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營養午餐計劃的相關問題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發布的一項針對貧困農村地區學校供餐與學生營養改善的報告稱,通過學校供餐,學生營養攝入和體質體能改善顯著,但由於義務教育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學校供餐所涉及的點多面廣、頭緒繁雜,各地管理規范和運作水平參差不齊,影響到政策的執行效果和學生的受益程度。
保障學生營養成共識
在中央政府決定按每生每天3元的標准為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之前,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曾在青海、雲南、廣西、寧夏等西部省區開展學校供餐試點。
去年下半年,該基金會組織課題組,對上述四省區學校供餐與學生營養問題最新政策進展進行了效果評估,並就供餐方式、資金利用效率等進行比較和總結。評估認為,以學校供餐保障學生營養已成為當前各級政府的共識,學校供餐的基本條件正在不斷完善。
營養改善效果打折扣
評估報告認為,部分地區將學校食堂承包經營,雖然降低了學校用於食堂運行的支出,但加重了學生的就餐負擔,也使學生營養改善的效果打折扣。
部分地區對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的管理,雖已逐步將資金用於學校供餐、改善學生營養上,但仍缺乏統一明確的政策安排。在具體餐食供應方面,部分地區對地方的飲食習慣考慮不夠,在設施的配備和原料的采購上沒有實現本地化,配備的部分廚具價格高昂且不夠實用。
2. 學校營養餐計劃
2011年,民間發起的「免費午餐」公益活動引起了全國對於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生吃飯和營養問題的關心。為此,2011年10月,中央決定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啟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2012年6月14日,教育部等15個部門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等5個配套文件,以確保學生「營養餐」計劃能有效實施。實施細則規定,學生「營養餐」應以肉蛋奶為主要供餐內容,供餐模式應逐步以學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為確保食品安全,學校負責人應陪餐,餐費自理。
3. 小學的營養餐實施方案是什麼
宣傳方式:利用校會、家長會等形式向學生及家長做好宣傳動員。
供餐對象:本校共有21個教學班,在校學生1117人。
供餐形式:外包企業供餐。
供餐范圍:學生在校期間每天利用課間休息時間為每個學生免費提供營養餐,做到膳食結構合理搭配,營養均衡,按計劃供給學生營養餐,切實保證數量和質量。
具體措施:
供餐企業每天上午7:30把每天營養餐配送到各班。
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簽收分發給學生統一在教室就餐。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50---8:10進行供餐。
就餐結束後,同學們把垃圾統一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
4. 小學營養餐實施方案
孝義鎮中心小學「營養餐工程」
實施方案
為改善全鎮在園幼兒和小學生膳食營養,增強身體素質,促進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根據商洛市委辦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商辦字[2009]78號文件的「通知」精神,鎮黨委政府決定在我校實施「營養餐工程」。為確保「營養餐工程」順利進行,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一個雞蛋一杯奶,強健商州下一代」為主題,通過定點招標采購,按時配送發放,改善農村幼兒園和小學學生營養缺乏現狀,調整飲食結構,增加營養含量,提高農村學生飲食質量,發揮學校強體與育人的雙重功能,促進少年兒童健康成長。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統籌、部門合作、教育牽頭、學校執行的原則。
2、堅持先行試點、分步實施、創造條件、全面推開的原則。
3、堅持統一部署、規范管理、嚴格把關、確保質量的原則。
4、堅持安全、營養、價廉、便捷的原則。
5、堅持廣泛宣傳,學生、家長自願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和方式
在中心小學實施「營養餐工程」,在校的所有幼兒和小學生供應牛奶、雞蛋、麵包、糕點等必須的營養食品,由學校科學搭配食譜,每天以實物形式直接配發給學生食用。
四、補助標准和資金籌措
「營養餐工程」配發標准目前按每生每天1.5元,全年在校時間按210天計算,合計每生每年315元。補助標准隨市場物價重大調整而變化。
所需資金由家長承擔1/3,其餘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1/5,區財政承擔4/5。對特困學生免費發放。特困學生指父母雙亡、單親、突發事件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確無經濟來源的學生,家長承擔部分由區財政承擔。
五、具體操作辦法
1、做好宣傳,使這項惠民工程家喻戶曉。與學生家長簽訂自願享受營養餐協議書,確保資金到位。
2、資金管理和使用:市財政局、教育局依據資金分擔比例和區上上報的補助人數算賬,每學期開學後一月內將本期補助資金一次性劃撥到區。區財政將市級補助資金和本級應承擔資金全部納入「教育經費特設專戶」,按照補助標准和人數每學期分兩次(學期初和學期中)將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各農村學校教育經費專戶,每月與供應商進行實際結算,在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的原則下,各實施學校將家長承擔的1/3「營養餐」費用按學期收取,給家長出示收據,建好專賬,並且與學生家長簽定學生自願享受「營養餐」協議書。各校要記錄好平時學生食用「營養餐」情況,每學期和家長至少結算一次。
3、確定供應方案:「營養餐」食品(學生飲用奶、麵包)由區教育局牽頭,區政府采購中心、監察、特價、食品監督、衛生等單位直接參與,確定品牌、價格和數量。按照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在正規生產廠家(食品供應商)中進行公開招標,至少確定2個廠家或供應商,每學期開學前十天內簽訂一次合同,並將供應商名單送工商部門備按。雞蛋由中心校組織采購,采購時至少要聯系兩到三家供應商,會同財政所、工商等部門,確定雞蛋供應商。采購雞蛋時要按斤報價,平均每個雞蛋的價格不能超過0.5元,並要和供應商就雞蛋的質量、價格、配送、服務等方面簽定合同,合同期限暫定為一年。供應商應按合同將「營養餐」食品及時配送到學校。學生飲用奶和雞蛋每周至少配送1次,學生食用麵包等糕點食品每周至少配送2次,送到的食品必須在保持期內,超過時限的,學校有權拒收。學校負責雞蛋等食品熟用的加工,確定專人管理和發放「營養餐」食品。
六、領導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
為加強對全鎮幼兒園和小學實施「營養餐工程」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孝義鎮中心小學『營養餐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
(二)工作職責:
1、制定「計劃」實施方案和辦法,審定人數,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項基礎性工作。
2、專帳專管,確保資金需要和專款專用。
3、定期組織食品葯品監督和質監部門負責對少年兒童「營養餐」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定期開展對學校食品安全的檢查,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查處。
4、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學校食品衛生的日常監督,組織開展學生營養與健康狀況跟蹤監測,開展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
5、監察部門負責對「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行政監察。
6、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工程」實施的各項宣傳報道工作。
