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寧波華茂學校小學五年級2015招生計劃總數
一個學期,差不多一萬三,如果
遠途
,收費要高,別的應該低一點,一萬一千左右,如果一到五年級全讀,那麼就要十三萬,其實華茂也蠻好的。
⑵ 2015太華路小學招生計劃是怎麼樣的
我QQ頭像,你!
⑶ 長春市教育局2015年小學生入學計劃
長春市教育局召開2015年中小學招生工作部署會。據了解,本月下旬,長春市各區將在統一規定的時間,通過區教育局網站公布本區2015年中小學學生區方案。另外,孩子報名這些時間節點要看好!
報名條件
2015年小學招生對象:具有本市戶籍或其監護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證,年滿6周歲(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
2015年初中招生對象:本人具有本市戶籍或監護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公辦中小學入學辦法 4月下旬公布學區方案
各區在統一規定的時間通過區教育局網站公布本區2015年中小學學區方案。
5月1日-15日網上報名
所有中心城區內具備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於5月1日-15日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中小學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小學或初中學段,輸入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信息進行網上報名。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於5月1日-15日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中小學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小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網上報名」或「初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網上報名」,按系統要求輸入相關信息進行網上報名。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於5月14日-15日持原籍戶口和本市有效居住證到居住證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報名,並要及時將報名信息輸入報名信息資料庫。
17日-18日補報
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完成網上報名的,由各區教育局於5月17日-18日自行組織補報,補報信息要及時輸入報名信息資料庫。
5月19日戶籍驗證
適齡兒童、少年完成網上報名後,形成報名信息資料庫,由公安部門審核驗證戶籍信息後,導入全市公辦中小學學區派送系統。
5月20日-21日學位派送
各區教育局依據學區方案和公安部門驗證核準的戶籍地址,運用電腦派送軟體進行學位派送,並向各中小學下達預錄取名單。
5月22日-27日信息審核
各區教育局組織學校依據「兩個一致」原則,對預錄取的學生進行戶籍和房證審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審核相應資料。審核不合格的,由各區教育局依據戶籍地址,結合實際情況,相對就近派送到轄區內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5月28日-30日下達通知
各區教育局為轄區內公辦中小學校下達正式錄取名單。各區政府為轄區內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下達《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各中小學校為所派送的學生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並辦理入學手續。
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 6月20日-25日電腦派位
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由各區教育局按照規定程序,面向轄區內或大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電腦派位。
6月20日確認數額
對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的辦學規模、招生計劃、招生情況進行審核,確認2015年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數額。
6月20日公布信息
通過有關媒體公布轄區內有空餘學位的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數量、網上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派位時間及網上查詢辦法。
6月21日-22日組織報名
按照自願原則,組織轄區內已經報名並獲得《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的適齡兒童、少年,登錄「長春市2015年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網上報名系統」,在轄區內選擇一所(只能選擇一所)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進行網上報名。已經被民辦初中以電腦派位方式招收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參加優質公辦初中空餘學位電腦派位。
6月23日匯總數據
下載「長春2015年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報名數據信息,與公安部門戶籍信息進行核對後形成派位資料庫。
6月25日電腦派位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自行組織本區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工作。電腦派位時邀請轄區內相關人員(人大、政協、紀檢、監察、社會監督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由公證處現場公證。電腦派位過程要全程錄像並存檔。
6月25日公布結果
電腦派位結束後,開通網上查詢系統。登錄「長春市2015年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網上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及姓名進行查詢。
民辦中小學招生辦法
民辦初中採取電腦派位與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生。民辦中小學進行自主招生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進行考試擇優錄取。
6月1日-5日公布招生信息
各區教育局通過相關媒體公布轄區內民辦中小學的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收費標准、招生程序、招生辦法等信息。
6月1日-13日民辦初中部分
學位電腦派位2015年,繼續實行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面向中心城區電腦派位,派位數額占本年度招生計劃數的30%。電腦派位工作由各區教育局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6月1日-6日組織報名
組織轄區內已經獲得《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有選擇民辦初中意向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登錄「長春市2015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網上報名系統」,選擇一所(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初中,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報名。
