要注意安全,要避免發生扭傷、碰傷等危險。
⑸ 小學生法制教育知識
小學生法制教育知識
1、竊盜罪
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2、恐嚇取財罪
就是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3、強盜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後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4、傷害罪
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5、施打、吸用麻醉葯品
所謂的『麻醉葯品』就是指『毒品』,因為錯誤的使用麻醉葯品,會影響身體的健康,因此,除了在醫院由醫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葯品都是違法的行為。
另外,雖然本身沒有吸毒,但若有販賣麻醉葯品,也是犯法的行為。
6、賭博罪
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游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境,否則就算你沒有玩,你還是犯了法。
7、毀壞公物
不論在學校或是公共場合,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給大家共同使用的東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學應該小心使用並愛惜公物,不可以隨便破壞、毀損或丟掉公物。
(5)法制教育內容小學生擴展閱讀
1、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門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1)平時一人在家,要鎖好院門、房門、防盜門、防護欄等。出去玩耍要關好門窗,千萬別忘記鎖門,防止盜賊潛入。
(2)鑰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鑰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壞人跟蹤入室。
(3)當有人敲門時,一定要問清來意,對不熟悉或不認識的人,堅決不要開門。特別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銷員的身份要求開門時,說明家裡不需要,請其走開。或可尋找其他借口,請其不要打擾。
(4)當壞人慾強行闖入,可到窗口、陽台等處高聲喊叫鄰居或去打報警電話嚇跑壞人。
2、如果被人毆打
第一、設法與才老師或家長取得聯系,以便盡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時治療。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療的醫院單據和診斷書,以備後用。
第四、及時報案,要報清出事的時間、地點、打人兇手的特徵。
3、有人拉你參與打架時
(1)自己堅決不去。不管這件事和你是否有關,不管矛盾雙方和你本人的關系如何,你都不能參與。
(2)設法勸阻。盡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說服對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時報告。如果勸服不了,就及時向老師、家長或學校門衛、學校領導報告,嚴重的要打110報警。
4、有人搶奪你的錢物時
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應當以盡量減少損失、減少皮內痛苦為主進行對付。遭搶之時,要努力掙脫,盡快逃離,一邊跑一邊呼喊:「有壞人搶劫呀!」如果掙脫時有物品帶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書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顧這些,以自身掙脫為主。掙扎,喊叫,跑就代表著你斗爭的勇氣。
5、如何預防被偷盜
首先,要注意對家庭財產的保密。家中的貴重物品、現金、債券及股票等,不能輕易露底,包括對某些親友、鄰居。
不要將家中鑰匙隨便交給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從中偷配鑰匙,尋機行竊;如果鑰匙丟失,要馬上換鎖;
不能與萍水相逢、不明底細的人交往,更不能帶到家中來做客,防止「引狼入室」……外出時,盡量不要帶大量現金;當人多擁擠時,千萬不要只顧搶購物品、車票而忽視提包安全,要用手、身體護住財物,並時刻警惕身邊舉止不正常的人…
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范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參考資料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小學生法制教育
⑹ 小學生法制小知識
小學生安全自護小常識
一、馬路上應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馬路上要靠邊走,走在中間會妨礙車輛的通行,還有被撞的危險。
2、走路時,不要邊走邊玩,也不要邊走邊看書。
3、如果是幾個人一道走,要排好隊靠邊走,隊伍應豎排,不要橫著走,以免妨礙別人走路。
4、不要在馬路上打鬧、游戲、滑旱冰,容易出危險。
5、下雨天特別要注意前後的車輛,最好穿黃色的雨衣、雨鞋、雨傘等雨具,以引起駕駛員的注意。打雨傘時,雨傘不要擋住視線。更不能把雨傘當作對攻的玩具,以免刺傷人。
6、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在馬路上騎車。
二、乘坐汽車時應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頭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這樣會污染環境,還會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車輛,發生危險。
3、在車上不要到處亂跑,以防汽車剎車時,撞到硬物上。
4、上下車時要從右邊,因為左邊可能有車開過來。
5、下車時,先要確定後邊沒有車子來,才可以下車。
三、放學或雙休日,選擇活動場所活動時,應注意的問題
1、應到沒有車輛通行的場地如公園、廣場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離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進河裡。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馬路上玩耍,既危險,又會妨礙交通。
四、過馬路時應注意的安全
1、過馬路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的變化。紅燈亮時,不能過
馬路;綠燈亮時,也要看清左右確實沒有車來,才可以過馬
路;如果馬路過了一半時,信號變了,要趕快過馬路。
2、有時紅燈亮的時候,汽車還在離路口很遠的地方,這時也不
能過馬路。因為看起來車離得很遠,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會開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個信號燈,應該看哪一處的呢?應該看要
穿過的馬路對面的那盞信號燈。
4、出巷子口或綠化叢時,不要突然跑過去,因為可能會有車子
正好路過。
5、不要圖省事,從隔離護欄下、斑馬線以外的馬路上過馬路。
⑺ 小學生法律常識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麼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麼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貧富、職業等而有所區別。
2、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權威。
3、我們國家的審判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部門要分工合作、相互監督。
4、我們國家實行的是依法治國。
5、《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條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8、竊盜罪。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9、恐嚇取財罪。就是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10、強盜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後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11、傷害罪。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12、施打、吸用麻醉葯品。所謂的『麻醉葯品』就是指『毒品』,因為錯誤的使用麻醉葯品,會影響身體的健康,因此,除了在醫院由醫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葯品都是違法的行為。另外,雖然本身沒有吸毒,但若有販賣麻醉葯品,也是犯法的行為。
13、賭博罪。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游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境,否則就算你沒有玩,你還是犯了法。
14、毀壞公共設施罪。不論在學校或是公共場合,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給大家共同使用的東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學應該小心使用並愛惜公物,不可以隨便破壞、毀損或丟掉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