7、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落實責任,確保食品的保管、儲藏、加工程序科學性強,操作性強。
8、學校負責落實好「工程」實施的各項具體工作,在轄區內廣泛宣傳政府的這一惠民政策,及時統計上報自願享受「營養餐」的人數,要與學生及家長簽定自願享受「營養餐」協議書,做好「營養餐」食譜的搭配製度、食品的保管加工、組織分發、學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學生救助等工作。同時各實施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食用「營養餐」各環節的安全工作,備好給學生開牛奶袋的剪刀,及時收集新增的垃圾,培養學生飯前洗手的良好習慣。在實施中,不能挪用、浪費資金,不準備剋扣實物。
附件:孝義鎮中心小學「營養餐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5. 什麼是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改善計劃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
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
國辦發[2011]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改善農村學生營養狀況,提高農村學生健康水平,加快農村教育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先後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斷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學習生活條件。自2006年起,國務院決定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全面免除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書本費,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但是,由於長期以來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農村中小學生營養不良間題仍然存在,貧困地區尤為突出。
以貧困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重點,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是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維護社會公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提高民族素質、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按照國務院的有關決策部署,扎實做好農村學生營養改善工作。
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主要內容
按照「政府主導、試點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點」 的原則,穩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不斷提高農村學生營養健康水平。
(一)啟動國家試點。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以下簡稱連片特困地區)啟動農村 (不含縣城,下同)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工作。連片特困地區的具體范圍按照《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 (2011--2020年)》和有關文件規定確定。
試點內容包括:中央財政為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標准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學生在校時間200天計算),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試點地區和學校要在營養食譜、原料供應、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等方面積極探索,為穩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積累經驗。試點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市、縣級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確定試點縣(市)並分縣(市)制訂試點工作方案,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後實施。
(二)支持地方試點。對連片特困地區以外的地區,各地應以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革命老區等為重點,因地制宜地開展營養改善試點工作,逐步改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營養健康狀況。對工作開展較好並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財政給予獎勵性補助。
(三)改善就餐條件。各地要統籌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和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資金,將學生食堂列為重點建設內容,使其達到餐飲服務許可的標准和要求。中央財政在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中專門安排食堂建設資金,對中西部地區農村學校改善就餐條件進行補助,並向國家試點地區適當傾斜。食堂建設要本著節儉、安全、衛生、實用的原則,嚴禁搞超標准、豪華建設,加強建設改造工作監管。規模較小的農村學校,可根據實際改造、配備伙房和相關設施,為學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條件。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為農村學校食堂配備合格工作人員並妥善解決待遇和專業培訓等問題。
(四)鼓勵社會參與。鼓勵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基層組織,以及企業、基金會、慈善機構,在地方人民政府統籌下,積極參與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條件、創新供餐方式、加強社會監督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
(五)完善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實際,對補助發放范圍和標准等進行動態調整。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將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標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達到每生每天小學4元、初中5元。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落實基本標准所需資金按照50%的比例給予獎勵性補助。
三、把食品安全擺在首要位置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農業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工商部門負責供餐企業主體資格的登記和管理。質檢部門負責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管,查處生產加工中的質量問題及違法行為。衛生部門負責指導做好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的監測評估,對學生營養改善提出指導意見。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負責學校食堂以及供餐單位、個人食品安全監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辦法,切實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按照規定組織開展學校食堂食品日常安全自查以及購買供餐服務、個人或家庭托餐等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要加強綜合協調。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擺在首要位置,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機制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確保采購、貯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縣 (市)級人民政府要指定專門機構、落實專門人員負責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食品安全工作。