6月13日電腦派位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自行組織本區民辦初中電腦派位工作。派位程序、辦法及要求與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相同。
6月13日公布結果
電腦派位結束後,開通網上查詢系統。登錄「長春市2015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網上報名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及姓名進行查詢。
6月14日-19日民辦中小學自主招生
有選擇民辦學校意向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憑《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選擇民辦學校報名。
特殊群體入學辦法
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區教育局在摸清底數的前提下,組織轄區內民族學校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計劃,依據自願原則,將本區內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優先安排到民族學校就讀。
特困、特優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區教育局要對轄區內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確保其及時接受義務教育。對持市民政局《優惠證》和市扶困辦《特困職工證》的職工直接撫養的子女,依據自願原則,按照「雙特生」標准將其推薦到長春希望學校。
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區教育局要對轄區內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並對其自然情況進行登記。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鑒定評估,根據實際情況出具教育安置意見。各區教育局根據安置意見進行安置,確保轄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晨光學校入學辦法 對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含中、省、市直學校及民辦學校)學習有特殊困難、行為有偏差的在校學生,各區教育局要進行調查、統計與分析,依據自願原則,安排到晨光學校學習。
⑷ 沂水縣實驗中學小學部2015年秋季招生計劃
4648
⑸ 福州市南嶼鎮2015年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政策
關於2014年秋季一年級新生入學的通知可參考:
榕教初〔2014〕11號
福州市教育局關於2014年秋季小學一年級
招生工作的意見
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市屬小學,福州實小、師大附小:
為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現教育公平公正,現就我市2014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
2014年小學招生仍執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農村小學按自然村招生,市區按劃片范圍招生。公辦小學嚴禁招收「擇校生」。小學招生工作以縣(市)區為主負責。
二、招生對象
各縣(市)區組織轄區內小學招收戶籍關系在本縣(市)區以及暫住在本縣(市)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六周歲(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時間
1.8月18日至20日,五城區小學接受本地學生及政策照顧對象報名。
2.8月 22日,五城區各小學公示招生情況,新生發榜。
3.五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報名時間見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4.各縣(市)招生時間自行規定。
四、市區片內生的入學辦法
1.市區片內生的界定。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均應作為片內學生安排入學:
(1)父母雙方或一方及適齡子女戶籍同在招生片內,在片內同一地點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權證並作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雙方確因實際困難五區內未購房,父母雙方或一方及適齡兒童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輩有房屋所有權證)作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戶籍在同一地點的(如祖父母輩戶籍不在同一地點應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片區公辦小學應優先招收片內生。片內生的具體認定、審核由招生學校負責,對於有爭議的由區教育局裁決。戶籍在片內但不符合片內生條件的,屬掛戶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疫苗接種卡。
五、政策照顧對象入學辦法
1.適齡兒童本人的戶籍關系在本片區,原則上應隨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學,但因下列特殊情況而長期寄養在親屬家中的,可經當地教育局審批後就近安排入學:
(1)父母雙方均在邊遠部隊,子女隨軍有困難的;
(2)孤兒、烈士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
2.台商子女可以到區域內相對就近的定點小學就讀,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區內小學就近入學。台商子女是指台灣同胞投資者子女及台資企業的台籍工作人員子女。
(1)各區接收台商子女的定點學校:
鼓樓區:福州實驗小學、福州教育學院一附小、鼓樓第一中心小學;
台江區:台江第三中心小學、台江第五中心小學、台江實驗小學;
倉山區:倉山實驗小學、福州麥頂小學、福州倉山小學;
晉安區:晉安第一中心小學、晉安區鼓山新區小學、晉安第五中心小學;
馬尾區:馬尾實驗小學、師大二附小、烏山小學名城港灣分校。
(2)入學程序:由監護人向市台辦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入學所需材料,經市台辦審核後,符合條件的由市台辦統一造冊報送市教育局協調辦理入學手續。
(3)申請入學時間:7月1日前,由市(或縣、市)台辦將學生資料匯總後,統一送市(或縣、市)教育局辦理。
(4)申請入學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證和台灣戶籍證、營業執照(股東協議書)或聘書、能證明子女年齡和學歷的證件(如居民戶口簿、暫住證等)。
3.台、港、澳胞子女、華僑子女需要在暫住地附近小學就讀的,可向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4.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國際學校就讀,需要在暫住地附近小學就讀的,可向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5.在我市投資經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優秀回國人員子女等屬國家、省、市特殊照顧對象的,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予以照顧安排。
6.獲得省優秀農民工以上榮譽稱號、市級勞模以上榮譽稱號及市十佳農民工稱號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向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按相對就近入學原則予以安排。
六、拆遷戶子女入學辦法
因國家建設需要的拆遷戶,必須持有正式有效的拆遷部門的拆遷安置協議等證明材料。