各級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教育、農業等部門與學校、供餐企業(單位)和托餐的個人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並安排專人負責,加強對食品原料采購、餐具消毒、設備清潔等環節監督管理。建立食品留樣監測制度。堅持食堂從業人員體檢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四、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學生營養改善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安全風險高,同時農村學校現有基礎條件和管理力量還很薄弱,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情況復雜,任務繁重。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扎扎實實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明確工作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分工負責。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訂本地區學生營養改善工作方案和推進計劃。市級人民政府負責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是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行動主體和責任主體,負責制訂本地區學生營養改善工作實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教育、財政、發展改革、衛生、食品葯品監管、農業、質檢、工商、宣傳、監察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有關學校要把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實行校長負責制,切實承擔起具體組織實施和相關管理責任。要充分發揮學生家長在本地區、本學校確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譜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創新供餐機制。各地應從實際出發,多途徑、多形式地開展學生營養改善工作。供餐模式包括學校食堂供餐,向具備資質的餐飲企業、單位集體食堂購買供餐服務,偏遠地區在嚴格規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實行個人或家庭托餐等。供餐內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課間餐。鼓勵食品原料采購本地化,通過集中采購、與農戶簽訂食品原料供應協議等方式,妥善解決學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應問題。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學校適度開展勤工儉學,補充食品原料供應,地方人民政府應為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提供土地、經費和技術等支持。
(三)嚴格規范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中小學食堂供餐規范,明確數量、質量和操作標准。制定原料采購、食品配送、招標投標和經費管理辦法,確保規范化操作,精細化管理。採取多種方式,及時將工作方案、實施進展、運行結果向社會公示。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將財政補助資金納入國庫管理,實行分賬核算,集中支付,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補助資金應足額用於為學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和家長。督促供餐單位和個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譜、數量和價格,嚴禁剋扣和浪費。加強運營監督管理,確保相關食品采購、保管等環節不出現漏洞。建立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防止套取和冒領國家補助資金的行為。建立學生營養狀況監測評估制度,及時跟蹤了解學生營養改善情況,為營養改善工作績效評估提供科學依據。有關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依法健全學校財務機構,配備專 (兼)職財會人員,切實加強食堂會計核算,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定期全面公開學生營養改善經費賬目,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和有效。
(四)加強營養教育。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教育形式,向學生、家長、教師和供餐人員普及營養科學知識,培養科學的營養觀念和飲食習慣。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教學計劃規定的健康教育時間,對學生進行營養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飲食行為模式,使廣大學生能夠利用營養知識終身受益。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地區和有關學校要建立專家工作組,加強營養配餐、科學飲食方面的指導和服務。
(五)強化監督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問責制度,制定專門的監督檢查辦法,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進行全過程監督。監察、審計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促進計劃實施公開透明、廉潔運作。教育督導部門要把計劃實施情況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定期督導。要主動將計劃實施情況向同級人大、政協報告,接受法律監督和民主監督。督促農村學校成立家長、學生、教師代表共同參加的營養改善計劃監督小組。設置監督舉報電話和公眾意見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六)做好宣傳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宣傳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要及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准確、深入宣傳這項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輿情分析,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和建議,時改進工作。要認真總結、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共同監督和共同推進的良好氛圍,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真正成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陽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