1.屬原拆原遷且符合原居住地片內生條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內小學劃片入學,也可由過渡地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屬異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為日常居住地但戶口未遷移的,由安置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屬貨幣安置且尚未購房的,可在過渡地就近入學,由過渡地教育局根據生源情況統籌安排。
七、借讀生入學辦法
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因故在暫住的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申請就學,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借讀:
1.邊防、海島駐守部隊的子女;
2.在省內興辦企業的港、澳、台胞及華僑、外籍人員的適齡子女;
3.父母雙方從事地質勘探等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
4.父母雙方因工作調動不在學生戶籍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學生;
5.父母離異,撫養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或喪失監護能力,確需由其親屬撫養監護的學生。
學校應根據省教育廳、糾風辦、物價局、財政廳《關於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借讀生接收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09]16號)規定,招收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借讀生名單應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為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小學一年級統一實行電腦派位招生。各縣(市)區要確保電腦派位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並保證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都能安排入學。
1.入學條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備「三證」( 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父母雙方半年以上的暫住證)即符合報名條件。「父母雙方半年以上的暫住證」是指當年3月1日之前辦理的有效暫住證,如換新證,應提供舊證(新舊證的間隔時間不宜超過1個月)。在轄區內已購房者無需提供暫住證。符合「三證」條件且能提供父母五區內的社保繳費證明、房產證任一材料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優先派位。
2.招生程序: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電腦派位招生工作程序及時間如下:6月16日至30日(雙休日除外),進城務工人員到各區指定的報名點申請學位;7月16日至18日報名點公示入學資格審查結果;8月23日,各區公示接收學校、學位余額及報名地點; 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進城務工人員到報名點填報志願;8月26日,各區進行電腦派位,並公示電腦派位結果;8月27日,各區對未能通過電腦派位錄取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入學並公示統籌結果。
各縣(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電腦派位入學工作時間由各縣(市)自主安排,但申請學位的時間應寬裕,要讓進城務工人員有充分的時間做好入學前各項材料的准備工作。
3.錄取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人數少於學校學位余額數時,學校應當全部予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學位余額時,由縣(市)區教育局或其授權的學校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學校的錄取對象,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經過電腦派位錄取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參加電腦派位未被錄取以及符合入學條件因故未參加電腦派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辦學校就讀。
4.對於暫不符合我市公辦學校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做好政策解釋,並由縣(市)區教育局幫助與本縣(市)區的民辦學校對接。
九、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要加大對《義務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使義務教育的基本理念、免除學雜費、寄宿生生活補助、農村學校免課本費等政策家喻戶曉,為小學一年級招生創造良好氛圍。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在8月5日前,將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的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2.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招生前通過當地信息平台、政務公開欄等渠道,向社會公開轄區內每所學校的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范圍、招生時間、錄取辦法、咨詢電話和報名時所需攜帶的各種證件等信息,同時要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小學應於招生期間設置專門的辦事窗口,並公布聯系電話。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地做好家長的工作。對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嚴禁推諉和上移矛盾,以維持正常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4.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防止弄虛作假,各小學應提前進行片內學生摸底調查工作,切實做好家訪、查驗「兩證」(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下同)、招生情況公示以及建立片內生檔案等工作。對群眾舉報的各類造假現象,必須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認真查驗,一經查實,將所招學生退回其原劃片區,由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統一安排。
5.公辦、民辦小學一律不得對適齡兒童進行入學測試,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對確屬殘疾的適齡兒童,縣(市)區教育局應將其安排在特殊學校(班)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於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為規范電子學籍管理,各縣(市)區教育局及市屬小學應於9月30日將新生學籍輸入電子學籍系統,學校不得招收無學籍的寄讀生。
6.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向學生違規收取任何費用,對違反教育收費規定亂收費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7.各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小學招生工作的領導,可根據本意見,從本縣(市)區實際出發,制定具體的招生辦法,並於6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初教處備案。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3日